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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大堆书签。但那些书签绝大多数并不是购买的,而是我自制的。因为我看书有个习惯,喜欢这本翻翻,那本翻翻,一本书一口气看完,必须是特别对胃口的,或者是对我的写作有帮助的,除这两种情况外,其他的书一般是看上几页就放了下来。这样,我的看书也就和我的写作一样,喜欢留下一些半拉子工程。写文章留下半拉子工程好说,等有了灵感再接着写就是。可是看书则不一样,如果随便看了几页便合上书本,下次再来看就不知道看到哪儿了。多年前我曾有过这样的教训,就是随便拿上一本书往下看,没想那些情节都已经看过了,这样既浪费了时间,又觉得特别无趣。所以我就开始使用起了书签。但没想到我这难移的本性使我需要大量的书签。这样,当我的那些购买的书签用完之后,我就自己动手制作了一堆书签。
记得集中制作那堆书签是九十年代的事情。当时正好接到了一家杂志社的一堆宣传画。那些宣传画印刷得很精美,使用的纸张很高档,很厚实,非常适合做书签。这样我就把那些宣传画裁成了书签大小,然后在书签的一角打个孔,系上一根带子,一个书签就成了。最初我系的那些带子是那种细毛线。有一天,邻居演员小李来我家玩,拿了毛线一边打一边同我妻子闲话,我呢则坐在一旁往书签上系那些带子。这时小李问我,陈老师系什么呢?我说制作书签。她说她有一个演出时用的手绢,已经废弃了,上面有绸带,问我要不要?我说你拿来看看。她拿来后,没想那些绸带简直就好像是为我的书签特制的。那是一种金黄色的绸带,麻线粗线,柔软、高档、漂亮,我把它们取下来一一系到我的书签上,我的书签立刻就焕发了光彩。这样制作好了那堆书签后,我就把那堆书签放到抽屉里,要的时候取出来夹到看过的书本里。也就从那以后,我的书签再没有缺过了。
但作为一个读书人,一个写作者,与书签打了多年交道,我这文人的臭毛病便又出来了,凡事总要“怪想”对待书签也一样,觉得时间一长,我用书签也和艺人用琴,武者用剑,文人用笔用电脑一样,不仅日久生情,而且达到了合一的程度,自然而然地将设置书签延伸到了我的人生经历中。如果说两者有什么不同,只是书本里用的是自制的书签,而人生经历中用的是节日、生日、日记、摘抄、素材库等等。而且我还发现,当我在人生经历中设置了这样的“书签”后,我不仅可以记住过往岁月中的绝大多数事情,而且也能不停地通过回望历史反省自身,同时也将过去的经历变成了我的“财富”我的文章写完之后,绝大多数篇章妻子总是第一读者。她看过我的文章后问我:“你的记忆啥恁好呢?这些事情我早都忘了,你不写我根本就记不起来呢。”我笑笑说:“不告诉你,你只说文章行不行。”其实我的经验就是在我的生活里设置了几个“书签”因为我们人类的记忆并不牢靠,过往的岁月容易随风而逝,以致于使我们觉得我们的人生没有意义,活过和没活似乎没什么两样,而设置了“书签”后就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所以这个经历告诉我,在人生中设置几个“书签”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