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我很喜欢,但我老公不喜欢

尘神知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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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怎么的,分明很普通的五个字,沈初却忽的红了眼眶。不是感动,而是那种由内而生的熟悉感。

    沈初的童年过得如履薄冰,胡美萱脾气不好,沈高更不会护着自己。但凡胡美萱有丁点不高兴的地方,都会将气撒到沈初的身上。

    挨饿挨打都是家常便饭,虽然名义上是沈家大小姐,但却住在堆满杂物的小小房间里,胡美萱专注扇巴掌三十年,每次都能将沈初打得分不清东南西北。

    谁都不知道,虽然那个小小的房间寒酸得不行,但却是沈初独自舔舐伤口的美好天堂,每当回到自己那个小天地的时候,沈初才终于觉得有了自我,可以放肆的抱着被子哭一场。

    沈谦比沈初大整整四岁,沈谦德智体美全面皆优。是胡美萱的骄傲,外界都不知道沈谦是胡美萱领养的孩子,沈谦很争气,所以尽管是和沈家以及胡美萱都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却过着大少爷一般优渥的生活。

    反而是正统的沈家大小姐沈初,反而过得不如沈家的一条狗。

    起初沈初是不喜欢沈谦的,因为他似乎对所有的东西都漠不关心,甚至在眼睁睁的看着她挨打的时候,他都不会多看一眼。

    只是每次沈初挨打以后,都会在她的卧室里发现一管药膏,沈初一直以为是沈家哪个佣人见她可怜,所以才放在门口的,所以心安理得的用了。

    直到有一天,沈谦突然穿着一身球服出现在她卧室门口,也不知道在门口站了多久,一直到沈初把脸上的肿痕都擦了药之后,他才不冷不热的淡然开口:“原来脸是被打肿的,我还以为你是婴儿肥。”

    “……”沈初被门口突然之间出现的沈谦,着实吓得不轻,在沈家,她活得像个惊弓之鸟。

    可是……

    婴儿肥是什么鬼?每天看着她挨打的时候,淡然冷漠的从她身边走过去的人,莫非不是沈谦,而是他的灵魂吗?他分明是眼睁睁看着她被胡美萱扇耳光的才是。

    那会儿七八岁的沈初,委屈极了。认为沈谦就是故意来取笑她的。

    可是没想到他会突然上前,将篮球塞进了她的怀里。

    错愕的沈初伸手抱过篮球,感觉那颗球似乎特别庞大。

    他刚刚打完球的手,还有些脏。

    然而却无比温柔的抚上了她微微肿起来的脸颊,声音很轻柔,带着喑哑的语调对着沈初开口,他说:“以后我保护你吧!”

    那时候对着她承诺的声音,真的好像此时此刻这一句温柔有珍惜的‘初初,你瘦了’。

    沈初不知道自己愣了多久,才能够装作若无其事的笑着回应了一句:“大概是现在不会挨打了,所以看着就瘦了。”

    “怪我吗?”沈谦后面的话没有说完,但是沈初知道,沈谦想问的是,她有没有怪他的不辞而别。

    回忆就像是朔料袋子里装着的水,一旦有了缺口,便会源源不断的涌出来。

    沈初看着沈谦那双好似蕴满了星星的瞳孔,心里抽了一下,说:“不爱了,所以不怪了。”

    她的声音有些薄凉,有些冷漠。

    不再是当年沈谦记忆中的那个女孩儿,曾经的那个女孩儿,有着最倔强的外表,即便被人践踏在脚底下,也依旧我行我素的保持着高傲的头颅,但是却裹着一颗温柔的心。

    而如今的沈初,外表变得柔弱了,让人越发想要保护了,可是心却越来越冷,让人无法靠近,无法融化。

    十八岁的时候,沈初以为自己没了沈谦,就是没有了灵魂的躯壳。可是现在才知道,人都是很薄情的动物。时间是治愈悲情的一剂良药,也是发现一段新感情的催化剂。

    就好比当年她蓄谋已久跋山涉水孤注一掷的去美国找沈谦,最后却遇到了季黎,拥有了黑土。

    她从不后悔自己的选择,只是有些可惜和沈谦之间的错过。

    可是缘分这个东西本来就是这样,该错过的,始终都要错过的。

    沈谦看着沈初有些忧伤又淡然的语气,突然伸手摸了摸沈初柔软的长发:“头发长了,美了不少。”

    沈初像是躲避瘟疫一样,一下子朝着身后靠去,直直的撞在了车玻璃上,脑仁撞得生疼。她略有些惊恐的目光看着跟前的男人,小鹿斑比一样纯净的眸子蕴着不安。

    沈谦笑了,又转换了话题:“那束花,收到了吗?”

    男人轻轻地眨了眨眼睛,纤长的睫毛比沈初还美。只是一双眸子,不知是不是黑夜的原因,显得有些阴郁……

    洋甘菊,沈初最爱的花,确切的来说,这是因为沈谦,她才爱上的花。

    沈谦第一次送她花的时候,是她十四岁的时候,那年,沈谦十八。

    十八岁的沈谦,变得有些奇怪,虽然他对沈初还是一如既往的好,但沈初总觉得他有心事。

    她把他当做她最亲最亲的人,她只是想开口问他到底在烦恼些什么,可是没想到沈谦生平第一次对着沈初发了脾气。

    然后他离家出走一个星期,沈家的人竟没有一人派人去找过他的下落。沈初心里越发惶恐,她突然好后悔当初自己多管闲事,每日每日的担惊受怕,生怕他再也不回来了。

    可是一个星期以后,他又完好无损的回来了。还送了她一束洋甘菊。

    他告诉她,洋甘菊的花语是苦难中的力量,不输给逆境的坚强,还有逆境中的活力,也意味着亲密的交往,不过最深的意思就是和好以及求原谅。

    沈初至今还记得,那时的沈谦穿着一件白衬衣,和一条浅蓝色的牛仔裤,在夕阳的余晖下,一米八几的个子,被阳光拉得格外欣长。

    他拿着一束搭配着满天星的洋甘菊,笑着问她,是否愿意原谅他。

    沈初笑着扑进了他的怀里,眼泪濡湿了她的白衬衣,那也是第一次,她把‘哥哥’这个称呼,变成了‘小谦’。

    沈谦问她为什么要叫‘小谦’,沈初说:“电视里说,哥哥是要娶嫂子的,哥哥有了嫂子就不会保护我了。我还没有长大,所以就算做个坏丫头,也不要继续叫你哥哥。叫‘小谦’,那你就是我的朋友了,朋友是不离不弃的。”

    沈谦笑了,伸手揉了揉沈初的一头短发,然后突然低头看着她说:“那你把头发留长,不然我带你出门,别人还以为我带了个小弟。”

    从那天以后,沈初就蓄起了长发,她是个讨厌麻烦的人,长头发无论是洗还是吹,都很麻烦,可是却为了他,她甘愿麻烦……

    谁知,这长发,一留,便留到了现在……

    现在回头想想,尽管她把‘哥哥’这两个字改成了‘小谦’,尽管她为他的一句话而留起了长发,尽管他没有结婚,可他还是不声不响的离开了……

    沈初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看着沈谦:“花很美,我很喜欢,但是我老公不喜欢,所以,恐怕我以后也不会喜欢了。”

    突然,沈谦那一双强而有力的手一把将沈初抓住,邪侫的眼底带着妖冶般的深邃,他修长的手摩挲着沈初的无名指,然后强硬的将那枚戒指套在了沈初白如葱尖的指关节下。

    “你疯了吗?”沈初抬起手来就给了沈谦一巴掌,那速度快得让自己咋舌。甚至她的大脑都还没有跟上,巴掌就已经落在了男人的脸上。

    沈初这力道不小,以至于沈谦愣是被她打得脸歪到了一边去……

    “对不……”沈初下意识的想道歉,可是话到了嘴边,却又僵住了。

    无名指上的钻戒,就像是一枚长在了指缝中的毒瘤。沈初拼了命的想将戒指取下来。

    可是那枚戒指却像是箍在了指关节处,沈初越是着急,就越发取不下来,直到手指红肿了,就越发抠不下来了。

    她觉得现在的沈谦,有些丧心病狂,可是却觉得自己也正常不到哪儿去。

    终于,她安静了下来,不再纠结于手指,而是看着坐在旁边的沈谦,伸手抹了一把有些干涩的眼睛,质问他:“为什么回来?为什么这时候回来?为什么还要回来?为什么要把戒指套在我手上,为什么要错过我?为什么要在错过我之后又来扰乱我的生活?为什么要让我讨厌你?为什么要让我恨你?为什么?!!”

    “因为怕你忘记我。”男人俊美如玉的脸上,剑眉入鬓,双眼黑如点漆,黑白分明的眼睛,仿佛夜空中最璀璨的星子,缀满星光。

    那么深情款款的看着她说:“爱我一辈子,恨我一辈子,终究都会记得一辈子,不是吗?”

    大概是沈谦的目光太深邃,太幽远,所以沈初愣了好一阵,才回:“不会的,我不会恨你的。你变得那么陌生,陌生得让我看不到一点当初的影子,我又怎么会恨一个陌生人?”

    沈初话音刚落,旁边的车门突然被人从外面拉开。

    沈初错愕的回头,只见季黎单手撑在了车门门框上,弯下腰来,嘴角噙着一抹意味深长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