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一连串奇怪事件(上)

柳暗花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读小说 www.duxs.net,最快更新我和神仙有个约会最新章节!

    半小时后,一颗大红宝石挂在了我的胸前,那克拉数,好家伙……啥也别说了,眼泪哗哗的。我步履沉重,丝毫没有喜悦感,只有惊吓。

    不过,任哪个普通人脖子上挂了三百万都会直不起腰的,以至于我完全没有办法思考这种镇店之宝级的珠宝,怎么会这么轻易卖给别人?那男人到底又是谁?他对我这么好,究竟有什么目的?今天发生的奇怪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

    那男人说出去开车,在街角等我。其实,他是等我在那对贱人前显摆够了吧?

    再看付而旦的脸色,已经变了好几遍了,精彩得像调色板。杨脂玉的智商和她的美貌成反比,到这时候才彻底明白过来……那个极出色的男人不是她的,是我的。而且,付而旦才给她买二十来万的东西,我一个切菜工得到的却超过她的十几倍!

    她不甘心,可她没办法啊!哈哈。气死这贱人。不,这对贱人!

    我扬着下巴,带着“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侠客感觉,转身而去,挥挥衣袖,不带走半点同情心。不过过了不到一分钟,要死的就是我了,被吓的。

    那个男人,根本就没在街角等我。他,不见了。就像来时一样突然而彻底!

    这下子我可麻了爪儿,慌乱、紧张、害怕、强烈的不安、更加的好奇,还夹杂着一点古怪的兴奋。他到底是谁呀?这又是演得哪一出?他如此帮我,难道有什么目的?我不会相信一个有钱到无聊的男人拿三百万买个好玩,那么我这么普通的切菜工到底有什么值得引诱和利用的?

    心里焦急,就愈发觉得那红宝石项链烫手。我根本也不是贪图这些,可现在想还也还不成了。要怎么办呢?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团团乱转,不管怎么用力记忆,也想不出关乎那男人的一丝线索,又怕被付而旦和杨脂玉看见,只得偷偷摸摸地在附近胡乱寻找。

    结果当然是没找到,我甚至怀疑自己精神上出了问题,刚才的一切都是我幻想出来的。可是,胸前的红宝石说明我的经历是真实的,而虽然我戴着价值三百万的东西在街上跑来跑去,却没招来一个贼,倒是有好多人鄙视的看我:挂个红玻璃球当饰物的,还真是有够雷人。

    眼看时间不早,我只得先回家,把三百万取下来放在包里,花一块钱坐公共汽车。到家的时候,比平时稍晚了些,为避免我妈唠叨,我一路小跑着往回赶。

    我所住的这一区还没有被黑心地产商开发,所以全是平房。我家是一个独居小院,两间自带卫生间的正房,我和我妈一人一间,东西各一间小厢房,当做厨房和杂物间,另有一个七八十平的小院落,院子当中种着一棵高大的法国梧桐。总体来说,算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而且我妈爱干净,收拾得特别利索舒适。

    只是通往我家的那条巷子特别长,路灯也不太明亮,好在这条路我从小走到大,所以就算天晚了,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安全。但今天感觉不太一样,我才走到一半,就见到一个黑衣男背对着我站在那儿,就像面壁似的,当听到我的脚步声时,立即跳转过身,斜刺里冲了过来,动作僵硬,神态狰狞,对我大叫着:“把宝贝给我!”

    一瞬间,我本能地以为他指的是那颗红宝石,心想来了来了,果然我要为我的虚荣心付出代价。一边想,一边下意识地把包包抓紧,并不住地后退。这么贵重的东西怎么能随意丢掉?万一哪天那帅哥找我来要,我拿什么还给我人家,就是把我卖了,我也还不起呀。

    三百万,对于富翁来说也许九牛一毛,但对于我们这种普通小百姓来说,全家拼命赚一辈子且不吃不喝,也存不到这个数目。所以,今天要我的命容易,要拿走红宝石,除非那帅哥亲自来取。

    “把宝贝给我!”他进一步。

    “不给!”我退一步,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我干吗说不给,说我根本没有不就得了?真是笨死!

    他再不说话,突然窜过来,速度快得惊人,一下就掐住了我的脖子,手劲儿奇大,直接把我举起。

    我从小就好奇一件事……那些上吊自杀的人,如果突然不想死了或者特别痛苦,为什么不把自己解下来,反正双手空着不是吗?可到现在我才知道,原来咽喉被勒住,手是根本抬不起来的,只能双脚乱蹬。

    于是我拼命蹬,可是于事无补,我胸腔内的空气越来越少,情不自禁地吐出舌头、双眼翻白,包包也掉在了地上。

    完了。当时我想。别人坏透了还能过好日子,我不过是动了丁点儿歪念,想借着那个神秘帅哥给自己出口恶气,哪想到却要付出生命的代价。这太不公平了!

    果然好运气是不会光顾我的吧?果然便宜就是当吧?果然飞来横福其实就是飞来横祸吧?果然我妈说得对,男人给女人东西都是有目的的,倘若你收了还不起的贵重物品,就会倒大霉的!

    可我死不甘心啊,因为我不明白,那男人到底是从哪儿冒出来的,为什么找上我?!

    嘭的一声,就像金属敲木头。我感觉脖子上一松,眼前白光消失,大量新鲜空气涌进我的肺部,我剧烈咳嗽着摔到地上,心里知道我得救了。再看周围,袭击者变成了一堆碎木和树皮,震惊中想起刚才“他”给我的感觉。天哪,抢劫我的不是人类!

    惊恐中抬头,看到见义勇为者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面目极俊美,披肩的半长发染成黄色,凌乱而有型,前额的头发盖住了眉毛,衬得一双大而明亮的眼睛熠熠生辉。不过他一脸跩了巴几的酷样,看起来叛逆而不驯。重要的是,他居然穿古装,短打扮,腰上围了块虎皮,此时正倚在一根棍子上歪站着,显得很不耐烦。

    我瞪着他,他瞪着我,我们对视。然后,他突然伸手抓向我的包包。

    ………………………………………………………………

    ………………………………………………………………

    今天是一更,有点少哈,明天会双更的。

    另,作为作品相关的《驱魔驴》中午左右更新,大家也可以看看,其实还不错啦。

    有读者提出驱魔驴中有熟悉的面孔,是因为我有一帮好朋友,他们是我的长期龙套及客串演员,所以经常出现,混个脸儿熟吧。呵呵。

    最后,呼吁推荐票和收藏。新书冲榜,请大家爱护。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