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故地风景旧曾谙

七微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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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生当中,一定会遇到某个人,他打破你的原则,改变你的习惯,成为你的例外,然后岁月流经,不知不觉中,他变成你的原则,成为你的习惯。}

    谢飞飞一进门,就倒在沙发上有气无力地喊:“好饿,有吃的没有?”

    南风从卧室里跑出来,讶异道:“你回来怎么也不提前说一声,家里没吃的了,打算明天去超市。”

    谢飞飞说:“这次是去谈个大Case,又是考察场地又是临时熬夜出方案图,累得连拿起电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谈妥了?”

    “那是当然,也不看看谁出马!”谢飞飞骄傲地说。

    南风为她高兴:“是是是,你最厉害!”将她拖起来:“我也有点饿了,出去吃宵夜吧,你请客!”

    谢飞飞懒得开车,两个人打车去了临江路,找了家小馆子吃火锅,谢飞飞点了好多下锅的小菜,又要了两瓶啤酒。

    “要冰的!”她朝老板追加了一句。

    南风蹙眉:“这么冷,喝冰啤?”

    谢飞飞掰开筷子,有节奏地敲着碗沿:“热火锅,冰啤酒,这他妈才是快意人生啊!”

    南风被她逗乐了,冲口而出:“别再喝醉啊,我可没力气再背你上三楼!”

    谢飞飞倒水的动作顿了顿。

    “说说吧,那天晚上到底怎么了?”南风早想问了,但这些天谢飞飞出差,忙得跟陀螺似的,她自己也是一堆纠结的事儿。

    “他要结婚了。”谢飞飞轻说。

    南风张嘴就回:“好事啊!”

    谢飞飞瞪了眼她,没好气地说:“就知道你会这么说!”顿了顿,又说:“朋友里我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那天她拿着南风给的邀请卡去找周扬,他说有饭局。她只以为是普通饭局,让他推掉。他犹豫了下,才告诉她说,这顿晚餐很重要,是他的父母与他女朋友的父母见面,商定婚期。她呆了呆,傻傻地问,你要结婚了?他点头。她又重复问了两遍,答案是一样。有几秒钟,她觉得自己完全没办法呼吸。后来她是怎么离开他公司的,她也不知道。她坐在车内给几个他们共同的朋友打电话,问他们是否知道周扬要结婚了,他们都讶异地反问她,你不知道吗?你们关系不是最好吗?谢飞飞挂掉电话,眼泪也跟着落下来。她其实很少哭,但那一刻不知怎么回事,泪水如崩塌的河堤,怎么都止不住。

    南风撇嘴:“我可不是落井下石,他那尊魔咒,绑了你这么多年了,正好,痛快死一次,早死早超生!”

    谢飞飞刚低落的心情又被她给逗笑了,冰啤正好送上来,她倒满两杯,“来,敬早死早超生!”

    南风也忍不住笑起来,端起杯子,一饮而尽,冰凉的液体咽下去,刺得她打了个冷颤。其实医生才嘱咐过她,不要吃辛辣食物,不能饮酒。可她想陪此刻的谢飞飞喝一杯。好朋友就是,哪怕她糟糕的情绪你无法感同身受,但在她需要安慰的时候义无反顾地陪在身边,陪她做任何她想做的事。

    那顿火锅她们吃到很晚,谢飞飞知道南风胃不太好,克制住想喝醉的冲动,喝完那两瓶酒没有再叫,如果自己喝,南风势必会陪着一起。她就狂吃菜,胃里仿佛有个黑乎乎不见底的大洞,填也填不满。她其实知道,那个黑洞,在心里。

    吃完饭,已经过了凌晨,第二天是周日,可以睡到自然醒,谢飞飞吃撑了,提议去不远处的江边散步消食。南风嘴角抽了抽,冬天凌晨的江边散步?但还是顶着寒风相陪。

    冬夜的江边很静,两岸灯火通明,映在水面波光粼粼。海城的这条江与莲城属同一条水域。南风望着江面有点走神,

    几年前她住在莲城的江边公寓,29楼,有个大露台,正对着烟波浩渺的江面,入夜后站在露台上往下望,整个江面的夜景尽收眼底,美不胜收。傅希境见她很喜欢呆在露台,就弄了张极舒服的软沙发放在那,配一张木头桌子,桌子上她爱吃的零食从不间断。开始她觉得奇怪,为什么只有一张软沙发,后来总算明白了他的险恶用心。那只单人沙发很宽大,坐两个人完全没问题,傅希境就跟她挤在沙发里,将她抱得紧紧的,脸搁在她颈窝里,凑在她耳边吃吃笑说,对,我就是故意的……

    “南风!”谢飞飞的声音打断她的神游。

    “啊?”

    “你在想什么呀,我跟你说话呢!”

    “呃……你刚刚说什么?”

    谢飞飞跺了跺脚:“有点冷,我们回去吧。”

    “噢,好。”

    出租车上,谢飞飞极疲惫地靠在南风肩头,闭着眼。南风以为她睡着了,她又忽然低低地开口:“南风,好累啊,真的好累。出差那几天,我心情差极了,却不得不强打起精神,应付工作上各种琐碎……这就是生活。”

    这就是生活。

    南风脑海里总是回播着谢飞飞说这句话时近乎绝望的语调。她从抽屉里拿出一张银行卡,这张卡是赵芸医疗费的专属卡,每个月发了工资,她留下必须生活费后,剩下所有都存入了这张卡。这张卡加上她个人银行卡,所有的钱都没有十万。或许她可以找谢飞飞借,只要她开口,谢飞飞哪怕自己没有,也一定会帮她搞定。可她不想。

    谢飞飞那句话如当头棒喝。

    傅希境就算是洪水猛兽,也比不过苦难丛丛的生活。

    她深深吸一口气,已做好决定。

    这个男人,不管是在几年前,还是现在,总有本事,把她原本平静的生活,搅乱。

    可是,她想,她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十几岁的小女孩,被父母宠坏,天真、不谙世事。这些年,生活不仅把她的性格磨砺得坚韧,也把她的心,磨得冷硬。

    如果不能回避,那就直面迎击吧!

    周一南风如常去上班,林小柔见了她,脸色自然不好,她主动走过去道歉,既然决定留下来,她就会好好对待工作。林小柔看了眼她,让她以后注意点。顿了顿,嘴角微动,到底还是没说什么,只是忍不住盯着南风的背影多打量了几眼,默默猜测,她与总裁到底是什么关系?

    那天总裁室的动静她也听到了,南风摔门摔得那么响,竟然还可以安然无恙地回来上班!而且,南风翘班,面对她的责问口气还那么恶劣,她进去送文件给傅希境,忍不住提起,傅希境竟然云淡风轻地说,南风不舒服,同他请了假。

    那份辞职报告像是没存在过一样,南风没去问傅希境拿回来,他也不提,两个人都装作若无其事,除了工作上的接触,他很少主动找她,对她与对林小柔,并没有什么区别。

    而且,傅希境兼顾两个公司,海城与莲城两地跑,在恒盛的时间并不多。

    南风稍稍放下心来。

    这天快下班了,傅希境忽然内线找她。

    “傅总,什么事?”她敲门进去,毕恭毕敬的语气。

    傅希境也是公事化口吻,不带一丝情绪地说:“明天你陪我出差,八点公司见。”说完补了句:“哦,要去两天,你记得带随身物品。”

    南风蹙眉:“傅总,是不是找林特助更合适?”她不过是B助,陪总裁出差这种事,一般还轮不到她吧?

    傅希境挑眉,一副“你是老板还是我是老板”的神情,南风在他不容反抗的沉默眼神中败下阵来:“去哪儿?”

    “莲城。”

    南风的脸色变了变。

    傅希境说:“有问题?”

    “没,没问题。”

    “那好,明天见。”

    晚上南风不出所料地失眠,第二天早上眼睛微肿赶去公司,差点儿迟到,一路小跑着进了大门,等电梯的时候接到傅希境的电话,让她直接去地下停车场。

    在一众车里,傅希境那辆越野特别好认,南风平复下气息,走过去拉开后车门,他的声音在车内响起,不容反抗的语调:“坐前面。”

    南风顿了顿,默默走向副驾。她知道,哪怕争论,最后的结局还是一样,何苦浪费心力。整晚失眠让她精神很差,实在没力气跟他争,坐前面就坐前面,她上车,眼睛一闭,补眠!

    傅希境看了眼她微肿泛着淡淡青黑的眼睛,皱了皱眉,但没说什么,俯身去帮她扣安全带。他忽然的靠近让南风浑身一僵,下意识地睁大眼睛,四目赫然相对,他离她那样近,他的呼吸喷薄在她脸颊,缠绕着她的呼吸,他深黑的双眼霎也不霎地望进她眸中,毫不掩饰的炽热令她心脏一窒。她猛地别过头去,脸颊擦着他的嘴唇扫过去,酥酥麻麻的痒。

    “咔嚓”一声脆响,安全带终于系好,他起身,坐回驾驶室。而后微微侧身,从后座拿过一个食品袋,递给南风:“早餐。”

    她只迟疑了下,就接过来了:“谢谢。”她确实有点饿了,早上走得匆忙,也没来得及去买,为了不让胃唱反调,她宁愿承他的情。

    傅希境发动引擎。

    打开纸袋,她愣了愣,里面是红豆面包与无糖麦芽奶茶。她吃面包永远只吃一种口味,就是红豆馅的。喝奶茶也很挑剔,只要麦芽味,还不能放糖。这么多年过去了,没想到他还记得。

    她小口小口咬着面包,红豆细腻,甜而软,她却只觉得满嘴都是淡淡的苦涩。

    面包只吃了半只,奶茶也只喝了几口,她便放回食品袋里。她知道傅希境在看她,也懒得管了,闭上眼,继续补眠。

    南风严重怀疑傅希境给她的奶茶中丢了安眠药,否则自己转移了阵地怎么一点感觉也没有?她醒过来时,发觉自己竟然平躺在后座上,身上盖着一条薄毯,车是停下来的,却没有熄掉引擎,车内暖气很足。驾驶室里没有人。

    她翻身坐起,晃了晃神,才开门下车。

    一眼望见傅希境,他斜靠在车身上抽烟,地下停车场昏黄的灯光打下来,他的脸一半隐在阴影里,指尖红星点点,烟雾缭绕,有一种静谧的孤寂感。

    “傅总。”南风打破了这种沉寂。

    他回过头来,将烟蒂掐灭。

    “对不起,我睡过头了。”她微微低头,是真的很羞愧,正常来说,他们应该在十点前就到了莲城,而此刻,已经十二点了!

    “没事,与对方见面时间我改到了晚餐。”

    听他这么一说,南风更内疚了,简直是玩忽职守!

    “走吧,我们去吃饭。”

    从停车场坐直升梯上一楼,原本只是细微的熟悉感,当南风站在大厅里时,那种扑面而来的熟悉感让她情绪十分复杂。从出差莲城,到红豆面包、无糖麦芽奶茶,再到这家鼎鼎有名当年她最爱他们常来的海鲜馆。

    傅希境是故意的。

    他想怎样?带着她故地重游,以为就能回到过去吗?有一句话叫做,物依旧,人已非。

    才两个人,傅希境却要了个包厢。

    当年他们每次来这里吃饭,他也是这样,她骂他奢侈,他却逗她,我家小不点吃饭的样子太可爱了,怎么能让别人看去!他素来清清冷冷的,很少说这种俏皮话,也是跟她在一起后,才变得这样。她笑他肉麻,故意做出掉鸡皮疙瘩的动作,他自己也觉得肉麻,可又觉得挺窝心。有一个人,可以被称之为“我家的”,那是他从未体会过的一种感觉,暖暖的,幸福的。

    傅希境剥了只海虾,沾了点醋,放在小碟子里,然后转动桌面,送到埋头数着米粒的南风眼前。他记得,吃海鲜,她不沾酱油,也不喜欢海鲜酱,只要醋。

    她却没有吃。

    饭桌上异常沉默。

    傅希境忽然觉得无力,闭了闭眼,从前她多鲜活呀,话多,整顿饭都停不下来。

    面对着满桌美味,南风却一点胃口也没有,想着离晚餐还有好几个小时,他们都要在一起呆着?

    “傅总,”虽然有点艰难,南风还是开口了,“下午如果没事,我想请几个小时的假。”

    傅希境正在剥螃蟹,动作顿了顿,头也没抬地说:“好。”

    南风反而一愣,这么容易?也不问缘由。但目的达到,其他懒得管了。

    “谢谢!晚上几点见,在哪儿?”

    傅希境说了个时间与地点,然后放下正剥到一半的螃蟹,拿过湿毛巾擦了擦手,起身:“吃饱了,我去结账。”就走了出去。

    南风放下碗筷,望着满满一桌几乎没怎么动的食物,叹了口气。

    虽然两座城市离得近,但莲城比海城冷一些,风也凌厉得多。从海鲜馆出来,南风信步往前走,这条街本就不繁华,加之不是周末,正午街头的人比较少,因为冷,多是行色匆匆。这条路两旁栽种了许多香樟树,夏天的夜晚,在树下散步,是一种享受。那时候,每次她跟傅希境到海鲜馆饕餮一顿后,总缠着他陪她散步消食,她挽着他的手臂,长长的街道,仿佛走也走不完似的。

    这条路,有多久没有走过了?

    抬头,在夏天里枝繁叶茂的树木此刻萧瑟一片,真像她此刻的心。

    哪怕她再不想想起,故地重游,过去的记忆像是长了风,一股股往她脑海里吹。

    南风深吸一口气,走进路边的一家小花店,转了一圈,才在角落里发现紫色勿忘我。

    “老板,勿忘我怎么卖?”她扬声问。

    女老板停下手中的插花走过来,将压在大把情人草后面的勿忘我挑出来,笑说:“就这么多了,全给你,十块钱。”

    其实还有满满一大束,南风点头,“帮我包起来吧,用白色的纸。”

    她抱着花上了公交车。

    她靠在窗户上,车窗外的风光一闪而过,那些街道与建筑,既熟悉又陌生。二十岁之前,这个城市,是她的故乡,那之后,这城市成为她不可碰触的记忆之殇。

    倒了两趟公交车,又打了出租车,才终于抵达目的地,那是近郊山上的一片墓园。

    出租车师傅望了眼南风,好心地问她:“小姐,需要我等你下山吗?”

    这片墓园可谓风水宝地,是莲城声名在外最贵的墓地,能葬在这里的人,非富即贵。所以一般都是私家车来往,很少有出租车在此候客。

    南风想了想,微笑着婉拒:“谢谢,不用了。我可能会有点久。”

    师傅点点头,将车开走了。

    南风抱着花,慢慢拾阶而上。山上比城里更冷,她将围巾摘下来,兜头而下,缠在脖子上,只留两只眼睛在外面。总算暖和一点了。

    她从来没有在冬天来看过他。

    你一定很冷,很寂寞,对吧?爸爸。

    她站在一处墓碑前,弯腰将紫色勿忘我放墓碑前,这是季东海最喜欢的花,因为赵芸喜欢。她鞠了三个躬,直起身子,望着墓碑上的黑白照片。照片里的人看起来很年轻,笑容爽朗,露出洁白的牙齿。季东海有良好习惯,不抽烟。这在商场上十分难得,可因为妻女的强烈要求,他硬是做到了。应酬场上喝酒避无可避,可他也总是懂得克制。他常常对南风说,赚钱是为了给她与妈妈更好的生活,但那不是最重要的,她们,才是他生命中第一位。

    他真的是天底下最好最好的丈夫,也是最好最好的父亲。可她却不是个好女儿。

    她带着赵芸离开莲城后,整整两年,她都没有来看过他。忌日与清明,都没有来。因为内疚,因为无颜以对。

    她觉得好冷,脸上凉凉的,伸手一摸,才发觉自己淌了满脸的泪。这些年,她已经很少哭,因为深刻地知道,哭泣无用,可每一次,只要一想到爸爸,眼泪就不可遏止,心脏处像是被人用手指狠狠地揪住般,剜心地痛。

    这世界上最宠爱她的那个人,永远永远地离开了她。

    她在墓园一直待到天色暗下来。

    下到山脚,果然没有出租车,她走了半个多小时,才走到公交站,万幸因为出差特意穿的一双平跟靴。

    在公交车上接到傅希境的电话。

    “在哪儿?”

    南风望了眼窗外,说:“快到了。”而实际上,正是下班高峰期,公交车堵在路上,久久挪动不了几步。她叹口气,在下一站下了车,然后跑到另一条街去打的。

    赶到时,还是比约定时间晚了十几分钟,她给傅希境打了个电话问包厢号,然后气喘吁吁地跑上三楼。

    抬手敲门时,她真的羞愧的不敢抬头,作为一个助理,竟然还迟到!

    喧闹的房间里因她的出现有片刻安静,傅希境正端着酒杯往嘴里送酒,对她招了招手,让她在自己身旁位置坐下,而后淡淡地对在座的三个男人介绍道:“我助理。”

    南风忙打招呼,自我介绍。

    其中一人打量了眼南风,笑道:“傅贤侄换助理了?”

    “海城那边公司的。”傅希境说。

    那人更讶异了,他们今晚谈的是寰宇的业务,怎么让恒盛那边的助理出面?

    另一个就说:“小季姗姗来迟,得自罚三杯!”

    南风赶紧起身倒酒,她做了几年业务,对这种场景一点也不陌生。手却忽然被人按住,她讶异地偏头,见傅希境却并没有看她,只对着那三个男人说:“是我让她去帮我办点事。叔叔们要罚,就罚我吧。”说着仰头就将杯中酒喝尽,又倒了两杯,豪爽地喝掉。

    他在维护她。

    南风心里百味陈杂。

    那三个男人自然看出了点门道,又不是第一次跟傅希境打交道,从前他带的助理,也是娇滴滴的大美人,被他们灌酒灌得凶,他从没说过什么,更何况亲自替人喝了。

    这个姓季的助理,在他心里,不一般。

    后来整个饭局,三个男人都没敢让南风喝酒,哪怕她主动要敬酒,也都被傅希境有意无意地拦了下来。

    他自然就喝得多了。

    饭局到九点多才散场,宾主尽欢,除了作陪的南风。整个过程里,她像个木头人似的坐在他身边,他们的话题她插不进,又不让她为他挡酒,真不知道傅希境让她来干嘛的。

    饭毕,一行人站在门口告别。

    “贤侄,你说的问题不是什么大问题,叔叔们定当尽力。”其中一个领头的说道,他一样喝高了,满面通红。

    “那就有劳叔叔们费心了!”傅希境客气地说道。

    “放心吧。”一人拍了拍傅希境的肩膀,“回头记得帮我们向你外公、舅舅带个好。”

    傅希境颔首,目送三人离去。

    他揉了揉眉心,疲惫感袭上心头。侧头,问身边的南风:“你有驾照吗?”

    “有。带了。”她就是担心饭局上他喝高了,过来时特意将驾照揣在包里。

    傅希境看了她一眼:“什么时候考的?”当年为了她方便出行,本打算送她一辆车,她却说没驾照,也不肯去考。

    南风含糊地说:“后来。”赶紧转移话题:“车停在哪一层?”

    “F2。”

    他们并肩走向电梯。

    其实她的驾照在十八岁那年就拿到了,她十八岁生日礼物是一辆路虎越野,季东海送的。在同学朋友圈里,这份成人礼真够奢侈的。季东海亲自去取的车,一路开回家,她看到车子那一刻欢呼尖叫,再看到车前绑着的粉色蝴蝶结,上面吊着一块心型纸板,用卡哇伊的字体写着:祝季南风小姐成年快乐!她忍不住笑弯了腰,天哪,她无法想象爸爸是怎样顶着一路的好奇打量目光将车开回来的。她感动得快要哭了,跳到季东海的背上,搂着他的脖子在他脸颊响亮地印上一个吻:老季,我最爱你啦!

    那是季东海陪她过的最后一个生日。

    傅希境真的喝高了,上车时身形微晃,将钥匙甩给南风,便靠在副驾上闭目不语,车内散发出淡淡的酒精味。

    南风摸着方向盘,钥匙插进去,却久久没有发动引擎。她有点恍惚。傅希境以前开一辆卡宴,后来因为她一句话,才换成了路虎越野,这辆车还是她陪他去选的。刚刚开始时,他很不习惯,跟他的西装革履确实有那么点不搭,每次她坐他的车,总忍不住捂嘴偷笑。没想到这么多年了,他一直开着这辆车。

    她不知道,他习惯了,如同习惯她在他的生命里。

    习惯真是件可怕的事。

    而人这一生中,一定会遇到某个人,他打破你的原则,改变你的习惯,成为你的例外,然后岁月流经,不知不觉中,他变成你的原则,成为你的习惯。

    “怎么了?”傅希境微微睁开眼,望向她。

    南风晃了晃神,讷讷说:“你没告诉我地址。”

    他说了个地址,又闭上眼。

    南风心一颤,愣了好久,望了望醉意朦胧的他,无奈地发动引擎。

    今天从早到晚,都在故地重游,也不差这一处了是吧?她自嘲地想。

    记忆总是最诚恳,她没用导航仪,一路开过去,竟没走错路线。她将车开进江边公寓的地下停车场,准确无误地找到傅希境的专属车位。

    “傅总,到了。”她喊了他两声,他置若罔闻。睡着了?南风蹙眉,伸手推他,傅希境终于缓缓转醒。

    “到了。”南风重复道,将钥匙拔下来,递给他:“那你好好休息,我先走了。”

    傅希境没接,揉了揉眉心,痛苦万分地说:“我头晕,你扶我上去。”

    “……”

    他一定是故意的!

    “不愿意?”他放下手,望着她。

    南风咬咬唇,说:“这是工作的一部分?”

    他正儿八经地说:“自然。”

    南风下车,绕到副驾驶,打开车门,咬牙切齿地说:“傅总,请下车。”

    傅希境低了低头,在她视线够不到的地方,勾了勾嘴角,然后,伸手握住她的手,借力出来。

    南风想甩掉他的手,却无用,他握得更紧了,像是真的很醉的样子,抓着她的手,身子摇晃了两下,她慌忙扶住他。他靠她很近,她闻到他身上的酒味,他脸色有点白,似乎是真醉。她在心里叹口气,搀着他往电梯走。

    从F1到29楼,他们曾走过无数遍,可没有哪一次,南风觉得这短暂两分钟是这样缓慢。电梯里只有她跟他,他的身子倚着电梯内壁,闭着眼,可手指始终握着她的手腕,任她如何挣扎,都没有用。

    “叮”一声,终于到了,南风呼出一口气。傅希境却依旧没有放开她的打算,用密码开了门,不容她多说,顺势将她拉进了屋子里,然后抬脚反踢上门,才将她放开。

    灯打开的那一瞬间,南风望着这屋子,一怔。

    时光仿佛倒流,又仿佛是从未走远,这屋子里的一切,跟五年前,一模一样。

    鞋柜里湖蓝色女款棉拖鞋静静躺在那里,鞋口朝外,仿佛时刻等待主人的亲吻。餐桌上那只陶瓷花瓶依旧放在远处,像是一分一毫都没有挪动过地方,那是她当年去了十天陶艺班的唯一杰作。客厅角落里,一只脏兮兮的画夹斜靠在墙壁上,寂寥落寞。

    她闭了闭眼,睁开,目光转向沙发上那对格纹抱枕,一只被傅希境此刻抱在怀里,一只躺在他身边。那是某个周末,他们一起逛商场,在她的撒娇耍赖下,他陪她一起参加了一个情侣活动,得到的奖品。抱枕在灯光下微微泛旧,那其实不是时光的痕迹,而是它们被他抱在怀里太多次,因为那是她窝在沙发上时最喜欢抱在怀里的东西。他曾经还很幼稚地与这对抱枕争宠。

    南风觉得自己快要无法呼吸了,转身想逃,却听到歪倒在沙发上的傅希境在喃喃:“水。”

    脚步仿佛不由自主般,自动往厨房的方向去,踮脚从壁柜里拿出杯子,饮水机在冰箱旁,冷热参半,又从壁柜里拿出蜂蜜,一杯水,两勺蜂蜜,这是他微醺时必须的搭配。

    南风的动作忽地一顿,心惊地发觉,自己在做这些时,多么的轻车熟路,就像以前一样。他们相隔的这几年时光,仿佛从未存在过。

    她的手一抖,杯子差点儿落在地上。

    咬了咬唇,她端着杯子走到沙发旁。她告诉自己,等他喝完水,她就走!

    傅希境微微睁开眼,接过水,灌下一大口。

    “我走了。”南风起身,打算离开,手臂却忽然被他拽住,她不防,整个人随着他的力道倾倒在沙发上,跌在他身上。她还不及反应,他一个侧身,将她拥在怀里,紧紧的,像是怕她忽然消失一般。

    “小不点……”他的声音响在她耳畔,哑哑的,他炽热的呼吸里夹杂着酒气,还有独属于他的气息,喷在她颈窝里,酥酥麻麻。“我很想你。”

    声音那样轻柔旖旎,像是梦里的低语,令人心伤又心醉。

    南风仿佛被魔咒了,就那样傻傻地任他抱着,心跳得厉害,明知道应该推开他,却仿佛全身力气尽失般,绵软无力。

    他的头在她颈窝里蹭了蹭,深深呼吸,猛嗅着她的气息,满足般地低叹。拥着她的手指力道更紧了紧,嘴唇微移,亲了亲她的耳垂,而后慢慢游移到她的嘴唇,撬开她的唇齿,一路攻城掠地,唇齿相依,缠绵无限……

    当她察觉到自己正在回应他的热吻时,她浑身一颤,猛地睁开眼,狠狠地推开他。

    她所有的力气、理智、飞出体内的灵魂,在那一刻,统统归位。

    她跌落在地上。

    傅希境睁开眼,迷惘地望着她。他深黑的眸中,情绪多样,既又醉意,又有不解,还有未褪去的情欲。

    南风慌乱起身,跌跌撞撞地跑了出去。

    傅希境坐在沙发上,怔了好久,然后,他颓丧地躺倒在沙发上,手指盖在眼睛上,那种无力感与心中空荡荡的感觉再次汹涌而来,几乎将他淹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