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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小说中新的一章,就像是话剧舞台上面的转场。当我重新拉开帷幕的时候,你一定会想象,接下来看到的是米尔科特乔治旅店中的一个房间。这里和其他旅店的设施大致相同,墙纸的图案、地毯、家具、壁炉的摆设都是一样的,还有墙上的图片,一幅是乔治三世的肖像,另一幅是威尔士亲王的肖像,还有一幅是沃尔夫之死。凭借悬挂在天花板上的油灯和壁炉中的火光,你可以将一切看得很清楚。我把皮手筒和伞放到桌子上,依旧披着斗篷戴着帽子坐在火炉旁。在这样阴冷的十月天,我已在外面奔波了十六个小时,我要让已经冻僵了的身体快点儿暖和过来。我昨天下午四点离开洛顿,而这时米尔科特镇的时钟正敲响八点。
读者,虽然我看起来还挺舒服,但我的内心并不平静。原本我以为会有人来车站接我,可是当我从脚夫搭好的木板上走下来,焦急地左顾右盼,希望能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或者看到有马车在等候我,将我送到桑菲尔德。可是我却什么都没有听到,也没有看见。我向一位侍者打听有没有人询问过爱小姐,他回答没有。没办法,我只得请他将我带到一个相对安静的房间,但是我的心很忐忑,总是有些许的不安。
对于涉世未深的年轻人来说,现在的感觉很奇怪,好像与全世界断绝了联系,变得孤单无助。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够重新到达目的地,但是这么回去也充满了障碍。倘若冒险本身可以让人感觉到甜蜜与强大的魅力,自豪感也让它变得温暖,但是接下来的恐惧还是会使人不安。半小时过去,我仍然是一个人,现在心里只有恐惧,它压过了所有美妙的感觉。我决定去打铃。
“这附近有没有一个地方叫‘桑菲尔德’?”我问应召而来的侍者。
“桑菲尔德?我不知道,小姐。我去前台问一下。”他离开没有多一会儿就回来了。
“请问,您是爱小姐吗?”
“是的。”
“这里有人在等你。”
我立刻跳起来,拿着我的皮手筒和伞,踏进旅店的走廊。我看见打开的门边站着一位男士,街上的路灯下依稀停靠着一辆马车。
“这个应该是你的行李吧?”这人见了我,便指着走廊上的一个箱子问。
我回答说:“是的。”他就将箱子举起来放到马车上了。之后,我上了车,还没等他关上车门,我赶忙问桑菲尔德有多远。
“六英里左右。”
“我们还得走多长时间?”
“大概一个半小时。”
他关上车门,坐在车外的座位上。马车启动,我们上路了。马车慢慢地前行,正好让我有时间来思考。马上就要到旅途的终点了,我的心情放松下来,也感觉到了愉悦,靠在不精致但舒适的马车上,一时浮想联翩。
“依我看,”我心里琢磨着,“从仆人和马车的朴实程度来看,费尔法克斯太太一定不是一位衣着华丽的女人。这样更好,我已经和上等人生活过了,和他们相处的感觉实在不怎样。不知道那位太太是不是只和那个小女孩一起生活,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家人了。如果是这样,她的态度也和善,我肯定能同她相处得很好的,我会尽力的。只是有些事情偏偏事与愿违,努力过后也不一定会得到好的结果。比如在洛伍德,我打定了主意并坚持不懈,就赢得了别人的好感;但是与里德太太相处,无论多么用心,都得不到好的结果,我的好心总遭到鄙弃。我由衷地祈求上帝,千万别让我遇见第二个里德太太,希望那个费尔法克斯太太人很好。不过,话又说回来,即便她不如我期望的那样好,我还可以再登一次广告。不知道马车现在走多远了。”
我拉下窗子向外望去。米尔科特已经被马车落在身后了。从夜晚的灯光来看,这里应该算是一座很大的城市,比洛顿大很多。我现在正走在一片公地上,两旁都是住家。我体会到了这里与洛伍德截然不同的风格。这里的民居更加稠密,没有洛伍德的美丽风景,虽然有熙熙攘攘的人,但却一点儿都不浪漫。
前面的路并不好走,一路上暮霭沉沉。马车总是缓缓而行,走了一个半小时,走了两个小时。终于车夫回头对我说:“现在你离桑菲尔德不远了。”
我再次从窗口望出去,此时正经过一座教堂,我可以看到低矮、宽阔的塔楼安静地躺在天空下,教堂里的钟声正悠扬地敲响一刻。我看见山腰上有一小片灯光,说明那里应该有一个村庄或者是没有教堂的村落。又过了十分钟左右,车夫停下马车,跳下车来将两扇大门打开。待马车通过后,大门自己在我们的身后关上了。现在我们慢腾腾地走在一条小路上,来到一栋房子的正门前。整栋房子都处于黑暗之中,只有一扇拉着窗帘的圆形窗子里面透出些许微光。马车停下了,一个女佣打开了车门,我从车上走了下去。
“小姐,请走这边。”那个女佣说。我跟着她穿过一个方形的大厅,大厅的四周全是高大的门。之后,我被领进一个房间。这个房间里不仅有烧得很旺的壁火,还有明亮的烛光。我的眼睛已经适应了两个多小时的黑暗,此时这里的明亮与刚才反差太大,我几乎眼花了。等慢慢适应了这里的灯光,我的眼前出现了一幅温馨、和谐的画面。
这是一间温暖舒适的小屋子,在温暖的炉火旁有一张圆桌,还有一把老式的高背安乐椅,椅子上坐着一位穿戴整洁、身材矮小的老妇人。她头戴寡妇帽,穿着黑色的丝绸长袍,还围着雪白的平纹细布围裙。这身打扮和我想象中的费尔法克斯太太相差无几。她看起来没有那么威严,显得很和善。她正忙着编织,一只吃得很肥的猫乖巧地蹲在她的脚边。倘若把眼前的景象作为一幅家庭闲适图来看,它已经很理想、很完美了。
换言之,对于一位新到任的家庭女教师来说,很难再有比这个更让人放心的场景了。初次见面就这样温馨,没有咄咄逼人的华丽,也没有令人难堪的庄严。我一进门,那位老妇人就站起身,很客气地上前迎接我。
“你好,亲爱的!坐车一定很无聊吧。约翰驾车很慢的,你一定也冻坏了,快来炉边暖和暖和。”
“我想,您就是费尔法克斯太太吧?”我问道。
“是的,没错,请坐吧。”
她把我领到她刚才坐过的椅子上坐下,之后亲自将我的披巾取下,解开我的帽带。我受宠若惊,要她不用这么麻烦了。
“啊,一点儿也不麻烦。你的手应该冻僵了吧。莉娅,调点儿尼格斯酒,再切一两片三明治。储藏室的钥匙在这里。”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串排序规整的钥匙,递了过去。
“好了,你可以再靠近火炉一点儿。”她继续问道,“你的行李都带过来了吗,亲爱的?”
“是的,夫人。”
“嗯,我让人把它搬到你的房间去。”她一面说着,一面立刻走出去。
“她肯定把我当成客人对待了。”我想,“这种态度是我怎样都没有想到的。我以为迎接我的只有冷漠和生硬。我听说过很多家庭女教师的待遇都不是这样的。但我知道,我不能高兴得太早。”
当她回来时,又自己动手把桌子上摆放着的编织工具和一两本书挪开,以便让莉娅将托盘放下来。接着,她亲自将点心递到我的面前。我真是太意外了,从小到大都没有一个人这么关照过我,况且我和她只是雇佣关系。可是她并不觉得这样的行为有失身份,所以我想还是用礼貌的态度默默接受好了。
“今天晚上,我能见到费尔法克斯小姐吗?”我吃完点心后问道。
“你说什么,亲爱的?我的耳朵有些背了。”这位好心的夫人一边问,一边将耳朵凑近我的嘴边。
我又把刚才的问题清楚地问了一遍。
“费尔法克斯小姐?哦,你是说瓦伦小姐!你学生的名字叫瓦伦。”
“是这样,那她不是你的女儿吗?”
“不是,我已经没有家人了。”
我本能地想接下去问瓦伦小姐同她是什么关系,但是仔细想了一下,还是作罢,这样冒昧的问题不大礼貌,更何况时间长了,我自然会知道的。
“我很高兴……”她坐在我的对面,将蹲在那里的小猫放到膝头,继续说,“我很高兴你能来到这里。有人陪伴,住在这里就更加愉快。当然了,在这里,无论什么时候都是很愉悦的,不过桑菲尔德是个古老的庄园,近几年也冷清了不少。但是它还是个很体面的地方,只是你要知道,即使住在最好的房子里,萧瑟的冬天还是会让人觉得有些孤独和凄凉。我说孤独——莉娅当然是位可爱的姑娘,约翰夫妇是正派的人。但你知道,他们再好,也是仆人,总是不能促膝交谈的。你得同他们保持适当的距离,以免失去威信。去年冬天(如果你有印象,去年的冬天很冷,整个冬天不停地下雪,要么就是刮风下雨),十一月到今年二月这段期间,除了卖肉的和送信的外,府上就没来过其他人。我整夜独坐,真觉得很悲凉。有时让莉娅进来读些东西给我听,不过我觉得这个小姑娘并不喜欢这工作。她可能感觉到束缚。还是春秋两季的状况好一些,明媚的阳光和长长的白昼让一切都不同了。接着,秋季来了,小阿德拉?瓦伦和她的保姆也来了。只要有一个孩子,这栋房子就立刻恢复了活力,你也来了,所以我觉得很开心。”
听着老人家的讲述,我对这位可敬的老人充满了好感。我主动将椅子向她的身边挪了挪,并且告诉她我诚挚的愿望,我希望她能够发现我是一个很愿意和她相伴的人。
“但是今天我可不能留你聊得太晚,”她说,“钟声已经敲过十二点了,而且你旅途劳顿一天,一定累坏了。如果你的脚已经暖和过来了,我就带你去卧室。我已经吩咐人将你的房间收拾妥当了,就在我隔壁。虽然只是一个小间,但我觉得比起宽阔的前房来说,你应该会更喜欢这一间。虽然那些大房间有精致的家具,但是太过冷清了,就连我都不敢睡在里面。”
对于她周到的安排和心细的体谅,我表示了感激,长途旅行耗去了我很多精力,现在感觉疲惫不堪,很想休息。她在前面端着蜡烛领路,让我跟在她的身后。我们先去看大厅的门是否锁好了。她从锁上取下钥匙,领我上了楼梯。楼梯和扶手都是橡木做的,楼梯间的窗户是那种很高的花格窗。这种类型的窗户和直通一间间卧室的长长走廊,不像是住宅,倒像是教堂。走在这样的楼梯间和走廊上,像置身于阴森恐怖的墓穴旁,让人觉得空旷、孤寂。因此,当我最后被领进自己的房间时,看到一间面积不大但却有着现代陈设的房间,反倒觉得踏实,高兴得很。
费尔法克斯太太很礼貌地和我说了晚安。之后,我锁上房间的门,这下我可以从容地察看我的房间了。刚才在宽阔的大厅、漆黑的楼梯和阴冷的长廊所感受到的恐怖怪异的感觉,已经被这间温馨而有朝气的小屋抹去了几分。我突然意识到,经历了一整天的奔波,我终于到达了一个安全舒适的避风港,真的要感谢上苍了。我跪在床边开始祈祷,表示了理所应当的感恩,并且在祷告结束前没有忘记祈求在未来的道路上请神赐予我力量,使我的努力有所回报。那天晚上,我的小床上没有荆棘,我的房间里没有恐惧。很快,疲倦和满足一起到来,我便熟睡了。当我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天色已经大亮了。
阳光透过鲜艳的蓝色印花窗帘的空隙照射进来,落在铺了壁纸的墙壁和铺了地毯的地板上。这样的精致与洛伍德灰色光秃秃的楼板与痕迹斑驳的灰泥全然不同。相比之下,这个小房间要精致明亮得多。眼前的景象让我的精神为之一振。年轻人总是会被外在的东西影响,我联想到自己的未来也必定是光明的。这是新生活的开始,将会有鲜花与欢乐,当然荆棘和艰苦也会随之而来。由于环境的改变,这充满希望的新世界促使我身体中各个器官都复活了,并且变得异常活跃。但是它们究竟期望什么,我自己也不知道。反正是有某种东西让人感觉到愉悦,也许那东西不是降临在这一天或是这个月,而是在不确定的未来。
我起床了,仔细地穿戴好,只是简朴而已——因为我的服饰都缝制得极其简朴——但它们是整洁的,这是我的天性。其实我还是很在意自己的外表和容貌,邋里邋遢可不是我的风格。其实,我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漂亮些、长得标致些,并且希望在我平庸外貌所允许的情况下得到别人的好感。有的时候,我会因为自己不漂亮而感到遗憾,我多么希望自己能够有红润的脸颊、挺直的鼻子和樱桃般的小嘴。我还希望自己能够修长、端庄。然而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是,我个子很小,而且脸色苍白,五官不端正,也不显眼。为什么我的愿望那么多,而不如意的也那么多呢?这个问题很难回答,但是我当时只是感觉总有一个理由,只是我自己回答不上来。然而,当我将头发梳理光亮,再穿上那件黑色的外套——虽然看上去确实像贵格会教派的人,但至少非常合身——接着,我又换上了洁净的领布。我想,现在我应该足够得体了,可以去见费尔法克斯太太了,而我的新学生至少不会因为厌恶而从我的面前退缩。我打开了房间的窗户,看到梳妆台上的东西已经摆放整齐,便大着胆子走出门了。
我经过铺着地席的长廊和光滑的橡木楼梯,最终到了大厅。我在大厅里站了一会儿,仔细端详着墙上的几幅画(一幅画上是一个穿着十分威严的男子,戴着护胸铁甲,另一幅是一个头发上搽了粉、脖子上戴着珍珠项链的贵妇),看着从天花板上垂下来的青铜灯,看了看一座大钟,钟罩是用橡木做的,上面刻着古怪的花纹。不过它一定经历了很多年,以至于在反复地擦拭后,钟已经像古木一样又黑又亮了。这一切对我来说都太过奢华,那时的我还不习惯这种富丽庄重的氛围。大厅的一扇玻璃门是敞开的,我走出门去。真是一个秋高气爽的清晨,阳光洒落在黄褐色的树丛上,也安静地照在依然绿油油的田野上。我来到草坪上,抬起头看着房屋的正面。这栋房子共有三层,虽然有一定的规模,但并不算宏大,是一栋很显绅士风范的庄园,并不是富人的府邸。围绕着顶端的城垛使整座建筑显得很别致。灰色的正面使一个白嘴鸦的巢穴显得十分突出。巢穴的主人此时正在边房叫个不停,接着展开翅膀,越过草坪和庭园,落到一块草坪上。在草地与庭院之间有一道矮篱作为分界,草地上长着一排排巨大的老荆棘树丛,粗大多节,如同橡树一般,这也说明了这个庄园名字的由来。因为“桑菲尔德”的字面意思就是荆棘地。距离这里再远一些的地方是一座座小山。这里的山不像洛伍德四周的山峰那么高耸、峻峭,将洛伍德与其他的世界隔绝。这里的小山给人的感觉很幽静,它们环抱着桑菲尔德,在喧闹的米尔科特地区开辟出一片清净的地方。一个小村庄分布在一座小山的一侧,屋顶与树木融为一体。地区教堂坐落在桑菲尔德附近,古老的钟楼俯视着房子与大门之间的小土丘。
我欣赏着眼前这番宁静的景色,呼吸着清新的空气,听着白嘴鸦愉快地呱呱叫。我转过身,打量着这座庄园灰白色的宽阔正面,心想这么大的庄园居然只有一个孤独瘦小的妇人费尔法克斯太太居住。此时,她已经站在门边了。
“这么早就出来了?”她说,“我猜你一定是喜欢早起的人。”我走向她,她慈爱地亲吻我,还拉着我的手。
“你觉得桑菲尔德怎么样?”她问。我回答说很喜欢这里。
“是啊,”她说,“这是个漂亮的地方。但是我担心会慢慢地败落,除非罗切斯特先生还记得这里,在这里继续生活下去,或者至少经常回来看看。这么大的宅院和好庭园需要主人的出现啊。”
“罗切斯特先生!”我有些惊讶,于是问,“他是谁?”
“桑菲尔德的主人。”她平静地回答,“你不知道他叫罗切斯特吗?”
我怎么会知道呢?在此之前没有任何人和我说过这些。但是我面前的这位老妇人将他的存在看做尽人皆知的事情。她认为,每个人只要有直觉,就应该知道这些。
“我原来以为,”我继续说,“桑菲尔德是您的庄园呢。”
“我的?天哪,我的孩子!你怎么会有这种奇怪的想法!我的?我只不过是这里的管家——管理人而已。的确,如果从我母亲那边论起,我是罗切斯特家的远亲,或者至少我丈夫是。他是一名牧师,海镇——就是那边山上的一个小村——靠近大门的那个教堂是由他管的。这个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的母亲是费尔法克斯家的人,她的父亲和我丈夫的父亲是堂兄弟,但是我没有指望过这层关系,我在这里只是一个管家,并且我的雇主也是很有礼貌的,至于别的,我从未指望过。”
“那么,那个小姑娘——我的学生呢?”
“罗切斯特先生是那个女孩的监护人。也是他委托我为小姑娘找一位家庭教师。我想,他有意要抚养这个孩子长大。瞧,她和她的保姆过来了。”所有的谜底都揭开了,原来这位和善的妇人不是这座庄园的贵妇,而是同我一样的寄居者。但是我并没有因此不喜欢她,反而觉得愉悦。因为我们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不需要奉承和卑躬屈膝。现在,我更加自由了。
我的思想还完全沉浸于这个新状况时,一个小姑娘已经向草坪这边跑过来了。我看着我的学生,而她一时并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她就是一个小孩子,七八岁,个头小小的,很瘦,脸色苍白,五官精致小巧,不过她卷卷的头发好像太长,已经披到腰际了。
“早上好,阿德拉小姐,”费尔法克斯太太说,“来这边,和这位小姐打个招呼,她会教你读书,让你变得越来越聪明。”她向我走了过来。
“C’est ma gouvernante?① ”她指着我问她的保姆。
保姆回答:“Mais oui certainement ②。”
“他们都是外国人吗?”我听到到她们用法语交谈,有些吃惊。
“保姆是个外国人,而阿德拉出生在欧洲大陆。而且,我相信除了六个月前的一次,她从来没有离开过欧洲。但是她刚到这里来的时候,一句英语都不会讲,现在可以说一些了。她总是将英语与法语混着说,我是听不懂了。不过我想,你应该能听明白她要说什么的。”
还好我曾经跟一位法国妇人学过法语,没想到如今却成为一个很大的优势。那个时候,我总是找机会和皮埃罗夫人用法语聊天。在过去的七年中,我每天都背一段法语文章,在口语上也下了很大的工夫,刻意模仿老师的发音。所以现在我的法语流利而准确,不至于听不懂阿德拉小姐说话。她确认了我是她的家庭教师后,就礼貌地过来和我握手。我领着她回房间吃早饭,又同她用法语交流了几句。刚开始她的回答都很简短,但等我们在餐桌旁坐好,她用淡褐色的大眼睛看了我十来分钟之后,便恢复了童真的本性,唧唧喳喳地和我聊起来了。
“啊!”她用法语说道,“你的法语和罗切斯特先生一样好。我可以和你聊天了,就像我可以跟他聊天一样。对了,还有索菲娅,她也可以和你说话,一定会很开心的。因为在这里,几乎没有人知道她在说什么。费尔法克斯太太只会说英语。索菲娅是我的保姆,她和我一起坐船,漂洋过海地来到这里。船上有个烟囱一直冒烟,非常浓的烟!我生病了,索菲娅也生病了,对了,罗切斯特先生也病倒了。罗切斯特先生躺在沙发上,在一间叫沙龙的漂亮房间里,索菲娅和我睡在另一个地方的小床上。那张小床就像个架子,我差点儿从上面摔下来。小姐,你叫什么名字?”
“爱——简?爱。”
“埃尔?我发不出这样的音。之后,我们的船早上终于靠岸了,那时候天还没有大亮。船靠岸的城市很大,房子很黑,全都冒着烟,和我原来居住的漂亮城镇一点儿都不一样。罗切斯特先生抱着我走过一块板,走到陆地上。索菲娅跟在我们后面,之后我们换乘马车。马车把我们带到了一栋很大、很漂亮的房子前面。那栋房子比这里还要大,叫旅馆。我们在那里住了一个星期。那段时间我每天都和索菲娅去逛一个地方。那里种满了树,到处都是绿色的,他们管它叫做公园。除了我,那里还有很多小朋友,还有一个池塘,池塘里有许多漂亮的鸟,我还用面包屑喂它们呢。”
“她讲得那么快,你能听懂吗?”费尔法克斯太太问我。
我完全能听懂,因为之前我已经习惯了听皮埃罗夫人流利的法语。
“我希望,”那位和蔼的妇人和我说道,“你可以问她几个关于她父母的问题吗?我看看她还记不记得。”
“阿德拉,”我问,“你刚才说你以前生活在一个漂亮的城镇,你是和谁一起生活的呢?”
“在很久以前,我跟妈妈一起生活。可是后来她到圣母那里去了。以前,妈妈经常教我唱歌、跳舞、朗诵。还有许多先生太太来看我和妈妈,所以我总是跳舞给他们看,或者坐在他们的膝盖上,给他们唱歌。我很喜欢那时候的样子,现在我能给你唱歌吗?”
她已经吃好了早餐,所以我允许她表演一下。她从椅子上下来,走到我的正前方,坐在我的膝盖上。接着,她很正式地抱着双臂,将鬈发往后一甩,抬起头看着房顶开始一本正经地演唱某个歌剧里面的曲子。内容是讲一个被遗弃的女人狠下心与自己的情人一刀两断,决定要让自己重新光彩照人。于是,她要求仆人为她准备最耀眼的首饰和最华美的礼服,把她打扮好。她决定在当晚的舞会上与那位负心汉见面,并且以优雅的举止和欢快的舞步向他证明,她绝对不会因为他的背叛而变得委靡不振。
让一个孩子学一首这样的歌曲,似乎不大正常。不过,我猜想,要她用童声来演绎这样凄美绝伦的爱情故事,当做节目来欣赏,这本身就够低级了,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阿德拉用她独特的嗓音将这首歌唱得很动听,没有哀伤,只有属于她那种年纪的天真与快乐。唱完后,她从我的膝盖上跳下去,说:“小姐,我再给你朗诵一首诗吧。”
她摆好了姿势,说:“La ligue des Rats,fable de La Fontaine ①”。她朗诵这首短诗的时候,声音婉转,语调抑扬顿挫,动作也很协调得体,在她这样的年纪实在是很不寻常。一看就知道,她一定被悉心训练过。
“这首诗是你妈妈教你的吗?”我问。
“是的,她总是这么说。‘你怎么了?’一只老鼠问,‘说啊!’之后她要我把手举起来,就像这样,之后提醒我在提问的时候一定要将声音提高。现在我来跳舞给你看好吗?”
“哦,已经可以了。你妈妈去了圣母那儿后,你和谁一起生活呢?”
“我和弗雷德里克太太和她的丈夫一起住。她照顾我,不过她跟我没有亲戚关系。我想她应该不富裕,因为她没有妈妈那样的好房子。我在那里也没住多长时间。罗切斯特先生问我愿不愿意和他一起到英国生活。我同意了,因为在我认识弗雷德里克太太之前,我就认识罗切斯特先生了。他对我很好,之前他就会买漂亮衣服和玩具送给我。不过,他说话不算数。你看,他把我带到英国之后就不管我了,我来到这里之后就再也没见过他。”
早餐时间过后,我和阿德拉一起去了图书室。罗切斯特先生好像已经下过命令,要把这里当做教室。这里的书大部分都锁在玻璃门里,只有一个书架是开着的,上面摆放着基础教育所需要的各种书籍,还有几部轻松的文学作品,诗歌、传记、游记和一些传奇故事之类的。我想这些应该是他觉得适合儿童看的书。不过,的确,这些书目前来看已经够用了。这里的图书与洛伍德偶尔购买的少量图书相比,已经太过丰富了。这间房子里还有一架小巧的钢琴,成色很新,音色也很优美。此外还有一个画架和一对地球仪。
我发现这个学生虽然听话,但却不大肯用功。她不喜欢所有规规矩矩的东西。我觉得一开始就对她立太多规矩是不明智的。所以我给她讲了许多知识,但让她学习的不多。现在时间已经快中午,我允许她去找保姆了。接下来的时间,我打算在午饭前画些小型的素描作品,方便以后教学。
我正要上楼去拿画夹和铅笔,费尔法克斯太太突然叫住了我,说:“我想你上午的课应该结束了吧。”她正在一个半开着门的房间里,我听见她的招呼便走了进去。这间屋子很大,很豪华气派,房间里的椅子是紫色的,窗帘也是。地上铺着土耳其地毯,墙上是胡桃木做的镶板,一扇宽大无比的窗子,玻璃是五光十色的染色玻璃。天花板很高,宏伟,漂亮。费尔法克斯太太此时正在给餐具柜上的几只紫晶石花瓶掸灰尘。
“好漂亮的房间啊。”我四处打量着这间房子,不自觉地赞叹起来。我从来未见过哪间房子有这间一半的气派。
“是呀,这间是餐室。我刚刚把窗户打开了,好让新鲜的空气和阳光进来。这间屋子很少有人住,都快发霉了。你看那边的客厅,简直和地窖没什么两样。”
她指了指跟那扇窗户相对的宽大拱门,拱门上同样挂着紫红色的帘子,向上卷着。我走上两级宽阔的台阶,站在拱门下,看着里面的房间。我简直认为自己看到的是仙境,房间里的景致让我这个初入社会的人眼前一亮。然而这不过是客厅前面的一间闺房而已。两间房子都铺着白色的地毯,地毯上仿佛摆着漂亮的花环。天花板上雕刻着白色的葡萄和藤蔓。与其呼应的是天花板下闪烁着红色光芒的睡椅和床榻,还有一个灰白色的帕罗斯岛大理石壁炉架,上面摆放着波希米亚玻璃装饰,闪着微微的光,如红宝石一般。窗户与窗户之间有一面很大的镜子,反射出这间房子红白相间的色调。
“这些房间打理得真干净啊,费尔法克斯太太!”我说,“没有帆布罩子,却还是一尘不染的。如果不是感觉冷清,还真以为天天有人在这里住呢。”
“唉,爱小姐,尽管罗切斯特先生很少到这边来,但是他每次回来都不会提前打招呼,都很突然。而且我发现他很讨厌看到东西被包裹着,等他到了才将罩子拿下来急忙收拾。所以,我觉得将房间每时每刻都打理妥当比较好。”
“罗切斯特先生是那种爱挑剔、很难伺候的人吗?”
“也不能这么说。不过,他和所有的上等人一样有自己的习惯和兴趣,同样也希望别人按照他的喜好办事。”
“那么,你喜欢他吗?大家都喜欢他吗?”
“嗯,是的。这个家族在这一带很受人尊敬。很久以前,只要是你能看见的地方,都属于罗切斯特家。”
“哦,那么除去土地不说,你喜欢他这个人吗?别人也喜欢他吗?”
“我没有理由不喜欢他啊。我猜想,他的佃户们也都喜欢他,因为他为人公正大方,只是他没有在这里生活过太长时间。”
“他没有什么古怪的地方吗?比如,他的性格怎么样?”
“哦,我想他的性格算是很好的,没有什么可指责或者特别的地方。我想他去过许多地方,见过很多世面。他一定很有智慧,但是我没怎么和他聊过天。”
“他在哪些方面与别人不同呢?”
“我也不知道——我也说不大清楚——也不是很明显。只是他和你说话的时候,你能够感觉到。你总是摸不透他的话是玩笑还是真的,他是真的很开心还是恰恰相反。总之,你无法彻底了解他——至少我不能。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一个很好的雇主。”
以上就是我从费尔法克斯太太那里听到的关于我们两人共同雇主的全部情况。有些人好像不知道该如何向他人描述一个人的特点或一件事情的经过,这位善良的太太恰恰就是这种人。我的疑问让自己更加困惑,她却没能给出我所希望的答案。在她眼里,罗切斯特先生就是罗切斯特先生。他是一位绅士,一个拥有大量土地的人,别无其他。她没有再将他的事情作进一步的询问和探求,因为很明显,她不明白我为什么想知道那么多。
我们离开了她正在打扫的餐厅,她提议带我看看这个庄园里的其他地方。我跟着她上楼下楼,一路上我对她已经十分钦佩了。这里的一切被她打理得那么妥帖、井井有条。我认为宽敞的前房特别豪华,还有三楼的几个房间,虽然光线很暗,天花板也很低,但却有着一种古香古色的情趣。由于时代所崇尚的文化发生了变化,所以原来放置在下面的家具现在都搬到这里了。透过狭窄的窗户透进来的稀疏光线,照射在已经有百年历史的床架上,映照出橡木或胡桃木做的柜子,上面雕刻着奇怪的棕榈树枝和小天使的头,看上去很像各种希伯来约柜。还有一排排年代久远、窄小背高的椅子和更加古老的凳子,坐垫上的刺绣明显已经磨损,只能看到一半了,想必当初做刺绣的那双手已经化为尘土,至今已有两代人的时间了。这里一切的陈迹,可以让人回想出桑菲尔德府的曾经,看来这里的三楼已经变成了回忆的圣地。白天,我很喜欢这里的静谧、幽暗和古雅,但是晚上我绝不想睡在这里笨重的大床上。有些床装着橡木门,可以封闭起来;有的床外挂着古老的英国绣花幔帐,上面绣满各式奇异的花,甚至还有奇怪的鸟和人。总之,这些东西会在苍白的月光下更显诡异。
“仆人们睡在这些房间里吗?”我问。
“不,他们睡在后面的一排小房里,这里没住过人。这么说吧,倘若桑菲尔德府闹鬼,这里一定是鬼魂游荡的地方。”
“我也觉得是这样。那么,这里真的闹鬼吗?”
“反正我从没听说过。”费尔法克斯太太笑着说。
“那么关于闹鬼的传闻呢?就没有关于这里的鬼故事吗?”
“我觉得没有。不过,我听说,罗切斯特的家人在世的时候性格都很暴躁,并非文雅柔弱,也许这正是他们如今平静地安息在坟墓中的原因吧。”
“嗯,‘经过了一场人生的热病,他们现在睡得好好儿的’。”我小声说,看见她要离开,我马上追问,“现在去哪儿啊,费尔法克斯太太?”
“到铅皮屋顶上转转,如果你愿意,就一起来吧,你可以从那里眺望一下这附近的景色,怎么样?”我默默地跟随她走上一段狭窄的楼梯,来到顶楼,接着又爬上一架扶梯,穿过活动天窗,来到了桑菲尔德府的楼顶。此时我和白嘴鸦的视线已经处于同一高度了,还可以看见它们的巢穴。我扶着墙垛往下看,只见下面已经变成了一张展开的地图,鲜嫩的天鹅绒草坪,紧紧围绕着大楼灰色的宅基;与公园面积相仿的田野上树木林立;深褐色的枯萎树林被一条小路分割成两片,小路上的青苔很浓密,比树叶都要翠绿许多;秋高气爽的天气,阳光照耀着门口的教堂、道路和寂静的小山;远处的地面与祥和的天空相接,蔚蓝的天空中夹杂着大理石般的白色。这样的景色并不出奇,但却让人赏心悦目。当我转过身,再次经过活动天窗时,眼前一片白茫茫,已经看不清下扶梯的路了。明亮的蓝色苍穹已经让我的眼睛不适应黑暗了,与我刚才俯瞰的阳光下的树林、牧场和绿色小山相比,这个阁楼犹如墓穴一样漆黑。
费尔法克斯太太站在我后面,她需要将活动天窗闩起来。我摸索着前行,找到顶楼的出口,走下刚才那段狭窄的楼梯。我在楼梯口的过道上徘徊,这条长长的走廊将前面的房间与后房隔开,狭长,又没有光线,只是在远处的尽头有一扇很小的窗户。走廊两边的房门都紧闭着,就像蓝胡子 ①城堡里的走廊。
我正慢慢地、脚步很轻地向前面走着,突然听见一阵刺耳的笑声。我怎么都想不到,在这样的地方能听到这样古怪、清晰、拘谨而悲哀的笑声。我停下了脚步,笑声也停止了。但是片刻间,笑声重新响起。这声音越来越大,不像起初那样模糊。尽管这个声音来自众多房间之一,但我完全能判断出是从哪一扇门里发出来的。笑声之大,在房子里产生阵阵回声。
“费尔法克斯太太?”我大声叫道,因为我听见她已经从顶楼下来了,我问道,“你听见有人在笑吗?是谁?”
“有可能是某个仆人,”她回答说,“也许是格雷斯?普尔。”
“你听到了吗?”我又问。
“听到了,很清楚。我也经常听到她的笑声。她就在一间房子里做针线活,有时候她会和莉娅在一起,两个人总是很热络地谈笑。”
笑声再一次响起,声音低沉而又有节奏,最后的尾音总是嘟哝的声音。
“格雷斯?”费尔法克斯太太大声叫道。
然而我并不希望真的有一位叫格雷斯的人出来应答,因为这种笑声和我刚才听到的声音一样悲惨,一样诡异。若不是此时正值大白天,而且是中午,若不是在鬼神出没前并没有这种奇异的笑声相伴,若不是现在的季节并不会激起人们的恐怖情绪,我一定会吓个半死。然而,事实证明,我这么吃惊,简直让人觉得可笑。
从最靠近我的那扇门中走出来一位仆人。她的年龄在三十到四十之间,体格粗壮,一头红发,一张冷酷而长相普通的脸。实在难以想象还有什么幽灵比她更缺少传奇色彩、更不像鬼魂了。
“太吵了,格雷斯。”费尔法克斯太太说,“不要忘记我是怎么吩咐你的!”格雷斯默默地行了个屈膝礼,又回到房间里。
“她是被雇来做针线活的,莉娅一个人有时候忙不过来。”寡妇继续说,“在某些方面她的行为确实有些异样,不过干活倒是不错。对了,今天上午,你和你的学生相处得怎样?”
就这样,我们的话题转移到了阿德拉的身上,一路聊着来到下面敞亮而愉快的地方。阿德拉已经在大厅里等候了,见我们来了,便飞跑过来,嘴里还在嚷嚷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