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风情每日不同,朝三暮四移情别恋

慕容志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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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记:

    ——大学时代同学们的生活,就象女人对于服装的痴迷,总是此起彼伏,今天着迷这个,明天却已对另一件锺情了。

    ——摘自莫志远语录

    余竟群不爱打水,就爱躲在寝室里看书,对于王朔小说的着迷是余竟群领的头,一天晚上,大伙晚自习回来,看到余竟群一个人捧着本书坐在那里很深沉地看着,一副很入迷的样子,气场很大,大家都不敢靠近,大伙颇觉奇怪,问干嘛不去上晚自修,而躲在这里看书呢?看什么书呢?大伙问,不会是《少女之心》吧,据说此书很吸引人,细致描写少女的青春情怀,里面还有大量情色描写,传闻在高中时,也还是手抄本,都在课桌下传着看的。

    胡跃敏一把夺过来,一看,是一本《王朔文集》,顿时泄了一泡气,很是失望。

    “还给我!拿过来,我正看到精彩处,快点!”,“什么书啊,写什么的啊?”,“《王朔文集》啊,不至于吧?王朔你们都没听说过吗?现在正当红的小说家啊,《我是你爸爸》看过没?写得多好!”

    “好象听说过,他是不是写《空中小姐》的那个?”,陈小勇对这本书好像还了解一二。

    “是啊,《空中小姐》是他的处女作,那感情写得多真挚,多细腻,多纯情。”,看余竟群这副推崇的样子,大伙都被说得心动起来。

    “明天借给我看一下,余竟群,听你说得这么夸张。”,陈小勇对任何事都充满了好奇,被余竟群鼓动一通,已是很想往。

    到了第二天晚上,寝室好几个都去书店借了一本《王朔文集》回来,晚自修回来,一字排开,躺在床上看起来。莫志远心里也很是痒痒,只是为了表现得与众不同,所以忍着没去借这本书,心想,也不会好到哪里去,不至于有那么夸张。

    “酷毙了,这句话太酷了,余竟群,你看到没?‘咱俩是什么交情啊?想当年,我俩趴在公园的围墙上向公园外的行人吐痰’,这话说得太酷了。”,陈小勇看到精彩处,忍不住拿出来要与众人分享。

    “你看这段,‘你凭什么对我凶啊?’,‘凭什么?!’,‘凭我是你爸爸!’,这话太**了,”,陈小勇看小说,很奇怪,一会儿看这章,一会儿又跳到另篇去了。

    “对了,余竟群,好象《空中小姐》里,那女孩比那男的小好几岁了呀,她怎么会喜欢上他的呢?”,陈小勇放下手中的书,翻了个身,从上铺挂下头来问斜下铺的余竟群。

    “那女孩上小学时,有次去那男的船上参观时遇见那个男的,后来就一直写信,就象笔友一样,后来女孩长大了,其实女孩小的时候就喜欢上他了,他那时是个很英俊的水手。”,余竟群见陈小勇很欣赏他的崇拜之人,所以不厌其烦地解释给陈小勇听。

    “我觉得那男的一点也不好,属于好吃懒做的那种,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一个大男人还要女人养活,太不象话了,对那女孩还很凶,爱理不理的。这种人,要是我,早甩了他了。”,李钢被这两个家伙你一句,我一句,搅得心里痒痒,忍不住插进来,并还很是为那女孩抱不平。

    “女孩子就是这样的,她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不需要理由,只要喜欢,就是对方是杀人犯也会死心踏地地跟着他,没有道理可讲。”,晁大侠感叹了一番,看他的模样,好象很了解女生的心理,而莫志远对这方面则是一窍不通。

    大伙看着手中的书,不时停下来,交流一番,数着自己看到的艳美情节,大声念出来,莫志远被这群家伙搞得一夜没睡觉,可自己又一时插不上嘴,不过,听着寝友们的谈话,也隐隐觉得王朔写的小说可能还真的很不错,所以决定明天也要借一本来看看。

    寝室的话题,只要被挑起,往往要绵绵不绝好几天,所以几天里,寝室的大伙也还在继续王朔的小说,看完了《纯情卷》,再看《温情卷》,一本接一本,没有个了期,陈小勇则已完全被迷惑了,没在迷雾中不能自拨。

    “你们有没有看到那段?《动物凶猛》(《阳光灿烂的日子》),在游泳池里的那段,那个谁谁,看到米兰下水的时候,突然小第第‘嘭’地一下直起来,那个谁谁,大哥,上去就是一把掌,说,没见过世面啊?那小第说,我哪有啊,我是被尿憋的,太搞了。”,陈小勇这几天,一到晚间,等大伙一回寝室,就拿了看的精彩片断在那里晃荡。

    “其实王朔的小说写得不咋样,写作手法全是抄袭俄罗斯一个作家的,……”,莫志远看大伙都沉浸在王朔的小说里,不能自拨,到了迷恋的程度,有意折折大伙的热情,这样才显得自己的高雅,存心要唱反调。

    “王朔的小说,都有一个模式,就是痞子式的男子加温柔重情清纯的女子,……”,“故意把女的写得特凄惨,引起大伙的同情,并把男的写得痞子味十足,但都有颗善良的心。”,“这样很容易引起人的共鸣。”,“还有,王朔钻了大家的一个空子,那就是他把北京的地方方言上升为一种大众语言,就象前几年,广东经济发展迅猛时,全国上下都流行粤语一样,直到许冠杰以粤语歌唱,更是把粤语推到了全国人民的面前,象‘大款’,‘款爷’,都是那时才兴起的新词汇,你们知道粤语为什么会得以流行吗?”,“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当然是因为经济这把利剑,前几年,广东经济发展迅猛,并对上海都造成了挤压,想想啊,上海人多么的牛气冲天啊,但在广东人面前都要收起高傲的心,甘拜下风,谦让三分。还有另一个原因是,粤语很是压韵,念起来,抑扬顿挫,很有韵味。”,“北京,是什么地方啊,是我们国家的首都,中华文化在北京沉淀得最深,其实王朔的小说,大都都是北京的方言,北京方言本就有很深的文化底韵,所以,突然把北京的方言上升为一种字面语言,大家肯定会感到很新鲜,很有味道,这些不是王朔的功劳,他只不过是个搬运工。”

    大家被莫志远的一番话弄得全无了兴致,突然发觉自己极度崇拜之人一无是处,均是很伤心,一时又找不到再度热情的理由,很气愤,不过仔细想想莫志远的话,也真的很有道理,一时竟无语。莫志远一看大家这副模样,觉得有点过了头,扫了大伙的雅兴,赶忙补一句,“其实,王朔也有可取之处,那就是他把人性最脆弱,最纯真的一面,挖掘出来,并是以一种痞子的口吻,把人们最善良的一面表现出来,这是他最成功的地方。”

    莫志远的一番话,被细细咀嚼一番,都觉得很有道理,陈小勇则已对莫志远很是崇拜,以后大凡文艺的事,包括看不懂的电影和听不懂的音乐,不懂或难以理解的地方,都要问莫志远一问,当然这是后话,用一句话怎么说来着,对莫志远的景仰犹如涛涛江水,绵绵不绝。

    此翻一席话,在余竟群里心里,造成了极大震动,虽然他故作风雅,眼睛没有离开书本,但内心早已波涛汹涌,起伏不定,细细想想,莫志远分析得还真的有道理,入木三分,这小子的看问题的角度很独特,很不错,心里不免产生惺惺相惜之情,但碍于面子,看自己领的头被莫志远驳夺了去,眼看大伙要对自己推崇之人乱棍横批,很是不甘,可听莫志远的分析倒也切中要害,无懈可击,得抬出另一个重量级的,“陈忠实的《白鹿原》也写得很不错。”,“还有余秋雨的散文啦,就写得很好,是我看过的,当代文章最具大气的一个,和他同类型的几个就不怎样了,用词极尽含混酶涩,但都小家子气的很,有矫揉造作的嫌疑,……”

    “《白鹿原》是真的写得很不错,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也很不错,叙述的时间跨度有十年的时间,据说当初路遥为了写这本书,翻阅资料时,因为不停地翻书,到最后手指上的皮肉都磨破了,露出森森白骨。太辛苦了,书写成时,人已不行了,因为写作时一支接一支不停地抽烟,到最后得了喉癌,书一写完,人就死了。”,李钢好象看过《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并好象还不止看过一次,说起来头头是道。

    “对了,莫志远,你现在有没有好看的书?就是你所认为的那种,很有力度的那种?”陈小勇已完全被莫志远的分析所折服,很是热切希望能指点一二。

    “有啊,待以后慢慢告诉你,目前还没看到,除了古籍,只有词典了。”

    “切,你也太夸张了,想我们踹你!”陈小勇笑骂道。

    接下来的时光,寝室的大伙完全沉浸在书籍的海洋里,看完了这本借那本,看完言情看武侠,看完了武侠看侦探,看完侦探看科幻,没完没了无休无止,到最后把学校附近的书店都逛遍了,都要到了无书可借之境地。可喜的是,这优良的传统被保留下来,用王朔的话说,平时没什么消遣,就是特爱看书。呵呵,这样的日子一直延续了很长时间,当然这也是后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