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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红树湾,我在楼下等,赵锐上楼拿东西。其实,他也未必想趟这浑水,因此上楼前,他再次征求了我的意见:“小蝶,你确认让我上去拿?”
“是,我脚痛,上上下下不方便。”我假装听不懂他的言外之意,无邪地微笑。
“好,那你在这等我。”他领命而去。
然而不过一刻钟的功夫,他却又回来了,双手空空如也。我朝他挑挑眉,他却苦笑一下,说:“阮臻让你自己去拿。”
“你没告诉他我脚受伤了,不方便行走?”我问。
“当然说了,不过他坚持你亲自上去。而且……”
“而且什么?”那个男人,听到我受伤了也没一点怜香惜玉之心吗?若有的话,为什么不下来看我。难道,他真绝情如此,一定要和我就此一刀两断?
“小蝶,你还是上去吧,我在这里似乎不太合适。”赵锐有点郁闷。也是,他虽然之前对这个女人动过一点心思,但自从知道她有男朋友后,便退避三舍了。偏这下孙莉莉又打电话让他救火,不过本着朋友的心上楼帮忙拿东西,哪知道被当情敌对待,任谁都有点郁闷!
“怎么了?”我有点疑惑。赵锐虽然一直是个冷面的人,但却十分直爽,说话绝不会藏着掖着,吐半句含半句。
“也没什么。不过小蝶,两个人相处,总有磕磕碰碰的时候,吵个架闹个别扭,隔会功夫就好了。你没必要一有事就暴走,低个头服个软,就和好了也不一定。”赵锐居然做起了和事佬,那个阮臻,到底说了什么,竟让他态度一下变化这么大。
“赵锐,这不像你的风格啊,做为朋友,这时候你应该是坚定不移的站在我这边,难道他给你灌了迷魂汤,竟让你搞不清自己的立场?”我半认真半打趣,不过心里已经有了一点点松动,或许,此时的阮臻,后悔了,知错要改了。那我,是立马和他和好呢,还是继续端一阵子?
我选择了后者,向赵锐一伸手,问他要了手机,开始拨阮臻的号码。
“我脚不方便,你把我的包送下来。”我的声音又冷又酷。
“你在哪里?”淡淡的反问,是要送的节奏么?
“楼下。”
“你等一下。”
果然,不到五分钟,那个俊逸的男人走了下来。浅灰的短袖T恤,白色的休闲裤,随意的装扮,愣是衬出了一种非凡的气质。他的嘴角微微上翘,长长的丹凤眼也略略眯起,似乎在笑。我一时有点晃神,竟忘了要端架子——从认识到现在,我对他的颜,他的笑,完全没有丝毫免疫力。不错,最初的接近,我不过就是看中了他这副好皮囊!
“小蝶,我们上去。”他亲昵的招呼我,好像压根就没和我闹过别扭。
我怔怔的不知要如何回答。
“走吧,有什么事,我们回家说。”阮臻过来搂了我的肩膀。
我看看他,又看看搂住我肩膀的手,犹不能回过神来。
阮臻不在乎我的惊愕和不明所以,冲赵锐笑笑,说:“谢谢,谢谢你送小蝶回来。”
赵锐也回他一笑,说:“不客气,做为朋友,应该的。”说完,转身打开车门。
车子启动,车子慢慢驶离视线,我依旧站在那里,看着那停过车子的地方,发呆。可能是之前表演太卖力,无论是悲伤还是怨恨,都消耗了我太多情感,这时的我,竟有点像个空心人,木木的不知要何去何从。
“走远了,若舍不得,大可打电话把他叫回来。”阮臻有点阴阳怪气。
我不带任何表情的瞟他一眼,自从赵锐钻进车子,他的笑就不见了,整张脸都冷了下来。我不知道,他刚才带个笑的面具,意欲何为。
“我的东西呢?”我问。
“自己上去拿。”他冷冷应道。
我没理会他,依旧站在原地,我脚上穿了赵锐买的高跟鞋——穿上这鞋,只是脚趾头在鞋面里,大部分受伤的脚背,反而露在外面,走路的时候,因为鞋面摩擦不到裹着的纱布,舒适很多——这是赵锐在仔细观察我受伤的位置和鞋的形状后建议我穿上的。
“我看你脚没什么大碍啊,否则,又怎能穿这高跟鞋?他给你买的吧,用得着这么急在我面前现吗?”阮臻的语调,透着我说不上来的味道,听着让人极不舒服。
我努力不去计较他的阴阳怪气冷嘲热讽,抬脚向楼上走去,才扭扭捏捏地走了几步,阮臻追了上来,一把将我拦腰抱起。
“放开我,不要你管。”我挣扎着,试图下来。
“你别想多了,我只是怕别人说我没一点绅士风度。”哪怕是这样亲密的抱着,他脸上也没有丝毫笑意,仿佛手上的重量,不过是块木头。
我犹在用力,可他双臂太紧,像铁箍一样,我竟完全奈何不得。过了一会,我放弃挣扎,抱着就抱着吧,又不是没抱过。而且不用自己走路,脚也轻松很多了。咦,脚真的轻松很多,我低头看去,却原来,刚才挣扎的时候,鞋子已经不知去向。
“鞋掉了。”我偶尔也有点傻冒,比如此时。
阮臻看一眼我的脚,本来冷着的脸几乎黑了,他回来一看,见鞋子就散落在我们身后四五步的距离,又抱着我大踏步走回去,我以为他要捡起来,哪知他飞起一脚,把鞋远远的踢了出去。由于用力太大的缘故,有点重心不稳,他的身子歪了歪,差点把我摔到地上。
“不可理喻。”我着实被他这无聊的举动气到了。
“怎么,舍不得?舍不得让他再给你买一双。”阮臻双手一松,几乎把我掼到地上,若不是我机灵,屁股估计要开花了。
我狼狈的双手撑地,避免像个乌龟一样四脚朝天。待我从地上爬起来,许是想气气身边的人,我又拖着个伤脚,把踢出去的鞋子捡回来。
阮臻没有说话,而是冷冷的看着我,看了很久,看得我心头发毛,仿佛自己刚才所做的,真的是十恶不赦的错事。
就在我几乎快承受不了他的目光,要把手里的鞋子扔掉的时候,他终于调转身子,朝家里走去。我犹豫了一下,还是亦步亦趋的跟上。
到了家里,我直接去卧室拿包包。其实我有点吃不准,是要把所有的东西都打包带走,还是暂时只带日常的洗护用品?看这个架势,和好怕是没什么希望,起码,一时半会没有希望。那么,那许多许多的衣服小玩意,我是不是带走得了,让自己从这个家里,消失得更彻底一点?
我打开衣柜,太多的衣服,大多是阮臻买的,在一起的这段时间里,我都很少穿过原来的衣服。因为他说:“给心爱的女人买衣服,让心爱的女人穿我买的衣服,是最快乐的事。”他享受这种快乐,所以不停歇的给我买。而今,我们闹到要分手的地步,还把这些衣服带走,似乎没什么意义——虽然我对这些漂亮衣服是如此的恋恋不舍,就好像我对他温暖的怀抱一样眷念。
不带衣服,要整理的东西似乎少了很多。我开始去收拾护肤品,然而,实在收不下去啊,从爽肤水到精华液,不是他给我买的,就是他陪我买的。每一个小小的瓶子,都有一段美好的回忆。我站在梳妆台前,看着镜里的女人,几乎想哭。对,就连这个梳妆台,也是我住进来后,他买给我的。奶黄的色泽,欧式田园风格,非常唯美,我第一眼见的时候,就喜欢得不得了。为了奖励他的这份心,就在这小小的梳妆凳上,我们进行长达十分钟的热吻,吻得两人都意乱情迷,最后还是滚到床上去了。
算了,算了,不收拾了吧,就带一个随身的包,带上手机和小公寓的钥匙,把该留的,不该留的,全留到这里。把我的心也留在这里,等着有一天,他回心转意。就算他不肯回心转意,就让这些留着我气息的物品,给我们的爱情殉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