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小说 www.duxs.net,最快更新至尊武神混都市最新章节!
“第三板块第三关!坐落在阿鼻道地狱最北部的地狱河!这一关卡与前两关有所不同的是……守护者并不如从前一样是三五成群的群起而攻之!这一关,只有一个守护者!”
“它法力无边!牛首蛇身!身形庞大如巨龙!坐拥海底深渊!一个喷嚏!海水倒卷九重天!弱小者身形未近,便已被其无穷无尽的霸道气势所击杀!”
“它是一头魔兽!我们习惯性的把他称之为……牛魔蛇神!想要通过此关!将它斩灭于天地那是不可能的!使其认可你的实力……通关便已足矣!但要想得到他的认可,绝非易事!就连校长,不使用五成之力也只能被其乖乖击退,甚至被斩灭!”
“当然,通过此关!你的机遇也将在这一刻达到最高峰……一夜突破一个领域那都不是事!”
炎羽说的唾沫横飞!说到最后,目中反而闪过一丝自豪的神采……因为他!正是自古今来不过十指之数通过此关之一的天才!可以说,如今他的实力,绝对要完全碾压枫云!
“听你这么一说,我对于这阿鼻道地狱倒是愈发好奇了……”封麟淡然说完!躺在床上继续静默无语!此刻他的心神已经被炎啸的安危完全打乱,对于这阿鼻道地狱的兴趣也是不如先前那般之大!
“唉!算了,艳儿!我们先走吧,封麟!希望你不会让我们失望!我希望在战场前线!你能活着回来与我们一起并肩作战!对了!我叫炎羽,天才少年榜第一位……”炎羽默默的看了封麟一眼,目中的激励为封麟的内心增加一道坚定!
公孙艳与炎羽如出一辙的看了看封麟!随后两人便是手牵着手一起远去!
封麟看了看炎羽两人远去的背影,内心已然暗暗将这两人的恩情牢记于心……或许,这辈子他们还有在一起并肩作战的机会吧!当然,前提是封麟能够活着回来!
日光被时间所拉长!月光被黑夜所唤醒……恢复的差不多了,在医务室整顿完毕后,封麟一路无话的回到家,
然而,让封麟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家已然装饰的比别墅还要帅上一帅!初次踏入门槛,封麟还以为自己走错门了!没办法,主要是此片空间已然尽数被金碧辉煌之声所充斥!与以前那土里土气的灰色简直成明显的正比!
但封麟此刻明显没这心情欣赏!和父母简单打了个招呼后,便是回到了房间,无力的躺在炎啸精心设备的床榻上,抬头看了看窗外惨淡的橘黄月光,眼皮疲乏的眨了眨……炎啸的画面化为幻觉伴随着封麟悄悄的入眠!
第二天清晨,封麟准时起了床!洗了把脸!醒了下心神,新的一天,就应该有一个新的开始!炎啸被强者带走总比当场死亡更好!
然而,还未等他接下来有任何动作,他却是忽然僵住了身形……妈的,昨天晚上和雪儿约好见面的!
不敢怠慢,匆匆扯了件衣服,便是风尘仆仆的跑到了学校!
雪儿已经到来,只不过,此刻的她却是显得有点无精打采!封麟决战枫云她自然是尽收眼底!但也正是因此,她一夜未眠!如果不是因为父母的阻拦,恐怕,封麟醒来时第一个看见的身影就应该是雪儿了!至于告别单身时封麟所说的晚上再聚,呵呵,早已被于封麟的关心所淡忘!
“封麟昨天晕过去了,会不会有事啊?”
“炎啸的死亡,会不会对他产生打击啊?封麟会不会想不开啊!”一系列的胡思乱想,早已把佳人体内紧张的汗水所压迫而出!
“雪儿!”急迫却又异常的问候!如同棒槌般打破佳人的思绪!
雪儿闻言先是一怔,待其反应过来后,玉脸上便是布满浓浓的惊喜!
抬起头!眨巴眨巴眼睛!馨雪儿所看见的身形除了封麟还能有谁!
"昨晚对不起,是我失约了!"封麟没有任何的解释!不管出自任何原因!错了就是错了!任何的解释在现实面前与掩饰有何区别?
馨雪儿眼角含着些许泪雾!颤抖的双手显然是由于激动而所造成的缘故!听闻封麟的话语!雪儿却是犹如捣蒜般的飞速摇了摇头:“傻瓜,你怎么这么傻!我没有怪你,我只是……只是很担心你!我怕……怕你想不开,把我一个人丢在这个孤独的世界!”
“哈哈,怎么会呢,笨蛋,别想太多!昨天炎啸的离去虽说对我造成了不小的打击!但我还有我的亲人,我的老婆去保护!我怎么会想不开,我怎么可以想不开!”封麟一笑,白皙手掌轻轻的抚摸着眼前那满眼泪雾的佳人玉脸!
馨雪儿照实被封麟给逗笑了,喜极而泣的她却是忍不住的用小拳拳砸了砸后者的胸口:“你坏,人家昨晚担心了你一宿!你现在却在这没心没肺的调戏人家!”
“嘿嘿嘿,我坏么?我可什么都没做啊!当然,如果老婆大人想体验一下我的坏处!嘿嘿嘿,我们倒是可以去小树林里活动活动!”封麟一边坏笑一边挤眉弄眼!手中的动作也是没有停留!
捏了捏雪儿的娇脸,封麟的思绪却是飘向了……地下拳!
炎啸走了……再如何战败天才少年形成威慑也只能成为无用的行为!保护他的生命安全?呵呵,一切的一切,提来何用?不提也罢!
最后两天时间了!开始吧!让我的热血再一次在地下拳沸腾而起!希望能够借此机会再搭配我储物袋里的灵药突破潜体境三重!这样的话,我也能够在阿鼻道地狱多一丝安全保障!与此同时,我也也必须尽快提升自身实力了!炎啸的安危正如即将落下江山的夕阳!必须达到一定的境界,或许我才有资格会战带走我兄弟的……那位我眼里不堪一击的高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