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新的案子

桐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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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博学小区之后,我乘公交车去了光绘事务所,在门口碰巧遇见穿着正装的静姐。

    她远远的看见我眼睛一亮,立马凑到我身边,打趣着说:“啧啧,瞅瞅这质地,瞅瞅这精致的纹路,陆晚这不是你的风格啊,咦,今儿什么好日子你还刻意的化妆了?”

    静姐的语气充满好奇,我正想解释,远处就开过来了一辆白色的宝马,稳稳当当的停在我和静姐的面前,随即副驾驶的窗户缓缓落下。

    安莉微微偏头,伸手拉了拉自己鼻梁处的墨镜,露出眼睛斜眼打量着我。

    她从头到脚打量一番,我忽视她这抹探究的视线,正欲转身,却听见她不屑道:“陆大律师,你这一身衣服价值不菲啊,哪借的?”

    哪借的?这身衣服对我来说的确价值不菲,安莉可能想到我平时的穷酸样,所以心底也格外的好奇,甚至直接出言询问我。

    我不想搭理她,索性直接进了事务所。

    但背后传来安莉嘲笑的声音道:“也不知她哪儿偷来的,就这牌子她一年的工资都买不起。”

    她的话,陆宸郗前天晚上也提起过,只是那时候还并未觉得伤人,心底也不会敏感。

    为什么同样是嘲讽,我却一点都不反感陆宸郗,而由衷的讨厌安莉呢?

    “安律师,少说话多做事,大家都是同事面子上还要过的去,别告诉我你不懂为人处世!”

    静姐,厉声呵斥!

    我回到自己的办公室打开电脑,戴着白色的耳机将静姐昨天传给我的视频又看了一遍,前天晚上在她们俩的压迫下我脸上的恨意和反抗十分明显,甚至算的上狰狞。

    狰狞的陆晚。

    就像很多年前的那个夜晚。

    拼死想要留住自己宝贵的东西,但到最后还是被人生生的夺走,被心爱的男人,被珍惜的朋友,而如今却记忆模糊就似忘了仇恨。

    傅磬叶。

    五年的时间里,我和肖泽明在一起四年,过的麻木不知云里,从未探究过从前,也从未再想过曾经的自己是怎么样的。

    就连傅磬叶,我都差点忘了。

    20岁之前我最重要的朋友,傅磬叶——她在我生命里消失了足足五年。

    我对不起她,她也对不起我。

    我们互相背叛,更互不相欠。

    一想到从前,我的脑袋就生疼起来,模糊的记忆更加苍白,我拼命的想要留住什么,但到最后消失的无影无踪,什么也没有。

    五年的时光,我终究成了一个现实,唯唯诺诺,一板一眼过日子的女人。

    我曾经说过自己不是一个吃闷亏的人,但我总是在吃闷亏,总是在不经意间被人欺负,也总是在不经意间就想到退缩两个字。

    但是这次,我不愿在自己的龟壳里待着,我想证明给陆宸郗看,我并非一无是处。

    也并非一直承受欺负。

    而我能做的,就是让肖泽明亲自承认错误,让王淑文知道事情的是非,让宋羽洁道歉。

    这是我在陆宸郗面前拿回我尊严的唯一办法,哪怕是他替我报仇,我也要主动做点什么!

    我将视频文件删除,这份东西留着其实是没什么作用的,刚点了确定键静姐就从外面开门进来,说道:“之前打电话不是让你多休息两天吗?刚一天过去就着急来上班了?你看你脸上的伤,粉遮住的但还是这么明显!”

    静姐坐在我对面取出自己的口红,拿出镜子修正颜色,我笑了笑解释说:“待在家里也没事,所以就过来上班,也有钱挣。”

    “你也闲不住。”静姐似想起什么,将口红拿在指间把玩道:“你这段时间住哪儿?”

    住哪儿?如今我赖在陆宸郗家中的,我知道依照他的性格,他也不会让我离开。

    我终究没有告诉静姐陆宸郗的事,只是简单的解释了两句:“朋友那边的,离这儿不远。”

    静姐嗯了一声,偏头看了眼外面的安莉啧啧道:“每天穿的花枝招展的上班,更与男同事走的近,周围的男同事也乐意跟着她逗,别看她人柔柔弱弱的,野心倒不小,一心想成为事务所的首席律师,她也不想想自己的能耐。”

    我顺着静姐的话看向外面像个小蜜蜂一样围绕男同事转的安莉,笑着说:“她就是这样的性格,一心想在男同事心中留下好印象。其实这么多年我们两个在她上面,她心里不满也是应该的,静姐倒没什么,主要是我。”

    静姐闻言,皱眉道:“你胡说八道什么?你曾经是凭着真本事坐上如今这个位置,而安莉有过一场出色的官司吗?别妄自菲薄!”

    我笑笑,坦诚道:“静姐,其实我们心里都清楚,这么多年事务所为我赔偿的钱也不算少,而且以我这个学历出去,混口饭恐怕都难。”

    静姐缄默,我无所谓的笑道:“我中午有事要出去一趟,下午你帮我打一下掩护。”

    “嗯。”静姐似想起什么,转身回到自己办公室又过来,手上拿着一份文件递给我,解释说:“这是事务所刚接的案子,对方指名道姓的要你,下午你可以去委托人那边了解情况。”

    指名道姓的要我接这个案子?

    我愣住实在想不通谁还会找我打官司,接过来翻了翻这个文件,看见委托人的姓名。

    阮澜之。

    我可以明确的肯定,我不认识这个人!

    这是一起侵权案件,关于致一公司技术研究的侵权,阮澜之是起诉人,也就是原告。

    被告人是他的叔叔,阮文儒。

    这阮家人,名字都很雅意。

    简单的翻了翻,我疑惑问:“他既然指名道姓的要我,说明对我有所了解,也知道我的历史,既然这样为何还要让我接这案子?”

    “老板提过,阮澜之是阮家唯一不按照常理出牌的人,他既然找你肯定有他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