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小说 www.duxs.net,最快更新刘伯温后人盗墓手记最新章节!
这个时候,寻找成吉思汗陵的宝物这个任务早就被他抛在了脑后,他唯一想的就是在这个小屋子里找到一个活生生的生命进行最严苛的摧残。
他第一个感到的就是在这个小室内唯一存在的东西,一个有热气球大小的肉球,这个肉球充满了弹性和力量,更让他敏锐地捕捉到的,是这个肉球里有若有若无的呼吸与心跳的生命。那种感觉就像感到在土地下面有一粒草的种子,虽然还没有发芽,但是它还活着,正在积蓄着力量,期待着自己的新生。
诺索夫笑了笑,对他来说,这就已经足够了。他回忆着姐姐和鲁尼那充满了惊惧和愤怒的眼神,兴奋地跳了起来。他蹿到了那个肉球前,然后举起手里那把鲁尼曾经拿着的“火焰军刀”,狠狠地捅了进去。
随着刀尖碰触到那个肉球,原本想象里沉闷的“噗”的响声与鲜血没有出现。那个肉球仿佛自己呼吸了起来,微微向后一缩,在肉球原本饱满的一面,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肉坑,这个肉球随着自己这一吸,向前猛地扑了过来。对,是扑,而不是滚。这一刻它就像一只饥饿了几百年的狼看到自己的猎物一样,凶猛地扑了过来,让诺索夫有了一种感觉—自己无法抵挡。
随着肉坑碰到了诺索夫,他的身体似乎被一股巨大的吸引力所吸引住了,而且毫无障碍地眼前一黑,竟然被吸入了这个肉球的里面。这个肉球里面闷热而潮湿,有着半米多深的血水,血水让诺索夫的行动变得缓慢下来。他拿着军刀戒备地看着四周,除了血水外,再也没有任何东西存在,可奇怪的是,除了自己的心跳,他还听到了另外一个巨大的、缓慢得不可思议的心跳声,大概八分钟一次。
这个肉球的内壁似乎在无限地增长起来,而且在原本平滑的肉壁上,出现了一个个手掌大小的吸盘。这些吸盘一碰到诺索夫的身体就牢牢地把他抓住,然后诺索夫感到天旋地转,他看看自己被吸住的左臂,衣服被腐蚀干净,原本白皙的皮肤竟然变成了透明状,鲜血似乎源源不断地被这些吸盘吸走了。
他悲惨地叫着,挥舞着军刀,刀碰到那些吸盘,高温的刀刃马上让那些吸盘变得焦黑起来。可是这些吸盘蠕动着,没有失去生命,诺索夫觉得整个肉球似乎高速旋转起来,可是无论他头朝上朝下,那些血水却永远在自己脚下的一边,没有丝毫的变化。
肉球和诺索夫僵持着,似乎谁也不敢抢先进攻,过了许久,诺索夫发现自己的内心正在无声地崩溃,那个肉球忽然动作起来,猛烈的收缩让诺索夫浑身似乎都被蟒蛇绞住一样无法动弹,他不再等待和恐惧,心里的野性让他张开嘴,狠狠地咬向了肉球的内壁。
肉球慢慢地收缩、膨胀,常盛不禁退了几步。从表面上看来,肉球的内部似乎正在激烈地运动着,看得出里面有隐约的一个人形。
“吸血肉棺!”郭老四牙根儿里冒出了凉气。按说,成吉思汗这样的人物不应该会选择这种奇特的棺材,他的后人要是没有他的遗命,也不该这么对他不敬。除了藏族之外,中国人一般的安葬习惯都是入土为安,而这种肉棺等于把人的尸体置于血肉之中,按照中国人的说法,是上不着天,下不挨地,算是葬身动物腹中的一种,后人说出去都无颜。
一般能选择这种棺材的,都是一些性格奇特,或者背负着什么冤屈或者任务的古人。这种葬法需要先到云南西双版纳这地方寻找一种奇特的动物,当地人称之为吸血毯,又因为它能够隐藏在水里,也叫席子鱼。
这种动物在水里、地上都能活动,外观犹如一块红色的毛毯,依靠着身下的吸盘,吸取人和动物的血液为生,成年的吸血毯身长在二三米,可以轻易地卷住一头成年水牛,三五分钟内就能把这头水牛全身的血液吸得一干二净。至于这种动物的类别,至今也没有调查清楚,有人说是吸血蝙蝠的变种,因为这吸血毯在发现猎物的时候可以弹身飞出去二三百米的距离攻击。
另外也有人说这是种大型的水蛭,也叫水蛭精。但不管如何,当地人都谈之色变。这东西虽然奇怪凶猛,但是做这肉棺却是上好的材料,这肉棺多选几个成年的吸血毯,不知道用什么东西黏合在一起,然后留个口子,把尸体放入,再往这肉棺里灌注三分之一的血水。有了这血水的滋养,这吸血毯就能够长期地存活下来。那尸体经过这个环境的保存和滋养,据说能产生可怕的变化,具备吸血毯的特性,就算是身已腐烂,只要能沾到人的鲜血,就能够重新复活,变成死而复生的怪物。
“快把它斩开!”郭老四想到这儿,不寒而栗,这么看来,诺索夫不是在这里找到了通道,而是在这个地方被这个肉棺吞了进去,想到那个破而后立的格局,郭老四连贯起来就知道了这个墓主人的意图,现在诺索夫肯定还没被彻底消化,重新唤醒那个怪物,不然等尸体复活就会破棺而出,如果真像老人说的那样,恐怕自己这几个人也都难以跑掉。
这是常盛见过的郭老四最为急切的一次,知道他这么喊,必定有他的道理,忙从包里抽出了自己那把军刀来,向着肉球划了过去。
锋利的军刀从肉球上划过,竟然没有留下一点痕迹,让他一愣神。他想了想,把军刀里隐藏着的锯齿刀换了出来,用力地压住肉球开始锯切,谁知道这肉球虽然因为正在里面和诺索夫拼斗,无暇吞噬他,可是一伸一缩之间,却也卸去了大部分的力道,依然是没造成伤害。
不信邪的常盛看到这个肉球这么难缠,知道是遇到了“信邪的常盛”。他干脆扔了军刀,一把把那暴雪梨花枪又拽了出来,也不知道这古代人的冶炼技术是怎么达到了一个如此精湛的高度,现代技术下熔炼出来的最好的合金伤害不了的肉球感到了暴雪梨花枪的寒气,竟然像是畏惧地颤抖了一下。
按照对付绿毛熊的办法,常盛挺枪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向着那肉球扎了过去,果然,这枪能给肉球带来伤害,不过却也没有想象里的那么巨大,只扎进去了半个枪头。肉球吃痛,猛地一收缩,产生的巨大的肌肉间的夹力,把那暴雪梨花枪竟然夹在那里纹丝不动,常盛憋红了脸用尽了吃奶的力气想把枪拔出来,也没有见枪动了分毫。
常盛一跺脚,整个地面似乎都颤抖了一下。他的脸似乎憋出了血来,可是依旧没有收回自己的短枪,常盛一松手,“噔噔”地倒退了几步,一屁股坐在地面上。他摇着头,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没办法,这东西太变态了!”他在这里费尽了力气,对于在肉球里的诺索夫来说,却是争取了时间,肉球吃痛倒是缓解得快,可是那寒冷的冻气却让肉球的蠕动缓慢了下来,一些吸盘也有气无力地放开了诺索夫。
看到有希望,诺索夫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挣扎着拿起了手里的火焰军刀,在肉球的内壁上扎了起来。
外寒内热,一缩一张,就算是再结实的身体也难以承受。哪怕是最好的合金,在这冷热夹攻的转换里也会造成断裂。肉眼可见的,肉球的外边开始出现了黑色的斑点,慢慢蔓延开来,一块肉竟然在十几分钟内全部腐烂,还流淌着红色带黄的血水与浓液,煞是恶心。霎时间,小室内恶臭扑鼻。
看到这个,常盛也来了精神,想到自己刚刚的窘态被郭老四和刘季看在眼里,十分恼怒,他也不再去拔自己的枪,而是冲刘季一摆手说:“半仙,借你的剑用用。”刘季不敢把剑直接抛过去,生怕剑芒一闪,这哥们儿就得受伤流血,自己拿着把剑递了过去。常盛这是第一次玩这把剑,挥舞了两下,觉得过轻,感觉有点不好,不过亲眼见过这剑的锋利程度,倒是对剑的真假不怀疑。
像个外科医生看病人似的,这家伙走过去竟然仔细地端详起了这个开始腐烂的肉球,一边端详一边嘴里还念叨着,“等下我动手快快的,你绝对感觉不到疼,就被我切开了!哈哈—”郭老四冲刘季做了个小心警惕的手势。刘季心领神会,把M16第一次从包里拿了出来,上了膛,为了适应这个后坐力,来的路上路过荒郊的时候常盛要他在开动的车上连续射击路边的树木,虽然不说百发百中,但意外地,他对此很有天赋,渐渐地也能弹无虚发。
见郭老四与刘季做好了准备,常盛向后退了退,比划了一下这短剑能够够到肉球,自己又距离肉球最远的距离,这点倒是郭老四和刘季都比不上的,不是谨慎,是他在特种部队里养成的一种已经溶入血液里、骨子中的习惯。
做好了准备,常盛把那短剑高高地举起,心想着不能再次失手,不然就太被郭老四和刘季见笑了,他一剑挥下来,只见那剑还没碰触到肉球,肉球就应声开裂,切口平滑犹如快刀切了豆腐一般,一刀到底。
要说锋利程度,还要算这把中国有名的古剑,比之暴雪梨花枪来,不知要锋利了多少倍。
肉球被划开,像被敲碎了的鸡蛋一样,下面积攒的血水流淌出来,污了小室内的整个地面,诺索夫竟然也被常盛这一剑劈下,切去了左边的胳膊,从肩膀处断了下来。
血水流淌开来,郭老四忙盯着地面,想找那成吉思汗的尸体,可是找来找去,也找不到除血之外的任何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