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告别的地铁

陈曦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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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欢一个城市仿佛有某种定势。

    三年前,因他而选择了这座南方城市。放弃从前种种别人所说的“好”行李一提便义无反顾地离开熟悉的地方。好像,女人都是这样,甘心为爱情或走或留。

    工作是后来重新找的,昼夜交替,对着电脑和稿纸看一堆堆文字,吃力,劳碌,拿比以前少两倍的薪水。租赁的房子距离公司很远,每天早上第一件事似乎就是赶地铁,下班后急匆匆回去。在地铁上,我总习惯仰望某个角落,当做一方天空;尽管隔离了城市路面,我仍觉得眼睛装满四季的风雨云雾,只需稍微垂眸就会掉下泪来。

    那时我常常怀疑自己突然消瘦是否缘于这种奔忙与委屈。

    不过没关系。都是暂时的。有了爱情什么都是可以忍受和接纳的对不对?那时我也常常这样安抚自己,告诉自己乘坐的地铁将会驶向幸福生活的彼岸。

    我深爱他,也深深喜欢这座繁华都市。

    可是,当工作已经得心应手,当我终于学会把置身于地铁中的昏眩之感调适安然,不再有迷茫,以为出站就能看见美好未来时,爱情却倏地飞走了。

    发生在两年后。

    没有任何预兆。最使人伤的方式。刹那间,整座城市看在眼底是如此可怨可憎。我那么那么的寂寞,忍受着极度孤独在地铁站里看着一班一班地铁往返开过,那种呼啸而去的气势似乎将心辗出了血。

    走吧。休假去。旅游去。也许这是疗伤最好的药方。

    我一直走。如果不停息,是不是就可以抵达天涯。听说天涯尽头没有哀愁。

    初冬的某个黄昏,我在一个古镇栖步。古镇苍苍,走在迂回的巷道上,犹如走进深幽古梦里。落日的余晖斜斜地映照,院墙之下,几乎每户人家的门口都烧着一盆炭火,多是老人在暖暖地围坐,或叼着烟斗,或搓摸骨牌,或闲话家常,或逗弄婴孩。此间的安详把一颗皱了的心烫得格外宁和,我蓦地生出一种尘世涤净的感觉,时间至此,仿佛停止了流动,别样的情绪自心底慢慢酝酿开来。我问自己,难道这就是要永恒驻足的地方么?

    目光顺着古巷延伸,不远处,一栋灰朴朴的残损碉楼前,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妇人闲适地沐浴夕阳,和谐的容颜有着岁月深深浅浅的痕迹。她坐在那里,抱着只慵懒的家猫,对于我的注视也只是回予微笑,眉目之间,有种独特气质,凝聚了数十年风刀霜剑的磨砺,以及,陈旧时光。

    多么妥实的暮年啊,动人而安稳。曾经我想要的就和他这样充盈地老去吧?

    我在老人身侧的石阶坐下,她拿起木棒拨了拨脚跟旁的那盆炉火,说孩子你是从城里来的吧。我点头,腹中有着满满心事但不知可以说给谁听,她这一开口,我的泪便像破了闸栏般成串挂落,欲言又止的惆怅汹涌而出。也许因为陌生,也许因为面对的是位平和从容的老人,也许因为明白此去之后不会再有相见时,我不断地倾诉,将往事一一地翻起,终于说到了我的爱情,说到我打算告别的城市。她浅然含笑,额间亮着温润的光芒,长满老茧的双手不断梳抚过猫儿茸茸的毛身。她说孩子,你爱着你生活和工作的地方,不要走开。她说孩子回去吧,你还有恋恋不舍的东西等着你去发现。

    回去吧。不要走开。

    我望着老人,她也望着我,瞬息的目光相逢仿佛穿透了隔在我和她之间的几十年光阴,蕴涵她的理解与我的思索。

    重新回到这座城市已经是第二年春天了。恢复了正常的工作,生活一如既往地继续,虽然没有爱情。

    还是之前那家公司,还是得每天赶地铁。只是再次踏入地铁站的感觉特别好,乘着下滑的电梯,风在耳边行走,空气里布满温暖气息,吸入一口,是亲近的,熟稔的,甜醇的。或许,这就是老人说的,我恋恋不舍的东西吧。旅途中所有不能体悟的意念,皆已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原来,留在一个地方要选择离开它一阵子才更有感情。我忽然觉得,那些深入到生活里的东西是无法告别的。

    关于这座城市,曾经以为,如果有天必须独自离开,最舍不得的会是他,原来不是。

    原来真正爱上一个地方,其实与爱情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