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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的时候,我回到了东城,在这之前,我还在南方的小镇里的酒吧作吉他手。
九月时的南方很热,闷热的天气总是让人异常的烦躁,特别是月经期的女子,酒吧每天要到凌晨的2点左右才会关门,所以在午后6点到凌晨2点的这段时间,我基本都是呆在酒吧里,而过后的这段时间到清晨,我都会显得异常浮躁不安,不安的心情总是让人睡不着觉,直到撑到天大亮后,我才会渐渐的睡去。
现在还是凌晨,所以我通常在这个时候从床上爬起,走向房间靠近窗户的位置,那里有张桌子,和一台笔记本电脑,打开文档,上面有我昨夜写进去的我的小说,我最近在写一篇关于一个得了幽闭症的小女孩,女孩儿和母亲住在一个种着许多蔷薇的小镇上,她最近总是呆在一个关了门空气流通不怎么顺畅的小房间里,除了一日三餐,打开房门与寡居的母亲一起吃饭之外,她谁都不见,她不爱说话,也没什么朋友,对大家普遍关心的事物也显的异常的冷漠,所以,在不必要的情况下,她都是保持着沉默。
我打开文档继续写着:女孩儿的房间里总是不见阳光,大多部分她都是捧着一本书,蹲坐在床上,慢慢的阅读着,看那些心理有严重偏击问题的作家写的诗集,或是那些孤僻而怪异的艺术家的自传,女孩身上有与他们相同的气质,对大家普遍关心的事物总是显得异常冷漠,而对一些微不足道或不值得一提的小玩意却显得格外的专心,表现出十足的乐趣。而她的母亲也曾带她去看过心理医生,却每次都是失望而回,医生说她的思想太过于偏击,也因此她的母亲最终放弃了这种治癒的念头。
我手指飞快的敲击着健盘,这些文字让我感到兴奋,它就像是我那把吉他上的弦,使我不由自主的恋着它,只是只是在我写到某个片段的时候,却突然发现自已钻进了一个死角,在也走不出来,在就近的一段时间里,我总是显得很疲倦、头脑混乱,而到了白天,闷热的天气使我觉得这个城市,变得不像以往的那般干净,清澈,这让我感到焦虑与不安,面这种情绪就像块沉重的石头一样,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于是,在某天的清晨,我决定离开,离开我呆了许久的南方小镇,回到从小生长的城市。
我简单的收拾了下行李就出发了,行李其实很简单,只有一个吉他。几件衣服,还有那台里面存着我写了一半的小说的手提电脑,临走时酒吧的老板老罗还送了我一台索尼的数码相机,说是到了北方可以拍些东西或是照片之类的。还说到时候一定要多拍几天送给他留作记念,老罗是个40岁左右的中年男子,总是穿着件黑色夹克,一条米色的条纹裤,头顶微秃,脸上常常带着和蔼的微笑,在酒吧的那段时间,他对我非常的照顾,虽然我不知道他是否有所企图之类的,可我相信,他是个格外和善的老朋友。
在车上是不可以抽烟的,所以我跑进了厕所,斜靠着窗口站着,给自己点了一根香烟。黑夜里,我一直重复着这样的动作。
在深夜酒吧里生活的人,总是要靠点什么来掩饰自已,有的用酒精把自己灌的烂醉,有的吃一些可以让神经兴奋起来的东西,而我,总是把自己埋进烟雾里,烟真是个好东西,它会让人把烦恼像吐烟圈一样,通通的吹散,消失不见,所以,我恋上了烟的感觉,恋上了它的味道。
出了西站,远远的看到妈妈站在那里,太久的别离,她依然是那么的瘦小,没有一丝长胖的痕迹,妈妈接过我手里的行李,放在地上,然后紧紧的抱着我,很久
回到家之后,我一直躲在房间里,也没有出去看那些分开已久的朋友,或是旧时的同学,他们甚至还不知道,那个离家已久的女孩儿已经悄然的回来,现在我在想那小说的结尾,只有吃饭的时候,妈妈才会敲开门叫我,除此之外,我就会躺在床上,进行长时间的补眠。
在小房间里呆的太久总是让人格外的憋闷,这几天我已经睡得太久,久到我已记不清那个得了幽闭症的女孩儿的模样,它总是让我感到忧伤与心疼,这种疼痛一直纠结着我,是我把那女孩儿推向了一个悲伤的死角,直到发现在没有其它回转的佘地。
女孩儿依就不出门,不过她的母亲却看到这几天女孩儿显得异常的兴奋,她偶尔也会从房间里走出来或是哼着歌,帮她做饭、打扫房间什么的,只是她依就不多话,不过,这让她的母亲多少感到有点欣慰,至少她不会像从前那样对任何事都无动于衷了不是吗?
其实,女孩儿最近在读一本想当厚的书—美丽的天堂,看到让她兴奋的句子,她还会出声读出来:当你闭上眼睛就这么轻轻一跃,你就会飞起来了,你会感到身体是如些的轻飘,耳边有呼呼的风啸声,似到了天堂,你的两旁有着奇花异草,那些花朵是那么的美丽,繁盛,就像走进了五彩的云朵,你的前方是一幅阶梯,一幅通往天国的阶梯,你可以踩着它走向天国,走进美丽的天堂,那里是如些的宽阔、自由,你可以像个仙子般的在云朵里穿梭,也可以在满山遍野的花丛里飞翔,在那里,你会感觉自己就是只长着双翅膀的彩蝶,这是多么美妙啊!书上的这些句子让女孩儿感到兴奋。
而女孩儿终是在一天的清晨,从顶楼的窗户上跳了下去,那天的阳光甚是强盛,女孩儿走出房门,去了顶楼,那天女孩儿把自己打扮的特别漂亮,她还特地从箱子里拿出了那件沉封已久的白色长裙,给自己穿上,那应该是她已过世的爸爸送给他的生日礼物,是什么时候的?她已经记不清了,总之,那是几年前的事了,裙子套在身上刚合适,她对了镜子转了一圈才满意的走出去。
那时已是五月的季节,墙上的蔷薇花正是开的繁盛,女孩从藤上摘了朵蔷薇放在鼻子间嗅了嗅,整个鼻子间都充满了蔷薇花香的味道,女孩儿轻轻的抬起了她的左脚,弓起身把脚放在窗台上,然后慢慢的站起来,张开双臂,五月的微风就似猫舔了般的朝女孩儿扫了过来,女孩儿慢慢的把眼睛闭了起来,她似乎闻到了满山遍野的花香带着阳光的气息朝她涌了过来。
最后,女孩儿就那么轻轻一跃,就飞出了窗外,那一瞬的飞翔,让她感到一种极至的high,那是自由的,美丽的,没有任何束缚。
小镇的人们看到女孩儿躺在地上脸上带着浅浅的微笑,那天落了一地的蔷薇花,那花朵一个个从藤上松开,像女孩儿一样飞舞,最后落入地面发出重重的声音,似是生命坠了地,可那画面却是那般的美丽。
我咕噜咕噜的喝着水,现在已经接近十月末的天气,它已不是那么的闷热,让人浮燥,我才发现自己在小屋里呆了过了将近一个月的生活,我离开电脑旁,起身换了件衣服,那是前天妈妈刚买回来给我的,我穿上它在镜子前照了照,猛然发现,整日的写作已让我变成了蓬头乱发的姑娘,我必须想办法整理一下我的头发跟脸,至少,应该遮住那随时都有可能扩张的黑眼圈,我从房间里走出去洗了把脸,又重新做回镜子前,给自己化了个淡妆,我决定出门,去找我的那些朋友们。
在小屋里呆的太久,我开始怀疑自己会不会变得和小说里的女孩儿一样变得自闭,失却了言语,外面的阳光是那么的美好,空气里充满着植物草香的味道,我没带任何东西,就出去了,妈妈嘱咐我说别玩的太久,走出家门,就直直的往前走,突然想到了那个莲花池,以前经常和果果一起去那里玩,夏天的时候,莲花就会开花了,一片片的荷叶,托着一朵朵粉白的莲花,皱是好看,我们还曾经在里面游泳,果果是个娇小漂亮的女孩儿,她总是躲在荷叶下面,让我们找也找不到,而这时的莲花池不知道何时变成了一栋小别墅,也不知道是属于哪家的,我站在那栋别墅前很久,一直仰视着它,正准备要离开的时候却意外的看到了果果,她还是那么的娇小,果果背着一个黑色大背包,站在那看着我,突然就直冲了过来一把抱住了我,抱的紧紧的,久别重逢的喜悦让我和果果异常的兴奋,我们不停的交谈着,聊的很带劲儿,果果提到了许文,那个当年在三中以球王巨称的人物,180的身材,出神入话的球技,在当时不知道吸引了多少女生,我的心思也跟着一起飞到了那年,还记得那来,我也曾像别的女生一样,发了疯的恋着他,只是,他一直不知道,当年,有一个女生经常坐在校操场的霉绿铁网上,双眼充满爱恋的看着他。
我说:“果果,许文他还打球吗?”
“那是当然,他最近还近了省级球队呢!他现在还是有很多小女生喜欢哦!”
说这话时,果果转头看了看我,我移开了她的目光转向了别处,我说:“果果,带我出去玩吧,我在家呆的太久了,很闷。”“好啊,那让我想想有没有好玩的地方。”她偏着头想了一会儿说:“我最近发现了一个特来劲儿的地方,就是在我们以前高中时期学习的那所学校的对面,开了家酒吧—天池,很带劲儿。”“这么久没在一起了,干脆我们去玩个通宵怎么样。”两个人一合计,最终把目标定在了天池。
天池里人很多,也很热闹,这里的风格跟南方小镇的格调完全不一样,果果一直带我往里走,直到最深的角落里,我们坐下的时候,对面已经做了两个人,角落有点暗让人看不清谁是谁,直到对面那人走过来坐在我旁边,我才看到他是许文,再见到他我已经没有了当年的那种热情,我不知道他也会在这里,他伸出手向我问好,我礼貌性的把手伸了过去,果果在一旁嘿嘿的笑着,说没想到吧,我说:“是。”我们一边喝着啤酒,一边聊着天,果果还时不时的向我灌酒,后来我才知道,许文现在成了果果的男朋友,他们问我最近在外面混的怎么样,有没有男朋友之类的话,也许是酒喝得太多的缘故,我借口说要去厕所,才暂停了他们的逼供,我站起身向洗手间的方向走去,从洗手间走出来之后,我并没有马上回到坐位,而是在酒吧里闲晃,我总觉得在这里的某一处,有一种东西在吸引着我,牵动我的神经,可我却不知道它是什么。
酒喝的太多总是让喉咙感到不舒服,我走向吧台,准备寻瓶饮料来喝,可却在我伸手从服务员手里接过饮料的时候,眼角却注意到了一个男孩儿,那男孩儿坐在暗处的高脚椅上,一个人喝着啤酒,男孩儿很精瘦,脸也很净白,头发是打了发胶竖起来的染成了紫色,可并不是那男孩儿的造型吸引了我,吸引我的却是他的穿着,男孩儿穿着一件黑色的碎呢皮外套,下身是一件红黑格子相间的短裙,我怀疑这男孩儿是不是精神错乱,才会穿成这样。不过在酒吧里,不管看到什么样的人,都不足为奇。我正这样想着,却已经发现,男孩儿在看我了,还冲我笑了笑,这让我有点不好意思,居然这么不礼貌的盯着一个人看。于是,我放下了那杯准备要喝的饮料,走向男孩儿。
男孩儿看我走了过去,就伸手递了杯酒给我,我看到他在那杯啤酒里加了少许的绿茶,我盯着那杯带着淡淡绿茶香的酒,想着是不是应该把它喝掉,男孩儿转头却没有看我,而是把目光望向了外面“加点绿茶,酒就不会那么苦了。”他说。男孩儿的声音很好听,细细的,婉如丝绸般的,让人很舒服,我接过了那杯加了绿茶的酒。的确,酒加了绿茶就不会那么的苦了,就像人的生活一样,加一点颜色就不会那般的寂寞,男孩儿从外套的口袋里摸出了包香烟,弹出了一支递给我,然后为自己点了一根,可我却发现,男孩儿的那支烟自始至终的一直夹在他的指间,从未被他动过。我就这么直直的看着他,男孩儿似是看出了我的疑惑,终于抬起他的双眼开始注视我,男孩儿一个单眼皮的男生,眼里带着点淡淡的忧伤。
男孩儿的手指转动着那支即将燃尽的烟,男孩儿说:“一根烟燃起来的时间并不长,或许三分钟,或许五分钟,这有点像生命,随时都有可能燃尽。”他说他并不喜欢这样,他只是把烟点燃之后夹在手里,不抽,让它自己慢慢的燃烧,然后去看它的姿态。这样或许可以让它燃的时间更长一点,从三分钟延至七分钟、八分钟,或者更长一点,男孩儿像梦一样的看着我,这时我才发现,男孩儿的眼睛深而空灵,眼里带着一种郁结的哀愁。
“那么,你是做什么的呢,上班?游闲?或者是别的什么。”男孩儿问我,我说,我曾一个月前在南方的一个小镇上的酒吧里做吉他手,而最近刚刚回来,在写一本小说,写一个得了幽闭症的女孩儿,写她的自闭冷漠,写她总是喜欢读那些孤独、怪异、或是偏执的诗集、故事,写她总是对一些正常人不值得一提的小玩意感兴趣,而对一些看上去微不足道的事情产生浓厚的兴趣,可那女孩儿最后却像朵蔷薇般的从开满蔷薇花的窗口跳了下去。然后我开始沉默“你相信宿命吗?”男孩儿说。那是女孩儿的宿命,至少她选择了自己喜欢的方式。男孩儿侧了侧身,喝了一口酒,我斜着眼看男孩儿,暗色调的酒吧,从这个角度去看,能看到男孩儿沉思的姿态。
我们不停的喝着酒,我开始有点喜欢上了这种加了点绿茶的酒,和那个喜欢在酒里加绿茶的男孩儿,我们不停的交谈,男孩儿说他没有什么固定的工作,只是偶尔会拍些照片什么的提供给一些杂志社,偶尔也会去客串一下某些不是怎么地道的导演拍的片段,还说其实,他还有一些朋友,只是今天没有来,他们一起拍照、一起玩耍,一起聊着他们喜爱的东西,他们称它为艺术。他们喜欢那些东西,就像他虽是男孩儿,却精神错乱的穿着裙子一样,而他们也会有一段一段的短暂旅行,这会给他们带来灵感。这些都是他们所喜欢的,那些东西使他们感到兴奋,他们过着非主流般的生活,我忘记了手中的杯子,我一直在看,那男孩儿的嘴唇像一只充满诱惑性的蝴蝶般地向我讲着他们的故事,他的嘴唇成功的衔住了我的目光。
也许是我对眼前这男孩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直到很晚了,我都还不知道,果果他们找遍酒吧的地方,才找到我。她说:“很晚了,我们该回去了。”我转头看了看男孩儿,我说我们得回去了,我不能在这里呆太久,我的朋友们在等我,男孩儿看着我问道:“那你明晚还来吗?”我摇了摇头说不知道。“来吧。”他说:“我喜欢同你聊天。”他看到我在犹豫,而继续说着:“明晚我的朋友们也会过来这里,我可以介绍你们认识,也许也许有一天,我和我的朋友们的故事会成为你的小说也说不定,总有一天,或许你会用得着的。”我仔细的听完男孩儿的话,毫不怀疑,这男孩儿及他的朋友在吸引我。
男孩儿是和我们一起走出酒吧的,男孩儿向南,而我和果果他们向北,我们朝着相反的方向离去,我一直没有回头去看,所以不知道男孩儿是否还站在马路的中央,是否还在看着我,我不确定。总之,我知道,明天我和男孩儿还会再见,还有他的朋友们。
凌晨的时候,我还做在电脑前,可我却没有在文档上写出一个字,而我的脑袋里
现在却连一个有意思的词都蹦不出来,现在我的满脑子里想的都是天池里那个精神错乱穿裙子的男孩儿,是的,这男孩儿成功的吸引了我,左右了我的思绪,我开始有点期待,期待着明晚与男孩儿和他的朋友们的约会,此刻,我是那么的兴奋。
次日,我没有同果果去菲特商城闲逛,我在等待,现在是傍晚6点多钟,天刚有点灰朦朦。我走进酒吧,看到男孩们围在一起,靠在吧台上,紫色、黄色、酒红、蓝色挑染,不同颜色的头发像旗帜一样飘扬在他们每个人的头上,他们穿着不同款式的衣服,宽大的衣服上印着黑色骷髅图样,或是各种式样的非主流图片,他们有的喝着酒,有的在抽烟,有的嘴里嚼着口香糖,有的正在跟着酒吧里面放的劲猛音乐摇摆着。男孩儿依就穿着昨晚的那件碎呢皮外套,和红黑格子相间的裙子,男孩儿向我招手,示意我走过去。
我穿过正在尽情摇摆的人群,向男孩们靠近,男孩们身上用着不同味道的香水,各个都是个性鲜明的独霸着空气,我走到男孩们身边的时候,这些气味就像漫天大雪地向我扑盖过来。男孩儿站在中间,然后向我介绍他的朋友们,这些男孩们很好看,像一群漫画剧里的卡通人一样好看,男孩儿把我介绍成一个吉他手,小女作家,男孩们向我微笑。
男孩们带着我喝酒,同我聊天,拥我晃进舞池,男孩儿在我左边,男孩儿在我右边,男孩儿在我中间,男孩儿带着我跳舞,穿裙子的男孩儿靠我很近,男孩儿的眼睛里带着赞许、欣赏、微笑,男孩儿把唇轻轻贴在我的左耳,男孩儿的嘴里带着点淡淡的绿茶香。
女孩儿在兴奋,女孩儿在擅抖,女孩儿被男孩儿的香气冲昏了头,女孩儿的脸上带着微笑。女孩儿身上穿着她最爱的紫色玫瑰裙子。
这几日,女孩儿每天都穿着那件她最喜欢的紫色玫瑰的裙子,摇晃在酒吧里,因为男孩们在那里,男孩们带女孩儿去他们聚集的地方,男孩们带女孩儿去郊外,郊外的风景是如此的美,男孩们给女孩儿拍照,写真集,他在给女孩儿拍照的时候,女孩儿好像看到了时光,温柔的穿过了她的身体,然后从她的身上跨过,男孩们围绕着女孩儿,女孩儿像只紫色的蝴蝶般在男孩们中间穿梭着。
这是怎样的几天呢,打开电脑,我抖抖索索的写着,我现在终于知道为何会有一种潜意识的引导,使我次定离开那个南方小镇回到这里,原来他在这里,男孩们在这里,他们在吸引着我,牵动了我的神经,这些男孩儿会成为我生命中一个重要的印记,我会把他们深深的印在我的脑袋里,或是写进我的小说,即便多所以后,想起他们的时候,也可以把他们拿出来问候。
男孩儿对女孩儿说,他们又要开始旅行了,他们要寻找新的灵感,女孩儿亦没有挽留,她想那是他们的工作,他们所喜爱的。所以她不能阻止,就像她必须隔一段时间就要换一个地方一样,不然她就在也写不出一个字来拼凑她的小说一样。
女孩儿比男孩们早一天离开,她想,她也必须要走了,去另外一个地方,寻找她的灵感。
女孩儿拒绝了爸爸妈妈和她的那些朋友的送行,她说要一个人走,因为她知道,男孩们会在车站等她,等着与她道别。
女孩儿背着她的吉他,笔记本电脑,和一个行李箱,摇晃在车站的等候厅,行李箱里面还夹着张她和男孩们的合影,她会带着它一起去旅行,就像是男孩儿们在她的身边一样。
女孩儿站在列车门口,女孩儿的眼睛很大,她不停的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还时不时的低头看一下手腕上的表,她在等待。
男孩们终于来了,在列车即将开动的前3分钟,他们站在铁路上向女孩儿招手,男孩们一一的和她道别。最后,那个穿裙子的男孩儿走上来握住了女孩儿的双手,把唇轻轻的贴在女孩儿的左耳上,男孩儿的唇软软的,像是酥软的甜糕,女孩儿的心在颤抖,男孩儿最后把一个小盒子递给了女孩儿,说等女孩儿上了车之后在看。
女孩儿不得不上车了,因为车子就要启动了,女孩儿选了个靠进窗口的位置坐下,手里抱着男孩儿给她的盒子,她伸手打开了那个盒子,盒子里装满了男孩们给女孩儿拍的照片,照片上面还有男孩儿为她写的话,或是小小的诗句,他们把照片作成了一本集子,放在盒子里送给女孩儿。
女孩儿把脸贴在窗子上,男孩们还没有离开,他们还远远的站在那里,他们的衣服在风里飞舞,女孩儿伸出手对他们挥了挥手,男孩们终于转过身子向北行去。
是的,明天,男孩们也要开始去旅行了。
女孩儿轻轻的闭上眼睛,在心里默默的祝福他们。
女孩儿在心里向男孩儿们说再见。
再见、男孩儿,再见、我的朋友们。女孩儿轻轻的说。
不久之后,我去了一个叫“桐绕”的小镇,我依就在酒吧里做吉他手,偶尔也会写一点东西,最近我在写一本叫做“天池男孩儿”的小说,写我与男孩儿和他的朋友们的故事,昨天我去了商城,在“原思馆”看到了一本杂志,是一本介绍一个“新生代”的摄影师小洛和他的作品,我在上面看到了自己的照片,我穿着自己喜欢的玫瑰紫色裙子,站在一棵枝叶茂密的香樟树下,抬头向着远方跳望。
小洛在那张相片上打了标语“一个人站在一棵枝叶茂密的香樟树下,抬头向着远方跳望,不是因为她喜欢那美丽的风景,而是因着她注定了要一生的漂泊、流浪。”
午后的阳光是那么的温和饱满,我抱着那本杂志走出了书店,生活都还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