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朦朦胧胧中,我只觉得旁边有一群人七嘴八舌,却不知是谁。
“用湿毛巾擦擦她的脸。”
“解酒的药来了,给她服下。”
“阮总,她只是醉酒,不像有事,您别急。”
“老板,她的眼睛动了一下,好像醒了。”
嘈杂之后,一个好听的声音说:“你们都下去吧!”
世界顿时安静下来,一股幽香渐渐启醒着我的嗅觉,那是他身上的味道,忧郁的古龙香,淡淡的。
头上是他如刀刻一般的俊颜,好看的剑眉微蹙着,而我,在他怀里。
还有那顶熟悉的水晶吊灯,只是此刻,它像太阳一般照耀着我的脸,没有如那晚一样,晃来晃去。
“你怎么又来了?”我虚弱地开口。
“你不是也来了吗?”他的话向来难以轻易对付,无论是提出问题,还是回答问题。
是的,我又来了,原因没有任何新意,老公和闺蜜的背叛。
这间套房真的不能再呆下去,否则我会抬不起头来。
虽然我现在的心情沮丧气愤,但我绝对不会允许自己犯两次同样的错误。不是怕丁锐知道,我已经不再惧怕任何人,只是对自己负责。
“这里好热。”我在他怀里挣扎了一下。
他顺势放开了我,“现在送你回家。”
我一听回家两个字,不由得苦笑了一下,“不麻烦你了,我自己可以。”
我勉强从床上下来,摇摇晃晃地走向房门,不料头重脚轻,力不从心,身体从身旁的墙边滑落。
对面恰好是一面镜子,此时的我头发凌乱,全身是汗,裙子因为刚刚摔在地上,脏兮兮的,还满身酒气,很讨人嫌的样子。
阮慕笙缓步走到我跟前,但并没有扶我,只是向我伸出了那双修长的手。
我知道,他是忌讳我曾经说过的话,对我恪守着分寸,当然也是心里不再想碰我这个麻烦吧。
我理解他的意思,也尽量与他保持着距离,除了手掌不接触他的身体,不让他误以为我又在心情不好时拿他作为发泄的出口。
我慢慢站起,扶着他的手,继续向外走,手触到门环时猛然想起一件事,“糟了,我的钥匙忘在车里了。”
阮慕笙又一次主动放开了我,不容商量地说道:“今晚睡在这里,明天再说。”
睡在这里?和上次一样?跟他……
我迟疑着看他,他的脸上覆了一层冰,没有一点笑意。
他似乎看懂了我目光中的担忧,于是补充道:“缺什么尽管找服务员。”然后头也不回地出了门。
今晚他对我很是冷漠,大概是上次我的话说重了,他作为大集团的总裁,想必自尊心也是很强的,如果不是今晚偶遇,应该是此生不想与我见面了。
而我又偏偏不争气,又这样不知轻重地喝醉了酒,醉倒在他的面前,出尽了洋相。
说不定他还会认为我是故意来这里把自己灌醉,引起他的注意呢。即便是这样,我也是输的,他一直都冷冷的,最后还毫不犹豫地从我身边走开。
我冲了个热水澡,觉得酒醒了一些,其实今天真的没有醉,我自始至终清醒。
我甚至记得,方才在我昏迷的那段时间,阮慕笙急切地摇晃我的身体,唤我醒来。
噢,我想起来了,在那之前,我是从他的怀里摔倒的,可能她以为我死了,担心惹上麻烦。
只是,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再一次出现在这里,堂堂宏笙集团总裁,白天忙得不可开交,每天晚上泡酒吧,他不需要休息吗?
如果不是天天泡酒吧,怎么会每次都遇到我?而我只来了两次,我才不相信有那么巧的事。
无论如何,VIP套房的床还是很舒服的,在陌路罂粟的作用下,我很快睡了过去,睡得很沉,一夜无梦。
早上醒来时,映入眼帘的还是那顶豪华的水晶吊灯,不过却没有了那双一直盯着我看的眼睛,除了头感觉略微昏沉之外,其他还好。
我快速洗漱完毕,拿起衣服时傻了眼,雪白的裙子已经脏得不成样子,晚上还勉强可以蒙混过去,毕竟看不太清楚,但现在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我穿成这样出去,回头率一定不低。
正在我不知所措之际,门铃响过,服务员走进来,毕恭毕敬地说:“萧小姐您好,这是阮总交给您的。”说着把一个袋子递给了我。
我还没等说什么,她很快就退了出去。
我狐疑地打开袋子,哇塞!他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吗?一件桑蚕丝的水蓝色连衣裙从包装袋里滑了出来。
款式飘逸绝美不说,穿在我的身上如同量体裁出的一般,哪哪都正合适。我不得不佩服他的眼力,他对我身体的了解程度甚至超过了我本人。
我把自己的裙子塞进袋子,走出房间,乘电梯来到一楼服务台。
当我对前台小姐解释我没带钱包暂时无法支付房费并承诺一个小时内务必补交时,前台小姐笑了笑,“萧小姐,您是我们老板的朋友,您住的是他本人的专用套房,无需付费的。”
“我不认识你们老板,是不是弄错了?”我十分意外。
前台小姐微笑着说:“阮总说这样交代的。”
“阮总?”我惊得连嘴巴都没合上,“阮慕笙是你们这家酒吧的老板?”
“是的。”
前台小姐耐心地回答着我这个白痴问题,我想她心里一定认为我是个神经病。
怪不得,他会经常出现在这里,原来这间酒吧是他的,终于弄明白了一个问题,我们第一次相遇的那个晚上,他的衬衫分明被我撕得粉碎,而他次日早晨身上穿的却是崭新的一件。
我就纳闷了,一个晚上,他是怎么变出一件新衬衫来的呢?但由于那问题太尴尬,我当然不好意思再提。
懂了,原来那是他的房间,他昨天那么晚去酒吧,应该是打算睡在这里的,不想半路杀出了我这个不速之客。
而我一又副拒他千里之外的圣女嘴脸,他当然不会强迫我,更不屑于乘人之危,于是只好把地盘让给了我。
还有,我分明记得昨晚调酒师说那酒是老板亲自调制的,原来陌路罂粟出自他的手,他的酒那么烈,我逢喝必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