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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家伙速度奇快,行动灵敏,翻出之后,一下钻进了楼道的另一头,消失不见了,身后几个年轻的警员,反应了一下,才紧跟着从两个方向追了出去。
一种不好的预感涌上了心头,我带着剩下的人朝里屋走去,刚推开了半掩的房门,一阵浓郁的血腥味,就呛得我缓不过劲来。
房间里弥漫着鲜血,而面前的地板上,躺着一个女人,正是刘媚!
刘媚穿着的红衣,下半身赤裸,双手双脚被麻绳反捆在一起,嘴里勒着白布,就那样倒在血泊之中。
那件红衣,正是几天前凶手从她家里盗走的那件,胸口还印着卡通兔的形象。此时的刘媚,因为失血过得多,已经生命垂危!
我和林晓雪赶紧冲上前去,替她止血。
可她的身上伤口实在太多了,那个变态杀人狂,不仅割去了她的鼻子和耳朵,还用剔骨尖刀在她腹部,胸口,背后,捅了数十刀!
“刘媚,撑住,你能活下来的!”我一边使劲替她止血,一面安慰她。
“高飞!”刘媚死气沉沉的眼球,总算有了点反应,只有这个时候,她看起来才不那么讨厌。
“对不起,都是那个家伙吩咐我做的。”她拼命说出了这么一句话,撑起手拉开了上衣,随后就完全没了动静。
她高耸的胸脯上,被人用刀刻下了一串数字,619,看起来格外咋眼。
周围都是温热的鲜血,可刘媚的身体确实冰冷无比。“对不起,我还是慢了一步!”
金边眼镜随后才赶到,看着屋里的一切,久久不愿意相信。
我放开手中已经冰冷的尸体,回头看着他,一时间,愤怒,委屈,无奈。数不清的情感,涌上了心头。
“她本来不用死的,我们本有机会能够救下她的,可以抓住那个凶手的,只要,你们相信我,哪怕,就这一次!”
我看着屋里所有的警员,他们就像做了错事的孩子一样,低头看着我。
“是你,是你们杀了她的,你们都是凶手!”眼泪顺着泪腺不断滑落,突然,一阵天旋地转,我感觉世界无比的安静,周围所有人都在朝我跑来。
转瞬间,我自己也倒在血泊之中,地上的鲜血就像从我体内流出的一样,渐渐的,就只剩下黑暗,包围着我了。
。。。。。。
黑暗,还是无尽的黑暗,黑暗中,突然出现了一个女人,身穿着洁白的婚纱,站在我面前。
一眼就认出来,那正是我失踪了三年的未婚妻!
我拼了命的跑向她,想问清楚这么多年,发生了一些什么,她究竟去了哪里。可等我刚刚接近,我的未婚妻突然变成了一具身穿红衣的尸体。
随后,一具接着一具的尸体出现在我的身边,全都身穿红衣,一片血肉模糊,这其中,有王丽,也有刘媚。
最后,我看见自己也穿着红衣,满身鲜血的倒在其中,与她们融为一体.....
“啊!”
一声尖叫,猛地清醒过来,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病床上,四周都是白茫茫的一片,我这是,到了哪里了?
“你醒啦!”
一阵熟悉的女声,从边上传来,转头看去。
林晓雪正坐在旁边,拿着小刀认真削苹果,可她技术实在太差了,苹果皮没超过两厘米,就得给削断了。
“医生说你感染了风寒,加上劳累过度,急火攻心,才会昏倒的,没什么大碍,多休息就好了。”
“我睡了几天了?”
“不多不少,正好一天!”
看着林晓雪一脸憔悴的模样,估计这一整天,她也是在医院里熬过的。
我接过她手里的苹果,与此同时,脑子里飞快的回忆着昏倒前的事情。金边眼镜,刘媚,对了,还有那个杀人凶手!
“凶手抓到了吗?”
“没,当时的情况,有点奇怪....”
看着她欲言又止的样子,我知道八成出事了,连忙追问下去。
林晓雪起初怕我知道真相后,身体接受不了,不过见我这么认真的模样,也就不好继续隐瞒当天发生的事情。
原来,当初在红衣怪人跑出去没多久,后续赶来的警察就接到了命令,完全封锁了这片街区。
随着包围圈越来越小,加上后面的警员一直紧跟住那家伙,红衣怪人无路可逃,只能冲向楼顶。
这家伙冲上七层顶楼之后,没有丝毫的犹豫,就一跃而下,直挺挺落在楼下停好的一架大货车上面,顿时血光四溅,摔得粉碎。
警方很快赶到,带走了他的尸体,以及他手里握着的凶器,那柄剔骨尖刀。经过法医的验证,证实了犯人手里握着的尖刀,正是杀害了刘媚的凶器。
诡异的是,后续的尸检结果,却让所有人都无法接受。
尸检表示,红衣怪人尸体,其体内的血液早已经完全凝固,心脏理应在很久之前就停止跳动了。而且在摔下高楼的时候,其身体上表面已经出现了大面积的尸斑,且眼球呈现出暗灰色。
各种结论都表示,面前这具尸体最少在三天前已经死亡了。
那么问题来了,一个在三天前就应该确认死亡的人,怎么可能杀了刘媚,躲避警察的追捕,随后从高楼上一跃而下,再死一次呢?
我听完她的述说,好不容易稳定下来的心绪,再次变得混乱起来。
“红衣怪人的身份信息,确认了吗?”
“几个小时前,方叔带人确认了,死去的红衣怪人是个流浪汉,具有轻度的智力障碍,黑金市多家收容所都有他的信息登记,可在一周之前,这家伙突然失踪,不知去向了,所以.....”
“所以死去的红衣怪人,应该只是嫌疑人临时找来的替罪羊,虽然不知道那家伙用了什么方法,可总归还是让他逃掉了!”
我是无神论者,所以,一些铁的逻辑,在我眼里是不会改变的。
已经死去三天的尸体,绝对不可能杀人。凶手在逃命的时候,一定用了某种障眼法,蒙骗过了后续追踪的警员,并制造出这么一种效果。
无奈那天我昏倒过去了,所以也无法找出更加行之有效的线索,来证明自己的推论。
“对了,医生在你血液检测中,发现了一些奇怪的物质,我弄不清你体内为什么会残留有这种物质。”林晓雪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似得,开口说道。
“嗯,什么东西?”
“你每百毫升血液中,残留有微量的蛤蟆菌菌体,这种菌体过量服用,会产生幻觉,甚至是引发休克。”
蛤蟆菌?我听过这种东西,这是一种菌类植物,多见于西伯利亚与北美洲中部,据传古印第安人曾用其作为致幻剂,以此来抑制难以忍受的疼痛。
还有,蛤蟆菌在亚洲根本无法移植,实属罕见,我的体内,为什么会有这种东西?
太多的疑问,同时窜出,搅得我脑子乱的不行。原以为当初猜透了凶手的下手目标,就能博得先机,可没想到,到现在为止,这起黑金案,依旧是迷雾重重。
那家伙究竟是何方神圣,为什么警方,包括我的每一步行动都会被他提前看破了,难不成?
恍然间脑海里浮现了一种推测,可很快又被我自己否决了。
没法再想太多东西,连忙起身,挣扎着要去警局。
刚一动弹,边上的林晓雪还急了,使劲推着不让我起身。没想到两人一阵趔趄,同时摔在床上,我被她结结实实压在下面,动弹不得。
别说,被这么一个大美女压在身下,还挺舒服的
“你干嘛!”她脸上一红,刚想发脾气,可仔细一想,又觉得不对,好像是她自己主动推倒我的:“对了,你...你这身体才刚养好,要是再昏了怎么办?”
“没事,这不有你吗!大不了再送一次医院就好了。乖~听话。”
我让林晓雪抓紧给我办了出院手续,当天下午,就赶回了黑金市警局,重新恢复了工作。
我敢保证,以凶手的性格,一定会再次挑战公安系统的权威。
刘媚是第六个,离凶手的要杀死的目标,还有三人,我必须赶在这三人被害之前,竭尽全力的阻止那个混蛋。
严老师既然把案子交到了我的手上,这种时候,就得由我出面掌控大局。
一天没有亲手抓到那家伙,我这颗悬着的心,就一天不会放下来!
经过刘媚那件事之后,全体警员都对我改变了看法,至少在我猜对凶手下手目标之后,他们也多少能相信我所作出的推理。只是,隐藏在警员们眼中的恐惧,还是一直无法消去。
至于金边眼镜,他多次向我郑重道歉,说是上级部门已经严厉的批评过他了。
他也坦诚了对我的偏见完全是错误的,至于当初污蔑我招妓,说是刘媚主动和他说的,他当时脑子一热,其实根本没有实质性的证据。
尽管如此,金边眼镜还是希望我理解他的行为,从此之后大家能够不计前嫌,一起把真凶捉拿归案了。
我笑着答应了金边眼镜的要求,随后让他去档案室里面把所有档案全都抄写一遍,算是为黑金案的侦破尽他一点绵薄之力。
这种人就算真心悔过,我也不可能冰释前嫌,和他一起共事。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我们掌握的最重要的线索,就是刘媚冰冷的尸体了,因为,死者是绝对不可能说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