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预定的女孩

昭奚暮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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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景琛没有深究沈世尧的话,这一刻在他看来,沈世尧的话,无非就是编造的理由。不管当初有什么样的承诺,也不管当初清歌怎么背叛他,至少他花了这么长的时间没有忘记清歌,那就只能说明这是命中注定。

    所以他要让清歌慢慢的再次走进他的怀里,至于沈世尧和姜律这些对他而言的危险人物,他自会想办法解决。

    傅景琛松开了揪住沈世尧的手,理了理自己熨烫整齐的衣袖,开口道:“我还拿你当兄弟,清歌接下来我会带她回去。剩下的事不用我说你也应该知道怎么做吧。”

    傅景琛看着沈世尧眼里的不甘,怒火,还有雄性东西被抢后厮杀的气场,傅景琛只是微微一笑,说到:“你该知道我想要的东西,若是我得不到,我宁愿毁掉。”

    沈世尧微微发怵,他太了解傅景琛了,从小他就是占有欲极强的一个人。他的东西哪怕是他的父母碰一下都不行。

    沈世尧眼里闪烁着不甘看着眼前这个意气风发,似乎所有的事情都能运筹帷幄的男人:“希望你能够一直这样掌握一切,如果有一天清歌再受伤了,那个时候就算是死我也绝不放手。”

    傅景琛清晰的看见沈世尧的眼里掠过一丝落寞,嘴角的笑一时间放大几倍,一个连局都没入过的失败者向他宣战。傅景琛一时觉得可笑之至:“就算有一天我抛弃她了,她也还挂的是我傅景琛的标志,对她你这辈子都没有染指的机会。”傅景琛好整以暇的看着眼前沈世尧多变的脸色。

    沈世尧冷呲:“呵,你还真是无论经历什么都改不了你一身嗜血霸道的个性。”

    傅景琛看着他不屑的冷哼:“你倒是多情帅气又多金,可她最后还不是看都不看你一眼,所以你在以你一个loser的身份来教训我?”

    沈世尧看着面前这张嚣张到不可一世俊脸,冷嘲:“就算我是loser,那清歌难道会选择和自己杀父仇人在一起了吗?”沈世尧微嘲,总算是小小的扳回一局。傅景琛那张邪魅嚣张的俊脸他看着不爽已经很久了。

    傅景琛听了沈世尧的话,并没有像沈世尧所想的那样愤怒,悲哀。而是淡淡一笑“那又如何,我只要她呆在我的身边,她爱不爱我又何妨。何况她从小就是爱着我长大的,中间的这些插曲终究都会变成过去的,她爱我也是迟早的事。”

    “疯子,你这个变态的疯子,你考虑过清歌的感受吗,你知不知道她呆在你身边,连她的快乐都丢失了你为什么还要捉住她不放?”沈世尧听着傅景琛像是在聊家常一样谈及清歌对他的爱,愤怒的一下冲上去拎起傅景琛的衣领,咆哮。

    傅景琛眉头微皱,果然,在所有人眼里她呆在他身边都是不快乐的,可是这些都无妨,他已经放纵了她三年。

    这三年里他的心如死水,他用自己的难受换取了三年的自由,但是从她再一次出现在他床上的时候,他的心就如同从新获得了新生命一般,扑通,扑通的跳动。

    所以这一次她只要呆在他身边,让他来爱她就好,无关家仇。

    沈世尧看着傅景琛沉思的样子平熄了自己的情绪,一只手搭在他的肩上语重心长的道:“阿琛,别说你现在已经有若萱了,就算没有她你妈妈那关你怎么过?你知道的思琪到现在还不能像个正常人一样。伯母对清歌肯定都是恨,你要怎么办,把清歌一直进屋藏娇吗?”

    傅景琛拍开沈世尧搭在他肩上的手:“我的事你不用管,你记住我拿你当兄弟,这次的事我就不跟你计较,但我绝不希望还有下一次。”说完傅景琛不在看沈世尧一眼就出去了。

    沈世尧看着傅景琛的背影,神情有些阴郁,已经输了一次,这次还要再输吗?当年他连机会都没有就out了,难道如今还是吗。

    傅景琛刚刚到停车场就收到林助理的短信,傅景琛掏出来一看,阴沉了许久的表情,第一次阴转多云了。

    林助理还是很有效率嘛,短短几个小时就差出了苏家现居住的位置,傅景琛嘴角一直挂着笑,似乎已经是决定了些什么。

    开车直奔苏家驶去,苏家本来也是京城一大名门望族。当年苏家老爷子和清歌还有傅景琛的爷爷三人创立了远扬,当年苏家和陆家的结合让傅老爷子嗅到了危机,所以在陆清歌刚刚生下来的时候就给当时还只有五岁的傅景琛定下了婚事。

    从小傅景琛就知道陆家的小千金是他的,陆家的千金也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容貌也是愈发的出从。自然也是少不了追求者的,傅景琛都记不住自己到底在背后灭过多少个暗地里打陆清歌主意的男人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清歌也开始慢慢的到了叛逆期,整个人在陆家和苏家两大家族的宠溺下,变得张扬跋扈嚣张乖戾的大小姐,慢慢的就演变成京城贵族人人得而诛之的恶媛。

    傅景琛想起小时候的陆清歌脸上挂满了宠溺的笑。无论如何既然从小就是他的,他就没理由放任给别人接手,哪怕是姜律,迟早他会让他付出代价的。

    傅景琛赶到苏家的时候,苏老爷子正在指挥刘婶做午饭。

    刘婶在厨房正打算做陆小姐爱吃的口水鸡,苏老爷子就在门口大喊:“不对,不对,不能先做这个,先给清歌炖一锅猪蹄汤,这个美容滋补的,那丫头不是刚刚烫伤了吗。”

    “可是猪蹄也得炖好几个小时,小姐回来的时候也赶不上喝呀。”刘婶皱着眉,一脸苦恼的看着苏老爷子。

    苏老爷子想了半天好像也是那么回事:“那先给清歌做她爱吃的菠萝饭吧,她身上有伤口吃口味重的菜不好。”

    刘婶扭不过苏老爷子,只得先做菠萝饭,刘婶刚刚准备削菠萝。就听见一阵门铃声,刘婶还来不及重厨房出去开门,就看见老爷子健步如飞的跑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