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饭桌上的交锋

洛水三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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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饭的时候,封翎是留在叶家吃的。

    看着忙忙碌碌上菜的仆人和左手拿着勺子去盛虾球的叶明珠,封翎忍不住说:“明珠,你左手不方便,不如让张妈喂你吧。”

    左手怎么会不方便?叶明珠心中冷笑,托你们的福,我已经用了十年的左手了。

    叶天玺不动声色的盛了一大勺虾球放进叶明珠的碟子里,又把挑好刺的鱼浇上汤汁放在叶明珠面前:“不用张妈了。”

    “姐姐一直是张妈照顾的,这时候让她来帮忙也没什么,对了,张妈人呢?这种时候也不来伺候着,姐姐也不管管她。”林清浅看了看周围,没有看到张妈,忍不住问道。

    叶天玺低头剥着虾仁,头也没抬的答道:“张妈侄子生病,她回去照顾了。”

    “是吗,这种事情,也不请假,就和天玺哥哥说了一声,姐姐,你知道么?”林清浅话里满满都是挑唆,引得叶峰也看了她一眼。

    叶明珠吃了一口虾球,捂着嘴含糊不清的说:“和我说了啊,我让她回去了。这种事情告诉天玺哥哥或者清浅姐,都是一样的,你说是不是?”

    林清浅被噎了一下,没有再接话,低头继续默默扒饭。

    叶岚看自己女儿被叶明珠“欺负”,忍不住接话:“要我说,明珠也太好性子了,仆人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太不像话了。这种请假,应该至少提前三天的,要不这边连个顶替的人都没有。明珠啊,你不能因为她是一直照顾你的,就故意纵容了她啊。”

    叶天玺将一小碗剥好的虾仁倒到叶明珠的碟子里:“明珠这丫头太善良,总是禁不住别人的恳求,这点得好好和姑姑学学。”

    “你……”叶岚气的差点站起来,猛的一扔筷子:“你不过就是……”

    “坐下。”一直没说话的叶峰抬起头瞪了叶岚和叶天玺一眼:“吃饭就吃饭,别争了,一家人,没得让外人看笑话。”

    封翎赶紧道:“父亲和叶伯父是世交,我又是看着明珠和清浅长大,说起来也不算是外人,伯父不嫌弃的话,把我当亲侄儿就好。”

    叶峰扫了封翎一眼没有接话,而是问叶天玺:“张妈什么时候回来?”

    叶天玺放下筷子,看了一眼封翎,犹豫道:“老爷,张妈犯了错,念在她多年来照顾明珠,我安排她去公司那里看车库了。”

    “张妈怎么了?她对姐姐那么好,别是冤枉她了!”林清浅忍不住接话。

    叶天玺犹豫了一下,看叶明珠向他点了点头,才道:“她……偷了明珠的画拿出去卖被我发现,人赃并获,所以……”

    叶峰点点头,似乎毫不介意张妈的情况,只是叮嘱他:“明珠是你妹妹,你明天好好替她再选一个仆人,这次一定要注意,挑一个手脚干净的。”

    林清浅还想再说什么,被叶岚掐了一下要才忍住了,低头悻悻的吃饭。

    这时,仆人将一盅煲好的猪蹄汤放在桌上,叶峰指着汤说:“明珠啊,多喝点,吃啥补啥。”

    叶明珠将勺子放在说上,冲叶峰皱了皱眉:“爸爸,我才不要把我的手补成猪手呢!”

    叶天玺站起身,小心的撇去上面的香菜梗,盛了一碗放在叶明珠面前,又夹了一块肉放在她碟子里,没想到碟子里又出现了一双筷子,那双筷子上也夹着一块肉,而筷子的主人是封翎。

    封翎微微一笑:“明珠,乖,多吃点,胶原蛋白对皮肤好。”

    明珠看了一眼碟子里的两块肉,叶天玺夹的那块是猪蹄的尖,只有一层皮,没有肥肉,但封翎的那块却有着厚厚的一层肥油,一起吃了这么多次饭,他不知道自己一看到肥肉就恶心么?

    可笑自己那么多次,都忍着恶心专门吃封翎夹的菜,还安慰自己是他想让自己吃胖点儿好看。

    这次她不忍了,直接把封翎给的那块肉盛回给了封翎:“翎哥哥,你又忘记了,人家不吃肥肉,这块给你吧。”

    封翎愣了一下,用筷子拨了拨那块肥肉,自己似乎也没有胃口,就这样放在一边。

    叶明珠将叶天玺给的肉放进嘴里,感受着猪皮弹嫩的感觉,冲叶峰做了个鬼脸:“爸爸最好了。”完全不顾封翎已经变了脸色。

    一顿饭吃完,仆人上来收拾碗碟,叶峰也带着叶天玺和封翎到书房谈生意,林清浅和叶岚留在客厅看电视,叶明珠不想和这对母女在一起,于是就直接上了楼。

    进了卧室,叶明珠先上好叶天玺给的药,就打开了画室的门。

    她走到那副马上完成的油画前,左手拿起了画笔,细细的描摹起来。

    右手残废后,不甘心的她,一直都在练习左手画画,虽然技术比不上右手,但补全一幅画还是绰绰有余的。

    蓝色的星空,浩瀚的星海,林立的高楼,川流不息的车流,纸醉金迷的大都会在叶明珠笔下,渐渐有了光彩,只是这繁华的背后,多了几分当年叶明珠不理解的寂寥。

    当时的她,年少不知愁滋味,画出来的也只是繁华的表象。

    可如今浴火重生的她,看破了世间浮华,明白了人生的艰难,反而让笔下的城市夜景,变得更有灵魂。

    真正的浮华,不是表面的灯红酒绿火树银花,还有那绚烂背后的孤寂与无奈。

    叶明珠画的很慢,一个是因为左手不如右手灵巧的,但更重要的是,她在画中渗透了自己的感情。

    钟表指向十二点,叶明珠才叹了一口气,放下了画笔决定休息,距离比赛结束还有两周,她不急于这一日。

    一晚上的作画,加上今天白天发生了太多的事情,让她身心俱疲,她很久没这么累过了。

    简单的洗漱一下,叶明珠就把自己扔到了床上,刚刚闭上眼睛,她似乎听到了楼道里的脚步声,那似乎是一双皮鞋,但走的格外小心翼翼,听方向似乎是向走廊里面的存储间去的。

    叶明珠有些好奇,但多了个心眼的她并没有贸然闯过去,而是等脚步声消失了,才光着脚慢慢走到了储物室的门口,将耳朵贴在门上,里面果然传来了说话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