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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商人颤抖着嘴唇,慌张道:“你……”
“没想到吧,那么多人都没搞死我,反而让我给逃出来了。”我这么说,自然不是秀自豪感,而是想让那个陷害我的人知道,我并没有被淘汰出局。
我见他不肯开口,便怒道:“说,究竟是谁,你告诉我是前者或者后者,若是前者,此人我自然会自己去找,若是后者,你也不用担心,这算是我理亏,我也不会再来找你们麻烦。”
若真是后者的话,我只能自认倒霉,只要有人买消息,消息商人就会将他们所知道的所有事情一并告知对方,这是你情我愿,你买我卖的事情,怪消息商人也没用,要怪只能怪买消息的人,而且这消息商人也不是万能的,因为他们并不知晓我的等级。
消息商人仔细打量了我一番,慎慎道:“是……是我们公会根据他人的口述,经过再三确认后,才将你列……列为第一人。”
我面容缓和下来,平静得望着消息商人,过了一会儿,我又拿出一千铜币来,问消息商人道:“这狩猎区现在分为了哪几个势力?”
消息商人收起铜币后,指着桌子上,桌子上,排列着大大小小的杯子:“这个就是势力分布,中间共有十个村庄,三座哨口,其中七处村庄,两座哨口,由必杀榜……呃……”此时我紧盯着他,他又改口道:“由玛格丽特以及猛狮公会的人所占据,另外几座由有中小公会的人占领。”
“南部八个村庄,一座哨口,由血狼、铁熊公会的人共同占领。”
“北部十一个村庄,其中驯鹰人公会占了七处,另外四处由中小公会占据。”
“东部六个村庄,四处哨口,其中五个村庄,两处哨口由以力士布莱恩为首的团队所承包,另外两处哨口则由赤虎公会占据。”
听到这,我不禁感叹起来,没想到这布莱恩魅力这么大,能吸引到这么多人来抢地盘,不过这赤虎也太没用了,竟然才抢两处哨口。
抱怨过后,我继续听消息商人讲下去。
“西部九个村庄,一处哨口,占据人暂时不明,不过经过我们连夜分析,这支队伍作战极为隐蔽,动作非常神速,仅花了两天的时间,就将这些村庄全部弄到手,当真厉害,所以我们猜测,应该是上一届参加比赛的人。”商人郑重道。
我淡淡道:“好,继续追查,一有消息就立刻提醒我。”
而我心里则在窃喜,查吧,小爷就是买下这所有村庄的人,任你们查到死也查不到我头上来。
现在知道了,这片狩猎区的势力分布,我整合了一下,简单来说,就是中部玛格丽特,南部血狼跟铁熊,北部驯鹰人,东部布莱恩跟赤虎,至于西部,则是我。
照这样看来,我能去的地方是除南部以外的地方,但是我这人,最喜欢走让人意想不到的路线。
接下来,我决定去南部,虽然可能遇到血狼的人,但是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是最安全的地方。
恰巧,这里离南部的村庄非常的得近,而我要做的,就是杀光他们区域的BOSS,让他们哭去。
在某个区域,杀光一定数量的哥布林,BOSS才会出现,但是我选择主动出击,虽然这样做,很容易使自己陷入困境中,但是我也没办法,谁让血狼他们先惹我,将他们的BOSS杀光后,他们就会主动侵略过来,到那时,我以征讨侵略者的名义,率众路村民,将这群南部来的家伙,给杀回去。
这可是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活啊,但是这种事情得做的谨慎一些,他们那有一座哨口,必须躲过哨口的监视才能过去。
总之,这笔账绝对得算,就算清不光他们领地上的BOSS,怎么也得杀他个两三只,回个本,顺便找下马瑟尔那混蛋,清一下之前的所有帐。
但是首先,我得找个租的地方,而且还得拼伙,不然的话,那就真的是有家不能回了。
花了大半天的时间,我来到了离南部最近的那个村庄,说是最近,其实也差了好几十里的路,以我这速度,全速狂奔,也得明天才能到那,所以我暂时不急着赶路,路上还有一些哥布林,既然这哥布林耳朵可以作为生意,那么这笔钱,我一定要赚。
第十二层,加克里村庄,外围。
村庄外围的哥布林数量,明显减少许多,毕竟有这么多勇者到达这里,而哥布林作为他们的猎物,自然难逃一死。
我举起剑,朝着一群抱成团的哥布林而去,它们个个身上带着伤势,看样子是经历了一场大战,恰巧被我遇上了,果然,我捡漏王的称号不是白来的。
刚逃过追杀的哥布林怎么会想到面前突然跳出来一个人,就在那一瞬间,哥布林的队伍方寸大乱,四下逃散,我见此机会,冲杀过去,逮到一个杀一个,虽然切它们的耳朵有些让我恶心,不过,这些可都是钱啊。
要是现实世界中,有这么多赚钱手段的话,我也不至于天天吃泡面。
我手脚相当利索,杀完这些个哥布林后,立马逃跑,但是没跑两步,我正面遇上了一支团队,他们人数有八个人,一般来说,六人以下被称作队伍,六人以上则被称为团队。
这些人一看到我后,立刻警惕起来,朝我而来,我转身欲跑,然而我身后,又出现了四人。
这下糟糕透了,干坏事,总会有被抓的一天,我还真是应了这句话了。
几个人冲上来,笑看着我,道:“跑?我让你跑?”
我嘻嘻笑道:“几位哥们好啊,今天天气不错哈,那没什么事,我就告辞了。”
我一说完,正欲夺路而跑,其中几人将出路完全围住,将我围在其中。
“这你干的?”术士指着地面上的哥布林尸体,问道。
我摸着后脑勺,笑道:“一不小心就杀了。”
“杀了?谁给你的胆子杀的?废话少说,赶紧拿钱,杀几只,交几只。”带着狼牙拳套的斗士喝道。
“多少钱啊?”逃得过算我运气好,被发现了只能说我出门没看黄历,我理亏在先。
我搓着手,对众人道:“哥几个也是出来混的,要不这样,我把东西给你们,就当交个朋友,你们看好不好,反正你们也没亏,是吧。”
只听一人道:“要不然,把他交给洛福斯大哥定夺吧。”其中一个教徒轻声道。
我一听洛福斯这名字,瞬间就想到那个全身镶满宝石的血狼公会小子。
好家伙,这些竟然是他们的人,杀怪都杀到我的地盘来了,竟然还让我交出东西来。
真是,熟可忍,姨都不可忍啊。
不过,既然他们知道那洛福斯在哪,那就好办了,我一直瞅着找不到他,没想到他的人竟然自己送上门来。
我装出惊讶的表情,大呼道:“原来你们是洛福斯的人啊,早说啊,自己人。”
他们一听,互相对视,看样子是搞不清状况。
我笑道:“我跟洛福斯很熟的,自己人自己人,这不,我现在出来就是找他的,听说他在南部混得风生水起,我就是来投靠他的,来来来,这些战利品都拿去,自己人,都把武器收了吧。”
他们一听,当即大笑起来,一个武士大汉接过那些哥布林耳朵后,笑道:“真是不打不相识啊。”
我又问道:“那么他人在哪?”
“洛福斯大哥晚点会到,他让我们先打头阵,他随后就会带着大批人马赶到这里来,到时候这片区域就会属于他的,既然你是大哥的朋友,也就是我们的兄弟,你放心,只要我们在,保证让你混下去。”
我一听,装作兴奋道:“哎呦,那可真谢谢这位兄弟了。”
但是我心里却在暗想,洛福斯这混蛋,竟然想吞并我的地盘,如果没猜错,他跟我打的一样的注意,就是消耗他人领地的哥布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真是太可怕了,因为我领地上的哥布林,也只能勉强供我那些租客们击杀,若是哥布林被清扫光的话,他们就会跑,而我肯定承受不住一天一间八百铜币的维护费用,到我穷的一发不可收拾时,村庄就会被自动收回,成为无主之物。
然后等哥布林全部消灭后,那么这块领地也就废了,而他也可以顺理成章,接管这处领地。
要说接管领地后的最大用处,自然就是圈钱了,虽然这块废弃的领地没有哥布林,很少会有勇者到这里来,但是多数的勇者找不到房子,自然只能到达这里,但是没有哥布林怎么办呢?
这个时候,他们领地的哥布林资源就派上了用场,他们将哥布林耳朵拿到这里来贩卖,不止可以收取大量的租金,还可以收取大量的利润,这钱赚的速度,简直没法想象。
如果那洛福斯真是这么考虑的话,那么起码在七天内,他们会发动一次大规模攻击,对我的领地来一次清扫。
为防止这样的情况发生,我必须主动出击,将他们的计划扼杀在摇篮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