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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破的夜,风很冷,没有明月,没有相思。夜是黑色的,风也是黑色的;寂寞与黑暗相连,昏昏噩噩地凝结在一起,容不下所有的欢闹。
我漫无目的地走在一条陌生的马路中央,踩着寂寞留下的脚印,亦步亦趋。街道上空荡荡的,已经看不见其他人的身影。耳旁风儿呜咽的声音,就像是死亡的序曲,充满了绝望的哀伤。
我冷不丁打了个寒噤,习惯性地翻起衣领,把手伸进衣兜,缩着头正要穿过一个十字路口。突然,死一般冷寂的街头响起了一个奔跑的声音,它从我的右侧传来。我转过头,便看到一个纤弱的身影迎面冲来。我手足无措,更来不及躲。
于是,从脚上的末梢神经传到大脑的疼痛,宣告了火星撞地球的结束。她就停在我触手可及的地方,我可以清晰地看到,她一脸仓皇的表情,和眼睛里深深的忧郁。
“混蛋”我刚要提醒她踩到了本人的脚的时候,她竟然开骂了!我瞪大了眼睛瞅着她,估计有朝一日,恐龙出现在我的面前,我也不会有这么奇怪的表情。“混蛋你不是人”她仍在骂着,清丽的面庞忽然流下了一串晶莹的泪珠,然后干脆蹲下身痛哭起来。她哭得很是伤心,仿佛受了莫大的委屈。
我的天呐!真是越来越离谱了!好象被踩的人是我啊!我摇着头叹息一声,心里想着如果包老爷还在的话,我一定要去敲鸣冤鼓。
听着她幽怨的哭声,飘荡在低沉的上空,久久不散,我不由得心生怜惜。所以暂时放下了解救我仍被压迫的脚的念头。从衣兜里掏出一包纸巾给她递去,她随手接过。突又抬起头,尴尬的看着我,似乎这才意识到我的存在。
“小姐,你没事吧?我”我用手指了指我那只已经被压迫得有些麻木的脚,试探着把它抽出来。她低下头看了一眼,慌忙站起身,把她的脚挪开,然后抱歉道:“对不起,我不知道。”我松了一口气,一面运动着脚,一面道:“没关系,它必须习惯压迫,因为它永远也无发翻身。”这个时候我竟然还不忘记幽她一默,真是不知死活。
她楞了楞,突又大声笑了,我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笑容,灿若桃花。她这一笑,整个人都变了,变得充满了阳光,和方才判若两人。我呆呆地看着她,心中漾起一种异样的感觉,冲动的想把她搂在怀里,当然我并没有这么做。
她笑着擦干了脸上的泪水,道:“谢谢你。”我再一次讶异的瞪大了双眼,她对我态度的转变,实在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忍不住问道:“小姐,你刚才是怎么了?”“你别误会,我那不是在骂你。”想起刚才的情形,她羞红了脸,但是瞬即又被阴云笼罩。
“我要回去了,再见。”她情绪低落的从我的身旁走过。这让我有一种沉重的负疚感,是我把她重新推到了痛苦的边缘。看着她孤单的背影失落在黑色的风里,我的心情也莫名感伤起来。我想她的心里一定是装进了一个令她伤心的人。
这一夜我没有失眠,而且还做了一个梦,这对于我实在是一种久违的幸福。我梦见她在一片花海之中,穿着一身雪白的长裙,手捧鲜花,面带微笑,向我跑来
从那以后,每到夜幕降临,我都会有意无意地徘徊在与她相撞的那条街上,期待着下一次“偶遇”的机会。但是一连几夜最终无功而返,心头那个失落的背影却愈来愈是鲜明,深刻地留下了烙印。我想,我不再消沉,不再颓废了,火热的爱开始破茧而出。
风,轻轻地吹着,揉和了夜独有的清冷;叶,在风中轻轻的摇摆。月光温柔得就像是情人的目光,透过叶与叶的间隙,悄悄的注视着我。
我守在站台下,生怕被树木挡住了视线,石像般凝望着那个在梦中都变得熟悉的十字路口。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也不知过了多久。我低头看了看表,早过凌晨了,我已经记不清有多少辆公交车,从我的身旁呼啸而过,夜间车也只剩最后一班了。
在我盘算着要不要塔末班车走的时候,刹车声突然响起,未班车到了。我来不及迟疑,只好从衣兜里掏出一枚一元的硬币,正要上车。但是手指一松,硬币从指缝中溜出,掉在脚下。我弯下腰去捡,动作却在一刹那停顿,眼角的余光似乎瞥见了那个既陌生而又熟悉的身影。我的心狂乱的跳着,猛然抬头,再一次望向对面的站台——是她!真的是她!
我直起腰,硬币仍旧孤零零地躺在地上,我似乎忘了自己要干什么。这时,喇叭响了,司机在催促着。我挥了挥手,车走了,我留下了,目光再也舍不得离开她一刻。她就像是我上次看到的背影一般,那么孤单,那么无助。
我径自走到她的身旁,她竟然毫无所觉,只是木然地盯着对面小楼里的一个窗口。我咳嗽一声:“小姐,真巧啊。”她这才回过头来,茫然地看了看我:“你是在和我说话吗?”我故意左右张望:“这里除了你,还有别的小姐吗?”“我好像不认识你啊。”她皱起了眉。
我笑了笑,伸出那只曾经被她压迫的脚“也许可能说不定,你应该会识我的这只脚。”我学着当日的口气说:“它必须习惯压迫,因为它永远也无法翻身。”“原来是你。”她释然地点了点头。
“你是在等车吗?”我在问她,她没有回答,我提醒她道:“末班车已经走了,不会回头了。”“我知道他也不会回头了。”她的语调变得有些伤感:“这将是我最后一次等他。”我沉默了,正不知说什么才好。她突然道:“你为什么不问我他是谁?”我心里清楚她这样问,就一定是想把心里的话说出来,所以我给了她这个机会:“他是谁?”
“他叫陆衡,一年前带着他的吉他和音乐,流浪到了这个城市。就是在这个站台,我偶然听到对面小楼里传出他弹奏的吉他声。我当时被他的音乐深深打动,因为好奇,我找到了他,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被他的人深深吸引”
她仿佛一下子跌入了记忆的长河中,我可以感受到她对往事的深深留念。只听她梦呓般道:“我无法自拔地爱上了他,之后我们在一起了。但是没过多久,他却告诉我,他要离开这个城市。我知道留不住他,所以决心要和他一起走,他没有答应。我几乎都要绝望了,哭着从他那里跑了出来”
她越说越是激动,我看见她的肩头在微微颤动。我说:“也就是在那天,你撞到了我?”她点了点头,深吸口气,继续道:“后来他又找到了我,说愿意带我一起走”她忽然笑了,笑得有很是凄凉:“他答应要带我一起走的,可是他最终带走的,也只有他的吉他,他的音乐。”
“我记得他曾经说过,就算有一天,我们不在一起了,也一定要记住他的音乐,他的歌声。可是我现在想做的,就是把这一切的一切都给忘了”
那一晚,她说了很多,我也听了很多,但是从头到尾,我连她叫什么都不知道。她恨不能把所有有关他们的一切都说出来,她并不是说给我听,而是说给她自己听。她要在把他们过去的这本日记烧掉之前,拿出来最后翻看一遍。这就像是缅怀一个死去的亲人,她要缅怀的不是别人,是她自己!她的心已死!
我最后一次见到她是在一辆公交车上,那天正好是星期日,我原本最讨厌在双休日外出,人多,车又堵。但是几个多年不见的老同学热情相邀,哥几个又都是铁哥们,没办法,不得不去。
我是挤上公交车的,背靠扶杆站着,眼睛正视前方。随着一股浓郁的水粉香气钻进我的鼻孔,脚上也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高跟鞋,可恨的高跟鞋!我豁然转头,一个千娇百媚得令我恶心的金发女郎,风情万种的从我的面前走过。嘴里还嚷嚷着:“让开,让开,挤什么挤啊”
嗬!好家伙!这什么人啊!我厌恶的摇了摇头。眼前突然一亮,那个我连名字都还不知道的她竟然又出现了,她就坐在靠近窗口的一个座位上。
我已经看不到她脸上的仓皇表情,眼睛里也没有了忧郁的神色,空洞洞的,什么也没有,漠然望着车窗外过往的一切
寂寞就是把心掏空了,不在追求,不再希望,也不再守侯。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