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他会一直等

柳暗花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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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接受了他的建议,而事实上我无法拒绝。因为他先是递了一瓶冰镇饮料给我,让我解渴降温,然后把我的腿抬到他的腿上,用药棉蘸水,轻轻擦洗我腿上受伤的部分。

    那都是些小伤口,我自己都没在意,我也没说过渴的要命,可他表面上虽然不动声色,实际上却细心的注意到了这些。我不管这是他泡妞手段高还是什么,反正我从来没受过这样的温柔对待,就连我娘对我也只有呼喝,当然我不是说她不疼爱我,但我的粗鲁是有家庭根源的。

    “行啦,现在洗洗你的小花脸就OK了。”他身子略下后倾,看了一下我的腿和脸。

    我连忙把腿放下来,扯了扯裙子,在车里和他谈了半天才开始注意自己的形像。还好,身上的衣服还算整齐,就是头发因刚才在太阳低下手而乱了点。

    “你很喜欢动物吗?”在我用湿纸巾擦脸的功夫,林泽秀好奇的指了指那只小麻雀。

    “因为它们生活在人类中,比较弱势,没人帮助。”我随意答,也正是我心中所想。

    “我没看错,你是有侠气的人,对一只小鸟都这样好,少见的姑娘。”他试图碰一下小麻雀,可那小东西似乎觉得危险,拼命挣扎,吓得他缩了手,“好像动物很听你的话,有什么秘诀吗?”

    我心里一哆嗦,“动物是敏感的,它们能本能的判断谁可以信赖。”

    “就是说我不值得信赖?”

    “你是邪恶的狐狸。”我开了句玩笑,心中却感觉不舒服。今天林氏兄弟似乎都对我和动物之间的关系产生了怀疑,虽然他们不可能知道我有异能,但因为这是秘密,我特别不愿意被人注意。

    “第一次有人这么说我是狐狸,这也是新奇的体验。”他叹了口气,脸上没有不悦,“我们去哪里吃饭?”

    “不是去你家吗?”我意外的看了他一眼,虽然我不愿意和林泽丰碰面,免得我消化不良,但之前的约定就是这样啊。

    “不去了,让他一边生气一边挨饿吧。”林泽秀驾车拐了个弯,把西湖嫣霞别墅区甩在后面,“他那样对你,我还给他做饭吃?休想哦。”

    “看你说的,他又不是傻瓜,你不回去,他就会打电话催你,或者叫外卖,再或者干脆带着那个玉女明星到高级餐厅吃。”我失笑,终于再次深刻的领略到我娘语录的精髓,男人啊,不管多大年纪都是孩子,总要弄出些无聊的把戏来。

    “对哦,你不说我还忘记了,帮我把手机关掉。”他把手机塞到我手里,“没有消息的话,我哥是不会离开的,他这个人非常执着,我觉得他有强迫人格,因为他说要等一个人的时候,就会一直等一直等,死也不会放弃。所以我们吃了饭,再逛逛街,我差不多十点到家,再给他带点吃的好了,这样也给你报了仇。”

    他似乎话里有话,但我不置可否,把玩了一下林泽秀的手机,不过细看之下难免吃惊。土包子也是有眼光的,他这手机绝对是奢侈品,机壳是贵重金属,按键上镶嵌碎钻,估计怎么也得几万块,甚至十几万。

    他看明白了我的眼光,解释道,“作为亚洲三大奢侈品公司的代言人,我必须保持这个品味,虽然我并不喜欢这么奢华。其实这还不算什么,你知道俄罗斯的JSCAncort公司吗?他们推出过一部由全世界最著名的奥地利奢侈品大师彼得•阿洛森设计的奢华手机,价值是130万美元,手机外壳是以纯白金和黄金打造的,机身两侧镶嵌了50颗钻石,每其中包括10颗最昂贵的蓝钻石,Ancort的logo和导航键是18K的粉色黄金,导航键上还镶嵌了28颗小一点的钻石,简直奢华到极致了。”

    “那有什么用?”我听得目瞪口呆,“手机的功能不就是打电话吗?信号强,外形可爱就好了。”

    林泽秀微笑点头,“你说的没错,不过这是一种概念,我们公司就是贩卖这种概念的,而且非常赚钱。”

    我关掉他的手机,连忙又还给他。好家伙,万一给他弄坏了,我可赔不起。不知道林泽丰的手机是什么样的,幸好之前没给弄坏过,以后我就当自己是老鼠,他是猫,他在我身边十米之内,我速闪就是了。

    “不要那么紧张啦,我希望我们在一起时,你不要有负担。”他歪头看看我。

    没有负担才怪!我心里想。

    为什么他不能是个普通的公司白领,或者是个邮递员呢?小区保安也行呀。那样说不定我会更快乐些。

    晚上我们吃了一顿豪华大餐,进那家餐厅的人都穿得很优雅气派,就我是街头风格,不过林泽秀不以为意,我也没什么好紧张的,干脆大大方方的跟着他。

    他知道我没来过这里,所以直接殷勤的点菜,没让我看菜单,再加上那侍应对他的态度,明显他是这里的常客。而吃饭的时候,我感觉到了四周射来的目光,让我如芒在背,大概以为我是他的新女友吧?

    我心里隐约有一丝得意和甜蜜,但随即提醒自己目前和他只是“朋友”,不要太出格,否则关系会倒退。

    晚上他送我回家的时候,在小区门口遇到了股神贝。我当他是透明,而他假装蹲在地上系鞋带,因为我和林泽秀说了一会儿话,他系完左脚系右脚,系完右脚再系左脚,然后实在没招了,就装着观察蚂蚁的生态活动,趴在地上一会儿,神经兮兮的,等林泽秀一离开,他飞奔如兔,一下窜到我身边。

    “小新,本事啊,居然这么快钓到了有钱的帅哥。真没看出来!”他搂着我的肩膀,使劲挤压,“虽然他长得比我还差一点,但比老白还是强的。”

    我一点他麻穴,他立即放开了手,“提醒你,虽然是朋友,可你总这么自恋,我也会吐的。今天晚上吃的大餐呢,可舍不得全吐出来。”

    “原来上高级馆子了,味道如何?”他又凑过来,挺英俊的脸,却笑得无比猥琐。

    “说实话,不如我妈的饺子。”我耸耸肩,“我觉得那种馆子的菜都是用来看的,不是用来吃的。”

    “这是你低等人的胃口在作怪。”他不屑一顾,“但是你和他――关系明确了吗?”

    “哪那么快,我进公司才一个多月。他说――”我看了贝贝一眼,他正紧张又八卦的看着我,“他说要和我做朋友,你说,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永远是两条平行线?还是有什么暗示?”

    贝贝露出很超然的模样,摇摇头说,“跟你说吧小新,男人有时候看起来高深测,而且很有理智,实际上根本不知道自己说的是什么,所以不必揣测,继续相处看看好了。说不定时间久了,你会发现你并不喜欢他。”

    “你什么意思?”我停下脚步,怀疑的看着他。

    他兴奋的搓搓手,眼神闪烁得有点不怀好意,“意思是――你其实不用一棵树上吊死,因为我又给你找一个备胎,周末去相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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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书评区有很多关于角色性格的讨论,无论是夸还是骂,我都欢迎。

    但是一个人的性格是要深入了解才能明白的,我们身边的人如此,书中角色也是如此,请不要太早定论哦。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