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神物蛊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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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他故作高深,李颜夕浅浅一笑,抬手拿过红宝石链坠子,笑着问道,“打开天窗说吧,别装神弄鬼的。”

    荣信阳洋洋一笑,略带孩子气地骄傲道,“南疆巫术出名,其中蛊是最独特的,非本族的人,没人知晓他们养蛊失蛊的秘方,便是连相关的书籍等都一一被他们藏好,或者焚烧,绝对不流出族外。把秘方传出的人,连同九族都会被施予族内最严苛的惩罚。流出的秘方,他们会在族内用诡异的巫术,让见过的人暴毙。如此,他们的秘方便能永远的保管好。”

    听罢,李颜夕赶紧把手上的链坠子给扔掉,瞪向荣信阳,“兄台,你给我找了一个催命符,这是要害死我不成?”

    荣信阳哈哈大笑,修长的手指指向了桌面被扔掉的红宝石链坠子,“这可不是我偷抢来的,光明正大的得到的,才不会有报应的说法。”

    见李颜夕神色不明,夹裹着危险的意味,荣信阳便不再打趣她,神色认真地,有丝沉痛的阴霾,低声道,“我商队途经遇到一个隐居的小部落,被野兽群攻,部落人口仅有的二十来人口都被咬死,尸骨不全。我们经过时,只有部落年迈的族长犹存一口气。”

    “我们用药给他续,可是……他出血过多,没熬过翌日。这红宝石的链坠子是他赠我的,报答我的恩情。我初知晓他们的族规,不愿领。多番之下,他向我吐露真心。”

    “他们的部落已经灭亡,可他不想祖宗流传下来的神物就此埋藏黑土下,还不如赠给善心的人,至少能做防身之物。或许日后遇到有缘的人,能找到他们部落,发扬他们的文化,不让苦心积累的遗产就此消声隐迹。他临死之际,还撑着一口把安全出森林的秘密告诉我。”

    感受到荣信阳低落的情绪,李颜夕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膀。荣信阳是个极其重情重义之人,而荣家未能给予他无私的关心,他却在只一面之缘的陌生人身上体会到,实则是极大的讽刺,又令人唏嘘。

    “既然是族长赠送你,那链坠子便无事。屋里亲故,你还没告诉我,当族的神物蛊虫,神奇在哪里呢?”李颜夕俏皮地眨了眨眼眸,露齿一笑,问道。

    荣信阳习惯李颜夕偶尔话里出现些古怪的词汇,对上那明媚的笑容,唇角扬起温和的笑意,道,“这条蛊虫是用每族族长的血液喂养,名为幻灵虫。作为饲主,可以控制它做任何事情,它强大到可以控制一个Cheng人。”

    李颜夕轻“啊”了一声,对诡异的南疆蛊虫的诡谲作用倒是讶异的很,同时清楚为何秘术不能外传,这都是要人命威力极大的东西,要是被不轨的人知道了,那便是一场灾难。

    荣信阳仔细地把族长告诉他的使用方法,一字不漏地转告给李颜夕,到最后讲到饲养的方法,只要李颜夕的一滴血。

    对虫子等软体生物,李颜夕是害怕的,遂有些怯生生地问道,“那灵虫会自己爬出来的吗?”

    荣信阳捂嘴偷笑,在李颜夕担忧的目光注视下,出声解疑,“灵虫虽然很强大,可终归是个生物,它并无自己的想法。只有饲主的命令,它才会行动,不然它便与普通虫子无异,只懂温饱。”

    话落,李颜夕深叹出一口气,放下心来,随即滴血饲养。鲜红的血珠滴落到晶亮的红宝石表面,瞬间便隐匿不见,而宝石里面的虫子则大幅度的蠕动了一下,似乎在吸收血液。

    顿了顿,李颜夕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变化,目光质疑地看向荣信阳。荣信阳两手无辜一摊,把一本古老的小册给李颜夕,“我可不懂,这是族长一起交给我的,大概相关蛊虫的。你可看看,许有发现。”

    李颜夕抬手,翻开一页,上面是古老的文字。神色一黑,她可看不懂。但是他族秘密保管的文化,李颜夕秉着尊重的态度,把小册放入盒子内。

    接着把红宝石链子放入自己的香囊内,虽然蛊虫无变化,但她有种它不会伤害自己的预感,遂携带在身,以备防身。

    听着荣信阳讲着途径的各种趣事和见闻,李颜夕心痒难耐,渴望不已,叹息道,“以后,我能去看看便好了。”

    荣信阳神色略微一变,润朗的双目看向对面的李颜夕,不明地问道,“颜夕,我可是有过你?”第一次在红颜阁见面,荣信阳便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李颜夕抬头,浅浅一笑,调皮地回答道,“嗯,我猜许是前世见过的。”

    荣信阳很是无奈,可并不见任何不喜的神色,唇角愉悦地勾起。

    忽然,荣信阳平淡地开口问道,“颜夕,你以后有何打算?”女子总归要嫁人选夫婿,生儿育女,相夫教子的。

    李颜夕澄澈的琉璃双眸流转,打趣地问道,“我这种出身,做正室是不可能之事,可做妾室偏房,忍受着欺压,我又不愿。信阳,我可是没法子了,怕要老死在红颜阁的了。你是商人,你可替我想到一更好的出处?”

    见李颜夕如此贬低自己,荣信阳哭笑不得,抬手扶额,“颜夕,外人要知晓红颜阁的幕后老板是一倾国倾城的美人,可是要跌破眼珠子,吓得魂飞魄散的了。红颜阁的利润,日进斗金实属不夸张,你可少来埋汰我。”

    李颜夕轻笑,双眸莹莹荡着晶亮的水色,知荣信阳避重就轻,故作不提她妓坊卑贱的身份。他不在乎,她自己亦是不感有所不好,毕竟她现在自食其力,安居乐业,活的自在轻松。

    “颜夕,你可愿意成为我妻?咳咳,我是指……以后你要是后悔了,朋友一场,我是很乐意接纳你这个大美人的。”荣信阳脸上微微一红,用笑意掩饰尴尬。

    李颜夕黛眉一展,正欲回答,门被打开,元辰冷清谪仙般的迈进。元辰兀自在李颜夕的旁侧落座,李颜夕柔和一笑,替他倒了一杯温茶,关候地问道,“今日连续弹奏了三曲,可是有累着?”

    元辰弯唇,眸色温和地看着李颜夕,低头呷了一口温茶,清冷的秀雅脸上有点点的倦意,更多的是高兴,清朗略显稚嫩的嗓音响起,“小夕,我没有累,很开心。”

    以往,元辰在替患者问诊的时,帮助到他人使他开心。在红颜阁,他地位同李颜夕这位老板平齐,根本无需出演,只是他自愿当乐师,只因为他喜欢见到宾客对他弹奏乐曲后扬起的满意与赞叹。

    这是满足感和他人对自己的认可感,李颜夕再熟悉不过。

    “嗯,我看见了,你的琴技又提高了些,明日我再写一首新的曲,你可练练。”李颜夕浅笑道。

    元辰弹奏的乐曲是她根据记忆中听过的歌曲改编的,与高山白雪的名曲,亦或下里巴人朗朗上口的曲子有很大的不同,自成一色。可并非所有的现代乐曲都适合古琴演绎,遂每次李颜夕有新的乐曲,都会认真同元辰练习,商量着做出合适的调整。

    墨色的凤眸亮起耀眼的光芒,元辰兴奋地点了点头,唇红齿白,出尘的俊雅面容,一举一动,都散发着摄人心魄的魅力。可犹如白莲清纯无洁仙人的气质,惹得众人不敢上前触摸,怕玷污了一丝一毫。

    李颜夕美眸弯弯眯成月牙儿,小手抚平着元辰身上的褶皱。有时元辰略带稚气纯真的神色,总会令李颜夕感觉元辰像一个不谙世事的弟弟,于是心便忍不住顾着他,护着他,保持好他可爱纯真的一面。

    事实上,李颜夕是知晓,元辰在她面前才会如此毫无顾忌地真心真意,纯真无害。对他人,即便是红颜阁的人,他皆是持着一张冷清的面孔。

    如此,更是令李颜夕感动,又珍惜。

    荣信阳看着眼前亲昵的两人,他们周围似乎有一堵坚不可摧的城墙围住,外人进不来,他们亦不愿出去。

    暗叹了一口气,俊朗的脸上很是黯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