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杀父之仇

九章少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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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意思?

    “能不能先让我扶王爷起来,地上凉。”她接着说,眼神是频频地望向赵歌。

    舍不得么。

    这关心的语气让我无法镇定,顿时瞪着眼对她低嚷:“叶莺,从我站在这儿开始,你可曾问过我一句,万华好不好。“

    可曾,心里还有这么一个人。

    叶莺用力地眨着眼,憋回眼眶内的泪意,别过头去,沉默了好一会儿,才怅然地开了口:“他,还好吗。”

    其实,王万华昨日来了王府的事,她是知道的。

    可是她没办法面对他。

    所以才让叶溪传话给他,说了些绝情断念的恶语。她的心里,自是还有着王万华的,然而,没可能了,她这辈子都不会和他有什么结果。

    何必再互相纠缠。

    倒不如一次断个干净。

    从叶莺的反应,我能感觉到,她对万华仍是有情的,见她的神色颓然,似也苦恼非常,我摇着头,降下了语调:“他不好,一点也不好。”

    话落一顿,我无神地盯着床头的那盏灯,继续道:“明明已经酒醒,却像是陷入了永眠,他拒绝说话,拒绝我的关怀,那么开朗的一个人,却仿佛突然丟了灵魂,沉寂如死水。”

    这些,你都知道吗?

    叶莺埋着头,不说话,只是肩头轻颤着,她在哭,她还愿意为万华流泪,那么,一切都还有转机是吗。

    “莺儿,万华他不能没有你。”我试图替万华挽留住她。

    可是彼此静默了一会儿,却只等到叶莺两眼红红地抬起了头,咬着唇盯着我,分外决绝地道:“玫姐,我说了,我与他缘分已尽。”

    为什么她的态度更加坚决了。

    我僵着脸色,来了这么久,方才追问上一句:“这到底是为什么。”

    为什么对万华残忍。

    为什么要嫁给赵小六。

    她的眸子一片空洞,启唇道:“阿爹他死了。”

    听她此言,我不由一愣,叶伯亡故的消息我已先行得知,可这能回答上那一句为什么吗,总不能因着亲人过世,伤心之余,被叶溪设计,让赵小六趁虚而入吧。

    可笑的是,我居然猜对了后面。

    只是,我没有料到前头还有着别的因由。

    “我阿爹。”叶莺的面色突然阴沉得可怕,似是笼上了恨意,“是被王万贯害死的。”

    被王万贯——万华的爹,害死的?

    是了,早前我就同言悔说过这桩事,按叶伯的身体,还有不长的活头,突然离世,确是令人生疑的。

    可事实真相,竟是如此吗。

    这样一来,我突然就能读懂,叶莺的那一句缘分已尽。

    若是万华的爹真对叶伯下了毒手,那,叶莺同他之间便横亘着一道不共戴天的杀父之仇,而论起王万贯杀叶伯的动机,多半都是由万华而起。

    我知道的,那个黑心的商人一直阻挠着万华与叶莺的姻缘。

    却不料会狠心到如此地步。

    左右都是因两人的相恋才生出此般的祸事,那么他们的情,再怎么勉强,也是到了尽头了。

    “万华他,他知道吗?”我突然没了能责备叶莺的理由,忐忑下,如此问道。

    叶莺揉了揉眼睛,声如细丝地嗯了一声。

    虽然自己没有让叶溪说出此事,可叶溪却是自作主张地告诉了王万华,比起自己的那些个绝情的话语,这一言才算是彻底地断了那人的念想。

    我愣在原地,再说不出话来。

    这件事,到底不是单纯的男女情断,无论我怎么劝,都是难解了。

    话已说清,叶莺缓缓地穿上外衫,赤着脚下了床,她费力地将赵歌扶回了床上,替他盖好了被子。

    眼前这个尊贵的人,在她最难过的时候,出现在了自己的身边,更是竭尽所能地对自己好,比起万华,丝毫不差。

    她终究是个普通的女人,对于赵歌的柔情攻势,无法抵抗,反是愈发深陷其中。

    而且。

    以赵歌的王爷身份,要对付王万贯,并不难。

    虽然仇人是王万华的父亲,但她决不会因此却步。可以说,叶伯这一死,是完全激发了叶莺对万华父亲的愤懑,又岂是同万华的旧情所能阻拦的。

    此时再看叶莺体贴赵歌,我的心里仍是气的,憋气。

    夫妻灯的烛火似是临要燃尽,光影越来越暗,一切都快要看不分明了。指尖扣进掌心,我发出了最后一声的恳求。

    “莺儿,你能不能去见他一面?”

    哪怕是最后一面也好,解铃还须系铃人,没了你,他要怎么好起来,要怎么变回那个开朗的万华。

    “不了。”叶莺没有回头,她握着赵歌的手,一番的意味深长,“终有一天,我也会变成他的仇人。”

    这便是以后,他们之间唯一的关系。

    ……

    黯然离开,对于我所知晓的一切,是怎么也消化不全。说起来,万华是无辜的,可叶莺没了生父,又何尝不无奈呢。

    真是难解难分。

    回去同言悔说了一应的事,他听说是王万贯害死叶伯后,不禁面色困惑,却没有多作一词,看上去有些奇怪,我问过他几句,他却说没什么,便也作罢。

    而后,我俩就轮流地守着王万华,生怕这小子突然给自己一个了断。

    毕竟,我实在不怀疑他存着那寻死的心。

    而在守着他时,我犹豫再三,终是执笔写下一封寄往锦官城的书信。如今,叶莺那边已是一条死路,唯有放希望于千织身上了。

    也许这很莫名。

    但我总觉得她是能拯救王万华的那个人。

    当然,我还在信中嘱咐她,记得替我捎带些物件儿过来。毕竟是久住王城了,一些重要的东西,还是带来的好。

    比如我从木屋中特意挑选出的好些本武功秘籍。

    又比如,言悔曾经送我的纸折花。

    之类的……各色之物。

    令人惊奇的是,很快我就收到了千织的回信,而送信的不是人,不是鸽子,竟是一只海东青。

    巧的是。

    那是我曾匆匆瞥过一眼的大鸟。

    之所以记得,是因为这只鹰实在漂亮,那丰满的羽翼,凌厉的赤色鹰眸,以及右眼上的那道伤疤,都亦如那日。

    那日的行刑场。

    【作者题外话】:我:诶嘿,我读者在开楼论剧情,一个一个的神算子。

    闺密:你的剧情,需要算吗。

    我:……

    也是,俺是走日常撩妹的人。

    恩,撩妹的本少爷正在毕业典礼上吭哧吭哧地更新。

    至此以后,再见了,我的学生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