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四章 尾随

爱偷腥的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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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百一十四章 尾随

    “天啊,叶先生太帅了,我一定要拜他为师,特别是刚才让我们吃完滚蛋,太霸气了。”

    “对,我也觉得是,太帅了~太霸气了,以后我要天天来这里拜师,直到他肯收我为止。”

    一群群外国人纷纷议论了起来,在这里,有本事的人是最受崇敬的,要是你再加上那么一点霸道和粗口,那简直就是他们的偶像。

    就连刚才放狠话的几个肌肉男,此时也一脸崇拜的看着叶晨消失的地方,在美坚利,他们最崇拜的人不是超人,也不是奥特曼,而是来自华夏的武圣李!

    虽然武圣李已经逝世了很多年,但是他所留下的武学和精神一直影响着大家。

    “爷爷,这,这叶晨到底什么来路。”

    张洋看着桌子上只漏了个头的筷子,眼里闪过一丝惊讶,不过这一点他也能做到,而且会比他做的更好,完全能洞穿桌子!

    他惊讶的是这叶晨原来不光只是一个纨绔子弟,而是有些本事。

    “哎~洋洋啊,你以后离他远一些,他不是你能招惹的人。”

    张丁山远比张仁华和张洋看的清楚,这筷子穿透十公分厚的实木板子,筷子头从下面漏了出来,虽然他们三人都能用筷子做到这一点,但是他观察的比别人仔细。

    这筷子头居然没有一丝破损!

    就如这一双筷子天生就长在这上面一样!

    这说明了什么?

    这说明了这叶晨是故意留着筷子给这群外国人看的,能做到这一点的人难道不能洞穿桌子吗?

    他就做不到这筷子在洞穿实木桌子后还能保存的完好如初!

    “切,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会做饭,会点武么,我就不信追不上龙舞小姐!”

    张洋撇了撇嘴角后也转身往外走去,刚才他可是看到了,龙舞和叶晨他们去的方向不是一个方向,这可是一个好机会。

    “哎~仁华,洋洋这孩子一直这性格恐怕要吃大亏的啊。”

    张丁山指了指桌子下面漏出头的筷子,刚开始张仁华还没有看出什么,不过慢慢的这双眼越睁越大,眼里漏出一丝惊骇。

    “回来我和张洋好好谈谈,这叶先生不是我们能招惹的对象。”

    张仁华随后送走了这群还在拍照留念的外国人,准备先关闭一下店面打扫一下卫生。

    不过想起这群外国人临走前还咋呼着以后常来,天天报到,要求拜师的样子,张仁华也无语的摇了摇头。

    刚才叶晨可是让他们滚蛋的,这一句粗口不但没有得罪顾客,反而让他们对叶晨推崇备至。

    “我要不要也学学粗口?”

    关上大门的张仁华嘴里碎碎念的想着以后的生意。

    “就是这家酒吧,这狼崽子每天下午都会过来喝酒,我们在这等着?”

    一眉再次带着叶晨和宋天来到了这条街,看着不远处的酒店说道。

    “好的,酒吧我们就不要进去了,太乱受不了,我们到楼上茶馆去,这样正门后门都能看的到。”

    叶晨指了指旁边的茶楼说道,这才上午,要是这时候进酒吧去,非得乱的头疼。

    “好,我也正有此意。”

    一眉点了下头,往一边的茶楼走去,随后几人点了壶极品铁观音和糕点,密切的观察起酒吧的人群来。

    就这样,午饭之后,也就是下午2点左右,一个棕色长发,浑身纹着身,赤裸着健硕双臂的夹克男子走进了这件酒吧。

    对面的一眉给叶晨和宋天使了个眼色,让他们盯紧这个人。

    一上午时间叶晨已经把一眉和他要去的地方,行动的内容告诉了宋天,对此宋天是非常有兴趣。

    他在山上修行这么多年,还没有见过这些会变身的物种呢。

    “这次要是见到狼王,记得留他一条命,我们此行的目的是罗伯斯的下落,切记不是为了杀戮。”

    叶晨还是有些心软,双方无冤无仇,要是痛下杀手,他还有些放不开。

    不过对此一眉却一点没心理压力,当年这些外国人可没少杀华夏人,那他们之间有什么恩怨吗?

    “叶老弟,你还是太小心了,狼王是每个领地的首领,但是和狼皇并无关系,这狼王的选拔都是通过挑战产生的,也就是谁的实力达到了,就可以挑战现有狼王,只要获胜,那就是新一代的狼王。”

    一眉以为叶晨是害怕杀掉狼王会引起狼皇的注意,随后给叶晨解释了一番,狼族的统治与门派不一样,这里崇尚自由,狼王经常更换,也许会死亡。

    但是狼皇并不会在意这些,但是当狼皇需要的时候,只要一声狼啸,群狼跟随。

    这就是狼族特有的社会结构,看似懒散却又紧密相连。

    “还有,叶老弟,我估计到时候你见到这狼王后,可能比我还有冲动要杀掉他。”

    一眉突然又神秘一笑,这狼族可不是些什么好鸟,据他所知,这狼族在每月的十五晚上会举行狂欢,而狂欢的节目就是乱*,还有食人!

    狼族成员在那天晚上会捕捉一名少女供狼王玩耍和食用,这也就是新闻上经常报道森林或者山涧走丢了人的主要原因。

    不过这些一眉没有告诉叶晨,他还要询问罗伯斯的情报,万一叶晨老弟一怒,直接把狼王给杀了,那这个月就白等了。

    “快看,那小子出来了。”

    下午4点左右,棕色长发的纹身男从酒吧后门走了出来,四处萨摩了一下没人后,快速的闪进了酒吧后面的树林里。

    进入树林后此人的速度又慢了下来,东倒西歪拿着一瓶洋酒边走边喝。

    殊不知在他那摇摇晃晃的身后,三个黑影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一路尾随着他。

    就这样,棕发男子走走停停的走了将近2个小时,来到了一片茂密的丛林边缘。

    这个丛林已经离开了城市,也走出了大部分农场边缘,来到了没有开发的森林里。

    当来到森林边缘的时候,这个男子警惕的又四处萨摩了一下,然后一个闪身快速的冲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