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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若大量灭绝类型是位于中间的横线之一,也就是地质层--比如No.VI--之上找到的,并且在这条线之下未发现任何东西,那么各科中仅仅有两个科(左边a14等与b14等两个科)可能一定合在一起;剩下的这两个科彼此之间的差别要比其化石被找到之前少些。另外,在最上线上由八个属(a14到m14)组成的那三个科,倘若假设通过六种主要的特性相区别,那么曾经在VI横线那个时代存在过的各科,必然要通过不多数量的特性来相互区分;由于它们处于进化的如此早期阶段,从同一祖先分歧的程度或许要小一些。如此,古老而灭绝的属在特性上就在一定程度处于其变异了的后代之间,或者处于其旁系亲族之间。
在自然情况下,该经过要比图解中所呈现的繁杂得多;原因是群的数量会更多;其存留的时间会异常不同,并且其变异的程度也不会一样。由于我们所了解的只是地质记载中的最末一卷,并且是相当不完整的,特殊情况除外,我们无权利去期盼将自然系统中的宽阔间隔填补起来,从而结合起不同的科或者目。我们所能期盼的,仅仅是那些在已知地质时期中曾经产生过重大变异的群,应当在较古的地质层中相互略微相近些;因此较古的成员与同群的现存的成员相比,在一些特性上的差别少一些;按照我们最杰出的古生物学家们的一致证实,情况往往如此。
如此,按照伴随着变异的生物起源学说,关于灭绝生物类型相互之间、及其与现存类型之间的亲缘关系的主要情形就能获得完满的解释,而用别的一切观点都是根本无法解释这类情形的。
按照相同学说,显然地,世界历史上所有大时期内的动物群,在普遍特性上将处于该时期之前和之后的动物之间。因此,生活在图解上第六个大时期的物种,是生活在第五个时期的物种的变异了的后代,并且是第七个时期的越发变异了的物种的祖辈;所以,它们在特性上也基本上是处于前后生物类型之间的,但是我们应当承认一些之前的类型已经都灭绝了,应当承认在所有地方都从别的地方迁入的新类型,还应当承认在连续地质层之间的漫长空白间隔时期中曾有许多变化产生过。承认了这些事实,那么各个地质时代的动物群在特性上确实是处于前后动物群之间的。对于这一点我们只需列举出一个例子即可,就是在泥盆纪被发现之初,该系的化石马上被古生物学家们看做在特性上是处于上部的石炭纪和下部的志留纪之间的。然而,由于在连续的地质层中存在不同的间隔时间,因而每一个动物群并非肯定是完全处于中间的。
从整体上看,各时代的动物群,在特性上基本上是处于之前与之后的动物群之间的,虽然某些属是这一法则之外的特殊情况,但不足以成为撼动此说的真实性的异议。比如,福尔克纳博士曾依照两种分类法排列柱牙象和象类的动物--首先依照其相互的亲缘,然后遵照其生活的年代,发现两者并不一致。具备极其特殊性状的物种,并非最古老的或最近代的;具备中间特性的物种也并非属于中间时期的。然而在这种以及在别的相似的情况下,倘若暂时假设物种的首次产生与灭亡的记载是完整的(这种事不会存在),我们就没有道理去相信持续形成的各种类型一定有一样的存留时间。一个极古的类型也许有时比在别的地方后产生的类型存在得更加久远,特别是生活在分隔地区内的陆栖生物会这样。试用小事情来比大事情:倘若把家鸽的主要的现存族和灭绝族依照亲缘的关系进行排列,那么这种排列可能不会与其形成的次序严格符合;并且与其灭绝的次序更不相符;因为,亲种岩鸽到现在还生存着;很多处于岩鸽与传书鸽之间的变种已经灭绝了;处于喙长这一主要特性极端的传书鸽,比处于这一系列相对一端的短嘴翻飞鸽产生得稍微早些。
在一定程度上,来自中间地质层的生物遗骸拥有中间的特性;紧密关联于这种看法的一个情况,是所有古生物学者所认同的,就是两个连续地质层的化石相互之间的关系,比两个相隔很远的地质层的化石相互之间的关系,要紧密一些。匹克推特以一个熟悉的事实为例;来自白垩层的数个阶段的生物遗骸通常是相似的,尽管每个阶段中的物种有所差异。只是这一个事实,因为其普遍性,好像已经使匹克推特教授的物种不变的理念动摇了。所有熟悉世界上现存物种分散情况的人,对于紧密持续的地质层中相异物种的严格相似性,不可能想尝试用古代区域的物理条件基本上维持相同的说法去阐释的。我们不要忘记,生物类型,起码是居住在海里的生物类型,曾经在整个地球上基本上一起发生改变,因此这些改变是在相当不一样的气候和条件下发生的。试想更新世包括整个冰期,气候的改变相当的大,然而看一下海栖生物的物种类型所蒙受的影响却是那么的小。
虽然紧密持续的地质层中的化石遗骸被排列为相异的物种,但紧密类似,其所有意义按照生物起源学说是十分显著的。由于每个地质层的堆积常常间断,并且由于连续地质层之间有着漫长的空白间隔,就像我在前章所阐述的,我们肯定不能期盼在任意一个或者两个地质层中,发现在这些时期开头和结束时产生的物种之间的所有中间变种;然而我们在间隔的时间(倘若通过年来计量这是十分漫长的,如果通过地质年代来计量就并不漫长)以后,应当找到紧密相似的类型,也就是有些作者所谓的代表种;并且我们确实曾经寻找到了。总而言之,就像我们有权利所期盼的一样,我们已经有证据来证实物种类型的徐缓的、不易感觉到的变异。
古代生物类型与现存生物类型比较而言的发展状态
在第四章中我们已经了解,成熟了的生物的器官的分化与专业化程度,是其完善化或高级化程度的最佳标志。我们也曾看到,因为器官的专业化对生物有好处,自然选择就有让诸生物的系统日益趋向专业化与完善化,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就是使其日渐高级化了;尽管与此同时自然选择能够任由大量生物拥有简略的和未改进的器官,来适应简单的生活环境,同时在一些情况中,甚至让其系统倒退或者简单化,从而使这类退化生物可以更好地适应生活的新历程。在另一种而且更普遍的情况中,新物种变得比其祖先优越:它们在生存竞争中不得不击败所有与它们发生切身斗争的较古类型。所以我们能够断言,倘若始新世的生物同现存的生物在基本相近的气候下斗争,前者将被后者击败或消除掉,就像第二纪的生物会被始新世的生物还有古生代的生物会被第二纪的生物击败一样。因此,按照生活斗争中的这种成功的基本实验,同时按照器官专业化的标准,根据自然选择的学说,近代类型应该比古代老类型更为高级。事实真的如此吗?大部分古生物学家或许都会作出肯定的答复,并且这个回答尽管很难被证实,却好像一定要被当成是对的。
从非常辽远的地质时代以来,一些腕足类只产生过细微的变异;有些大陆的和淡水的贝类从我们所能了解到的它们最初产生的时候以来,基本上就维持着相同的样子,但这种情况对于上述的结论并不构成有力的反对意见。例如卡彭特博士所提出的,有孔类的构造甚至从劳伦系以来就未曾进化过,不过这并非无法克服的难点;因为某些生物一定要继续地适应单一的生活环境,还有任何其他生物能比低等结构的原生动物更适宜于此种目的吗?倘若我的看法把结构的进化当成是一种不可或缺的条件,那么上面的反对意见将会给我的观点以致命的一击。又比如,倘若上面提到的有孔类可以被证实是从劳伦系开始出现的,或者前面提到的腕足类是从寒武纪开始出现的,那么上面的反对意见也会给我的观点以致命的一击;因为在此情况中,这类生物还没有充足的时间能够发展到那时的标准。当进化到任意某个高度的时候,根据自然选择的学说,就无再进化的必要了;尽管在每个连续的时代,它们一定会略微地发生变化,来适应其生活环境的微小改变,而维持其位置。上述反对意见与另一个问题相关,就是我们是不是确知这世界曾经过了多少年代,还有每种生物类型起初形成在何时;而该问题是不易讨论的。
从总体上看来,结构是否改进,在很多方面都是非常交错繁复的问题。地质记载在所有时代都是不完整的,它无法尽量追溯到更古的时代并毫无差错地清楚指出在已知的地球历史上,结构曾经极大地改进了,即便在现在,看一看同纲的成员,何种类型应该放在最高等,博物学家们的主张就不一样;比如,有些人根据板鳃类也就是沙鱼类的结构在一些重要的方面与爬行类相近,就认为它们是最高级的鱼类;其他某些人则认为硬骨鱼类是最高级的。硬鳞鱼类处于板鳃类和硬骨鱼类中间;硬骨鱼类现在在数目上是比其他类型的鱼多的,然而以前只有板鳃类和硬鳞鱼类存在,在此情况下,根据所挑选的标准,便能说鱼类在其构造上曾经进化了还是退化了。试图对模式不一样的成员在级别上的高低加以对比,好像是毫无希望的;谁能判断出乌贼是不是比蜜蜂更加高级呢?--杰出的冯贝尔认为,蜜蜂的构造实际上要高于鱼类的构造,尽管它们属于不同模式。
在繁复的生存竞争中,完全能够相信甲壳类在其自身的纲里并非十分高级的,然而它可以击败软体动物中最高级的头足类;这等甲壳类尽管没有高度的发展,倘若用所有考验中最有决定性的竞争原则作标准,它会在无脊椎动物的体系中占据相当高的位置。当判断何种类型在体制上改进得最多的时候,在这类已有的困难之外,我们不应仅仅把任意两个时代中的一个纲的最高级成员作比较--尽管这肯定是决定地位高低的一种因素,可能是最关键的因素--我们应该以两个时代中的所有高低成员来作比较。
在远古的时代,最高级的与最低级的软体动物,头足类和腕足类,数目极其多,这两类现在已极大地减少了,而具备中间构造的其余种类却增加了很多;因此,有些博物学家认为软体动物以前要比如今进化得高些;然而相反一方也举出强有力的事例,即腕足类的大大减少,还有现存头足类尽管在数目不多,但构造却比其古代代表高很多。我们还应该比较两个任意时代的地球上所有高低各纲的相对比例数:比如,倘若现在有五万种脊椎动物存在,并且倘若我们了解到从前某个时代仅有一万种存在过,我们就应该认为最高级的纲里此种数目的增加(这意味着较低级类型的大量被排挤)是地球上一切生物构造的决定性的改进。所以,我们能明白,在如此极其繁复的关系中,要想完全公正地比较历代不完全了解的动物群的构造标准,是多么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