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打算

茗荷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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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灵堂之争,让幼子改姓已无可能,薛氏又担上气死长辈的罪名,只得打落牙齿肚里吞。

    而孙氏则在料理完祖父的丧事后,终于生了个儿子严青贵。

    严清怡颇有些怀疑严青贵是谁的儿子,可严家兄弟相貌酷似,并没有谁对此提出质疑。

    喜事多少冲淡了丧事的悲哀。

    守完一年孝,严家三房迫不及待地要分家。

    孙氏仗着是长房要伺候老人,且跟严其华有那么点私情,不要脸地把各样东西都往自己屋里划拉。

    严其华跟老三严其宁却也是个不肯吃亏的,坚持不让。

    三兄弟争执不休,最后请府学胡同的老秀才按官府律例分了家。

    严家本就不太富裕,给祖父治病花去不少,又连接办了丧事和喜事,最后分到各家的财物寥寥无几。

    薛氏却很高兴,将自己所剩不多的嫁妆又变卖了些,添置了锅碗瓢盆等物,总算能够把日子过下来。

    分家时,严清怡刚五岁,小小年纪已懂得照料弟弟,又体恤薛氏辛苦,但凡能自己做的事情从不麻烦大人。

    她既是个得力的,严其华终于打消了抛弃她的念头,只是严清怡心里始终绷得紧紧的,不敢有半分懈怠。

    夜深人静时,会想起前世,想起喜爱深衣广袖俊朗如皎月的父亲,想起擅长弹琴优雅似玉兰的娘亲,想起因首饰不合心意而置气的姐妹们。

    再世为人近十年,那些锦衣玉食的日子已渐渐尘封,忘不了的却是家败后的凄惨。

    潮湿阴暗的监牢里,她听见隔壁二哥发疯般叫喊,“陆安平,你这个口蜜腹剑的小人,是我眼瞎看错了人,你给我记着,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又听见父亲低沉的劝阻,“事已至此,人证物证俱在,说这些有什么用?再者,他也不过是听人之命罢了。”

    陆安平是二哥罗雁回的知交,两人跑马认识的,一起听过小戏喝过花酒,一同跟街头混混闲汉打过架,还在罗家住过三个月。

    罗雁回曾经在罗雁梅面前提过陆安平,说他是个益友,不但为人仗义,还多次劝诫他刻苦上进莫要惹是生非。

    父亲见过陆安平之后,评价此人是春风沂水般的人物。

    可就是他一条条一项项地揭发罗家罪行,洋洋洒洒地写满了四页纸。

    思及以前,严清怡恨得牙根痒痒,真想扒开陆安平的心看看到底是黑的还是红的,又想问他一句,“当初他在罗家吃的饭都喂了狗了?”

    可也只是想想。

    济南府离京都千里之遥,别说她一个小姑娘去不了,即便能去,又该怎样接近罗阁老的家人,怎样提醒他们?

    任何一个有脑子的都不会凭空相信陌生孩童的话。

    更何况,她现在担了别人的名头活着,又得薛氏呵护照顾着长大,总不能因为前世的事情而至今生的娘亲于不顾。

    至少得把两个弟弟教养好,让薛氏后半生有靠。

    ***

    不管是二哥的出现还是郭大叔的离开,对于严清怡来说,都只是平静水面上落下的一粒石子。涟漪荡过之后,很快归于平静。

    严清怡仍是每天卖杏子,却再没遇到过出手阔绰的贵人,每篮卖出三五文钱已是不错。

    没几天就到了六月初二,严清怡十一岁的生辰。

    薛氏自觉花在两个儿子身上的精力太多,愧对长女,便打定主意要好好替她过个生日。

    早早起来擀好面,就去喊严清怡起床。

    家里的两间房,都里外隔开了,西边这间靠北墙隔成厨房,南屋则放了一张四方桌,布置成小小的饭厅,也用来待客。

    东边这间,南屋对着院子,是薛氏与严其华的卧房,北屋住着三个孩子。

    考虑到男女有别,就在中间拉了道帘子。

    严清怡年纪大,睡在外面。

    窄窄一张木床,床头有只矮柜放东西,另外床底塞了只柳木箱子。

    就是严清怡所有的家当。

    薛氏进来时,严清怡已经醒了,正窸窸窣窣地穿衣裳。

    上面是杏子红的短衫,底下则是月白色罗裙。

    是严清怡自己做的。

    前世,她七岁开始拿针,十岁学着裁衣,等到议亲的时候,穿戴出去的衣裳曾得不少夫人夸赞。这世,一来没有时间,二来要藏拙,短衫跟罗裙都极简单,只在衣襟跟裙摆处绣了几片翠绿色的竹叶。

    饶是如此,薛氏眼前也是一亮,赞道:“好看,这才有个姑娘家的模样,以后就这么穿……来,娘教你梳头。”牵着她的手到了南屋。

    南屋比北屋亮堂许多,靠墙摆了妆台,上面放一架尺许见方的铜镜。

    薛氏将严清怡头发散开,一缕缕地梳顺,“都是大姑娘了,以后多练练针黹女红,学学梳妆打扮别在外头跑了……我手头还有两只镯子一只钗,值个二三十两银子,维持家里生计绰绰有余,就是给你置办嫁妆也是富余的。”

    镜子里,薛氏目光温婉动作轻柔。

    严清怡吸口气,悄声道:“留着银子给阿旻读书,还有阿昊,以后成亲还得再起几间房屋。”

    薛氏叹一声,略显粗糙的手虚点着她脑门,“小小年纪心思怎这么重?他们两个都是男儿,好男不吃分家饭,需要什么让他们自个挣。你是姑娘家,应该娇养着……”

    话语一哽,竟是说不下去。

    严清怡明白薛氏的意思。

    她如今十一,及笄后很快要出嫁奉养公婆侍候夫婿,真正的好时光只有这短短的三五年。

    如果能嫁到个忠厚人家还能过得安稳,如果所嫁非人……严清怡莫名有种直觉,薛氏应该知道了严其华跟孙氏那点子事情,否则不会突然这般伤感。

    可知道又如何,自己没有舅舅,两个姨母又离得远,闹出来也没人给薛氏撑腰,反而更是开罪了祖母以及严家人。

    只能继续装聋昨夜地过日子。

    默默叹一声,严清怡仰起小脸商量,“前两天看到小仓那边卖绢花,拳头大的一朵能卖两文钱,小点的三文钱两朵,我想去绸缎店挑些碎布头也做了卖,顺道练练针线活儿……反正本钱有限,要是卖不出去就自己留着戴,娘说好不好?”

    “你都说了这些个好处,我岂能拦着你不让?”薛氏不假思索地应了,伸手揽住严清怡肩头,眼中泪光点点,“要是娘能担起这一家的职责来,也不至于让你……你刚分家时,我忙得顾不上做饭,你还够不到灶台,踩着凳子去做饭,摔了个大跟头,硬是一声都没吭……娘真是前世修来的福分,有你这么个懂事的闺女。”

    严清怡歪着头打趣道:“娘是想让我在地上打着滚儿要新衣?”

    “你呀,”薛氏终于露出笑颜,伸手在眼角抹了下,“我去煮面,你叫那两个懒蛋起床,都大天亮了。”说罢,掀了门帘出去。

    严清怡将桌上梳篦等物收拾到妆盒里,眸光无意识地落在铜镜上。

    镜中的女子皮肤嫩白如同刚掰开的鲜藕,眼睛明亮得仿似天上的星子,而小巧的双唇宛若春日枝头盛开的桃花瓣,粉润柔软。

    这一副容貌尤胜过她前世。

    前世的娘亲出身名门,也把她往温婉贤淑里教,家里专门请了女夫子教授姐妹三人琴棋书画经史子集。

    这世她生在寒门,先前受过的教导犹在耳边,却更多了些坚韧与刚强。

    正思量着,就听外面传来沉重的脚步声,紧接着门帘被撩起,严其华阔步而入。

    见到严清怡,严其华眸中露出明显的惊艳,愣了下才恍然道:“哦,今天你生日,过完今天就满十一了吧?”

    严清怡心怀警惕,答声“是”,恭敬地福了福,快步离开。

    严其华瞧着兀自晃动的门帘,突然就笑了。

    都说“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此话当真不假,不知不觉中,自家闺女竟出落成小美人。

    与薛氏当年不遑上下……

    记得他初见薛氏是在曹家巷。

    他打巷口路过,正见薛氏从座清雅气派的三进宅院出来,差不多十三四岁的年纪,生得眉清目秀唇红齿白,穿条丁香色罗裙,身姿窈窕而轻盈,墨绿色的绣鞋蝴蝶般在罗裙下舞动

    他看得移不开眼。

    跟他一道打短工的曹元壮道:“傻了吧,这可是薛老儿的掌上明珠,以后是要招赘的……你不像我家里就兄弟两人,要是能当个上门女婿不错,薛家这宅子还有这姑娘都是你的了。”

    他立时心动,怎奈爹娘死活不同意,只得一拖再拖,终于等到薛老儿松了口。

    只可惜,那宅子竟然早被薛老儿变卖出去,但薛氏的陪嫁却着实丰盛,足足三十六抬,是涌泉胡同的头一份儿。

    更重要的是,有一抬嫁妆是书,差不多四五十本。

    虽然他自己斗大的字认不得一箩筐,但他媳妇儿却是认字的,还有这许多书做陪嫁。

    涌泉胡同诸人谁看了不眼热?

    薛氏相貌好品行好脾性也好,成亲这十二三年,除去因严青旻改姓之事闹过,再没发过脾气,连大声吵嚷都没有。

    如今,又给他生出这么个貌美闺女。

    前街上黄任贵的闺女还不如严清怡漂亮,被府衙李老爷看中抬回去当了小妾,黄家从此吃香的喝辣的不说,他那个连五根手指都数不清楚的傻儿子也到衙门当了小卒,天天趾高气扬地抖威风。

    要是严清怡能有这造化,他严其华不也就成了官老爷的老丈人?

    街坊邻居见到他,人人都得喊一声“严老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