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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仓库里都充斥着朱忆琛痛苦而又绝望的尖叫声,朱忆琛的确是个颇有功夫底蕴的老前辈,从他的声音中可以听出来这家伙的内息颇为惊人。
红色的火焰渐渐扩张,直接将朱忆琛裹在了暗红色的光彩之中。
周围的所有人都亲眼目睹了朱忆琛的死亡,这样的死法很恐怖,但也凄美。这二十多号职业保镖年纪都不算太大,所以就算他们的专业技能再出类拔萃,也注定没有什么见识。
眼前的红莲业火算是给他们的职业人生补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课程,有了今天晚上的经历,他们从此以后应该会开始敬畏鬼神,敬畏这些超自然的能力,最起码,他们会明白人有的时候谦卑谨慎一些才好,免得落得朱忆琛这么一个惨死的悲剧下场。
仓库远端的一处天台上,沈莺莺遗世独立,从我这里眺望过去,甚至分不清她究竟是女鬼还是天仙。
红色的落地长裙,加上白皙的面孔,这样一个视觉冲击感居然让我有那么一个瞬间觉得沈莺莺美得惊世骇俗。
熊猫、大松以及赵铁柱终于看清楚今天晚上我请出来的杀手锏是谁。黑炭头天生是厉鬼的对头,本是骁勇善战的“灵师”,可惜看到沈莺莺之后却也噤若寒蝉,缩在何大松背后瑟瑟发抖,可怜得很。
赵铁柱啧啧称奇,哑着嗓子低声道:“我的娘,小杨兄弟,这可是你第二次请出来这位苏城鬼界的老祖宗了吧?你跟她莫非还有什么我不知道的渊源?”
我轻轻一笑:“渊源谈不上,充其量就是利益驱使罢了。”
再详细的事情我也没有多说,毕竟旁边还站着一个何大松。
何大松是胭脂夜叉的人,胭脂夜叉与沈莺莺之间的仇怨绝不是三言两语能够说得清楚的。往后若是何大松将我和沈莺莺相互勾结的事情捅出去,免不了我还要吃胭脂夜叉的苦头。那位女魔头和朱忆琛可不是一个级别的妖孽,胭脂夜叉不仅手中握有大量资源,本身的拳脚功夫和玄学素养都令人瞠目结舌。
朱忆琛的死亡过程持续了整整半分钟,在这半分钟的时间内,所有人都目睹了他临终前的痛苦和凄惨。
就算是那两名他所谓“见惯了生死”的武师也彻底被面前的恐惧所征服,他们的拳头已经不稳,这说明他们已经没有任何战斗力了。
回头看着站在远处,飘逸若仙的沈莺莺,我轻轻点头表示感谢。
沈莺莺却没有给我做出任何回应,她似乎整个人都游离在这个世界之外,而这其实也合理,因为她毕竟已经离开这个荒唐世界很久了。
我迈开步子往仓库门口走过去,背后跟着我的兄弟们。
那些身穿西装的保镖没有人试图拦住我,他们似乎都在消化眼前的惊悚场景。
既然除掉了朱忆琛,我自然不准备大动干戈再除掉他们,走到这些保镖面前的时候,我轻轻一笑,问道:“你们还不跑?”
这句话像是触碰到了他们身上的开关,这些保镖瞬间明白过来,都惊叫着转身朝着仓库外面逃去。
仓库里充斥着这些男人的凄厉喊叫声,听起来有些滑稽。
我们几个则不急不慢,缓缓走出了这座仓库。
朱忆琛的尸体停留在这里,日后自然有人给他收尸。
……
后半夜。
苏城西郊的湖边,我和熊猫站在一起抽着烟。
赵铁柱因为伤势比较严重,被大松送到医院去了,而我也可以趁机和熊猫说上几句悄悄话。
和熊猫简单解释了前几天下墓蹚阴的事情,熊猫对胭脂夜叉的行动表示怀疑。他总觉得胭脂夜叉一定在谋划着一个很庞大的阴谋,沈家宝藏只是这庞**谋中的一环。
当然,设计整个阴谋的不单单是胭脂夜叉,还有南京的那些玄门泰斗和后起之秀,以及上海那几位妖孽猛人。
据我目前所知,南京的常霸先、上海的陈青衣,这些称得上名动四海的人士都已经对沈家宝藏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就足以说明这份宝藏的分量。
然而在我心中,对沈家宝藏记忆最深的却还是吴王曾经不经意间说出来的那句话:沈家宝藏,谁碰谁死。
抽了两支烟,天边也开始泛出了鱼肚白,看着波光粼粼的水面,熊猫终于还是问道:“杨烨,你这次到底是怎么才请动了苏城鬼王沈莺莺?刚才你特地回了咱们的小区,难道就是为了找沈莺莺?”
我轻轻点头:“是啊,朱忆琛是块难啃的骨头,如果没有沈莺莺,咱们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我之所以回鬼门关小区里,为的也是赌一把……没想到这次真的让我赌对了,沈莺莺的确在那。”
“可是沈莺莺和你应该没什么交情,上一次斗鬼场她为你挺身而出只是为了杀得罪过她的紫鹃,这一次呢?她为什么心甘情愿帮你杀了朱忆琛呢?”熊猫依然不明就里。
我苦笑一声,缓缓道:“熊猫,你还记得胭脂夜叉当初给我的礼物么?”
“曹芳的镯子?!”
熊猫彻底震惊,手中香烟一颤,半截烟灰落地。
“没错,就是曹芳的镯子。沈莺莺和胭脂夜叉、陈青衣他们一样,也在寻找沈家宝藏,这是我上次下墓的时候得到的结论。而根据沈莺莺的陈述,这沈家宝藏似乎就是她的家传之物,所以把这些东西交给她,其实是物归原主……这一次我主动将身上的镯子还给沈莺莺,沈莺莺帮我除掉朱忆琛,这算是一场交易,也算是一次合作。”我轻轻说道,眼神飘忽在远处的湖面上。
熊猫低头苦笑,神情复杂:“小杨,你应该也知道胭脂夜叉虽然说将镯子当做礼物送给你,其实并不是真的送给你……她只是想要让你做她的马前卒,让你帮她寻找沈家宝藏罢了……现在你把镯子给了她的宿敌沈莺莺,这岂不是打她的脸?”
我点点头,熊猫说的问题其实我早就想到过。
“事情已经走到这一步,朱忆琛已经骑到了咱们的脖子上,咱们总不能给他磕头认怂。这么做兴许会得罪胭脂夜叉,可是咱们也不能奢望一辈子和胭脂夜叉做朋友,那个女人的眼中只有利益,没有情义,这点我很肯定。”
“那下一步呢?”熊猫抬头看我:“朱忆琛被做掉,吴王一定会找上门来,咱们下一步莫非要拔掉苏城的吴王?”
孙天越,这个在苏城响亮到炸雷一般的名字,说出来几乎都能让大地震颤。
我们这一路披荆斩棘,做掉了石老翁、做掉了汤王爷、做掉了朱忆琛,终于到了吴王孙天越这一步,短短的半年间,我没想到我们居然可以在苏城妖孽一般如此的兴风作浪。
“从郭家吉死的那一刻,就注定咱们早晚要面对孙天越了。只不过孙天越和朱忆琛不同,他还没有把咱们逼到山穷水尽的地步……”我缓缓说道,然而在我心中,却忽然浮现出当时暗杀刺杀我的阿蒙来。
想到这里,我话锋一转,咬牙道:“只是吴王如果非要对咱们赶尽杀绝,咱们也要跟他玉石俱焚。”
熊猫低声问道:“那如果吴王肯放咱们一条生路呢?做掉一个朱忆琛,他的党羽已经够咱们受得了,如果真的得罪了孙天越,只怕这苏城咱们也混不下去了……”
我轻轻点头,猛地抽了一口香烟:“试试吧,如果能够改朝换代,咱们就把这苏城取而代之。如果咱们没有这个实力,天下之大也总有咱们的容身之处。以前读历史,苏秦曾经说过一句话:使我有洛阳两倾田,安能佩六国相印?说的道理再简单不过,如果一个人一开始便有了一些小成就,他也就不会再去奋斗更大的成就了。年轻时候受点挫折,总是好的。”
熊猫闻言一笑:“你说得对。其实我一开始看到你的时候就觉得你是个有主见、有野心的人。如果不是跟着你,只怕我这一身的本事就浪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