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钉干尸

黑色绵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读小说 www.duxs.net,最快更新绝望诅咒最新章节!

    待干尸躺倒之后,孟凡华快速的蹲了下去,伸出一只手抓住干尸的一个手腕,用力向旁边一掰,将之重重砸在棺材盖上。

    紧接着,他快速取出一枚只生有一半红色铁锈的钉子,大拇指顶在钉子的宽头,向下用力一按,直接将干尸的一只手给钉在了棺材盖上。

    孟凡华这赤手按钉子的力道,竟然堪比铁锤轮圆了砸钉子,真是让我们感到无比惊讶,甚至在听到铁钉“砰”的一声扎进棺材盖时,后背会感觉好像长出了满满长毛一样的难受。

    钉住了干尸的一只手之后,孟凡华直接就在干尸身上翻了一个跟头,并顺势将干尸的另一只胳膊按住,随后使用同样的方法,将干尸的另一只手给钉在棺材盖上。

    干尸双手被钉住,显得非常的痛苦和不甘心,虽然上半身已经不能动了,但是下半身还在苦苦挣扎,喉咙间挤出类似沙子摩擦玻璃的声音,听得我头皮一阵阵的发麻。

    孟凡华快速站起身,来到干尸下方,伸手按住其中一条腿,将其脚掌侧翻,而后又是用一枚生有铁锈的长钉子将干尸的脚掌固定在棺材盖上。

    随着另一只脚掌也被孟凡华钉住,干尸彻底失去了行动能力,就和我曾在二楼看到过的那些干尸一样,只能拼命的挣扎。

    孟凡华缓缓起身,抬手擦掉额头上的汗,长出一口气,看着我们这边得意的笑了笑,而后走到一个浴缸旁边,从浴缸侧边下方抓起来一个水杯,舀出半杯略显粘稠的福尔马林,而后回到干尸的旁边,蹲在干尸的头侧,用一把刀的刀身将干尸的嘴巴撬开,随后将那半杯福尔马林强行的灌进了干尸的嘴里。

    干尸更显痛苦,更加拼命挣扎,但是却依然无法动分毫,看那样子,我都有些于心不忍了。

    孟凡华放下刀和水杯,盯着那具干尸道:“看到没有,这是对付最简单的土尸的方法。这半杯美味的干尸饮料灌进它的肚子里,他就没有多长时间可以蹦跶了。”

    似乎是为了印证他说的话一样,那具干尸挣扎的动作越来越微弱,过了大概十几分钟,终于彻底老实了下来,一动不动。

    我和周茹初已经看傻了眼,瞪圆了眼珠子看着眼前这一幕,都是惊得说不出话来。

    孟凡华绕过干尸,缓步走到我和周茹初前面,抬手在我俩的眼前晃了晃,笑着说:“你们把这本事练好之后,我再教你们一些猛的。不过,只有一个月的时间,我不确定你们真的能够学会多少。还有,既然我已经开诚布公,将我所会的东西教给了你们,你们是不是也可以考虑在我去找干尸的时候,提供些帮助啊?”

    我和周茹初齐声点头道:“当然,当然。”

    接下来的这一个月时间,我们的日常生活变的非常繁忙,并且轨迹单一。

    每天晚上,我们一行人都会跑到深山之中寻找古墓,并帮助孟凡华搜集干尸。虽然在这过程中我们也遇到过一些危险,但是和我们第一天晚上遇到的那个骷髅和香炉相比,根本不值一提。

    忙碌一夜之后,上午的时间我们都用来休息,下午则聚在孟凡华家的三楼,向他学习如何对付各种各样的干尸,并且在半个月之后,我和周茹初都开始在孟凡华的辅助下,开始进行实践训练。

    中途有过几次,陈漠晞会趁着我和周茹初睡觉的时候偷偷溜进孟凡华的家中,但因为小丽的保护,也因为孟凡华在一楼安排了几具具有行动能力的干尸,每次陈漠晞都是偷偷的溜进来,灰溜溜的逃走,略显狼狈。

    在这样忙碌的生活之中,一个月的时间过的非常快,终于到了离开的时候。

    一个月的接触,孟凡华和我们之间都建立起了让我之前无法想象的友情,知道我们要离开之后,他甚至说他还有压箱底的本事要教给我们,希望我们再多停留一段时间。

    可是,我们毕竟时间有限,后面去找的六个民间奇人还不知道都是什么样的人,会消耗掉多少时间,所以我们只能无奈的拒绝孟凡华的再三挽留,上车离开。

    长时间的接触之后,孟凡华在我们心中的印象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观。

    他对于陌生人会表现的非常警惕,说话很不客气,甚至是无礼。但他实际上是个挺没心眼,挺单纯的一个人,否则最开始的时候也不至于吃了我和周茹初的亏。

    甚至,在一次酒后,他还主动告诉我们,在他房子彻底装修好那天晚上,全村的鸡狗都是被他偷偷下药给毒死的,目的就是要吓住全村的人,防止有人没事来找他的麻烦。

    至于为什么,被村民请来的道士和阴阳先生不敢管他的事,原因也非常简单。因为,他出的钱更多。

    作为一个从农村走出来的孩子,我从小就经常被人看不起,上高中时,更是经常被城市里面的孩子欺负,他们不仅很鄙夷的骂我是乡下狗,甚至还有人总想找茬揍我,这种情况在大学的时候才彻底改变。

    所以,我特别能够理解孟凡华为什么会有那样的行为和表现。因为,他没有安全感,他不愿意信任任何人,他只信任他自己。

    随着我和周茹初出现在他的生活中,他那阴暗的性格也发生了改变,时不时还会开几句很不好笑的玩笑。

    孟凡华看样子是真的有些舍不得我们,竟然提出要回到城市里面住几天,非要让我们开车带他进城。

    “要我说,你们再在我城里面的家中住几天吧。陆舟,咱俩还能再喝点。”

    我摸了摸已经有些鼓起的啤酒肚,苦笑道:“还喝啊,你看,我都喝成胖子了。”

    孟凡华笑道:“瘦先瘦脸,胖先胖肚子,你本来就瘦,再胖一点挺好的。”

    周茹初说:“我们真的是赶时间啊,再过半年,如果我们的事进展顺利的话,我们还会来找你的,就怕到时候还是敲不开你家的门。”

    孟凡华连忙摆手道:“那怎么可能呢?只要是你俩敲门,我不管做什么,肯定会开门的。”

    周茹初想了想,忽然收敛起笑容,正色道:“我们是真的不能去你另一个家里了,不过,我们有个忙,希望你能帮。这对我们非常重要。”

    孟凡华的表情也变得严肃起来,很认真的问:“什么忙,你说。”

    周茹初斜斜瞥了我一眼,说出了她的请求,我听后先是一愣,随即恍然大悟,冲她竖起了大拇指,暗暗称赞。

    到达洛阳城中之后,我们直接将孟凡华送到了汽车站,而后与孟凡华挥手告别,并互相期待着真的能够有重逢的那一天。

    我们并没有立刻离开洛阳,而是在市区绕了几圈之后,找到了距离火车站不是很远的一家宾馆,暂作休息。

    这么长时间在那样的环境中住过,我感觉我整个人都快馊了。

    小丽不会出汗,身上只有福尔马林味儿,但是她的衣服和裤子都已经非常的脏,因此被周茹初拉过去一起洗澡。

    我洗过澡之后,躺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到了下午。

    我是被敲门声弄醒的,如果不是周茹初很用力的砸门,我想我能够睡到晚上。

    满腹牢骚的打开门之后,我不由一愣。

    小丽不仅仅是洗过澡,她此时头上扎着很多好看的小辫子,每个辫子上都是不同颜色的皮套,并且朝着不同的方向紧紧贴在小丽的头皮上。

    她此时已经换了一身新衣服,不再是君梦尘提供的他小时候穿过的男童装,而是一套颜色非常鲜艳、靓丽的衣裙,脚上穿着的是红色的小皮鞋,皮肤看起来也更加有光泽,再不是之前那副假小子的模样。

    我正处于震撼和惊喜之中,忽然手机铃声响起,忙掏出手机来看,发现是孟凡华打过来的。

    他在电话中告诉我,我们交代给他的事情,他已经完全做好了,随时可以安心上路。

    我笑骂着提醒他,“上路”这个词这么用很不吉利,他经我提醒,很好的认识了这一点,并很快改口成“离开”。

    虽然“离开”这个词在这种时候听起来也挺别扭的,但总是要比“上路”要强的多。

    挂掉电话之后,我忙对周茹初说:“他说他已经做好了,咱们随时可以走。你说,咱们什么时候走?”

    周茹初看了眼时间,思考片刻后说:“等半小时,我收拾一下东西,然后就走。”

    按照周茹初的想法,我们偷偷将陈漠晞藏在我们车底下的跟踪器抠了下来,随后让孟凡华在车站帮忙将跟踪器偷偷装到一辆通往山东的长途客运上。

    如果陈漠晞那一方面的人真的是在凭借追踪器跟踪我们的话,那么他们必然会被引去与我们当前相反的方向上去。

    早在两天前,我和周茹初就趁着在古墓里看着孟凡华忙活的时候,商定了我们的下一站。

    半个小时后,我们收拾妥当,退房上车,调出地图,直奔湖北,寻找一个叫做施月红的人。

    我一边开车一边说:“这个名字怎么看起来好像是一个女人的名字?”

    周茹初有些不高兴的说:“怎么,十二奇人都要是男人才行吗?谁规定的?你看看你身边,两个女的,哪个不比你强?”

    我苦笑道:“当然,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