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邻家有女初成长(一)

庚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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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二章 邻家有女初成长(一)

    人常说,始皇帝喜怒无常,性情捉摸不定。

    早在咸阳的时候,任嚣就听过这样的谣言。刚才和始皇帝一番谈话,他甚至已经把这件事情忘记了。

    如今嬴政这一句话,让任嚣再次想起,在他面前的人,是至高无上的始皇帝。

    “臣,惶恐!”

    任嚣匍匐大殿之上,颤声请罪。

    嬴政说:“自商君立法,二百年来没有人可以撼动。那吕泽,擅自逃避征召,理应戍边司寇。然则,你却为一己之私,妄改律法,其罪当诛,其罪当诛啊……任嚣,你现在可知罪吗?”

    任嚣激灵灵一个寒蝉,“臣……知罪!”

    “不过,在这件事上,也并非不可原谅。”

    嬴政话锋一转,让任嚣顿感一阵轻松。他说:“若非出了这件事,那刘阚怕也酿不出这万岁酒。你献酒本是有功的,如今功过相抵……任嚣,朕如此判决,你心中可有什么不服气吗?”

    “臣,万无不服之意。”

    “既然如此,你且下去吧。那吕泽之事,既然你已经处置过了,朕也就不加更改。不过,以后若是再有这样的事情出现,朕绝不饶你。好了,朕今日已经乏了,你且先行下去吧。”

    任嚣惶恐道:“臣,遵旨!”

    “还有,你下去之后,即刻返回沛县,督促刘阚酿造万岁酒,这件事情不得再有偏差。另外,你回去之后,密告屠睢。就说,朕要他前往彭城候驾,不得有误。至于其他,不必多言。”

    任嚣心里又是一喜,“臣遵旨!”

    说罢,任嚣爬起来刚要离开,却听到始皇帝突然又喝了一声:“慢着!”

    “陛下还有什么吩咐?”

    任嚣这心里蓦地一紧,有些不知所措。

    嬴政这时候却笑了,伸手解下了腰中的佩剑,命内侍赵高捧剑,走到了任嚣的跟前,双手递了过去。

    “你……在沛县干的不错,此剑权作奖赏,下去吧。”

    始皇帝甩袖离去,只把个任嚣弄的头昏脑胀。走出泰山行宫大殿的时候,仍有些天旋地转的感受。小风一吹,激灵灵打了一个寒蝉。这才发现,在不知不觉中,后背衣衫已经湿透。

    不过,任嚣也清醒了过来。

    看着手里的佩剑,恍如做梦一般。他手中的剑,名为诫。是秦昭王嬴稷所造。秦昭王,也就是嬴政的祖父,秦昭襄王。诫剑乃是秦昭王在登基之后,采南山之铜,请名匠耗时一年打造而成。长三尺,剑身之上刻有秦大篆。之所以定名为‘诫’,里面包含有戒骄戒躁的含义。

    秦武王勇武过人,但性情刚烈,如同烈火。

    最终,秦武王因个人私情,而惨死雒阳。在那段时间里,秦国可算是经历了许多的磨难,政局飘摇。秦昭襄王登基之后,配诫剑,也有前车之鉴的意思在里面。经过五十二年的奋斗,秦国最终雄霸天下。

    而今,始皇帝把这佩剑送给了任嚣。

    虽然是没有封赏半分,可对于任嚣而言,这可比封赏万金还要有意义。任嚣的心里,狂喜……

    蒙恬有事不在,任嚣得嬴政之命,更不敢再做停留,连夜启程动身,赶回沛县。

    所谓上造,虽有爵位,却不能免去征役。

    春风渐暖,万物复苏。

    刘阚脱下了囚衣,脚步轻盈的走出了沛县大牢。审食其等一干老友,笑嘻嘻的在牢外等候。

    “阿阚,恭喜你了!”

    刘阚大笑着走上前,和审食其等人一一拥抱。

    最后狠狠的擂了审食其一拳,笑着说:“其哥,我也要恭喜你啊。”

    审食其身穿一件青袍,头戴黑漆涂抹,竹皮做成的进贤冠,一脸的笑容,拱手道:“同喜,同喜。”

    战国末年,礼乐崩坏。

    虽然说‘士’的概念已经模糊了,可是依旧有着非同凡响的尊贵。

    审食其因协助刘阚酿酒,提爵一级,如今是‘公士’爵,正式成为了一名‘士’。或许六国士人不会承认,但审食其这‘士’的身份,却是秦国朝廷所承认,比之那些所谓的‘士’,更冠冕堂皇。

    唯有‘士’方可带冠。

    审食其头戴黑色进贤冠,在一群人中显得格外的醒目。

    唐厉不无嫉妒的摇头笑骂道:“你这夯货,显摆个没完了。若非有阿阚,你还不是一个白丁?”

    曹无伤更是眼红道:“没错没错,这夯货真是走了运。阿阚,你可不知道,昨天萧先生去他家告之的时候,他老爹老娘当时都乐昏了过去……阿阚,这可不行,你不能厚此薄彼,将来一定要想办法,为我们也弄一顶黔冠戴戴。”

    黔,有‘黑’之含义。

    大秦国尚黑,故而称其治下百姓为黔首。

    而黔冠,更是如今被国家所承认的正规冠。六国士人牛不是吗?国家不承认,你就算个屁。

    唯有佩戴黔冠,才算是被国家所承认的‘士’。

    这也难怪唐厉曹无伤等人,一个个眼睛发绿,审食其更是得意洋洋,对周遭的讥讽,浑然不觉。

    刘阚笑的非常开心。

    任敖和曹参也送刘阚来了。

    如今刘阚劳役解除,李必也就不再留宿牢狱。不过离开的时候,刘阚让审食其送李必五十坛泗水花雕。把个李必喜得眼睛都成了一条缝。他得到消息,不日将启程,回转咸阳报到。

    “恭喜你,阿阚!”

    任敖颇有遗憾之意,“不过,我真不想放你出去。你小子在的时候,我们整日有好酒喝,你这一走,以后的日子可怎生好过?”

    “任大哥,曹大哥,这些日子多亏你们的照拂,也给你们添了许多麻烦。有道是,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你我兄弟情意,又岂能是几坛子劣酒能说清楚?若喜欢,只管去找我,兄弟扫榻以待。”

    “等的就是你这一句话。”

    任敖大笑着,用力的拥抱了一下刘阚。

    “好了好了,别在这里唧唧歪歪的,好生呱噪。婶婶在家中已做好了饭菜,老任老曹,你二人也一起去吧,酒管够……呵呵,今日我们要不醉不归,把阿阚的那些存货,喝他个干净。”

    曹参微微一笑,“你们先去吧。我和老任还要在这里当值,拖不得身。反正都是在一个城中,想要喝酒的时候,自然会去找你们。早点回去吧,莫要让婶婶在家中,等的心急了。”

    刘阚也不客气,与曹参任敖两人拱手。

    当然了,审食其这种八面玲珑的人物,想的要比刘阚长久,早早的带了十坛泗水花雕,堆进牢狱门房之中。刘阚扭头看了看身后的牢狱,目光忽有些迷离,过去的一年之中,对于刘阚来说,又是怎生的一种日子?可不管怎么说,刘阚知道,他这辈子,都忘不掉这段生活。

    走吧,回家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