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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娘说小孩子不可以挑食的,天天什么都喜欢吃。”天天晃荡着小脚丫,美滋滋地对莫绍庭说道。
“天天这么乖啊。”莫绍庭把两只胳膊交叠放在一起,搁在小桌子上,能微微低下身子,可以和天天的水平线近一些。
“那天天不挑食,究竟是因为听额娘的话,还是因为自己真的喜欢吃呢?”莫绍庭对天天问道。
“嘻嘻。”天天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就像白慕嫣一样,煞是可爱。天天伸出了两根软软的手指头,童真地说:“两个原因都有。只要是好吃的,天天都喜欢吃,而且天天觉得,世界上基本上都是好吃的东西。”
看着天天天真的样子,莫绍庭很是高兴,小孩子什么都愿意吃,终归是好事,但莫绍庭不免不多心想了一下,天天是不是因为吃过很多苦,甚至一开始吃不饱饭,所以才会觉得什么东西都好吃呢。
“天天以前可以吃得到想吃的东西吗?”莫绍庭怕戳到天天的伤心事,又怕自己多心,到时候不好解释,便委婉地问道。
天天眨巴眨巴黑葡萄的大眼睛,仔细思考了一下,有些不明白莫绍庭的意思,回答说:“以前跟额娘在一起的时候,虽然吃不上很多很多样式的东西,但是额娘会把好东西都留给天天吃,天天从来都没有饿到过。”
天天说的自然随意,但是在莫绍庭听来,只觉得更加心疼。白慕嫣把她所有的爱都给了天天,自己承担了所有的痛苦,而他作为天天的父亲,却什么都没有做过,甚至都不知道她为自己生了这么一个好儿子。
“额娘!”看着白慕嫣买来了煎饼和油条还有包子,还没等白慕嫣走回到桌子上,天天就兴奋地挥舞着手臂吆喝。
“每次见到吃的时候,你都叫得这么亲。”白慕嫣把手里的东西小心翼翼地放在桌子上,对天天面上是嗔怪,其实语气里却依然是宠爱。
“哪有。”天天笑嘻嘻地应和了一句,“我每天都把额娘叫的很亲啊,额娘可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亲最亲的人!”
天天说着就从笼屉里用筷子插出一个包子,用樱桃般的小口呼呼地吹走热气,小小的咬了一口。小本买卖的人,反而生意做的实在,包子皮儿薄馅儿大,天天一小口就咬到了里面的肉汁,鲜而不肥,油而不腻,好吃极了。只是那馅儿着实被结结实实地包在了面里,所以特别烫,天天的小舌头不得不灵活地让包子在嘴巴里面翻滚,才不至于被烫到。
“小心点儿,怎么就没有出息,一个包子而已,跟饿狼似的。”白慕嫣见天天这恶鬼投胎的状态,忍不住发起母亲的牢骚。
“皇阿玛,好吃的很,你吃一个不?”天天没有在意白慕嫣的唠叨,而是把注意力转移到了坐在身边的莫绍庭的身上,由于嘴里含着滚烫的包子,所以话有些说得含糊不清,但好在能够听得清楚。
白慕嫣其实过来的时候,是注意到了天天的身边似乎坐着什么人,但是身为一个母亲,所有的注意力都只集中在了自己儿子的身上,更何况这里跟餐厅不一样,基本都是见到空位就坐下了,互相之间不认识的坐在一起,也是非常常见的事情,白慕嫣并没有太在意,直到现在天天说了起来。
“你大总裁,你怎么还在这里?”白慕嫣显然有些不满意莫绍庭的狗皮膏药属性了。不是说只是因为不知道要去哪里吃才跟过来的吗?现在到了地方怎么还出现在自己的面前?!
“我在等你帮我买饭啊。”莫绍庭维持着双手交叠搭在一起,搁在桌子上的姿势,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
“我为什么要帮你买饭?!”白慕嫣觉得吃惊不已,上下打量着莫绍庭,这好手好脚的确实没错啊,难道是昨天晚上睡觉的时候脑袋被门框给挤了?!被人伺候惯了的大少爷,我又不是你家的使唤丫鬟。
“因为你欠了我钱啊。”莫绍庭一本正经,“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早点把欠款还清,你也早点脱离我的魔掌,不好么?”莫绍庭双手一摊。
白慕嫣看着莫绍庭,觉得他说的似乎也有那么一丝道理,反正既然都来了,帮他买个饭倒是也不麻烦,债务能少一点就少一点。
“吃什么啊。”白慕嫣翻了个白眼。
“跟你和天天的一样。”莫绍庭像个在跟自己前桌说话的气质高中男神。
白慕嫣撇了撇嘴,心不甘情不愿地站起身,准备再去买一些回来,顺便把刚才没端过来的豆腐脑一起端过来。
“豆腐脑要咸的还是要甜的。”白慕嫣突然想起来了什么似的,停下准备离开的脚步,转过身来问了莫绍庭一句。
“皇阿玛说他喜欢吃甜的!”谁知还没等莫绍庭说话呢,天天就先说话了。
白慕嫣只当是趁她不在,这爷儿两个又在说悄悄话了,而这悄悄话的内容,无非也包含了莫绍庭喜欢吃甜的豆腐脑还是咸的豆腐脑。
可是白慕嫣不多想,坐在天天身边的莫绍庭却是着实惊讶了一把。天天确实问过自己这个问题,毕竟自己还没有老年痴呆,莫绍庭可是清楚地记得自己没有回答过天天的这个问题。
白慕嫣走远后,天天转过头,对着一直看着他,满腹狐疑的莫绍庭,得意的笑笑,解释道:“额娘喜欢吃甜的。不仅是豆腐脑哦,额娘喜欢吃甜食。”
原来是为了拉近莫绍庭和白慕嫣之间的距离,寻找共同爱好。莫绍庭一听天天鬼马精灵的想法,“噗嗤”一声就笑出了声。天天对于人性的观察方面,早熟的可真不是一星半点儿啊。
“没想到你额娘这么瘦,居然会喜欢吃甜的。”莫绍庭宠溺地对这个处处为他着想,为他制造机会的小朋友说着,摸了摸天天的小脑袋。
甜食无疑都是含有高热量的,虽然白慕嫣作为设计总监,工作会比较忙,消耗很大,但基本上还是坐着的,很少有时间出去锻炼身体。如果是这样情况,还一直偏爱甜食的话,能一直保持这样的身材实属不易。难道说自己的嫣嫣就是传说当中怎么都吃不胖的,羡慕死旁人的特殊体质?
莫绍庭想到白慕嫣,又止不住地嘴角上扬。
“额娘还有什么喜欢的?”莫绍庭趁胜追击,反正天天这方面也是乐于助他一臂之力,他倒不应该浪费这么一个好机会,白费了天天每天为自己和白慕嫣操心操肺的一番心意。
天天眼珠来回转着,仔细回忆着白慕嫣各个方面的喜好,事无巨细地把自己知道了,观察到的都仔仔细细地说给莫绍庭听。
天天是个天才儿童,所以记忆力极好,莫绍庭的智商,那就更不用说了,所以这个沟通,基本上可以让莫绍庭把白慕嫣从头到尾庖丁了个遍。
六年前,白慕嫣和莫绍庭有过激情缠绵的一夜之后,就闹过失踪,莫绍庭当时就派人调查过白慕嫣,虽然也是详细的资料,但到底不如自己的亲生儿子依据自己的经验所总结出来的,全面、细致、精准、到位。
天天把一个包子吃完,吸着自己的手指头。看着天天陶醉的眼神砸吧砸吧自己的嘴巴,莫绍庭无奈地摇了摇头:“不要舔手指啦,想吃皇阿玛再去给你买。”
天天想着把手指头拿了出来:“额娘也这样说。其实天天已经吃饱饱了,可是天天有时候会忍不住舔手指。嘿嘿。”说着天天还拍了拍自己圆鼓鼓的小肚皮。
小孩子的胃很凸显,稍稍一吃,就把肚皮给撑起来了。但是和那些顶着啤酒肚的大叔不一样,小孩子这样只会更加显得圆润可爱。
莫绍庭也觉得萌,就用手摸了摸,但是动作极其轻柔,他可怕把他的小心肝给摸坏了。
“额娘来了。”天天抬起头看着白慕嫣端着老板刚盛出来的豆腐脑往这边走着,连忙站起身来。
虽然天天还太小,帮不上忙,只能在一边看着,但是为白慕嫣担心的心情一览无遗。
莫绍庭听见天天的声音,顺着天天看着的方向看过去,就看见白慕嫣小心翼翼的样子。
因为老板给的分量很足,又是新鲜热乎的汤,所以白慕嫣端走得很慢,像是古代三寸金莲的闺阁小姐,但是却没有那种步步生摇,顾盼生辉的婀娜感,反倒是像刚刚进入杂技团里,还不太会顶碗的练习生。
这种路边的小铺子,连桌子都简陋至极,自然是没有大酒店里的服务生那种专门为人服务的人,所以一切都得自己动手。
莫绍庭心里笑话白慕嫣笨拙样子的同时,早已经起身走了过去,帮白慕嫣接过了热汤。
“我来。”莫绍庭说着抗下了白慕嫣的接力棒。
白慕嫣这个时候倒是没有挣扎。因为分量足,加上碗本身的重量,真的又重又烫,有人愿意帮忙搭把手当然是好的,更何况对方是男性,有先天性的身体优势。
而且这种时刻耍傲娇,推三阻四的,万一弄洒了,烫着了谁,两个人可就都不好看了。
“你当心点儿,很烫的。”虽然如此,但白慕嫣还是忍不住叮嘱了莫绍庭一句。一方面是真的担心莫绍庭,怕他不知道这个热度,掉以轻心,烫着了自己,另一方面,也是觉得莫绍庭是身娇肉贵的大少爷,在家有保姆,在外有助理,就差有个贴身的侍婢了,平常恐怕连个洗澡水都不自己放,哪里干得了这种活。
“放心吧,我又不是小孩子。”莫绍庭轻笑着回了白慕嫣一句,让她放心。自己虽然没有做过这种事情,但又不是个白痴,自己也是一身肌肉八块腹肌有人鱼线的型男好不好,只是个热汤而已。
二人一起走到了桌子前,莫绍庭把白慕嫣的那碗放到白慕嫣的位置前,另一碗给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