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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一章 有舍有得
在两千年后刘阚前世所生活的时代中,地理坐标北纬27度39’到29度20’,东经105度08’41’’至106度28’的位置上,有一座东西121.64千米,南北181.84千米的城市,名为泸州。
这里在夏商时期,属于梁州治下,在周代名为巴国。
周慎靓王五年,也就是公元前316年,距离刘阚现在说生活的时代约99年之前,秦惠文王派张仪和司马错攻占巴蜀,同年设立巴郡。与此同时,一个名为江阳的小城市,悄然形成。
这江阳,也就是后世的泸州。
此地,是川东南平行褶皱岭谷区的南端与大娄山的结合部。
同时又是四川盆地南缘向云贵高原过渡的地带,兼有盆周丘陵和盆周山地的地貌特征。南高北低,以江水为侵蚀基准面,由南向北的倾斜。
以江安-纳溪-合江一线为分界,南侧是中、低山,北面多为丘陵地形。
也许会有人说,刘阚为什么会了解这么一个地方?原因很简单,因为刘阚的前世,在诸多白酒之中,独爱泸州老窖,同时还在四川生活了多年,足迹可以说是遍布了整个四川盆地。
(好吧,我承认……是我喜欢喝泸州)
吕嬃瞪大了眼睛,有些震惊的看着刘阚,小嘴微微张开,好半天才说:“阿阚,你要把花雕送到蜀中?”
旋即深吸一口气,大声道:“不行,我不同意!”
嗓门大了些,把在门口等候召见的吕释之和王信,都吓得一哆嗦。
“阚哥和姐姐在吵架!”
吕释之立刻反应过来,推了推王信,“信,快点把婶婶他们找来……”
同时心里面也在嘀咕不停:花雕是阚哥的财源,好端端的为什么要把搬去蜀中?岂不是断了自己的财路?不过阚哥自从死里逃生之后,机灵的很,都快赶上我了。他这么做,一定有道理。
贴在门边,吕释之侧耳倾听。
刘阚早就猜到了吕嬃一定会有这种激烈的反应,所以并不着急,反而拉着她坐下,给她倒了杯水。
“我知道,你肯定会反对;而且我也清楚,就算是其哥,一时半会儿也不会同意。阿嬃,问题就出在这里……你看到的是眼前,其哥也许看得比你远,却仅止于这个杯子。你明白我的意思?”
刘阚拿了两个铜爵,一个摆在吕嬃的面前,另一个摆的稍微远了一些。
吕嬃疑惑的看着刘阚,没有反驳。
“但是我……”刘阚深吸一口气说:“我必须的目光,却是盯在了那里。”
刘阚说着,用手一指放在另一张桌案上的那十几个铜爵,“阿嬃,你可满意咱们现在的生活?”
吕嬃轻轻点头,“我当然满意喽!”
“可如果我告诉你,几年后,也许十几年后,我们眼前的这一派繁荣,也许会变成废墟,你可相信?”
“啊?”
“五百年春秋战国,到今日之时局,大秦有两千七百万人口。
可如果我告诉你,在十年后,或者二十年后,也许会不足两千万,甚至会更少,你会怎么想?”
刘阚这突如其来的一番话,让吕嬃的脸色变得煞白。
“阿阚,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刘阚闭上眼了眼睛,沉默了很久,“阿嬃,还记得咱们当初从单父逃亡,途径泗水时遭遇伏击的事情吗?”
吕嬃点点头,蓦地起身,推开房门,正好看见那趴在房门边上的吕释之。
“释之,去外面盯着,有什么人过来,立刻通知我。”
吕释之不太情愿,可是当他看到吕嬃那眼中闪动的寒芒时,打了一个哆嗦,转身乖乖的离去。
在这一刻,二姐真的和大姐很相像。
“阿阚,你接着说。“
刘阚微微一笑,轻声道:“那天,我做了个梦。梦到满天的大火,到处都在打仗,黑龙旗被人践踏,一栋栋华丽的房屋,轰然倒塌……醒来之后,我明白了!那黑龙旗,莫非就是……
从那一天开始,我一直生活在一种惶恐不安之中。
哪怕是我酿酒赚钱,哪怕是我杀人,哪怕是我当了官……可是这种不安的感觉,却越来越重。
阿嬃,你我现在是一体,是一家人……我不想在隐瞒你什么。
如果大秦没有了,而我又是老秦人,而且双手沾满了六国后裔的血,你觉得会是什么下场?”
吕嬃没有回答,也不需要回答。
因为这答案非常清楚:如果真的出现这样的事情,那么刘阚,还有刘阚身边所有的人,都会倒霉。
“我努力的往上爬,是希望能在乱世到来之前,蓄积足够的力量,以保护你,保护母亲,还有我身边的每一个人。如果,那只是一场梦的话,最好不过。但如果不是呢,又会如何?”
“阿阚……”
刘阚伸手捂住了吕嬃的嘴巴,轻轻摇头道:“你听我说完……阿嬃,如今我们看上去也许很风光,但是当乱世到来的时候,我们这点风光,根本就不足为道。楚虽三户,亡秦必楚。如果大乱真的发生,那么泗水郡将会成为主战场,到时候你我所拥有的,都将会付之一炬。”
吕嬃的脸色惨白,娇柔的身子,在轻轻颤抖。
“楼仓,弹丸之地耳。”刘阚轻声道:“如果乱世真的来临,如果我们想要在乱世之中生存,唯有尽快的让自己强大。我不知道还有多少时间,但我隐隐约约有一种感觉,不会太远。
我现在是仓令,享有四等爵。
在普通人眼中也许尊贵无比,可实际上呢?你我都知道,不值一提。
我需要爬升的更快,我需要一个更强大的合作伙伴,来帮我,来提拔我……巴蜀秦家,很合适。
而且,其哥的酒场现在看似很兴隆,但在乱世到来以后,怕也难以保存。
这是咱们的元气,不能丧了。所以,我要把花雕送入蜀中。蜀中自有酿酒之法,其特产的‘巴乡清’酒,曾经是大周朝的祭祀贡酒。甚至在此之前,巴乡清还是老秦的祭天贡酒,若非我酿造出万岁酒,怕现在还是如此。我将花雕送入巴蜀,一方面可以让花雕继续留存。
另一方面,也就和巴蜀连成一体。
看似舍去了很多,其实我得到了更多。至少,在目前的情况下,以秦家的威望,以秦家的人脉,将会给我带来更多的财富。当然,这并非我所想,我所看重的,是秦家背后的势力。
阿嬃,我知道这件事乍听,你可能无法接受。
但舍得舍得,有舍才能有得啊……咱们今日舍去,正是为了来日得到更多,还请你明白我。”
吕嬃点了点头……
正当她想要开口的时候,却听到门外传来了一个沉稳的声音。
“阿阚,娘支持你!”
话音未落,阚夫人在刘巨的搀扶下,走了进来。她的脸上,带着一种发自内心的欣慰笑容。
“这一直以来,娘一直在担心,担心你这两年一帆风顺,担心你会因为风光,而形骸放浪。
今日听你说了这些话,娘开心的不得了。
我儿懂得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道理,咱老刘家就不会差了。若你爹爹在,一定会更高兴。
有舍方有得……阿阚,说的好,说的好啊!”
刘巨也咧开了嘴,呵呵的傻笑一声,“弟弟,我也支持你。谁敢动你,我撕了他。”
刘阚和吕嬃站起来,齐声的唤了一句‘娘’。可是在听到阚夫人的这番话之后,刘阚这心里,涌动出了一股暖流。他轻轻点头,“母亲,你放心……孩儿绝不会得意而忘形,定会小心。”
“巴郡,我倒是听说过。”
阚夫人沉声道:“若真的如你所说,有乱世会来,那里倒不失为一个好去处。娘在年轻时,曾听人说过孟尝君狡兔三窟之事。如今想想,阿阚你未雨绸缪,能用此计,倒也不失妥当。
巴郡可为一窟,楼仓乃你根本。
至于沛县……说实话,不管是你,还是阿嬃的家里,在那里根基都不甚深厚,倒不如另辟一方土地,作为你立业之地。东门阙煮海的事情,我原本不甚赞同。不过听你刚才的那番话,倒不失为一个建立根基的渠道。那里地处偏僻,恐怕是很难入他人的眼,你正可取之。”
在大多数时候,阚夫人给刘阚的感觉,是一个循规蹈矩的老妇人。
但在这一刻,阚夫人侃侃而谈,颇有指点江山之情,倒也让刘阚、吕嬃不得不刮目相看了。
阚夫人笑道:“你莫这么看我。当年未嫁给你父亲的时候,娘也是雒阳一带的才女,读过不少书,听过不少事。”
说着话,已呈现老相的面容,竟浮起了一抹红晕。
刘阚朝吕嬃使了一个眼色,然后说:“阿嬃,你去告诉释之,让他连夜回转沛县,见审食其之后,让其哥和无伤立刻从沛县动身,在郯县和我回合……恩,让释之也一同去郯县汇合。”
吕嬃点点头,走了出去。
“巨,去外面给娘看着,娘要和你弟弟说些事情。”
刘巨憨憨点头,随着吕嬃也出去了。
“小猪,给我记住。到了沛县之后,不许回家,不许和任何人搭讪,见到审食其之后,立刻随他们走。
你今天听到的事情,不许传扬出去。
如果让我知道半点风声,不管是不是你说出去的,我都不会饶你,听明白没有?”
官署门前,吕嬃寒着脸,瞪着吕释之。
小猪,是吕释之的小名。吕释之用力的点头,“二姐你放心,我谁都不会说,就算是爹娘也一样。”
“快点去吧。”
吕释之应了一声,牵上一匹马,打马扬鞭而去。
吕嬃在官署台阶上,长出了一口气。刚才在房间里,刘阚所说的那些话,让她到现在还晕乎乎。
冷风拂过,多多少少让她清醒了些。
抬起头,看着繁星璀璨的夜空,吕嬃嘴角突然一翘:大姐,你果然没有看错人,阿阚……不是凡人。
吕释之出发了。
刘阚和阚夫人,仍坐在房间里。
只是气氛比之刚才,却显得沉闷了很多。不管刚才说的如何激动人心,但阚夫人也好,刘阚也罢,都不是那种热血一涌,蒙着头就往前冲的人。相反,他们知道,这条路是何等艰辛。
“母亲,孩儿准备借秦家的大旗,在东海组建私军,您看如何?”
阚夫人轻轻点头,“这当然是个好办法……可问题是,能不能瞒过秦家的人?她们能有今日之成就,可不是一般人。也许,你能看到的问题,他们也能够看出来,你不可以不防啊。”
“孩儿,明白!”
和阚夫人商议了整整一晚,刘阚这心中,多多少少,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计划。
三天的时间,一晃就过去了,眼看着就到了那秦曼约定启程的日子。
这一天,刘阚整理好了装备,内穿兕皮甲,外罩一件大袍。王信牵着两匹马,一匹是刘阚的赤兔。嬴壮返回相县,从徐县搬家路过楼仓时,让邵平给刘阚送来了六十匹西域的羌马。
比之刘阚廊中早先的那些驽马来,嬴壮出手自然不凡。
之所以送这么些礼物,嬴壮是有自己的考虑。其一,刘阚将负责楼仓淮汉一线的粮道,的确是需要战马来护持;其二,嬴壮也的确是非常看重刘阚,希望能以此战马,拉近之间的关系。
楼仓之重,也是泗水之重啊!
当然了,这六十匹西域的羌马,自然无法和赤兔相提并论。
刘阚拨了五十匹马给灌婴,让他组建出一支骑军。想要组织骑军,可不是容易的事情……战马是关键,还要有精于骑术的人。这需要时间,非一蹴而就的事情。刘阚并不很心急。
当然了,他还留着一招杀手锏,不到关键时候,不会使用。
就在刘阚准备的时候,秦曼领着一队护军,从远方施施然而来。
不同于大家闺秀,秦曼也是骑马,而且看上去骑术非常的精湛。还是那天看见的一身打扮,青衣绿袄,不过身上多了一件青铜轻甲。秀发挽髻,黑丝带抹额。马鞍上,横着一杆铜矟,腰中配一柄短剑。黑色的披风,猎猎而动。胯下一匹白马,的确是别有一股飒爽英姿。
护队在距离官署还有三百步的距离时,齐刷刷停下来。
秦曼催马来到刘阚面前,微微一欠身,“大人,可曾想好了答案?”
刘阚抬起头,淡定一笑,“三日之前,刘某已经给出了答案。只不晓得,曼小姐可否满意?”
对付这种心比天高的女人,你必须要比她更高傲,更有自信。
秦曼眼中闪过了一抹戏谑之色,轻声道:“曼自出川以来,尚未见有人如大人这般的狂妄。
大人给出的答案,很有意思。
但是最终是否能令家祖满意,曼还需禀报之后才会知晓。
不过看在大人的答案如此有趣,曼倒是很想知道,大人这份信心,又是从何而来?
这样吧,若大人有兴趣,不妨随我先往东门阙一行。不过曼不敢保证,家祖会同意和大人合作。”
“我想……清老定会同意!”
刘阚说完,翻身上马,“曼小姐,请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