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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煜垂在腿侧的手指微不可见的颤了颤, 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轻声道:“她的后事……”
“此事到此为止吧, 后面的事你不用管了。”
“还是……交给我吧, 她……最后有一个心愿,我想帮她完成。”
林无恙看了他一眼,淡道:“你随意。”
孟煜:“我有个问题可以借一步说话吗?”
林无恙挥了挥手,刘超带着两个保镖退出了十米开外。
孟煜:“你……跟小满是什么关系?”
林无恙挑眉, “你爱上她了?”
孟煜愣了愣, 半晌,他才道:“没有,我们……毕竟朝夕相处了一年, 多少会有些感情。”
据说, 人要是付出的多了,感情自然而然就会产生,无论是什么感情。
他和安小满这一年来, 同吃同住, 他陪她化疗, 开导她, 抚慰她, 陪她度过一个又一个难熬的日日夜夜。
他说喜欢她,她不说话,只是淡淡的笑。
他想在这最后的时光里, 让这个姑娘感受到快乐, 可能这一年自己真的付出了太多, 都快忘了,照顾她只是他的工作。
林无恙:“她有什么未了的心愿?”
“你要帮她完成吗?”
“没兴趣。”
两人说了十多分钟,孟煜也没从林无恙嘴里套出话来,最后他道:“那我现在联系殡仪馆吧。”
林无恙没说话,微微颔首。
刘超见他们说完了话,走过来冲孟煜礼貌的点点头,推着林无恙往电梯的方向走去。
林无恙坐进车里,揉了揉眉心。
“林先生,您要小睡一会儿吗?”刘超道。
“恩”林无恙淡淡应了。
刘超将座椅调整到一个舒适的角度,林无恙闭上眼睛。
他跟安小满什么关系?
他跟安小满什么关系都没有。
如果硬要说有什么关系的话,大概就是十多年前,安小满救过他一命。
昨晚他又梦见了当时的那个场景,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已经埋藏在他记忆深处的场景,自从他知道了安小满就是当年那个救她一命的小姑娘时,他就时常做那个梦了。
他出生在大西北的一个偏远的小山村,后来政府退耕还林,山民全部搬迁下山,住进了政府统一规划的新农村。
他从小就没妈,他也不知道他妈是什么时候死的,反正在他的记忆里对母亲没有任何印象。
新农村的村民都没有地,只能靠在外务工或者下煤矿,他八岁那年,他爸死在了矿井之下。
从此,他变成了一个没爹没妈的孤儿。
八岁的孩子,没有能力挣钱,也养活不了自己,几个邻居刚开始还有些同情他,偶尔会赏他一口饭吃。
后来时间长了,邻居们看见他从自家门口经过时,就端着饭碗赶紧背过身去。
夏秋季节,他还能从田地里摘个豆角,掰个包谷充饥,有时候逮只麻雀抓只青蛙打打牙祭。
冬天就难熬了,他时常饿的将雪地里的雪捏成馒头形状,抱着啃,想象着那是一个热腾腾的馒头。
后来实在太饿了,他盯上了邻居家的厨房,偷偷摸进去,偷了几块锅盔,邻居们发现了,渐渐的越来越讨厌他,邻居家的小娃还拿石头把他家的窗户给砸了。
再后来,他开始去学校里偷学生们的干粮吃,去街边的店铺里偷吃的,很多次被逮住,都要遭受一顿毒打。
林无恙闭着眼,无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左腿,这条腿就是在被人逮住后打断的,他那时候没有钱去卫生院,就瘸了。
再再后来,就是梦里的那个场景,他被几个经常欺负他的少年推进了水渠。
他曾经也使计报复过几次,但是大多数时候,他都是吃亏的那个。
毕竟在绝对的武力面前,一切阴谋诡计都是纸老虎。
那一年他十五岁,他决定离开那里,离开定宁县,为自己寻找一条出路。
大晚上在国道上,他偷偷扒上一辆拉煤的大卡车,走了很远的路,来到一个县级市。
虽然那时他已经十五岁,但是身板瘦小,看上去只有十二三岁,还瘸着一条腿,小饭馆里的洗碗工的活也不要他,工地上更是不可能要他这样的。
他没办法,只好学着几个捡垃圾的老太太翻垃圾桶。
那一带是几个老太太的地盘,他翻了几次垃圾桶,就被那几个老太太赶走了。
他换了个地方,开始了长达一年的捡垃圾工作,这个工作虽然脏一点,但是好歹他能自给自足,一年下来还攒下了一点点钱。
有一次,他常去卖破烂的那家废品收购站的老叔感叹生意不好做,说最近不远处又开了一家废品收购站,架住了他家的生意,收益连原来的一半都不如了。
林无恙观察了几天,给这老叔出了个注意,不出三个月,那家废品收购站就关门了。
这下把老叔高兴坏了,给了他一千块钱答谢。
林无恙也没客气,直接就收了,寻思着自己也不能一辈子捡垃圾,得寻个营生。
这一年他的身高突飞猛进,窜得飞快,看上去已经跟同龄的男孩子差不多。
他跟着别人走进了网吧,学会了上网,沉迷在游戏里无法自拔。
一段时间下来,他对电脑的各种应用已经了如指掌,有好几次旁边的人电脑出现了问题,他也给帮忙看。
网吧老板注意到了他,聘用他做网管。
网管的工作轻松,除了上班时间,其他时间可以自由免费上网,这个工作简直太适合他了,林无恙欣然答应。
在网吧里做了两年网管,他对电脑程序十分感兴趣,专门买了专业书来看,可惜很多专业词汇他都不理解,更上面的英语以及代码了。
他想着,如果能上个大学,在大学里系统的学习一下就好了。
他二年级都没读完,汉字也只认识一些常见的,考大学?能行吗?
网吧的老板十分看重他,得知了他的想法,将自己刚刚上了大学的儿子高中的课本借给他看。
林无恙复习了两个月,参加了当年的成人高考,然而落榜。
但是成绩不是很差,他突然信心百倍,一边工作一边学习,网吧老板人很好,托人帮他在当地的一所普高弄了一个高考名额。
就是在这一年,他考上了Q大。
这所普高自建校以来,从来没有考出过一个名牌大学的学生,校领导们简直高兴疯了,校方奖励他五万奖学金,还有教育局区政府都有相应的奖励。
网吧老板也很高兴,他去结算工资的时候,还给了他两千元奖金。
从此,林无恙就踏进了名校的大门。
这十年来,智能手机风靡全球,人手一台,手游成了新一代的宠儿,他凭借手游起家,借着这股东风,迅速发展起来。
时至今日,他一手创办的LY世创科技已成为国内科技领域数得上号的庞然大物。
但是,站在人生巅峰,他却觉得很无趣。
有时候他点开公司员工的个人资料,看着他们的家庭情况和人生经历,心里就空落落的。
如果,他也能有那么一个温暖的家庭,能有那么一个呵护他疼爱他的人,该有多好啊。
一次偶然的机会,林无恙得到一本千年前某位天师手札,里面介绍了一种引魂的法子,能将一个将死之人的魂魄引入另一个魂魄不稳定又不会排异他魂的身体里。
此法根据操作手法不同,配合相应的引魂调,可以借尸还魂,也可以重生,还可以使一个人苏醒未来的记忆。
他研究了两年,根据上面的介绍,在黑市上寻得引魂盘。
他想,他的童年少年时期那么凄惨,现在自己有这个逆天改命的机会和能力,为什么不修正一下呢?为什么不重塑一下呢?
他自己试着重生了两次,每次都重生在十岁以后,那时候他父亲已经死了,他正处在一个忍饥挨饿的时期,改变不了任何,还要从头再吃一回苦。
因着这两次重生,虽然每次都只是短短的半个多小时,他现在的身体也差了很多。
他开始寻找合适的人选,送那人回到过去,用某种方法将两人牵扯起来,间接的改变自己年少时的命运。
苦苦寻觅了三年,他终于找到了一个合适的人选,这个人叫安小满。
他拿到安小满的详细资料以后,看着照片上的女人,感觉似乎在哪里见过。
想了很久,他都没想起来。
重生这种逆天道而行的法字,自然是要付出一些代价的,比如损耗人体的精元,重生后的时间越长,这一世的精元损耗就越大,直到死亡。
林无恙看着照片上的女人,他在心里对她说:你这一生命途多舛,我给你一次重生的机会,你在拯救我的苦难的同时,还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我们双赢。
在一个夜声人静的午夜,林无恙操作着引魂盘,引着安小满的魂魄重生。
这边的本体没有彻底消亡,那边的魂魄也不是很好掌控,最后的结果是,重生到了十年前。
那时候的林无恙已经十九岁,收到了Q大录取通知书的时候,而安小满正处于饥困交迫的逃婚路上,这次的重生毫无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