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进了落云宗,就该按规矩办事

青草小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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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雪墨赶紧拦住杜重九,让他快点把衣服穿上。

    “你们刚才看清楚了吗?杜重九身上没有玉印。”

    余晨慌神了,他无助的看向路有为,不住的摇摇头。

    “于师弟,你别急,也许是杜重九将玉印藏在了她的身上。”路有为阴鸷的一笑,一双猥琐的眼神,在凌雪墨的身上扫了扫。

    路有为这话一落音,有些男弟子,开始躁动了。

    杜重九是大男人,被搜身也罢,他自己脱了衣服也罢,那都没很么看头。

    但凌雪墨是个女人,还是个长得很好看的女人,她要是脱了衣服,光着身子……啧啧啧,那画面真是非常美好,值得期待。

    几名胆大的弟子,全都已经涎笑着,围在了最前方。

    没有男人,不喜欢占这种便宜。

    杜重九已经穿好了衣服,挡在凌雪墨面前,“你们欺人太甚,我是男子,被你们看过也就罢了。雪墨师妹是个清清白白的女孩子,你们怎么可以搜她的身。秦师兄,我知道你不喜欢管闲事,请你帮帮雪墨师妹。我知道你喜欢炼丹,只要你帮了雪墨师妹这一次,以后我可以帮你四处去寻找药材。”

    秦时久,已经达到了筑基期的修为,他是六阶炼丹师,已经被紫霞真人收入门内,留在鸿蒙书院学习,不过是为了走个形式罢了。

    他一开始,就没往这边凑,只是一个人站在旁边躲清静。反正没有人敢惹到他的头上,他也不屑于跟谁交往。

    现在,他被杜重九的条件吸引到了,才走到这边来看。

    那双凉薄的眼,微微掠了眼凌雪墨的脸庞,眼神中,带着几分探究的意味。

    秦时久已是筑基期初期巅峰的修为,以他现在的地位,需要什么药草,根本不需要别人代劳。

    正准备开口拒绝,他忽然就被凌雪墨淡定的眼神给吸引住了,被这么多人围着,她的眼神居然还如此清亮,由此可见,这女孩定力非凡,绝非凡俗之类。

    只是一个照面,凌雪墨就从秦时久眼睛里,看到了同类的眼神。

    “秦师兄是吗?听说你已是筑基期的修为,那么按照鸿蒙书院的规矩,你现在是地位最高的人。”凌雪墨眼眸深邃,言笑晏晏,也不知道为什么,秦时久想都没想,就点了点头。

    “那就麻烦你见证一下,咱门按照规矩来办事,他们想搜我的身,我同意,但是按照规矩,修为低的人只能被修为高的人欺负。余晨,你不是想搜我的身吗?那你先来…….”凌雪墨微微一笑,忍住了心底翻涌的怒意,她的声音听起来柔弱不堪,可是聪明如岑与勤之类,却已经听懂了她话里的威胁。

    秦时久眼中慢慢冒出了一些好奇,他居然看不清楚,凌雪墨的修为。

    按照红蒙书院弱肉强食的规则,凌雪墨话里的意思非常明显,秦时久不禁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问:“你是想向余晨和路有为,提出挑战?”

    话音刚落,凌雪墨双脚轻轻一瞪,翩然飞了起来。然后,几乎是肉眼辨不清的速度里,围在凌雪墨周围,准备看她脱衣服搜身的弟子们,纷纷在了地上,痛苦呻-吟。

    “对,想搜我的身,就必须先打过我。可是,我从不轻易跟人比试,除非是有筹码。余晨,如果你打不过我,就得向杜重九认错,从今以后,成为杜重九的跟班小弟,非但不能再欺负他,还得时刻贴身保护他,为他端茶倒水,洗衣洒扫。”凌雪墨柳眉一扬,气势十足。

    她这一句话说出来,路有为和余晨都愣住了。

    在鸿蒙书院,新人弟子之间的挑战,本是常见的事。

    可是,一个昨日刚来的新人弟子,对老弟子提出挑战,而且对方还是个漂亮的女孩子,这样的例子,可是破天第一回。

    “凌雪墨,你别以为自己在凡俗界能多杀几个人,到了留玄界也可以任意妄为。就算你是宗主亲自召入落云宗的又怎么样,我可一点都不会顾忌这一点。你听着,等会儿我会把你按到在地上,亲自扒光你的衣服确认,院长的玉印有没有在你身上。”余晨惊讶于凌雪墨胆大的同时,也对凌雪墨的智商非常鄙视。

    刚才,凌雪墨不过是趁着其他师兄弟不注意,露出那么一手,就想吓退他,怎么可能!他余晨可从不是个好欺负的。

    余晨说完以后,摩拳擦掌,目光灼灼的看向凌雪墨,嘴角勾起了一抹猥琐的笑容来。

    余晨手下的小弟,见他要跟凌雪墨比试,连忙将躺在地上还没起来的那些新人弟子们,抬到另一旁去了。

    凌雪墨可不敢自大,这里毕竟是落云宗,她刚才踢人的时候,顺便下来点毒,这才让那些人,倒在地上起不来了。

    “路兄,你说他们两个谁会赢?”岑与勤掩饰住了心里的诧异,尽量让自己表现得很平常一样,换上了副看热闹的的口吻,和路由为讨论比赛结果,谁输谁赢。

    “那还用说,余晨好歹已经是炼气期第六层,那凌雪墨不过刚从凡俗界选上来的。你想想,现在是非常时期,落云宗已经放低了选拔新弟子的标准,最近进来的新弟子,大部分都是炼气期第二层的废物。结果谁输谁赢,那还用猜吗?”路有为喜欢莎曼,莎曼讨厌凌雪墨,所以他比莎曼更讨厌凌雪墨。

    岑与勤虽然也喜欢莎曼,可他对莎曼的欣赏,就如平常人欣赏美丽的鲜花一样,仅仅是为了赏心悦目。尤其在落云宗这种女人少见,美人更少见的地方。

    谁能得到莎曼的芳心,谁就是鸿蒙书院中,最受瞩目的人。

    现在,岑与勤忽然觉得,莎曼也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美得惊天动地了。有了凌雪墨珠玉在前,莎曼不过是一碟开胃菜一般,虽秀色可餐,却不能当正餐。

    岑与勤微微一笑:“路兄,就这么看热闹也听无聊,不如我们来赌一把。至于赌注,我想一想……对了!路兄你最近得到那只无极冰鹿坐骑好像和那不错,不知路兄能否割爱。要是我输了,我就把那套紫金护甲送给路兄,如何?”

    “真的?”路有为有点怀疑岑有勤是不是在开玩笑,在他心里,胜负已经是很明显的事情,凌雪墨一个新人,怎么可能打败余晨。

    “千真万确!”

    得到了岑与勤的确认,路有为仿佛已经得到了那套紫金护甲,瞬间心花路放。

    路有为的无极冰鹿,是他哥哥路无为从无极冰川带回来的,无极冰川那里,有一个炼火地狱的结界入口。路无为是止戈堂的弟子,为了奖励他在无极冰川守了二十年,馨云仙子将炼气期第二层的路有为,破格录入鸿蒙书院。

    无极冰鹿本来是路无为的坐骑,他那只座骑离开无极冰川的时候,刚好怀孕了,回落云宗后生下了一只小鹿崽,路无为便将小鹿崽送给了自己的弟弟。

    至于紫金护甲,更是无双之宝。那是宗主亲自用炼火地狱中产的地狱赤金、无极冰川深处的紫色晶石、再加上其他天才地宝,融合而成的护甲。新人弟子穿上紫金护甲,可以抵御对手百分之二十的攻击。

    这种护甲对于筑基期以上的高手,可能没什么用,但是对于路有为和岑与勤这种还未踏出鸿蒙书院的新人弟子,却是火中送炭的无上至宝。

    凌雪墨是个刚来的新人,在路有为看来,她必输无疑,这件紫金护甲他触手可得。说不定就是岑与勤想要送他一件礼物,却找不到什么理由,只好想了这么个借口。

    “好,岑兄,那我们就这么说定了。不过,凌雪墨这么个新人,我估计她撑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就会被余晨给打趴下。”路有为已然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自以为潇洒倜傥的手靠在背后,将目光看向校场中央二人比试之处。

    一炷香的时间……应该不用!岑与勤淡然一笑。

    他虽然不擅长用毒,但是如果他没估错的话,凌雪墨应该擅长用毒。如果不是用毒,地上堂的那七八个弟子,也是炼气四层或是第五层的修为。不可能被凌雪墨这么轻易的踢倒在地,不能再爬起来。

    而且,凌雪墨好像从一开始就不怕杜重九。

    如果不是因为她对毒药很熟悉,她一个娇滴滴的女孩子,为什么会不怕一只毒蛇妖兽?然而要跟他交朋友?

    这么一想,岑与勤觉得凌雪墨真是非常特殊,而且越看越漂亮。

    这时,校场中央已经清理出一片空地,凌雪墨和余晨的比试,已经正式开始。

    凌雪墨沉得住气,并不先出手。

    倒是余晨急于取胜,用上了在鸿蒙书院刚学的新招数,对付凌雪墨。

    一招排山碎石拳攻来,凌雪墨轻轻松松侧身避开。

    余晨气急,又使出了一招天崩地裂掌,凌雪墨双脚瞪地,腾空一跃,又是轻轻松松的躲过了余晨的攻击。

    余晨叉腰,气急败坏的道:“你打还是不打?干嘛老是躲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