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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是来采购螃蟹的,中午不回去了,咱们好好一起吃顿饭聊聊。”小张热情的和老同学打招呼。
原来是这样。
辛小乐恨不得一头撞死。
小张为什么会来云海市买螃蟹?都是因为她在作死!
昨天她一边做那一百零八道菜,一边在心里骂萧子越,当时小张让她写今天需要采购的菜单,辛小乐第一个就说了云海大螃蟹。
因为云海大螃蟹几乎和黄金等价。
魂淡萧子越你不是刁难我吗?那我就让你破财,哼!
虽然也知道萧子越很有钱,这一点从他买下两百万美金的珍珠项链随手送给明娜就可以看出来,可多让萧子越破财一点,她心里就舒服一点。
好吧,也小小的承认一下,她想吃大螃蟹了,以前打死也舍不得买,正好假公济私,借机报复。
事实证明,真的不能有坏心眼啊,害别人没害成,结果把自己给绕进来了。
小张每次出来采购都会买很多东西,后排座里放不下,就放在后备箱里,所以辛小乐是不能再藏在后备箱里跟着回D市了。
现在当务之急是从码头溜走,以免被小张发现。
正好码头上人很多,辛小乐穿的很普通,长相也平常,在人群里压根就找不到她。
从码头出来,辛小乐先上了厕所,解决了这个麻烦问题,然后想打个电话给梁飞鸿。
这么久都没有联系,他肯定急坏了。
可是一看手机,辛小乐就懵了。
她的手机是D市的通讯网,云海市虽然和D市只隔着三个来小时的水路,可是这里就是没有那边的信号。
唉,辛小乐叹了口气,只好去找公用电话。
好容易在一个小卖部里找到了公用电话,又出事了。
“天杀的小偷,你们去偷那些有钱人啊,那叫劫富济贫,偷我东西算怎么回事啊?”辛小乐欲哭无泪。
刚才从码头出来的时候,人又多又挤,信用卡和现金应该是在那个时候被偷的,手机一直握在手里,才幸免于难。
“这都叫什么事啊?人家小张是他乡遇故知,我是跑到这里为小偷服务来了。”辛小乐无奈望天。
天上刚好飘过一片乌云来。
要下雨了。
小雨点很快就落了下来。
转瞬就是倾盆大雨。
辛小乐在街上到处乱窜。
云海市虽然离世界级的大都市D市很近,但远远没有D市那样发达,这里与其说是市,还不如说是个小县城。
街道不是很宽,到处都是老旧的平房,高楼大厦也有,在开发区那边,而辛小乐所在的恰好是老平房街道这边。
她本来站在一个老百姓的院落大门洞下避雨,结果出来一个老太太,拿她当坏人了,硬是拿着扫把给她轰走了。
辛小乐,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怎么就长得像坏人了?
想去小餐馆或是小卖部里避雨,但是不买人家东西,人家都不让避雨,以为是小偷呢。
辛小乐没办法,只好冒着被雷劈的风险,站在街头一棵大树下。
好在这个季节的雨都是急雨,不会打雷闪电,可等这阵雨过去,她头发衣服也湿透了,要多落魄就有多落魄。
这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多了,小张应该买好螃蟹回去了。
如果去找小张倒是可以解了燃眉之急,但回去萧子越肯定饶不了她。
于是,辛小乐朝着更加远离码头的方向走。
雨天天黑的早,下午五六点街上的路灯就亮了。
街边小饭馆里冒出饭菜的香气,招揽着顾客。
辛小乐的头发衣服都被风吹干了,傍晚的风很凉,她打个喷嚏,肚子咕噜咕噜开始叫了。
可惜,没钱吃饭。
“唉,昨天让大叔一个劲的喝茶,不让他吃东西,这么快我就遭报应了。”辛小乐走了这几个小时,脚也累了。
这个时候,大叔应该在暖暖的城堡里,坐在铺着雪白台布的餐桌前,开始用银质的餐具吃晚餐了吧?
不行,不能想吃的,越想越饿。
不知不觉中,辛小乐从老城区走到了开发区这边,正好站在一家餐厅的长窗外面。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我就是那卖火柴的小女孩。”辛小乐望着餐厅里的人来人往,衣香鬓影,喃喃自语。
望着望着,忽然发现一楼一个包厢里,好像有个熟悉的身影。
可是仔细想想,自己的生活中绝对没有这样的朋友,可能是流落在外想找个朋友帮忙想疯了吧。
那个熟悉的身影是个男人。
戴着一顶别致的帽子,只能看到侧颜。
给人的感觉既妖却不失男人的硬朗,不食人间烟火一般。
举手投足都是高贵和优雅,翩翩浊世佳公子一样。
可能是偶然,也可能是无形之中感觉到了辛小乐强烈的目光,那男子转头往辛小乐这边看来。
而辛小乐已经移开了视线看别处了。
那男子只看到冷的抱着肩膀的辛小乐,长发在夜风中凌乱,虽然狼狈不堪,但是乌溜溜的大眼睛里却是不屈不挠,那份倔强和这个水泥城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应该是饿了吧?
男子叫服务员打包了一份饭菜。
可是,当他从餐厅里出来的时候,辛小乐已经不在那里了。
男子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车辆,还有不停闪烁的霓虹,忽然有种说不清的莫名失落感。
“你这是怎么了,平时你可一直铁石心肠,今天怎么这么有爱心了?”和这男子一起用餐的同伴追了出来打趣。
“没事,我只是出来透透气。”男子的声音空灵华丽,一句普通的话也说的像是在演绎歌剧一般。
他随手将打包的饭菜丢进了垃圾桶里,和同伴进餐厅继续用餐了。
辛小乐在街头又走不知多久,最后实在累的走不动了,就坐到街心公园的长椅上休息。
别的事情都好说,总这么饿着肚子可不行。
必须想办法找东西吃。
忽然,辛小乐敲了自己的脑袋一下,“大叔说的真对,辛小乐你还真是个猪头,怎么把这个茬给忘了!”
说完,辛小乐仿佛有了力气,站起来就大步的朝着郊区走去。
云海市除了盛产大螃蟹,还有一样远近闻名的东西,那就是红薯。
郊区很多人家都种植红薯,而附近很多地方有无主的野生红薯,辛小乐就想先去找一些野生红薯吃。
想想看,在湿冷的雨后,凉凉的夜风里,一边烤火,一边吃香喷喷的烤红薯,简直太幸福了。
天蒙蒙亮的时候,终于走到了郊区有野生红薯的地方。
那里有一大片碧绿的树林,林子里开着很多不知名的五颜六色的小花,地上盘根错节的就是野生红薯。
据说越是野生的味道越好,辛小乐也怕摘错了老百姓种植的红薯,便往林子深处走去。
当确定这里都是野生无主的红薯后,辛小乐看到一个很大的红薯秧蔓,开心的往那边跑过去。
刚跑到红薯跟前,无意中抬头一看,吓得差点晕过去。
不远处正站着几个穿着古代衣服的人,手里拿着刀剑,一副要火拼的样子。
为首的那人长发飘逸,衣衫猎猎,面庞俊美,而一双桃花眼中暗藏着无限杀机。
“啊!”辛小乐吓得一声惊叫。
怎么还穿越了?
不带这么玩的!
那几个古人听到惊叫都看向这边,其中一个人用的是飞刀,那飞刀朝着辛小乐射了过来。
速度太快,辛小乐都来不及躲开,一下子被飞刀打中了右肩,往后栽倒。
“导演,不好!误伤老百姓了!快叫医生!救护车!”那几个人都惊叫起来。
只有那个面庞俊美的男子第一时间就朝着辛小乐这边跑了过来。
“别怕!”音质华美空灵。
辛小乐肩膀的伤口鲜血直流,染红了衣服,男子帮她压住动脉,以免失血过多。
“我知道你是谁了。”辛小乐有气无力的看着男子俊美的容颜。
“我也知道你是谁了。”俊美男子看着辛小乐明亮的大眼睛说。
“你是大明星蓝羽扬。”辛小乐总算明白为什么会觉得餐厅那里的身影那么熟悉了,原来是自己的偶像。
“嗯,我是蓝羽扬。”蓝羽扬完美的面庞上一个微笑,“很高兴认识你,倔强的流浪小女孩。”
“真是的,好容易见到了自己的偶像,怎么也要有一个美丽的巧遇吧,这,现在,这算怎么回事啊?”辛小乐十分懊恼。
“挺美丽的巧遇,我们在拍一场打斗的戏,我用的暗器飞刀,刚才飞刀的弹簧出了问题,就恰好误伤到了你。”蓝羽扬解释。
这时,导演带着剧组的人,以及跟随剧组拍摄以防有演员意外受伤的医生跑了过来。
导演是个火爆脾气,一见辛小乐就急了,“我说,这小丫头流了这么多血,她怎么不哭啊?我家闺女比她还大一两岁,见到血都哇哇大哭,这小丫头是不是傻了?”
“本来我见到自己偶像挺高兴的,都忘了疼了,你吃饱了撑的提醒我干嘛啊?呜呜呜,好痛!”辛小乐咧着嘴哇哇大哭起来。
流血的场面本来应该很凄惨,可是蓝羽扬看着辛小乐,不知为什么忽然想笑。
医生简单的给辛小乐先包扎了一下,把她抬上车,送去医院。
蓝羽扬刚想跟着上车,陪辛小乐去医院,就被自己的经纪人陆放叫住了。
“羽扬,我觉得你还是不要去医院的好,这对你的名声会有影响,而且剧组开拍前,很仔细的检查过,没有外人的,这个女孩子出现的太突然了,我怕这女孩是被狗仔队收买来故意制造新闻给你找麻烦的。”陆放一脸的担忧。
“我从来不怕任何新闻,更不怕被找麻烦,谁想来,就让他来吧。”蓝羽扬安慰似的拍了一下陆放的肩膀,就上了辛小乐所在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