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思旺的目的(中)

贪吃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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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青拿着子弹小心地用匕首在它中间进行环割,花了五六分钟的功夫,终于将子弹切开,把里面的火药倒在一团他找来勉强算干的枯巴西棕纤维上。

    然后陆青将他之前切下来的加勒比松脂,用匕首削成细条状,交纵放在火药上,这样做能火药一瞬间爆发的热度,尽量多的接触每一根加勒比松脂,增加点燃的几率。

    现在是最后一步,陆青背包中拿出打火石,用匕首刀背打出火星,伴随着强烈刺眼的光芒和一股难闻的火药味,加勒比松脂被火药引燃,升起一股明晃晃火焰,还水分蒸发的白烟。

    火种有了以后,之后的生火就简单的多了。

    为了快速烤熟美洲豹大腿肉。陆青并没有做过多处理,只是沿着腿骨的方向在每一条腿肉侧面往里切了几个三分之二深度刀口。

    在大腿肉烤熟的时候,肉的纤维会自然收缩,刀口会变成裂缝,火焰的热度就能直达最里面的肉,加快肉烤熟的速度。

    不光是能让烤肉熟的更快,这样烤出来的烤肉,有两种口感,第一种是外面焦香耐嚼,同时最里面的肉因为快速烤熟,好保留着肉的纤维韧性和少许肉汁

    但陆青不可能一条腿肉一条腿肉的烤,这样速度太慢了。他用一根树枝从大腿肉的根部一直穿到另一端,一共四条大腿肉都这样处理。

    然后在火堆旁,架起两对平行支架,支架上各放一根树枝,将四根串好的腿肉放两个根树枝上,调整篝火,让火焰均匀的炙烤四根腿肉。

    这有点像陆青平时在街上遇到烧烤,不过烧烤架变成了野外的树枝。

    “看青爷找那个人要子弹,我还以为是要保证自己的安全,没想到青爷只是用子弹里面的火药来引火,我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我怎么没想到子弹里面是火药,有什么比火药引火更快。”

    “重点是别人身上有枪,主播身上没枪,这样我很很没安全感”

    “可能对于青爷来说,有没有枪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人有没有这想法。”

    “自信是好的,但盲目自信,只会自食其果。”

    “我感觉你们的担心都是多余的,现在青爷在直播好不好,如果他开枪射击青爷的话,无论怎样他都跑不了,毕竟都已经露脸了。”

    “在荒野中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生与死的情况下,谁还顾得了这么多。”

    “前面的几个都是被毒鸡汤喂大的吧,用得着这样悲观?”

    “你们考虑都是多余的,这个人的猎枪一直没有填装子弹,这才是青爷不找他要枪的真正原因吧。如果青爷这样还要猎枪和子弹的话,反而让对方怀疑清夜有不轨的企图,这有何必呢?”

    “你们烦不烦?我们是来看荒野直播,只不是来看你们讨论阴谋阳谋的,主播要怎么做他自己决定就好了。”

    而对于弹幕说这些留言,陆青并没有作出回应。

    让他去找思旺要他的那把猎枪的话,陆青感觉没那个必要,先不说这把猎枪的枪托已经变形会不会走火伤了他自己。

    有时候枪危险程度也要看谁拿,如果像唐嫣这一类职业杀手拿的话,陆青要过几分忌惮,思旺这种大学生,陆青并不担心自己会有危险。

    他更好奇思旺来到伯利兹丛林的目的,从开始遇到美洲豹前后的表现来看,他多半是真被吓坏了。

    这胆识并不像一个经常在荒野中磨练的冒险者,而在陆青救了他以后,他也没有一丝想要走的意思,似乎有要跟着路青的意思。

    为了知道思旺来到原始森林的目的,陆青趁着烤肉的功夫,似乎不经意间地道:“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饥肠辘辘的思旺此时眼睛都快掉进入陆青手中的烤肉了,听到陆青的问话,慢了半拍才反应过来说道:

    “现在回去的话太可惜了,要不我跟着你继续冒险,怎么样?”

    “厚颜无耻之人,跟着青爷,只会拖后腿也不自知。”

    “不,我感觉他还有利用价值,遇到危险的话,他可以当诱饵引走类似美洲豹之类的野兽。”

    “青爷用的着这样吗?一把匕首单挑两只美洲豹都没问题。”

    “那是青爷没受伤的情况下,之前不是说了吧,青爷肩膀受伤,右手使不上力气。”

    这个人是真的神经大条还是另有图谋?

    陆青看不出思旺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只能装作随意的说道:“要是再遇到美洲豹的话,我可能只能逃跑,不一定能带的上你。”

    “不会这么倒霉吧,又遇到美洲豹,食肉动物不是都有自己的狩猎范围的嘛,这个区域的美洲豹应该没了吧。”

    一听到美洲豹,思旺被篝火烤红的脸也掩盖不住他的恐惧之色。

    不过很快他的注意力被另一样事物吸引了,在饥饿的时候,有什么比烤得香气四溢的美洲豹烤肉更吸引人。

    “这肉应该已经能吃了吧。”

    陆青也是被这个人的跳跃性思维所折服了。从篝火上切下了一块已经烤差不多的烤腿肉扔给思旺。

    然后自己也切了一块放到嘴里尝尝味道,继续翻转剩下的烤肉。。

    “如果你想离开的话,我可以叫人用直升机带你离开这片森林。”

    这时候陆青终于从对方的眼中,看出一丝不甘的眼神,心中已经明了,他果然不是简单的来丛林冒险而已

    思旺没有马上回答陆青的话,默默地将大腿肉吃完,才说道:“陆,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奥尔梅克文明?”

    奥尔梅克文明?陆青倒是对着个文明有点印象,他在上次去喜马拉雅山之前,查玛雅文明时,见过关于这个文明的介绍。

    “尔梅克文明(Olmeccivilization)是已知的最古老的美洲文明。它存在和繁盛于公元前1200年到公元前400年的中美洲(现在的墨西哥中南部)。圣洛伦索(SanLorenzo)的奥尔梅克文明在公元前900年左右被暴力摧毁。拉文塔(LaVenta)的奥尔梅克文明持续到公元前400年,莫名其妙地消亡了。

    你所指的是这个吧?他是墨哥的古老文明之一,来到伯兹丛林是不是来错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