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高大上的铜臭味

尘神知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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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收到花应该是一件很高兴的事情,但是这花是季黎送的……

    一束花九十九朵的玫瑰花,彻底将沈初推上了风口浪尖的位置。

    中心医院的人茶余饭后的话题都变成了聊她的八卦。一整天都没人看诊,沈初觉得自己无聊得都快长草了,好不容易挨到了下班的时候,她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就出了办公室。

    压根忘了办公室那束惹眼的玫瑰,然而万年好同事李文却抱着那束大玫瑰花追了出来,还扯着嗓子在走廊对着她吼:“沈医生,你的花忘了拿走。”

    李文将一大束花塞在她怀里,害得她拿着尴尬,丢了更尴尬。只好一路埋着头打道回府,从坐电梯改为了走楼梯。

    刚走出公交车站,就遇到一对小情侣正在吵架,吵得还挺厉害。

    大抵是男人忘了女友的生日,女友正在借题发挥,一副要闹得分手的样子。

    沈初瞅了瞅自己手里的玫瑰花,反正拿着也是丢了,总不能带回家让黑土误会。

    于是抱着玫瑰花上前看着男人说:“先生,是您在我们店里订的玫瑰花吧?您女朋友长得真漂亮,有你这么个上心的男朋友,小姐您可真幸福。”

    女子一见这么大束玫瑰花,瞬间喜笑颜开,接过玫瑰花看着自家愣怔的男友娇羞的红了红脸:“对不起honey,我错怪你了。就知道你对我最好了。”

    沈初拍了拍手,对着旁边的男子说:“先生,一朵玫瑰十块钱,这里一共九十九朵,九百九,见您女朋友长得这么漂亮,给您打个折,九百块吧!”

    女人扫了男人一眼,甜甜的对着沈初道了一句:“辛苦了。”

    沈初接过男人递过来的九百块,笑靥如花的掂了掂,“不客气不客气。”

    发了一笔小财,沈初整个人瞬间精神抖擞,高高兴兴的买了一条大鱼回家对着黑土说:“今天妈咪做你最喜欢吃的酸菜鱼!”

    “初初,我喜欢的是红烧鱼,干妈喜欢酸菜鱼。”黑土摇了摇头,他这个妈哪里都好,就是偶尔智商有点欠费。

    云大小姐拿着一份商业杂志走到沈初身边,指着杂志上的封面,花痴的笑:“经鉴定,季黎绝对三百六十五度没死角。初初,下次季总再去你医院就诊,记得提前知会我一声!”

    沈初还没开口,云锦就跟狗鼻子似的在她身上嗅了嗅:“你身上怎么有股千叶玫瑰的味道?”

    “你这什么狗鼻子,还能闻出玫瑰品种?”沈初一边杀鱼一边笑。

    云锦拿着手里的杂志朝着沈初扇了扇风:“一般品种没研究,昂贵品种倒是略知一二,这鱼腥味都掩盖不住你身上高贵的玫瑰香气。说,是不是收玫瑰花了?”

    沈初低头扯着自己的衣服闻了闻,笑着说:“这不是玫瑰花的味道,你仔细闻一闻,这分明是一股高大上的铜臭味好吗?”

    云锦无语的摇头:“行行行,就你家人民币跟喷了香水似的,还能散发出玫瑰的味道。”

    沈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