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20夜 白茅岭之狼一夜(2)

蔡骏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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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八点,部队发现失踪了一支56式自动步枪,弹匣里有三十发实弹,还有把56式三棱刺刀也不见了。偷走枪和刺刀的人,正在上山途中。白茅草占满整片山坡,据说这正是“白茅岭”的来历。锯齿状的草叶,山羊都不吃,割在脸上辣辣地刺痛。自动步枪挂在胸口,刺刀别在腰间。雪停了。月光皎洁。老狱警决定亲手把活人抓回来,而不是带回一具冻僵的尸体,或是被狼吃剩下的几分之一。就在今晚。

    环顾四周,只有光秃秃的树干,看不到监狱和农场。军用手电筒光束耀眼。头顶划过一片凄厉,像钹声击穿耳膜。很高的树枝间,悬着被吊死的猫,惶恐哀鸣的,想必是猫头鹰。黑夜里遇到这家伙,必非吉兆,恐怕有人要殒命。他套着厚厚的军棉袄,帽子挡不住寒风,头皮一阵阵发冷。脚下的解放鞋,在雪地里遭殃。他像条狼狗弓腰观察地面。雪如起伏的棉花糖点缀着枯草与树干。山上积雪尤甚,几乎没过脚踝,雪地上留下深深脚印。前头还有脚印,幸好雪停了,否则很快便被淹没。四周落得孤寂,呵出白气,热腾腾的一瞬即逝。

    但他嗅出人的气味——逃犯还活着。另一行脚印,浅浅打在雪上,一个个小圆点,彼此间距很近,像两个小孩子追逐奔跑,说明是四条腿。空气中有野兽的气味,淡淡的臊热,恶心的腥臭。他取下56式自动步枪,打开机匣右后方的保险,连发模式。单发虽精准,但万一没射中,或击中了没打死,恐怕在射出第二发前,自己的喉咙已被咬断。枪口对准雪夜下的阴影,任何动静都要扣下扳机,管他是狼是人!往往这种时刻,枪在新兵手中很危险,只要哪个环节稍微出错,就会误伤战友,甚至可能打爆自己的脑袋。

    每逢新兵入伍,白茅岭的老兵们都会反复告诫——晚上小心狼!一个人站岗时,绝不能思想开小差。有个东北来的新兵,十八岁,个头一米九几,体重一百八十斤,可谓白茅岭的巨人。他家在长白山下,半汉半鲜的村子,祖传的猎户,年年要打死上百头狼。他想,过了长江还会有狼?一定是老兵用来吓唬人的。第二天早上,战友们发现此人不见了,岗哨上有团血肉模糊的骨头,残破的军装,散落一地的灰色狼毛。掉在地上的自动步枪,尚未打开过保险呢。在白茅岭,老狱警亲眼看见过被狼吃掉的新兵蛋子至少有四个。

    胸口有些冒汗,他解开风纪扣,一股寒风卷入领口。为了抵挡南方冬天的湿冷,他习惯于穿着厚厚的军棉袄,并牢牢系紧领口。他突然听到某种声音。隔着一片树丛,在手电筒的光束最末端,有黑影晃动。老狱警关掉手电筒,借助月光往前摸去。那影子行动缓慢,估计已耗尽体力。只差数步之遥,影子越发清晰,破烂的囚服在雪地中分外醒目。白天越狱的逃犯,能活到现在,也算走运了。必须要抓活的,不能开枪,要无声无息,像从背后偷袭的狼。老头趴在荒草丛里,半个身子没在雪中。

    19077号囚犯,刚满二十八虚岁。青皮光头上发根茂盛,已近板寸长度。不像其他劳改犯,他的皮肤白净,嘴上有圈胡茬。最与众不同的是,鼻子上架着一副眼镜。大冬天口中呵出的白气,反复模糊镜片,目光也像盖着一副帘子,朦朦胧胧。乍看略像《南海风云》里的年轻舰长。去年夏天,南京军区的电影放映队,来到白茅岭放过一场露天电影。所有的囚犯、干警、职工,包括军人,一起坐在星空下,盘着腿,喂蚊子。

    把这小白脸扑倒,干翻,捆住,不是轻而易举吗?雪地里飞起团灰色,巨大的尾巴,月下龇牙咧嘴,牙齿白骨般反光。“狼!”该死的,那本该是他的猎物。但老狱警的一声“狼”,意外救了逃犯的命。狼的第一击,擦着逃犯的咽喉而过。狼爪将他扑倒在雪地。逃犯发出含混不清的吼叫,垂死挣扎,四肢乱蹬,抵挡狼的攻击,像被壮汉强奸的弱少女。

    狼不明白,为何没有一击命中?自觉奇耻大辱,启动第二击。四颗尖利的恶齿,再度逼近逃犯的脖子,眼看要噬血夺命。枪声响起。56式自动步枪,三颗子弹,冒着火星,冲出枪管,响彻了整个白茅岭。逃犯本能地在雪地里打了两个滚。从狼爪底下脱身,摸了摸脖子,确信还跟脑袋连在一起。

    他活着,狼也活着,均毫发无损。子弹射向黑漆漆的夜空,击向挂在中天的月亮。并非老狱警射术不精,而是狼与逃犯生死搏斗的瞬间,纠缠翻滚在一起,根本无法瞄准。56式自动步枪的杀伤力超强,就算打准了狼,子弹也很可能穿透狼的身体,击中下面的逃犯。还有一点,连发会产生强大的后坐力,导致第二发与第三发子弹往往不准。

    对于在白茅岭“关”了二十年的老狱警来说,狼不是陌生的动物。他能辨认出每头狼不同的细节,无论公母。这头成年母狼,体形比同类大些——白茅岭上的这群狼,大多魁梧雄壮。为消灭这头凶残的母狼,农场上下折腾了两个月,不仅一无所获,反而丢掉不少人命。刚才那几秒钟,是千载难逢的杀狼机会,也是将越狱者当场击毙的好时机。但他的目的不是杀人,而是把活人带回监狱。

    狼这种畜生挺小心的,知道自动步枪不是木棍,转身窜到雪地深处,消失了。

    逃犯看到了老狱警,也看到了自动步枪。他知道是来抓自己的,要么被当场击毙,要么被抓回去枪毙,对于一个倒霉的越狱者来说,不可能有第三种结局。无论结局如何,总比被狼吃掉好些吧。逃犯选择了向政府投降。

    囚服早被抓烂,苍白的脸上多了道血痕。眼镜顽强地挂在鼻梁上,只是有一块镜片已破碎,宛如布满裂缝的玻璃窗,将左眼的目光隐藏得更深。老狱警啐了口唾沫,用枪口用力捅他后背,“跪下!双手抱后脑勺!”

    越狱犯闭上眼睛,老狱警从他的囚服里,搜出一把54式手枪,弹匣里七发子弹,一发不少。他将手枪塞回枪套。再不能被偷走了,他想。

    “同志,我听说,对准心脏开枪,是最没有痛苦的死法,对吗?”“完全说错了!打中心脏是最疼的!白痴!”老狱警掏出麻绳,将逃犯双手别到后腰,打了个死结捆住。逃犯站起来,比他高了半头。劳改犯要从事强体力劳动,但他的胳膊并未锻炼出肌肉,体形依然像黄豆芽。脸颊的血滴滴答答。老狱警抓了把雪,擦了擦逃犯的脸,以免血腥气引来更多的狼。他系紧风纪扣,用枪顶着逃犯后背,押解他往回走。白雪和月光彼此交映,四周全是黑压压的森林,监狱和农场还很遥远。

    余光瞟到逃犯的眼镜快滑下鼻梁了,老狱警为他扶正眼镜,准确说出他的编号——“19077,干吗要逃跑?”

    “因为你睡了。”

    老狱警很想现在就毙了他,“逃就逃了,竟敢偷枪!”“山上有狼,要是有一把枪在身上,还可以防个身什么的。”“你会用吗?”“不知道。但只要我手里有枪,就算你醒了,也不一定敢追上来。”“要是今天我没睡着,你也想逃跑吗?”年轻的逃犯点了点头,说:“我怕狼。”老狱警眯起双眼,布满皱纹的眼皮底下,两道目光如炬。他直勾勾地盯着逃犯,像回到冬至第二天早上的命案现场。“那天晚上,在监牢里,大家都睡着的时候,亲眼看到狼吃人的,就是我。”

    眼前年轻的逃犯,编号19077的越狱者,是那桩案子唯一的目击证人。他害怕晚上睡在监狱里,会不知不觉被狼吃了。

    “逃到山上就不会被狼吃掉吗?”“我宁愿醒着的时候死,也不愿睡着以后,死得不明不白。”“这里没有死得不明不白的人!”老狱警用枪口顶了顶他后脑勺。两人一前一后走了好久,迟迟不见监狱与农场的灯火。老狱警计算路程和时间,从潜出营房到上山再到逮住逃犯,花了不到一个钟头。下山又耗去差不多一样长的时间,但眼前景物却截然不同,干枯的树丛越发密集。他们本能地顺着山坡往下走,到底了却又得上坡,周而复始,永无止境。

    “同志,我们是不是迷路了?”老狱警环视一圈,将手电筒照得更远些,那是另一片无比陌生的山岭。没错,他们迷路了。唯一能确定的是仍在白茅岭。耳膜突然被什么震了一下,死寂的雪地深处,狼嚎四起。三个月来,每晚都会响起的狼嚎,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幽灵在彼此述说震耳欲聋的悄悄话。这声音的刺耳程度,完全超出人类听觉所能承受的极限,只有身临其境,才能理解何谓“鬼哭狼嚎”。

    他命令逃犯原地别动,再将麻绳放长绑在自己腰上,两人拴在一起。手电扫过四周每一寸空间,跳出一对幽幽的绿灯——母狼的眼睛。灰色身体,渐从雪地露出。它从未走远,跟在身后,无声无息,耐心等候咬断两个男人喉咙的机会。

    虽然穿着厚棉袄,臃肿得像团绿色毛球,但老狱警还是眨眼间打开自动步枪保险,对准暗绿色目光,扣下扳机,三颗子弹连发。枪声压倒了狼嚎。

    狼消失了。前头还是雪地。黑夜里,白茫茫,远方山峦剪影模糊不清,荡起三段枪声的回音……间隔愈来愈长,更像打了三次单发。子弹继续飞。

    手电所到之处,没有血迹,连根狼毛都没落下。难道是幻觉?他问逃犯:“喂,你看到狼了吗?”

    “看到了,但你没打中。”在雪夜丛林,面对狼这种幽灵般的动物,失手也并非绝无可能。看不到那双绿色的眼睛,但能感觉到它,也许已绕到背后?老狱警不敢多想,喘着粗气,转了几个圈,绑在腰间的麻绳,缠绕好几圈,像流出来的肚肠。逃犯跟着他转圈,雪里连跌两个跟头,差点也把老头带倒。

    “王八蛋,坐稳了!”逃犯应声坐在雪地上。这也是喊给母狼听的,让它一样乖乖坐下,不要轻举妄动。但他看不到狼,狼看得到他。毕竟,人的视力有限,尤其在黑夜,怎比得过野兽的眼睛?

    两个人行走,一个人被反手捆着,另一个身上系着绳子,还得防范对方随时会逃跑,甚至反过来攻击他。在这种情况下,要预防狼的突袭,简直太困难了。何况又迷路了,可能离山下监狱越走越远。假如朝天鸣枪,山下能否听到?无法判断,算了吧,还是节省点子弹要紧。老狱警暗自思忖。

    这么坐在雪地里,恐怕到不了后半夜,就得活活冻死。还好四周有枯枝和干草,兜里还有盒火柴。他清理积雪,点燃几绺白茅草。火种,像难产的婴儿,总算亮起来了。太冷了,又潮湿,眼看火苗又要熄灭。他命令囚犯用身体挡风,同时往柴堆里吹气。火苗点着枯枝。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但为了活命,哪怕烧掉整座白茅岭也在所不惜。逃犯跪着凑近取暖,死人般的脸,稍微有了血色。在火光映衬下,脸颊的伤痕更为鲜艳,竟生出一种俊俏来。

    篝火让野兽不敢靠近,人类才有幸在远古生存下来。地下的雪水渐渐融化,后背心都被烤热了。老狱警又起身去收集树枝,以免燃料殆尽,但跟逃犯一块儿绑着麻绳,活动范围仅是个半径两米的圆圈。

    “犯了什么进来的?”“我没犯罪。”

    老狱警一脚踢开他,却因麻绳连着他俩,自己也被顺势带倒,趔趄几下,仍端起枪。

    逃犯把头埋入膝盖,反捆在背后的双手,如临刑前的死囚。火堆噼啪作响,不断有枯枝烧裂。

    “他们说我是强奸犯,但我不是。”年轻的脸庞在火光中抬起。“19077,我在医务室见过你,你以前做过大夫吧?给人看病,还是给牲口看病?”“给人看病——女人。”

    “妇科?你就每天坐在医院的小房间里看女人的下面?”老头用衣角擦拭对方满脸的鼻涕。逃犯猛烈甩头,避开他的手。

    “判了多少年?”“十年。”“来几年了?”“四年一个月零九天。”

    老狱警是明知故问,关于19077的一切,他清清楚楚——包括为什么会来到白茅岭。干了一辈子的警察,从旧社会到新中国,哪样奇怪的故事没见过?各种各样的冤枉官司多了去了,而因妇产科医生的职业无端引来强奸的罪名,也不是第一次听说。

    作为强奸犯来到监狱,地位还不如贼骨头和杀人犯。倒粪便洗厕所这类脏活,通常是留给他的。何况,他长得文弱秀气,洗干净了像个小白脸……一九七六年过去了,白茅岭上升起一九七七年的月亮。白雪映着熊熊火堆。逃犯的脸颊越发绯红,那道渗血的伤痕更加刺目,干枯的嘴唇也湿润起来。

    火苗眼看要熄灭。老头命令逃犯在原地不动,他去再捡些干枯的树枝。逃犯说“:要是你去捡树枝,那头狼下来了怎么办?还是我去捡吧,能不能帮我把绳子解开?反正你手里有枪,不管是我还是狼,一旦轻举妄动,你都可以开枪。”这是合理的建议。否则,两人势必一块儿被狼吃了。老狱警为他松开双手,但没有解开腰上的绳子。逃犯活动活动手腕,猫下腰去捡树枝。

    来不及了。月光透过张牙舞爪的枝丫,照亮一头硕大的动物,居高临下站在大石头上。狼眼斜斜地上翘,仿佛从蒙古归来。冬天的灰毛尤其厚长,从胸口拖到四条腿肚子上,而在宽阔的胸膛之下,还荡着一堆臃肿的奶头。它像发作时的哮喘病人,或像多年的痨病鬼,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咕噜声,带着血腥味和热烘烘的狼臊气。虽说狗也是这样吓唬人,但狼那尖细开裂的嘴巴,一对三角形的耳朵,垂于地面的扫帚尾,提醒生人勿近。

    白茅岭的雪,还没融化。狱警与逃犯生的火,刚好熄灭。最后一粒火星,似夏日的萤火虫,冻死在突如其来的寒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