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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皇帝回到后宫,早早的洗漱,谢绝了周皇后侍寝的要求,让王承恩安排了人在门外站岗,然后才回到自己的屋子,准备睡觉了。或者说准备回自己的门店了,将洛洛克十七压在了床头。
虽然知道没人能在皇宫里面刺杀自己,可是崇祯皇帝还是觉得这么做有安全感。
沉沉睡过去之后,崇祯皇帝再一次睁开眼见,自己再一次出现在了门店里面。
四下看了看,与自己上一次离开的时候没什么区别,打了一个哈切,崇祯皇帝百无聊赖的坐在柜台前发呆,一边思考着自己的事情,要做的事情太多了。
“老板在不在?”门外突然有人推开门,说的居然是华夏语。
崇祯皇帝一抬头,发现进来居然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者,一看就知道华夏人,面容非常的和蔼,正看着崇祯皇帝微笑。
透过门店的玻璃向外看,崇祯皇帝发现外面停着好几辆车,看起来非常的奢华。门口已经被几个人站上了,看的出来老头子的来历并不简单,只不过他的保镖都留在外面,让崇祯皇帝很诧异。
“老先生,欢迎光临!”崇祯皇帝笑着和老者打招呼。
“我听说老板这里有不少好东西,不知道有没有咱们华夏的好东西啊!”老者抬起头,炯炯有神的看着崇祯皇帝。
微微一笑,崇祯皇帝盎然的说道:“做古董生意的华夏人,如果没几件摆的上架子的好东西,说不过去啊!”
老者也来了兴趣,笑着说道:“老板这话说的大气,不过老头子只对好东西感兴趣,希望老板不要让我老头子失望。”
崇祯皇帝也不说话,从柜台下面拿了一件东西摆在桌子上,对着老者做了一个请手势,笑着说道:“这件东西可是一件好东西,不知道老先生觉得怎么样?”
老者对崇祯皇帝的话不置可否,可是目光落到崇祯皇帝拿出来的东西上,目光就再也没移开。
那是一件淡青色的瓷碗,看起来古朴大气,上面带有一点细微的纹路,看起来更具历史感。老者伸手捧起桌子上的瓷碗,用手轻轻的摸索着,身体都有些颤抖。
将瓷碗翻过来,看着碗底的标识,老者不敢置信的抬起头:“真的?”
崇祯皇帝一笑:“老先生,这话问的外行了吧?看老先生的气质,在这个行当浸淫时间不短了吧?”
听了崇祯皇帝的话,老者顿了顿,随即苦笑着说道:“太激动了,没想到老板这里还有这样的好东西,老板勿怪,老板勿怪!”又反复看了半晌,老者说道:“老板,我需要找几个人来帮我掌掌眼,没问题吧?”
摆了摆手,崇祯皇帝无所谓的说道:“当然,这是老先生的权力!”
老者恋恋不舍的将瓷碗放回到柜台上,从怀里拿出了张名片递给崇祯皇帝:“老板,这是我的名片,如果有人看上了这支碗,千万要给钱打电话!”
接过烫金的名片,崇祯皇帝微微一笑,点了点头说道:“没问题!”
老者迈步向门外走去,似乎很着急,还是不时的回头看那只瓷碗,最后一咬牙,快步的离开了。
崇祯皇帝微微一笑,这东西可是自己从大明带过来的,拿出来之后果然不同凡响,从老者的反应就能看的出来。希望大明皇宫的好东西能给自己换到足够的好处,让自己能尽快做好这个皇帝。
将瓷碗收起来,崇祯皇帝看了一眼老者的名片,上面只有一个名字和一个电话。
“赖永福?”崇祯皇帝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轻轻的一笑:“老赖?”
崇祯皇帝没心情关心这些,他现在想要找的是亨特,不知道这几天过去,亨特的事情办得怎么样了。因为签订了神鬼契约,崇祯皇帝直接在大脑里呼唤亨特。
很快,亨特就开了一辆破旧的老爷车出现在了店铺的门口。
大大大帽子盖着脸,还粘了一脸的胡子,崇祯皇帝看着乔装打扮的亨特,摆了摆手说道:“自己找地方做,让你做的事情怎么样了?”
“老板,事情并不是很顺利!”亨特有些尴尬,实在是钱少了一点,五十万美金拿出去,想要找一支训练有素的雇佣小队,实在是有些困难,让亨特也有些无奈。
崇祯皇帝点了点头,他也知道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看来只能等做成其他的生意。
“给你一个新的任务,给我找一种抢,弗格森步枪,听说过没有?”崇祯皇帝看着亨特,直接问道。
弗格森步枪,真正意义上能够用于实战的后装燧发枪,崇祯皇帝准备搞回去复制研究的。对于崇祯皇帝来说,复制研究很关键。以自己现在的能力,搞一批AK47,自己也带不回去。
“差点打死华盛顿的步枪?”亨特耸了耸肩,瞪着大眼睛说道:“您确定没开玩笑?”
听到亨特提到华盛顿,崇祯皇帝就知道亨特没说错,自己说的就是这种枪。
发明这种枪的人名字叫做帕特里克·弗格森,是一名声音苏格兰的英国枪械师。其发明的后膛装弹快速射击步枪申请了专利,但未能就步枪在北美独立战争中的价值说服上司。
他还是一名优秀的狙击手,但真正让他扬名的却是他那“未开的一枪”。
美国独立战争时期,弗格森是英军一名上尉狙击手,使用的武器是老式的滑膛燧石枪,有效杀伤射程为73米。而美军狙击手使用的却是肯塔基步枪,有效射程达180米。
最致命的还在于燧石枪是前膛装填弹药,装弹药动作慢且无法卧姿装填,极易暴露目标。装备上的差异使弗格森在与美狙击手对抗中总是处于下风。在一次战斗中,弗格森在先于对手发现目标的有利态势下,由于武器射程达不到而没有击中敌人,反而因为开枪暴露自己而被对手击伤。
伤愈后的弗格森痛定思痛,决心自行研制一种后膛式装弹且射程在180米以上的步枪。他的想法引来人们一致的嘲笑,因为在他之前已有许多专业枪械设计师们试图设计后装步枪,但都没有成功,不是容易烧伤射手就是射击后火药残留物太多影响下一次射击。
弗格森是十足的造枪门外汉,没人相信他能成功,但性格坚毅且天资聪颖的弗格森没有退缩。多年用枪的经验使他能更准确地了解战场上真正需要什么样的武器。
经过潜心研制,他终于造出了后来以他名字命名的“弗格森”步枪。这种步枪是真正意义上的后装步枪,有效射程在180米以上,能在一分钟内进行装填弹药和射击6到8次,而一般的滑膛枪每分钟只能进行3次这样的操作。
然而,弗格森的步枪并没有引起英军高层的注意。为了推销自己设计的武器,弗格森经常拿着他的步枪在各种场合进行射击表演。
1776年,弗格森在英国伍尔威治兵工厂向英军高层展示他的新枪。弗格森用他的枪击中了91米以外的牛的眼睛。高超的射击技术和新枪优异的性能使英军高层感到震惊。他们当场决定立即生产100支弗格森步枪,并破格提拔弗格森为少校,任命他组建和指挥一支使用弗格森步枪的特别部队。
弗格森和他的特别部队很快被派往美洲战场,他们的任务就是射杀美军高级军官。弗格森们像幽灵一样活跃在美洲战场。他们那令人无法琢的行踪和准确冷酷的射杀让美军感到恐慌,他们的出现对美军士兵就意味着死亡。
崇祯皇帝想要的就是这一百支步枪里面的一支,甚至是几支,因为那是纯手工打造出来的。
现在的技术虽然很容易仿制,但是和以前不一样,他们是用现在的技术做出来的。即便是真的找人原汁原味的仿制,崇祯皇帝也觉得不会有那种真枪的感觉。
至于未开的一枪,崇祯皇帝也知道,那是1777年,宾夕法尼亚州日耳曼城附近的格曼顿战役打响,弗格森和他的特别部队被美军包围,但弗格森指挥若定。他利用弗格森步枪后膛装弹的结构优势,命令部队采取卧姿射击的全新战术。结果,他们从容突围,无一伤亡。
突围成功后,弗格森看见一个美军官骑马转身离去,他认出那个人就是乔治·华盛顿。他迅速瞄准,准星与缺口的另一端指向了华盛顿的后脑勺。他调整呼吸,平稳地预压扳机。
华盛顿并没有察觉死亡即将来临,继续策马离去,此时的华盛顿距离弗格森只有114米,完全在弗格森步枪的有效射杀范围内。弗格森清楚,枪响人必倒。但就在这个时刻,弗格森突然收枪起身,命令部队撤退,他放弃了一个改变历史的机会。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弗格森在1780年8月7日的国王山战役中,被美军的肯塔基步枪手在411米距离上打死。他死后,他的特别部队向美军投降。
“我需要你给我弄到这种枪!”崇祯皇帝看着亨特,语气异常坚定的说道。
亨特有些为难,这种枪存世很少,大多在博物馆里,私人手里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