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朴素人家

拾夏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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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真让自己儿子提头来见的事情,慕高贤是干不出来的,他看着信誓旦旦的慕优,只是冷冷地道:“你最好能查出来,并且将一个活生生的人带到我面前来,我知道,最近你的心思有些不在这大事上,你要记住,儿女私情那都是虚无缥缈的东西,只有握在手里的实权才是最重要的,月底之前,你最好将你和那女人之间的关系处理干净,不然,我就替你将那个女人和她的家人也一并处理了。”

    慕高贤的语气是不容置疑的,的确,不管是什么事情,慕高贤只要说到就必然会做到,过往,慕优是绝对不会忤逆慕高贤的意思的,可是这次的人不一样,这次可是沈珂啊,是他心心念念想了许久的人。

    他心里头清楚地明白,他对沈珂不仅仅是一时的冲动或者欲望而已,那是喜欢,是实打实的,真真切切的喜欢,而且之前他一直在关注她的消息,她知道他已经从林家搬了出来,还知道她已经往京兆尹递送了和离的折子,她已经不是林家的媳妇了。

    既然已经不是林家的儿媳妇了,他之前已经错过了她一次,这一次,他身边没了慕成瑶这样的累赘,而他也是自由身,为什么不能努力地在一起呢。

    他也知道,父亲对于这件事的芥蒂,毕竟,沈家世代都是纯良的商贩,加上沈珂和五公主的关系匪浅,对于他们成大事,只是百害而无一利的,可只要他喜欢,趋利避害不就可以了。

    慕优在慕高贤面前还是表现得极为恭顺,他从来没有违背过慕高贤的意思,可是这一次,他想要为一个人特殊一些。

    就在离都督府不远的一处别院里,一个简单地挽着罗髻,扎着袖口在院子里洒扫的年轻女子放下了手中的扫帚,使劲地伸展了一些有些僵硬的胳膊,看得出来,她是十分会干活的,可是这细皮嫩肉和手上白皙的皮肤却彰显着她的娇贵,她端起放在长条凳上的茶碗饮了半碗,外头突然传来脚步声,伴随着一个汉子粗犷嘹亮的声音。

    “二当家的,今日买了只烧鹅回来,给三位长辈也尝尝,这岭南的烧鹅,可是出了名的肥美多、汁。”

    燕三一边说,一边提溜着一个用黄色油纸包裹的旺记烧鹅,这是岭南最有名的老字号的烧鹅,这红头绳也是这家烧鹅的标志,平日里若是要买到新鲜出炉的烧鹅,可是要排许久的队才能轮到的,燕三特意带着这样的好东西来看这女子,可见这女子在她心中是极其有分量的。

    换了旁人,纵然是不喜欢吃烧鹅,也会给这份心意一些薄面,谁料这女子看着燕三手中油腻腻的东西,只是蹙眉道:“林夫人和林老太爷都吃不得太油腻的,你买了这东西来,是想害死这两位老人家吗?”

    燕三见着沈珂极为严肃的样子,立刻将这烧鹅举到沈珂面前,大声道:“二当家的,这烧鹅可是买给你吃的,瞧瞧你最近都瘦成什么样了,我便是不懂了,他们林家自己又不是没有存银,就算是到了岭南来,也可以用那大笔的的家当置办些丫鬟府邸之类的,继续风光阔绰,二当家的你何必要做这样的苦力来养活一大家子的人,还有,之前来投奔二当家的那三个人,我寻思着就不该收留他们,一个受了伤的女子,还有一对看着像是夫妻,又不像是夫妻的男女,这是做什么?这关系绝不一般,按照我的做法,不如,哪日夜黑风高的时候,我替二当家你结果了他们三个,也省些口粮钱。”

    沈珂毫不客气地一笤帚直接拍在燕三的小腿肚上,这力道虽然狠,不过女子打下来,委实不怎么痛,燕三还是一本正经地重复着自己刚才的建议,他可是认真的,来了岭南不过一个月的时间,这自家的二当家都消瘦了多少了,每日除了要照顾两位老人,还要外出做些小生意,卖家中女眷的刺绣手绢之类的东西。

    她们那些做刺绣的看着倒是挺舒坦的,只要每日窝在家里头来回穿针引线就可以了,真是可怜自己自家的二当家,每日风吹日晒的,就瞧着二当家的最是辛苦,想想,就算是二当家的跟着自己回了那漕帮的窝,自己肯定也不会让二当家的如此操劳。

    “你莫碎碎念了,”沈珂对燕三的建议很是不喜,“他们是五公主的朋友和宫婢,自然也就是和我一路的人,就算不是为了他们,为了五公主,我也必须照顾好他们。”

    “五公主五公主,二当家你心里头便只有五公主一人了。”燕三有些不解气。

    “那倒不是。”沈珂突然扭转了话锋,带着戏谑的语气对着燕三道,“我心里头自然还是有其他人的。”

    燕三眼神一亮,充满期待和欣喜地问道:“是何人?何人?”他内心想着,除开了这林家的长辈,怎么着也有自己和漕帮的兄弟吧,毕竟,这次可是漕帮的兄弟出生入死地将二当家和林家的一群人从京城里带了出来的,若是没有他们,呵呵,这群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官,还不知道死在大顺的哪片松树林里头了。

    “我家相公。”沈珂说完,生怕燕三不知道自己家的相公是谁似的,又是指名道姓地说了一句,“林观澜。”

    “呸,”燕三使劲地地上唾了一口唾沫,恶狠狠地道,“你俩早和离了,二当家的,不是我说你,这找相公,不能从垃圾堆里头找,那姓林的明显不是好东西,若是非要考虑起来,我还觉得最近一直在朝着你献殷勤的慕家公子不错,至少人家一表人才,不似那姓林的,生得歪瓜裂枣的,那姓慕的还懂得骑术剑术,不似那姓林的,最多也就懂射箭罢了,射箭能做什么?上山打猎么?”

    “能将你的脑袋射下来,而且不费吹灰之力。”突然,林观澜那阴鸷且带着丝丝的厌恶的声音从燕三的背后响起,燕三慢慢地转过身,正是瞧着林观澜背着一个大大的背篓站在自己身后,那背篓里头还散发着一股浓重的血腥味。

    林观澜一边将身上的背篓取下,告诉沈珂今日的收获:“过两天大雪就要封山了,林子里头野物不多了,今日守了一天,才抓了两只野兔子,一只野鸡,兔子拿去隔壁大婶家卖些银钱吧,她家儿媳妇最近生了个胖娃娃,需要炖汤补补,野鸡咱们留着自己吃,爷爷和母亲也要补补了。”

    说罢,又是朝着一旁的燕三道:“你来做什么?”

    燕三朝着沈珂踱了两步,像是寻求沈珂的保护一般,其实上一次,燕三也是见识过林观澜的射箭功夫的,那可不是常人能够比的,可是私底下,他还是喜欢对着自己漕帮的兄弟们称呼林观澜为弱鸡书生,就算是当着沈珂的面,也敢直言不讳地那样说,可是瞧着林观澜回来了,那之前还牛逼哄哄的底气却一下子泄了一半。

    “来看二当家的,如何?”燕三抖了抖手中的烧鹅,像是炫耀一般地道,“旺记的烧鹅,林大公子还没吃过这岭南的美食吧。”

    林观澜自然是没吃过的,他虽然之前过的都是锦衣玉食的生活,可是这次也是乖乖听了沈珂的话,先不要动这备用的银子,在岭南,就按照普通人家生活就好,只是给爷爷和母亲抓药,可以用银子来抓最好的药,这吃食方面,先紧着爷爷和母亲吃,至于他们,就随便对付一下就好,免得太引人注目,惹来麻烦。

    他亦是觉得沈珂说的有道理,原本还以为自己会不适应这样的生活,可是没过几天,他也便是喜欢上了那香喷喷的苞米茬子粥,每日每日都喝得十分来劲,可若说对那珍馐美味一点儿都不想吧,那也是不可能的,可若是不吃,还真是也没什么。

    只是今日燕三带来的烧鹅,肥美多、汁,以林观澜多年来吃美食的经验来说,这只烧鹅,必定是选取的那肥瘦刚好,年龄刚好的还未生育过的雌性大鹅,再加上上好的松木烧制而成,再加上岭南这儿的独特香料,这味道,隔着十条街他林观澜都能闻出来。

    “不必,带走。”林观澜还是忍不住多看了一眼,又是立刻转过头道,“这儿不适合有这个,老太爷和母亲近来都吃得十分清淡。”

    这话,倒是和沈珂的话如出一辙,燕三瞧了林观澜一眼,他早已不是之前按个锦袍加身的富贵公子了,此时的林观澜一身布衣,为了方便上山打猎,袖子都是高高地挽起,露出原本白皙,现在却是沾染了一层煤灰的胳膊,指腹和指尖也多了一层厚厚的茧,他熟练地将背上背篓里的野鸡放了血,一刀对着野鸡的喉管割下去,血便是哗哗地流,为了不浪费,还用一个小碗接着这盆鸡血,文枝做的鸡血汤很好喝,给爷爷和母亲炖了汤后,可以让文枝大显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