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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煜听见这话浑身一颤,转眼间又如木头桩一般,一动不动,也不知为何,今晚的风格外大,格外的冷,以往还有停歇的时候,今晚却是不驻的吹,丝毫没有停歇,让人站不稳脚跟。
他缓缓的抬起头,看着正前方,从余光中能打量到出这家闪着灯光的饭店,这里正好是饭店的排风筒,各种气味混杂到一起,吹进丁煜鼻腔。
他还在呆呆站着的时候,两人肚子里的叫声再次传出来。
事实上,他们兜里还有二十几块钱,还没到山穷水尽的地步,但是却对垃圾桶情有独钟,可能这是以前唾手可得的,现在却变成别人的幸福。
“嘭…”王久久的手放在垃圾桶上,桶盖的温度通过空气传导,顿时把丁煜冰封在原地。
“小久,你真的相信我么?”丁煜缓缓问道。
“当然…”王久久还把这垃圾桶盖,手还没伸进去,目光直视在前方几米远的丁煜略显消瘦的背影上,皮夹克反着饭店的灯光。
“别拿了,即使是干净的,没吃的!”丁煜背影有些颤动的说道。
“好…”王久久立即答应,随即松开筒盖,嘭的一声砸在两人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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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煜咬了咬牙,继续向前走,目光没有半点神采了,眼睛上有些浑浊,像是就未入住的房子,落满一层灰层,匀称分布。
小区的门岗已经昏昏欲睡了,是年轻人,二十几岁,和丁煜他们差不多大,但是当听见有人开门的时候,嗖的一下站起来,腰杆笔直,还敬了个礼,他看着丁煜二人迈步进入小区,目光中丝毫不掩饰其中的羡慕,甚至目光跟了他俩一路,直到消失不见。
丁煜就是进门时余光瞟了他一眼,却感受到他目光中的满足。
保安是脚步在追寻的路上,丁煜是在追寻的路上寻找脚步,前者带着卑微的羡慕,后者藏有高傲的悲伤,走在枯枝满布的路上,两人还保持着三四米的距离。
丁煜摁下开门锁,里面的声控灯顿时亮起,他的动作再一次停住了,倒不是矫情,而是回去也是睡不着,躺在床上发呆。
“你回去,我出去一趟…”丁煜低着头从旁边路过。
“煜哥…”王久久突兀喊道,把整个小区的声控灯都喊亮了,他也没回头,两人背对着背“如果没有尚哥,我可能现在还拿着一个月两千块钱的工资过日子,如果没有你,我可能在年轻的时候,没有资本去泡妹子,老了,妹子也老了,跟你来滨海,我不后悔,只要你不倒,咱们日子肯定能好起来…”
丁煜嘴角有些抽搐,强笑道“凑…我去看看海!”
“你指哪,我打哪…”
“行,现在麻溜儿回去睡觉…”丁煜撂下一句之后,迈步往出走,他怕呆的时间太长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又是路过保安亭,又是看见那名年轻保安,又是站起来立正和羡慕的眼光。
刚才的丁煜,在王久久面前还保持着精气神,现在的他,就已经落寞了,背影像是二战过后的柏林一样,萧条无比,就这么形影单只的走在,连放屁都能传出几百米的路上,整个人有些涣散。
不知不觉中,又到了那个垃圾桶,他怔怔的看了会儿,带有自嘲式的笑了笑,好比精神病院出来的傻子,实则他刚才给自己找的理由还不是很充分,如果要是准确的来说,他整个人的精神压力有点太大了,产生了想逃的想法。
什么仇恨?什么公民?百年之后都只不过是过眼云烟罢了。
但是,王久久跟谁自己逃到这个地方,一声一声煜哥的叫着,是过来跟自己混口饭吃的,而不是拿着煤气煮饭,闻着别人厨房里传来的香气。
他发现自己有些魔怔了,迫切的想要逃离这个黑洞般的垃圾桶,一直往前走,刚开始是快走,然后是跑,到最后是展开双臂狂奔,耳边风声都快要能割裂他的耳膜,嗡嗡作响,这个广场上一个人都没有,就连LED屏幕都变成广告时间。
没过多久,他耳边传来了海浪声,黑色的海水一下一下拍打着岸边,拍出的浪花,反射着LED屏幕上的颜色。
他疯了一般,到海边也没停,继续向前跑,直到海水浸透鞋面,打湿裤管,下半身都浸泡在海水里,他才停下进步,呆呆的望着那头,不知一月的凌晨四点钟,会不会出现崭新的太阳?
海水冰凉刺骨,海浪一遍遍的在撩拨他。
直到现在,他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自己确实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也可以说成,弯不下去腰,低不下去头。
之前一遍遍的问自己,是不是这样,他还在开脱。
可现在明白了:除了自己把自己当成曾经的大哥,这里已经没人认识他丁煜是谁了。
他所做的一切努力,只不过是动动脑子,走别人没走过的路,做别人做过却又不切合实际的做法罢了。
脚落地,心飘着是不行的,哪怕是心落地,脚飘着。
他又呆呵呵的笑了,这仅仅不到两分钟的时间,他腿上就已经没有知觉,很冷,像是被冰住一般,转过头,在海浪的侵袭下,步履维艰的上岸,他左右看看,发现这一眼望不到边的海岸线,竟然没有一只生物陪他做同样的动作。
自己为自己感到可悲。
就在海边,脚刚刚脱离海水的侵蚀,就毫不吝啬的把身躯砸向地面,呈个大字型,仰望着满天星辰,这里灯光不明,他整个人都与沙滩混为一体,只不过是高度有些突兀罢了。
他嘴角不会向上了,却而代之的是融入天地的顾忌。
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
自己不算出名,但是在那个不大不小的惠南市,也算是过着有面子的生活,但为什么现在会变成这样,他试图学着古人,从星辰排列中寻找答案,可那杂乱无章的斑点,没有给他丝毫指引。
难道是张爱玲错了?还是自己浮夸了?
他在这环境中一遍遍的问自己。
可有为什么,现实总不及理想的万分之一契合?
可能,生活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把高傲打得体无完肤,把梦想撕扯的支离破碎,把眼前扭曲到光怪陆离。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丁煜也确实没流泪,因为他不知该如何为现在的自己默哀。
来的时候,我就要在这里生根发芽。
此时现状,肚子饿得瓜瓜乱叫。
可能每段成长都需要阵痛,又要有一段青黄不接的日子,他能明白,更能理解。
但是这么长时间以来,他第一次有了切身感受。
丁煜扪心自问,自己是个高傲的人,不至于目空一切,但从来都是自信满满。
身穿万元皮夹克,手腕是六位数的万国手表,脚下是真皮皮鞋。为何这一切浮华都不能给自己带来半点生活的怜悯?
难道只有闷头做事才能直达罗马?
他的眼角终于有点湿润了,可以说是生活的压力,也可以说成对以前生活的怀念。
歪着头,看着昼夜不停的波浪,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太过空虚,又或是自己担当不起: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的狂傲。
他以前认为,民,之所以为民,是因为甘心为民。
现在却发现,民,之所以为民,是因为生活已经把现实强女干的体无完肤,甚至于比撒德和马索克还要变态。
冷风,渐渐冰冻住他的裤管,有些僵硬,他也没有心思再管这些,在这冰冷刺骨的环境中,脑神经在逐渐衰弱,算不上自虐,也算不上享受。
只是在自然的环境下思考今后的路该何去何从。
浑浑噩噩的坚持自己,还是头目清醒的接受现实。
他又笑了笑,把自己摆的太高,摔得太疼。
总认为自己是社会大哥,现在看来,也就是一届刁民。
他想从沙滩上起来,这才发现下肢有些麻木了,不受控制,用手戳了戳,缓和一些,换成抱着双腿的姿势,坐在这里看着大海。
他还在想,我是高傲的人,不是卑微的人,我是高傲…
不知不觉中,眼睛布上了一圈浓雾,又开始想起以前的自己,七岁上学,好学上,十三岁上初中,全校第七名入学成绩,高中是省重点,大学却变成了野鸡三流,命运确实发生了转折,可后来的日子确是出乎意料。
不算好,但足以让人投来羡慕的目光。
但是现在,也不知自己连饭都出不上的事情,传到惠南别人是当笑话听,还是当故事来看。
以前那些巴结自己的小混混,会不会那一百块砸在自己的脸上。
他点了根烟,烟雾在海风中消散的很快,也燃烧的很快,一只没等吸几口,就被风给带走了,又想点第二只,却发现烟盒里已经空间空空如也。
他又自嘲的笑了笑,难道,连自己唯一的恶习也要扼杀么?
看来岁月真的是一把杀猪刀,今天的脚步注定被今夜的风平息,明天的太阳也即将会照常起床。
“接受现实吧,先养活自己…”丁煜面对着大海,吹着海风,缓缓闭上眼睛,展开双臂,眼皮缝隙中挤出两滴浪花。
就在他背后,有个人影呆呆的闻着,心痛问道“丁煜…你哭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