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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说爱情很苦,那是因为它甜的时候……太甜了。”
我打工的便利店位于一条干净的小街上,门口有几棵老枫树,旁边围着整齐的栅栏,颇为精致,尤其风吹枫叶的景色甚美,丝丝凉意,仿佛能消解掉一天的疲累。
便利店的收银工作并不难,只需要扫码收款就好了,可我是第一天打工,不免有些紧张,再加上日语不好,经常和顾客交流了半天也搞不懂人家的意思,犯了很多低级错误。所幸客人和老板都比较宽容,非但没有责备我,反倒一个劲儿地安慰我:“没问题,没问题。”
七点多时,吴洋打来电话,刚好那时没有客人,在老板的许可下,我接通了电话。吴洋说,他来日本这段时间颇受冯哥冯嫂以及大家的关照,于是想请大家吃饭唱歌,问我有没有时间一起去。
我告诉他:“我在打工,去不了了。”
他沉默了一阵,又说:“你可以晚点过来,我们一起去唱KTV。”
“嗯……”从他的语气中,我听得出他希望我去,我倒是也想去凑凑热闹,顺便和兵哥哥加深一下了解,可我今天忙了一整天,累得双腿都麻木了,再加上心里总是记挂着那个一只手不能动的亲师兄,思来想去还是婉拒说,“我下班有些晚了,还是改天吧。”
“晚点没关系,我可以等你。”
我刚要说话,冯嫂把电话抢了过去:“小冰,晚点没关系,反正我们打算玩儿通宵呢,你一定要来啊!”
“哦,我尽量吧。”
“好,等你。”
忙碌中,两个小时一转眼就过去了。九点半,李凯提前来接班了,他说怕一会儿下大雨,所以提前点过来,也免得我被大雨淋了。
我连连道谢,收拾好东西,走出便利店。我刚出门,冯嫂又打来电话,告诉我他们都在等我,在我们上次去唱歌的那家卡拉OK。
我这个人从来不太会拒绝别人,看冯嫂那么热心,便坐电车去了他们说的店。
卡拉OK的包房内,我和冯嫂坐在包房最角落听男生们唱歌,一首首豪迈的军歌听得人热血沸腾,一曲曲婉转的情歌让人心生怅惘。
外面下着雨,雨打屋檐,细密而急促,久久没有停歇的迹象,我一次次地看表,总感觉心神不安。
冯嫂悄悄扯扯我,在我耳边说:“刚才你没来的时候,吴洋问了我两次你会不会来。我看他对你挺有意思的,你觉得他怎么样?”
“我……”暗光闪烁下,吴洋冲着我笑,笑得两个酒窝深深,情歌唱得也是深情款款,我不禁有些尴尬,“我还不太了解他呢。”
“你们认识也有几天了,总有个大概的印象吧?”
冯嫂这样刨根问底,我猜八成是吴洋让她帮忙探口风,慎重考虑了一下,才说:“还是先做朋友吧。”
冯嫂何其聪明,立刻懂了我的拒绝以及拒绝背后留下的一丝余地,她点点头说:“这样也好。有些人,一两天是看不透的,要天长日久才能看见真心。”
不知道为什么,听见这句话,我又想起了叶正宸。认识他的前两天,我一直以为他是个处处留情的风流公子,经过天长日久的相处,我才知道他是个——处处不留情的风流公子。
他总是很容易让女人动心,然而,女人一旦对他动了心,便必然会被他伤心,无一幸免。
一曲终结,吴洋坐到我身边,问我:“你会唱什么歌?我帮你选。”
“我……”
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打破了包房里短暂的安静,这是我专门为叶正宸设置的手机铃声。我急忙翻出手机,上面十几个未接来电,都是叶正宸打来的。
我跑到走廊正欲给叶正宸回电话,铃声又响了,我刚按了一下接听键,就听见叶正宸气急败坏的质问声:“你跑哪去了?这么晚了不见人影,也不接电话!”
“我和朋友出来唱卡拉OK。”我小声说,委屈得像个被丈夫斥责的小媳妇。
“在哪家?”
“我生日那天,我们……”我还没说完,电话那边只剩下忙音。
认识叶正宸这么久,第一次见他生气。也难怪他生气,我忘了告诉他要出来和吴洋唱歌,这样风雨交加的夜晚,我迟迟不归,他难免会担心。一想到他会担心,我片刻不敢停留,回去拿了包,不管大家怎么挽留,坚持先回公寓。
外面一片黑暗,雨水细密,没有停歇的迹象,我咬咬牙,冲进雨里。
雨比我想的大,大滴大滴冰凉的雨落在我的头发和脸颊上,顺着脖子淌进衣服里,我忍不住打了个冷战。
“薄冰……”吴洋撑着伞从里面追出来,“太晚了,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我自己能回去,你进去玩吧……”
说话间,我一分神,脚下一滑,差点跌倒,幸亏吴洋伸手扶住我的腰,我下意识地搂住他的手臂。恰在这时,一缕光芒射过来,刺痛了我的眼睛。我忙用手臂遮住眼睛,适应了一阵,等我放下手臂后,只见一辆黑色的轿车里走下一个人,站在大雨里。
细密的水滴摔碎在那张帅气的脸上,一瞬间刺痛了我的心扉。
我以最快的速度挣脱吴洋的手,跑到叶正宸面前,心因为奔跑狠狠地撞击着胸腔。
“你怎么来了?”我的声音也带着受到撞击般的轻颤。
“一个人在公寓有点闷,出来透透气。”
作为一名医学院的学生,我实在不认为一个右手不能动的伤者有必要在雨夜开车出来透气,但作为一个女人,这么帅的帅哥,拖着缠满绷带的右臂,冒着大雨开车来接我回去,我被感动得一塌糊涂。
如果他不是叶正宸,我绝对扑到他怀里,告诉他:我这辈子跟定你了!
可惜,他是!
吴洋走过来,看了叶正宸一眼,又看了看他奢华的名车,雨水模糊了吴洋的表情。
“这是我常跟你说的隔壁邻居,叶正宸。”
叶正宸冷冷地看了我一眼,看得我又打了个寒战。缓了口气,我又指指吴洋,继续说:“他是吴洋。”
“你好。”叶正宸淡淡地打了个招呼,不再多叙闲言,打开副驾驶的车门,用比雨水还冷的语气对我说,“上车吧。”
来不及也不方便说其他的话,我和吴洋简单地告了别:“吴洋,我先走了,你们好好玩,拜拜!”
“好,你到公寓给我打个电话。”
“好的。”
叶正宸的车卷着雨水飞驰而去,溅起的水滴打乱了吴洋雨中的身影。
我坐在车里,空调的温暖和湿衣服的冰冷交错地撞击着我的身体,寒意让我的身体发颤,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喷嚏。叶正宸笨拙地用左手脱下身上半湿的外衣,披在我身上,裹紧,又细心地挑出我湿了的头发,放在衣服外面。
“绷带弄湿了没?万一淋湿了,会感染的。”我摸摸他右手的绷带,没湿,幸亏他穿了件外衣。
“如果你再跟那小子缠绵一会儿,那就难说了。”他回答的声音比雨水还冷。
为了缓和气氛,我又冲他甜甜一笑:“你完全可以在车上多等一会儿,等我们缠绵完了再出现?”
“看来我出现得不是时候。用不用我下车,让他来车上继续陪你缠绵?”
咦,这么大的雨,这么冷的天,我为什么嗅到了某人身上浓浓的火药味儿?
我继续笑嘻嘻地缓和气氛:“师兄,不劳烦你了,我们可以明天继续。”
他踩了一脚油门,飞驰的车穿过大雨,撞得雨滴飞溅。我急忙系紧安全带,以防万一。
过了好一会儿,就在我以为叶正宸会一路沉默的时候,他冷冰冰地哼了一声:“原来我就是个——隔壁,邻居。”
“你不是吗?”我笑着对他眨眨眼睛,“你该不是想做我男朋友吧?”
叶正宸轻蔑地瞥了我一眼:“你想得美。”
“嘁,你以为我稀罕呀!”
在我以为接下来的对话将是针锋相对时,他的态度突然转变了:“你真想和他在一起?”
我的思绪没跟上这种突如其来的转变,一时语塞,不知该如何回答。
回答“想”吧,我对吴洋并没有那种心乱如麻、欲罢不能的深情;说“不想”吧,他的确是我一直喜欢的类型,尤其他那身军装,真是让我心向往之。
“唉!”我叹了口气,不愿意再想这件一团乱麻的事,便放音乐听。
婉转深情的歌声传来:“天知道你对我有多么重要,天知道我动了真情……”
叶正宸不知想些什么,前方的街口亮起了红灯,他竟然恍然未觉。
“红灯!红灯!”我急忙提醒他。
车子猛地一个急刹,幸亏我系了安全带,不然就要撞上挡风玻璃了。
我转头再看他,他疼得咬紧牙,似乎方向盘撞到了他手臂上的伤口,我又气又急:“你怎么开车的呢?你的手不想要啦?”
他不说话,静静地望着我,我在他漆黑的眼瞳深处看到了我的影子:湿发贴在脸上,尖尖的下颚,粉唇微合,眼波流转……
他的视线慢慢下移,眸色倏然一沉,不再移开。我低头,只见湿透的裙子贴在身上,几乎完全透明,清晰地勾画出少女精致的曲线:消瘦的腰肢,纤长的腿。
“我能不能给你提个建议?”他说。
“什么建议?”听他语气诚恳,我以为他会说下次记得带伞,或者回去记得洗澡,以免着凉。
“以你的身材,70C可能更舒服……虽然,从视觉角度说,你穿这个尺码,对男人更具诱惑力。”
这人……
这对白……
是我听过的所有赞美里,最无耻的一个!
我揪紧衣服的手在不停地颤抖,身子瑟缩到真皮座椅的一角,紧依着车门。他仍然注视着我,不眨眼地注视着。
在这个狭窄的空间里,我感觉自己正在被他用语言和眼神一点一点地剥光,一分一分地侵犯。我不知道别的女人遭遇这种情况会不会羞愤得狠狠甩他一个耳光,然后开门下车,从今往后跟他彻底绝交,但我竟然没那么羞愤,只是有点害怕,有点惶惶无措,还有……身体内蹿起了一簇小小的火苗,慢慢温热了我被雨水淋过的身体,蔓延过四肢百骸,烧烫了我全身的肌肤。
这种感觉我从未有过,很舒服,每一根神经都被特殊的痛感刺激着。
情歌在一遍遍循环:“我不在乎你变什么,我要成为你黑暗里那道光,要带着你,远离沙漠的孤单。”
他的手伸向我,拉住我披在身上的外衣,我大惊失色,正欲反抗,他却细心地把衣服整理平整,将衣摆盖在我的大腿上,然后揉揉我的湿发。他笑了,不是坏坏的笑,是那种透着阳光味道的温和的笑。
我乱了,整个身心被搅得乱作一团。
我不知道车子什么时候驶进了学校,叶正宸为我打开车门,我才想起身在何处。大雨里,我和叶正宸撑着他的衣服遮住雨,一路小跑进电梯。一见电梯里的秦雪,我不禁退后一步,刻意与身边的叶正宸拉开点距离。
电梯徐徐上行,我整理好纷杂的情绪,主动和秦雪打招呼:“这么晚才回来?”
“嗯,在自习室写报告了。”秦雪看了一眼我身上的衣服,又看看我身边的叶正宸,“你们也刚回来?”
“你们”两个字她咬得很重。
“我和朋友去唱卡拉OK,刚回来。”
“哦。”
叮咚一声,电梯门打开了,叶正宸拥着我走出电梯。我悄悄回头看了一眼,秦雪在看着叶正宸,眼中闪着水光。我以为她早已走出了分手的伤痛,原来她还没有。
我又抬头看了一眼身边的男人。要忘记他,真的那么难吗?
心神恍惚回到公寓,我脱下被雨水淋湿的衣服,躺在浴盆里,热水漫过身体,湮没了我体内的悸动。我闭上眼睛,清晰地听见隔壁循环播放的音乐——那首意味深长的《爱》,心绪又开始悸动。
我一遍遍提醒自己:叶正宸只当我是妹妹,我也只当他是兄长,我们不可能,绝对不可能。然后,我按住心口,那里传来一阵深切的痛感,很疼,很疼。
我以前不明白秦雪为什么明知道叶正宸是什么样的男人还会爱上他,现在我懂了:有些人,不管他曾伤害过多少女人,他就是能让你爱得死心塌地,义无反顾。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不知多久,我不知不觉睡着了,竟做了个难得的美梦。
梦里,空气夹杂着青草的芳香,我穿着白色的婚纱走向一身墨绿色军装的男人,他牵起我的手。我努力仰头,想看清对方的脸,天边突然传来沉重的撞击声,把我从美梦中惊醒。
我擦擦嘴角的口水,听见墙壁又传来两声敲击声。
敲墙是我的习惯,因为懒,我平时有事总喜欢用敲墙来传递信息。
一声:饭好了,过来吃饭。
两声:有点事需要你帮忙,方便的话过来一趟。
三声:有“小强”,救命!
四声或者四声以上:对不起!本人在钉钉子。
某人一大清早叫“救命”,该不是遇到什么事吧?
一想到他的伤,我骤然清醒,连衣服都没换,穿着睡衣冲进隔壁房间。一进门,只见叶正宸半倚着墙壁站着,帅气的面孔在米白色的休闲衣裤的衬托下格外清爽,有种晨风拂过的感觉,似乎还带着薄荷的清香。
我本来就急得上气不接下气,又看见让人血脉贲张的帅哥,差点被憋死。我使劲儿拍拍胸口,喘过气来,否则一大清早被帅哥惊艳死,我也死得太冤了。
“这么急……找,我什么事?”
“我的冰箱里怎么塞得这么满,我想放几瓶啤酒进去都不行。”
我气得又是一口气没喘上来,憋了好半天才说出话:“你十万火急就为这个?叶大少爷,你难道不知道把东西拿出来,就能把水放进去?再说了,你的伤还没有痊愈,为什么要在冰箱里放啤酒?”
“我……我说过我很急吗?”
“你明明敲了三声。”
“哦。”某人面带微笑告诉我,“我怕你听不见。”
“……”我要吐血了。
“你快点帮我把这些东西都处理了,我看着烦。”
我深呼吸,对自己说:算了,我一个未来的医生何必跟个病人一般见识。如是数次,愤懑的情绪才算平复下来。
我走到冰箱前,打开一看,里面的确堆满了水果。这些水果都是大家来探望叶正宸时送的,我一直很努力地帮他消灭,无奈大家太热情了,热情得超出了我的能力范围。
我从冰箱里拿出两个大桃子,洗了洗,一个塞进嘴里,一个塞到叶正宸的手里:“吃吧,大少爷,多吃点水果降降火气。”
“咦,你怎么这么了解我,竟然看出我最近火气旺。”
早就习惯了他的一语双关,我冷冷地瞥他一眼:“哼!你什么时候火气不旺过。”
我坐在他床边,狠狠咬了一口桃子,桃肉入口,清凉柔软,甘甜多汁。叶正宸拿着张纸巾帮我擦嘴角的桃汁,他离我好近,无可挑剔的面孔让我有些失神,恍然未觉新鲜的桃汁顺着嘴角往下流,流过我僵硬的下巴,滴在我的衣襟上。他手中的纸巾便顺着我的下巴一路往下,轻轻滑过我的颈项,若即若离的指尖把他的温度留在我的肌肤上……
脑海中又飘过他昨晚的眼神和话语,我顿觉得热血从身上涌到脸上,热辣辣的。因呼吸困难,我的胸口不断起伏,几滴桃汁已在我胸前的衣襟上晕开,像极了一簇簇娇羞的花蕾……
他的眼光落在我的衣襟上,目不转睛地盯着几滴桃汁,就在我以为他会继续向下时,他的手骤然停住。
然后,他攥紧拳头,把纸巾揉皱在手心里。
气氛有点异样,我往旁边蹭了蹭,本着沉默是金的人生准则,低头默默地啃桃子。叶正宸也在我的身边坐下,侧着脸看着我吃桃子,一直看着。他的眼光比X光的穿透力还强,比激光的热度还高,看得我热血一阵阵地往心口涌。
最后,被他看得实在忍无可忍了,我拿手遮住脸:“别看了,人家刚睡醒,脸没洗,头发也没梳。”
“难怪……”
我以为他会说:难怪这么丑。
结果,他说了句标准的叶正宸式的对白:“你连内衣都没穿。”
他的话音刚落,我比来的时候更快地消失了。
跑回公寓,我直接钻进被子里,红透的脸埋进枕头里。我从未尝试过这种感觉:全身滚烫,心跳快得要失去控制,脑子被他刚才热情的眼神塞得满满的。
我的嘴角控制不住地弯起,直到嘴角抽筋。
许多人说爱情很苦,那是因为它甜的时候……太甜了。
爱情?是的,爱情!
尽管我由始至终都不敢面对这个事实,可我确实爱上了他,在很早很早以前。至于早到什么时候,我已无从追溯。
那么现在该怎么办?是该悬崖勒马,明哲保身,还是不顾一切地往万丈悬崖下跳,即使粉身碎骨也无怨无悔?这个抉择让我一个上午心绪不宁,根本没心思听课,连教授什么时候下课离开我都没有留意,直到接到秦雪约我吃午饭的电话,我才从梦游的状态中醒来。
人流拥挤的食堂里,我在秦雪对面的位置上坐下。明媚的阳光从落地玻璃窗射进来,正落在我身上,我却有些冷,骨头都在打颤。
“有些话我不该说,可我当你是朋友……”秦雪幽幽地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对埋头吃东西的我说,“小冰,叶正宸换车的速度快,换女人的速度更快。他这个人,喜欢追求新鲜刺激。”
他换女人的速度有多快我不清楚,但我认识他五个月,他换了两辆车。
秦雪凄然一笑,极冷:“女人的美貌兴许能维持十年八年,新鲜感能保持多久?一个月,两个月?”
我回答她:“从生理学角度说,有些新鲜感和刺激仅能维持十几分钟。”
她苦笑:“看来你什么都明白。”
我和秦雪在食堂聊了一个多小时,秦雪说的话比我们认识的这几个月里说的话都多。她告诉我,她刚来的时候,叶正宸对她非常好,陪她买东西,帮她整理房间,还帮她修家用电器,早上叶正宸载着她去上学,晚上载她回公寓,她犯头疼病,他半夜去给她买药。
有一次,他去北海道开会,也带上了秦雪,他们在北海道玩了半个月,过得很开心。
然而,当她死心塌地爱上他之后,他却失去了最初的新鲜感,对她再也提不起兴趣。
秦雪越是努力争取,叶正宸越是刻意回避,对她渐渐疏远,冷淡。秦雪为此大病一场,在学校的医院里躺了一个星期。叶正宸经常陪同教授去住院部查房,却未踏入她的病房半步。她出院那天,看见他开着崭新的跑车,载着一个女孩经过。女孩染着金黄色的头发,穿着超短裙,浓密的睫毛,大大的眼睛,像一个漂亮的芭比娃娃。
有人告诉她,那是田中教授的女儿田中裕子。之后……
之后,可想而知,没有女人是他最后的终点。
秦雪说,她恨他,同时也忘不了他,毕竟他们经历过沿途美好的风景。
秦雪说,她告诉我这一切没有别的意思,只是不希望看到我步她的后尘,犯她犯过的错。
我岂会不懂?
女人往往很天真,明知他不是你的良人,明明看见许多前车之鉴,明明清楚花花公子的游戏规则——爱只有今天,没有未来,没有承诺,却总是傻傻地以为,像飞蛾一样扑到火里,自己会是他的最后一个。
殊不知,你不是他的终点,但他,是你的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