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小说 www.duxs.net,最快更新同居男友未成年最新章节!
意大利人都回去了,我也开始更加忙。
这次意大利方面订货量很大,我们的钮扣又是纯手工制作,从现在开始,日夜不停的开工,也堪堪只可以在合约到期之前一个星期交货罢了。这是明明制衣的第一张欧洲单,只许胜,不许败,半点也不容有失。
我很紧张,干脆装了几件衣服跑到工厂睡,昼夜不停的监工。
罗涛每晚下了课都来看我,他最近又报读了一门外语,也是越来越忙,但总不忘替我煲好了汤,炒两三味精致小菜送过来。他说我这么拼命要是再吃不好,会变成人肉干。
这小子的手艺最近又见长,送来的几味小菜浓香扑鼻,将工厂值夜的工人全体吸引了来,个个口水滴滴答。
老工人甚至厚着脸皮问我:“明小姐,国舅爷又送了什么私家菜来犒劳你啊?”
于是我不得不将汤与菜全摆出来:“没吃晚饭的一起来吧。”
“真的吗?那我们可就不客气了。”
风扫残云,等罗涛洗完手出来,桌上净剩空碗空盘。
他吓一跳,顿足问我:“你不是没咬就直接咽下去了吧?就算饿了也不必这样赶啊,撑坏了不是玩的。”
旁边工人都笑起来:“国舅爷倒像是明小姐的妈。”
“别胡说,怎么会是我妈?”我也笑:“性别搞错了,他是我爸。”
众人笑作一团,弄的罗涛完全摸不着头脑。
也有夸他的,私下里跟我说:“若不是你说,再看不出他才十八岁。小小年纪,真是懂事,做事又有分寸,行动也稳重。我们家儿子也十八,还在家做梦呢。”
我说给罗涛听,他得意洋洋:“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现在他每晚做的菜份量大增,除了给我的饭菜外,特别给值夜的工人们熬了老火汤,喝的人人心满意足,都说我的弟弟简直没话讲。
我同他说:“偶尔做一次就行了,不用天天做给他们喝,白白的惯坏了这班人,也累坏了你自己---你现在白天上班,晚上还要上学,还嫌不够麻烦的呀。”
他挠了挠头,说:“我能为你做的不多,又不累,你就别管了。”
那阵子一直住在厂子里,连厂门都没出过,晚上有点冷,也顾不得,只一味希望货快点赶出来。
罗涛不声不响的在网上给我订了一只加厚的睡袋,有防潮层,里面软软的,拉开就可以钻进去睡,很方便,特别暖
又给我买了一只古古怪怪的保温杯,保温效果倒是挺好,就是有点小。
有天秘书来看我,发现那只保温杯,笑的不得了,才告诉我:“那是婴儿用的热奶的杯子,服了罗涛了,可真有他的。”
我愕然,喃喃说:“怪不得保温效果这么好。”
秘书颇有深意的看了我一眼:“明小姐,罗涛对你真不错,比某人好太多了。”
我说:“别胡说,怎么有可比性,一个是成年人,一个不过是个小屁孩。”
秘书颇有不屑:“小屁孩也会长大---再说人家已经成年了。总比某人强,只会送花,一点实际作用都没有,你最近忙的瘦掉五公斤,他人在哪?”
人在哪都好,最起码看上去和我年貌相当,要不是取向不同也不是不可以勉强走下去的。总比罗涛强,他才十八,我已经三十,再大个几年,简直可以做他的妈,成何体统?我不禁摇头苦笑。
刚谈到某人,某人的消息就来了。
之前我找了一家侦探社查消息---我知道私人事情找到侦探社实在有些没意思,但程刚与“表哥”的身份实在有些尴尬,我无法面对面的去责问他们什么,只能出此下策。
“你说,他是我哥哥?”我不置信的盯着手中的复印文件。
对面坐着的侦探面色镇定,看来早看惯了这种隐私怪事:“现在已经完全能确定了---你父亲生前没有提过吗?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
我撑住头回忆,再回忆,末了颓然摇头:“完全没有。”
“可这个人确实是你哥哥,比你大半岁---你父亲亲自在出生纸上签的名,这里还有他和他母亲,你父亲三个人的合影。”
“我知道,我看到了……可……”我几乎要失语了。
侦探见怪不怪的安慰我:“没关系,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上一辈人有什么恩怨都好,逝者已矣,不用再去难过了---最起码现在我们知道了,程刚接近你,只是为了他。”
我无语的看着照片里笑的像两朵花似的“堂哥”和程刚,实在无法把这两个人和我联系起来。
其实事情很简单,程刚确实是同性恋,他与堂哥早在英国就已经是半公开的一对。中间两人不知为什么闹了一次分手,堂哥借酒浇愁,糊里糊涂的上了另一个人的床,结果就染上了艾滋。程刚知道后,倒是情深义重,非但没有离开堂哥,反而回来贴身照顾。但堂哥命不好,发现艾滋没多久,就又发现了肝炎---一般人得了肝炎无非一个拖字决,但以堂哥的身体状况,却是没办法拖下去。迫于无奈,堂哥告诉了程刚一个救命的法子。
原来堂哥的母亲与我父亲曾有一段情缘,并于母亲产下我的同年那女子也产下了他。但不知为什么父亲仍没有回到她身边---现在堂哥的情况危急,需要换肝,现在,他在世上只有一个亲人---那就是我。如果换我的肝,排斥性最小,他活下来的机率也最大。
于是程刚接近我,想到了一定程度,以感情为筹码,说服我去为堂哥捐肝。
说真的,我完全无法理解这俩人的想法---这世上,除了母亲,或父亲死而复生,很难再有一个人能让我有做出这么大牺牲的勇气。这两人是自视过高?还是情急乱投医?
如果当时选择直接与我商量,我可能还会对他们抱有一定的同情,但他们竟用这种手段想来骗走我半边肝,可笑复可悲?
纵使说为爱付出,也有爱的深爱的浅之分,何况我与程刚,离爱还有相当相当的距离。这两人怎么会这么天真,以为用这种法子可以为自己求一线生机。
不,不,无论是对程刚,还是对我这位所谓的哥哥,我都再无一丝一毫的感情。
我对他们的爱与做法无法置评,所能做的,无非排除万难,也要立即躲开程刚而已。
和侦探结了帐,嘱他一定守秘。回到公司,第一件事就是通知秘书,替我更换手机,家中座机,但凡有与程刚相关的任何人等找我,都说不在。
没法子,名誉再不好,也比少掉半边肝伤害小些。知道他们打的这个主意,我再不快刀斩乱麻,可不真成了傻子。
“永远不在?或是一段时间不在?”秘书问。
“永远不在,”我看她一眼,心里想,我真恨不能说我已人间蒸发。
程刚找不着我,加之联想到我之前对他的暗示,大约也醒悟过来一些什么,渐渐的淡出了我的视野,实在令我长松一口气。
笑话,男朋友可以再找,肝却只有一对,我为了个男人,肝都不要了,我傻呀。
母亲知道我又和人闹分手,劝了我几次,见我一付冥顽不灵的样子,也没法子了,无非再托人帮我介绍更好的罢了。
"哥哥"的事在我嘴里绕了几个圈子,到底没有吐出来讲给母亲听,算了,逝者已矣,别破坏父亲在她心中的好印象了,忘记这个人吧。
给读者的话:
二更送到~程刚小洒狗血一段,嘿嘿,我是后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