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小说 www.duxs.net,最快更新草原上的骏马zhang文集最新章节!
把父母从贫瘠的土地上“解救”出来一直是我的夙愿,我也一直为此努力着,还好幸得老天垂爱于我,使我终于有了这个能力。千呼万唤后母亲总算同意了,母亲60多年来一直生活在那个小山村,从没有走出过,来到城市的母亲觉得到处新鲜,并且像个孩子似的充满了好奇。一段时间过后母亲平静了下来,却又显的没着没落,常常半夜起来在客厅里坐着,白天也念叨一些不太明白的事。妻子说是不是她哪儿做错了,惹母亲不高兴。其实母亲的心事我懂,因为我也常常梦回那片土地。醒来时两眼饱含着热泪,为什么眼里饱含着泪水?莫言在他的小说爆炸里是这样说的,因为爱它爱的太深沉。
十年前,当我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在那片土地上辛勤劳作时,我对那块土地充满了刻骨的仇恨。它耗干了祖先们的心汗,也正在消耗着我的生命。我们面朝黄土背朝天,比牛马付出的还要多,得到的却是贫穷的生活。夏天我们在酷热中煎熬,冬天我们在寒风中战栗。一切都看厌了,岁月在麻木中流逝着,那些低矮、破旧的房屋,那条干涸的河流,那些土木偶般的乡亲,那些凶狠奸诈的乡干部当时我曾幻想着,假如有一天,我能幸运地逃离这块土地,我决不会再回来。所以,当我爬上装运新兵的列车时,当那些与我同车的小伙子流着泪告别时,我连头也没回。我感到我如一只飞出了牢笼的鸟。我觉得哪儿已经没有任何值得我留恋的东西了。我希望车走的越快、越远越好,最好能开到海角天涯。当车停在了离那里只有300华里的时候,带兵的人说是到了目的地时,我感到深深的失望。多么遗憾这是一次不过瘾的逃离,故乡如一个巨大的阴影,依然笼罩着我。但两年后,当我重新踏上故乡的土地时,我的心情竟是那样的激动。当我看到满身尘土、满头麦芒、眼睛红肿的母亲从打麦场上迎着我走来时,一股滚热的液体哽住了我的喉咙。那时候我就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了故乡对一个人的意义。对于生你养你、埋藏着你祖先灵骨的那块土地,你可以爱它,也可以恨它但你无法摆脱它。
人生旅途崎岖修远,起点站是童年,第一眼看见的世界——几乎是世界的全部,就是生我育我的乡土。他开始感觉饥饱寒暧,发为悲啼笑乐。他从母亲的怀抱,父亲的眼神,亲族的逗弄中开始体会爱。但懂得爱的另一面——憎和恨,却须在稍稍接触人事以后。乡土的一山一水,一虫一鸟,一草一木,一星一月,一寒一暑,一时一俗,一丝一缕,一饮一啜,都溶化为童年生活的血肉,不可分割。而且可能祖祖辈辈都植根在这片土地上,有一部悲欢离合的家史,在听祖母讲故事的同时,就种在小小的心坎里。邻里乡亲,早晚在街头巷尾、桥上井边相见,音容笑貌闭眼塞耳也彼此了然,横竖呼吸着同一空气,濡染着同一的风习,千丝万缕沾着边,一个人为自己的一生定音定调定向定位,要经过千磨百折的摸索,前途充满未知数,但故土的烙印,却像春蚕作茧,紧紧地包着自己,又像文身的花纹,一辈子附在身上。
托马斯?沃尔夫说过:“我已经发现,认识故乡的办法是离开它;寻找到故乡的办法;是到自己心中去找它、到自己的头脑中、自己的记忆中、自己的精神中以及一个异乡去找它。”(托马斯沃尔夫讲演录一部小说的故事)他的话引起我强烈的共鸣——当我置身于故乡时,眼前的一切都是烂熟的风景、丝毫没能显示它们内在的价值,它们的于众不同,但当我远离故乡后,漂泊的久了我便感受到一种无家可归的痛苦,一种无法抑制的对精神故乡的渴求便产生了。你总得把自己的灵魂安置在一个地方,所以故乡变成了一种寄托,变成为一个置身都市的农家孩子的最后的避难所。而母亲60年安土守命,现在却也随我成了故乡的游子,曾是我魂牵梦绕的地方现在也成了母亲精神的归宿。
人一离开乡土,就成了失根的兰花,逐浪的浮萍,飞舞的秋蓬,因风四散的蒲公英,但乡土的梦,却永远追随着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