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寒冬已至

浪翻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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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少强决定杀死唐一林。

    这个想法已经在他的脑海里面盘旋了很久。

    一九九〇年的那个夜晚,他和唐一林在红军大排档第一次相见,他将唐一林打翻在地;不久之后,同样也是夜晚,在羊胡子的发廊,唐一林捅了他三刀,把他捅进了医院。

    胡少强已经厌烦了这样看不到尽头的你来我往。

    “我哥哥没用,才容得他哥哥一天到晚人五人六地充大,我不同!我只要一看到他们俩弟兄尾大不掉的样子,我就无名火往上涌。从小我爷娘不要我,把我送到外头吃苦。现在回来了就不想再被人赶出去,但是九镇只有这么大,他们唐家兄弟站稳了,我们胡家就没的地方落脚。我不弄死他,迟早他也要搞死我。换成是你,你搞不搞?”

    这是胡少强被捕当晚,小杜审讯他时,他所给出的回答。

    一九九一年,依旧是个寒冷的黑夜,胡少强杀死了唐一林。

    他只用了两刀,一刀喉咙,一刀大腿。

    有些讽刺的是,致命那刀不是喉咙,而是大腿。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永远都不会相信,从人的身上居然可以流出那么多鲜血,泛着温润而柔和的殷红,如同一匹裁成扇形的天鹅绒,铺天盖地喷射开来,铺满了半边街面,凛冽中带着邪恶的美丽。

    被切断了腿部大动脉的一林就匍匐在红布的正中央,脑袋和四肢都诡异地蜷缩在躯干下面,背部隆起,远远看去,黑乎乎的像是一口反盖在红布上的锅。

    其实,一林原本可以不死。

    在那一刀刺中他大腿之前,已经发生了太多迹象。事后看来,每一个迹象都像是命运之神在警告着一林危险的来临。

    但是他没有在意,我们每一个人也都不曾在意。

    一林第一次遇袭,和我在一起。

    我还清晰记得,就发生在源帮成立之后不久的一天。

    那一天,是冬至。

    冬至大如年。

    这是九镇的一个说法。按九镇风俗,在这一天,要牲畜齐备,敬祖筹神,以求平安。

    我不信这些,但我决定用过节这个借口,约上一林,好好请他吃顿饭,一起庆祝一下。

    因为,这段日子以来,对于一林,我有些愧疚。

    将军没有让我失望,他给予了洪武最大的支持,洪武的计划已经开展了起来。但不管怎么说,边海洋毕竟是一个开创了时代的大哥,说扳倒就扳倒,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短时间之内,溪镇那边交的份子钱还是没法解决,我手底下的那帮司机们依旧要闹事。

    我本来想过,先不收司机们的钱,等溪镇那边的事情解决了之后再说。

    后来仔细权衡了下,果断否决了这个想法。

    这帮司机也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长年累月地走南闯北惯了,练得一个比一个奸猾。要是让他们觉得别人收,我就不收,别人不收了,我才敢收,那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威信就会溃于一旦,日后的麻烦肯定也会越来越多。

    所以,我决定还是枪杆子底下出政权,硬碰硬吃定他们。

    不过,鉴于日后的合作,我自己又不愿出面当这个恶人,再三考虑过后,我用某种巧妙的方式把这帮司机的问题交给了同为林场运输生意合伙人的一林。

    一林没有丝毫犹豫,立马答应了下来,并在最短的时间用最直接的办法处理好了这件事。

    现在的局面是,利益我与一林一起得,被人恨的却只是他一个。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算是摆了一林一道。

    但一林却没有丝毫的计较,就像是从小到大,我每次找他帮忙一样。

    而他越是这样,就越发让我察觉到自己的丑陋和阴险,我心底的愧疚也就越深。

    我自问没有什么能够替他去做的事情。

    所以,我唯一能做的只有请他好好玩一玩,喝顿酒,吃顿饭。

    昨天晚上,我就与一林约好了,今天上午十点在十字路口见面,然后一起租泥巴的车子去市里玩。

    早上九点半,我出门之前临时起意,又拐了个大弯,特意跑到了还在放假替父亲守孝的皮铁明家里,把他从床上拉了起来。

    这一折腾,等我们俩赶到十字路口与一林会合的时候,已经是上午十点半左右。

    一起去找泥巴,却发现掉进钱眼里的泥巴趁我们还没到,舍不得生意又接了一趟短活,交代路边一个摆摊子的熟人告诉我们十一点之前就会回来。

    于是,我们站在路边又等了半个小时,中间,还看了一场河南耍猴佬的猴把戏,猴戏很精彩,喝好的人很多,一林的声音最大。

    我想,我们应该就是在这半个小时之内,被人盯上的。

    到市区的时候,是下午快一点,泥巴急着赚钱,怕耽误生意,不愿意全天陪在这里,于是,和他约好了晚上再来接我们的时间与地点之后,让他先回了九镇。

    那个时候,刘德华的《天若有情》刚播,华弟骑摩托车时身上穿的那种牛仔服正在年轻人当中疯狂流行。

    所以,一到市区,中饭都顾不上吃,我就带着两人直奔市里最大的百货大楼,一人买了一件。

    然后,在一林的强烈要求下,于路边摊上随便吃了两块臭豆腐之后,又跑到汽车北站边上的一家旅社里面去嫖了个娼,洗了个澡,一林还干脆扔掉了身上穿的衣服,换上了新装。

    下午六点半的样子,我们来到了市区财政局后面的一条小巷。

    这条小巷肮脏幽暗,但是却非常有名。

    每到入夜时分,人头攒动,车声鼎沸。

    小巷里有三家馆子,每家馆子都像小巷一样,又黑又脏,而且,三家馆子都只卖一样菜——肥肠。

    方圆五十里地,最好吃的肥肠。

    不卫生也不高档,却非常美味,便宜而美味。

    我们选的是第二家。

    馆子里面已经坐满了人。

    我们只能坐在门外的屋檐下,旁边就是厨师做菜的灶台,烟熏火燎,乌烟瘴气。

    不过,除了穿着新衣的一林之外,我和铁明并不在意。

    我已经有很长时间没和这两个人喝过酒了,我也有更长的时间没有这样舒舒服服毫无压力,不用装腔作势心怀鬼胎地聊天了。

    我们本来准备大喝一场,共谋一醉。

    所以,当菜刚一摆上桌,我就举起了手中杯子,大声招呼对面而坐的其他二位。

    只可惜,我坐的位置不对,背对着巷子,除了馆子里的食客之外,我看不见身后的任何情况。

    我只发现,坐在我对面,一直在新衣服上拍拍打打,深怕被油烟弄脏的一林突然停下了他的动作,也并没有举起酒杯,而是脸色怪异,一动不动地看着我身后的那条巷子。

    一旁正在炒菜的店老板大声招呼着:

    “来来来,进来坐,最好吃的干锅肥……”

    话才说到一半,也好像受到惊吓般戛然而止。

    我刚想扭头看看,后脑的头发已经被人一把抓在手里,扯得头皮一阵剧痛。

    惊恐相交之下,勉力后望,角度问题令我无法看见抓我头发的人,却在身后黑压压的一大帮人中,瞟见了一张熟悉的面孔——蜈蚣!

    然后,耳根一痒,从极近的地方传来了一个阴冷缓慢,却又无比熟悉的声音:

    “义色,刀快,坐好,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