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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和他再次重逢在同一个城市的时候,距离他们相识,已经过去了整整四年。
四年,不是一段短的时间,足以让一些感情面目全非。冥冥中所有的甜美,错失和背叛都被重演,失去了本身的光彩或者是毒汁,早已不再有丝毫的愉悦欢欣,伤害或者是痛楚。
28岁的男人,事业小有成就,已经开始些微发福,微微隆起的腹部,手掌肥厚。无名指上的婚戒已经略微地嵌进了肉里,这令他的手指看上去有些痛苦的样子。眼神也不似从前明亮纯洁。她甚至注意到,他衬衫有点褶皱,并且系着一条与西服颜色很不搭配的花里胡哨极为鲜艳的领带,应该是他的老婆送的,她有点恶作剧地想。他从前在她眼里,可是很有品位而儒雅素净的男人,和她一样,喜欢淡雅的风格和简洁的大气。而什么可以改变一个男人的衣着的品位呢?除了金钱,就是老婆。而她相信,金钱对于他来说绝对不是问题。那么,一定是他的女人喜欢那样的艳丽。
4年后的她,依然是个性而自我,孤独地行走在这个城市里的单身女郎,瘦削入昨,衣着光鲜,容颜寂寥,学会了用吸烟喝酒排解寂寞和孤独,用享受和消费宠爱自己,用坦然和宁静来对抗周围的世界,包括他。
她淡淡地笑“是不是结婚后的男人都会发福?像你这个样子?”他也笑了,却没有解释什么。“看来你的老婆把你养得很滋润,除了品位不敢恭维”她继续笑,他说,你还是那么地瘦,还是那么地优雅,最重要的,你现在很会讽刺挖苦我,尖刻。呵呵。不过没关系。她几乎是要冷笑着说,呵呵,都是拜你所赐。她看到他的头迅速地低垂下去。
没错,几年以前,尖刻这个词,何曾会出现在她身上,她曾经也是那样软语细言,温婉乖巧的小女子。从不肯对他说一句重话,也从未对他发过脾气,即便他欺骗了她。然而,在他一次次无情的伤害、欺骗和背叛之后,她就开始了和他的对决,冷漠而尖刻。她恨他,所以始终不肯原谅他。
谈话进行下去,他知道了她依然是单身一个人,有过几次失败的恋情,在这个偌大的城市里漂着,写字,做专栏,做策划,摄影,出入各种时尚发布会,不穷也不富。她的生活,是工作和消费。她也知道了他,在和她分开3年的时候,很快地和一个内蒙的女子同居,几个月后便娶了她,在北京买了房子,跳过一次槽,薪水成倍上涨,事业渐入佳境,生活平淡且安逸富足。他的生活,是工作和老婆。
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爱他,可是在那样望见彼此的刹那,她却觉得怅然若失,在她的心里,他还应该是当年那个在夏夜的晚风中等待她的瘦削而腼腆的少年,是那个在落英缤纷的花树下亲吻她的纯澈而深情的少年。可是如今呢?陷在沙发里的却是一个身体微胖,宛如土豆、眼神漠然的已婚男人。语言寡淡,神情疲惫。他们都没有谈起过去的事情,无论是对于伤害的解释还是往事的甜蜜。寥寥数语。苍白乏力,询问着对方的近况。
她习惯了这样不动声色的观察一个男人,然后终于发现,他和她遇到的那些男人比起来,并没有什么不同,一样是这个商业社会里被同化的西装革履,面目平淡,自私冷漠的产物。有一个瞬间,她企图从他的眼神中找寻一些往日和往事的影子,找寻一些他对她的留恋和怀念,可是,没有。有的只是浮躁和飘忽游移。她想,她不过是他眼里一个个性倔强,却又不肯从俗嫁人,嫉世愤俗,自我清高、心理变态的可怜又可笑的大龄单身女子罢了。即便,她只有27岁。
女人就是这个样子,即便是对着一个永远不可能再有结果的旧情人,即使对他的感觉早已经变质,也要不肯服输,捕捉细节,验证一下自己在对方心中的地位。更何况是那么事事要强的她。
抛除共同拥有的回忆,他们之间,实在是什么都没有剩下。很快就陷入了沉默和无话可说的境地,她暗暗地企盼着手机响起,这样便可结束这场令人失望而难受的会面。
他似乎也想缓解一下这样尴尬的沉闷,便示意去了洗手间。她看着他的背影,想,好的女人应该是一所学校,让经历过她的男人得到熏陶和滋养,她会给他舌头和胃的熨帖享受,帮助他提高衣着和品位,令他健康而高雅,成熟而完美。可是,她似乎没有在他身上看到这些。然后她又暗暗嘲笑自己,多管闲事,那个女人和自己有什么相干呢?
趁他去洗手间的当口,她飞快地从手袋里抽出记事本,撕下一张纸,写道。保重,我有事先走了,祝你幸福的字样,虽然那些祝福虚伪得令自己想吐。但她想,这样的告别方式也许才是美好而体面的。
正准备起身的时候,他放在桌上的手机响了,铃声是他和她曾经最喜欢的后来。“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深情而舒缓的曲子,充满着对年少恋情的怀念和遗憾,曾经见证过他们青涩而甜蜜的初恋的曲子啊。她心头一软,也许,忘记一个人并不是这么容易的,他依然在怀念着他们共同的岁月吧。她甚至有些感动地想,一定要和他亲口说一句,那些美丽的过往,留在记忆里就好了。我也未曾忘记过你。
然而,他回来看了一眼号码,立即接起,哦,你在附近呢?哦,我和客户谈事情,没事,这就马上出去接你吃饭,十分钟到,嗯?外面冷?那你先在商场逛着,衣服?我一会去给你买。
嗬嗬,不好意思,我要陪太太吃饭去了,她就在附近的商场。我先走了,晚了她会不高兴的。他对她说这句话的时候,神色匆匆,没有丝毫的留恋和不舍。甚至没有再说一句保重之类的话。 活脱一个妻管严,她冷冷地笑着,心里充满了鄙夷,但却有些酸涩。看着他的背影,她忽然觉得自己简直愚蠢得可笑,天真得可耻。当初舍弃她先离去的是他,这次她本想先离开,不想,她仍然成了被孤单单扔下的那个傻瓜。
她缓缓地站起身来,从手袋里取出一枚样式极为简单的纯银尾戒,将它捏至变形扭曲,然后毫无留恋地扔进了面前的烟灰缸。——那是,上学时候他送她的第一件也是唯一的礼物。
她想起一段话,永远不要去见你的初恋情人,不管是你爱他还是他爱你,不管你当初恋上的是蝴蝶还是毒蝎,到了后来,都已经成为标本,也就无所谓有毒和无毒。与对方来说,时间消耗了青春的同时,怀念的不再是你,而是那些让人幸福的昏昏欲睡的纯美的企盼和一晃而过来不及驻足的似水流年。而对你来说。只是徒增寂寞和伤感罢了。
人生若只定格在初相见,该有多么好。
她走在大街上,外面有细小的雪花飘飞,满目都是车流人海,而他早已消失不见。她随手拦下一辆车,是1块6的富康,哦,她忽然意识到,1块2夏利的时代,已经永远地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