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第五五章 蜂巢这东西是啥它能吃吗

萧安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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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一四)

    某日,在下路经南熏门外附近的街道时,忽闻有人高喊「捉贼」。

    回望便见一汉子以十秒二之速度从后方巷尾急奔而来,手中纂着某物事,后头追了名郎君,那捉贼的呼声就是从后头这位追赶的郎君嘴里呼出来的。

    我见那疑似偷儿的汉子往我这处跑来,看清他的相貌之后不禁大惊:这人不是当初正义凛然地指责在下见狄将军该自备帕子擦鼻血的那名可恶的大汉子吗?!

    好啊……君子报仇十月不晚,地狱无门你自己递上窗来!

    我看清了左右,眸光一闪,抱着忿忿又奋奋的心情,悄悄伸出了我的脚……

    (八一五)

    碰硄乓啷框啦一串巨响后,大汉和一旁运病死猪的车子滚成一团,车翻猪亡,他人被压在猪蹄之下,一时间挣扎着爬不起来。

    我满意地从他手中将物事抽走,顺道多踩了他几脚——叫你当初以变态之心度君子之腹!

    ——叫你当初以为我见男人流鼻血!

    ——叫你当初害我被群众唾弃了两个月!

    ——叫你当初害我被朋友耻笑了一整年!

    ——叫你带衰害我买个脸盆也遇到鬼!

    ——叫你带衰害我踩坏先生药圃!

    叫你………

    叫你………

    ……………

    …………

    (八一六)

    替天行道兼抒发完毕压力以后,我满足地振了振衣衫,见那名追呼大汉而来的郎君也差不多赶到了身后,一身披风乱掀,弯腰喘气,累得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我见此人喘得上气不接下气,一副快要断气的样子,就知道是个平日不爱运动的货色,也难为他能坚持追了整整一条街,可见这富公子哥而有多爱钱!

    我好心安抚他道:「这位爷,在下已帮您将钱袋取回了,您缓缓,莫着急,有话慢慢说。」

    那郎君闻言猛然抬头,吃惊喊道:「虞春!是你!」

    (八一七)

    蛤?什么?

    在下何时成为人人知晓的名人的,我自己怎么不知道?

    (八一八)

    「别愣了,在发什么呆,是我啊!我!」

    男子拨开脸上的乱糟糟的发丝,露出一方光洁的额头,泼墨般的山眉,凤目狭长勾人,鼻梁虽不至挺拔却十分秀气,双颊因奔跑而显得潮红,将整个人衬得艳若桃李,唇色因一时缺氧显得有些偏白,薄而性感,透了几分狡狯的流气。

    整体而言,此人相貌算十分隽秀。

    「庆之?!」我见后却大惊,「原来被偷的肉脚是你啊?!」

    没错,此人便是先前吃年夜饭时才被我们提起过的,那曾经在汴梁偶像风暴中虞开封府的墙外跟展昭连表了七日爱意的强者,王家三郎王勤王庆之青年。

    王勤的嘴角立刻垮了下来,十分不满意:「谁是肉脚?朋友,给点面子行不行?你当人人都像你这般暴力不成?在下可是走斯文路线的文人啊!」

    我斜了一眼他那狼狈样,毫不犹豫地送上两个白眼,没好气地将钱袋丢回他身上:「拿去!」

    他拿著钱袋嘿嘿地笑了:「还好还好,多亏虞兄相助,否则这袋银子若是掉了,这月我就没闲钱见我相好了。」

    我狐疑地瞅了他几眼,「你嫖伎?」

    「虞兄说话怎么这般没格调,什么嫖伎,此乃是一夜风流。」说罢,还朝我抛来几枚电眼。

    「…………」

    我默默无视他,招手呼唤不远处巡街的衙役,让他们将大汉五花大绑送交官府。

    (八一九)

    回头见王勤已整理好仪容,恢复了一派风流潇洒的模样,我当时突然福至心领,想到一个关键问题:「庆之……你刚说你要去嫖伎?」

    「是一夜风流。」他很坚持。

    我白他:「管你风流还流风呢,你打算去哪儿风?迎春楼么(汴粱知名妓馆之一)?」

    王勤邪笑了两声:「你觉得呢?」

    我中肯回答:「我觉得不太可能。」除非你男女通吃。

    「正所谓二月和风弄柳条,风光浓似酒,」王勤停下神秘地笑了笑,才续道:「南熏门外,东南一带,多有风月作坊,人称「蜂巢」。若干翩翩美人,傅脂粉盛装饰,任君采撷。」

    我;「…………」︸_︸

    「离此两条巷外,便是一间我常去的熟店。里头的倌人并非一般市井无赖之辈,素质不错。怎样,有没有兴趣?要不要一起来开开眼界?」

    我:「………………」一一+

    (八二〇)

    先贤有云:吾好奇故吾在。

    也就是说,人天生便有探索的本能,遇见未知的事物,总会想上前探上一探究竟。

    所以会因好奇想去看看小倌馆到底长啥样扩充人生见闻什么的,这完全属人之常情,跟性向和操守什么的绝对是毫无关系。在下很纯良,只是好奇心茂盛了点而已,还请各位千万莫要因此而误会了在下端正的人格。

    (八二一)

    彼时,月黑风高,四下无光,是一个适合爬榻做坏事的夜晚……

    啊不对搞错场景了。咳嗯,请容在下再重述一遍。

    彼时,暖阳高照、微风徐拂,是一个让人想爬榻睡大觉的午后。

    在下抖擞精神立于深巷的风月作坊里,目瞪口呆地看着一个艳丽过一个的男子,唇红齿白、面若桃花,彩衣翩翩、墨发飞扬,各式丝竹,信手拈来,一时之间有一种土包子踏入火星人<一>聚会的错觉,简直是大开眼界。

    甫进前门,几名倌人便围了上来,涂脂抹粉,皆作女子妆扮,千娇百媚的模样一点也不输录事馆里的粉黛……可他们脸上这种娘妆,着实并非人人皆适合,有几个看起来很诡异啊有没有!

    看看那边,是不是还有奇怪的东西混进来了!

    我说火星同胞你既然扮不好地球人<二>就别出来乱了吧,地球上的客人会被你吓跑的!

    而且他们之中大部分的人个子都比我高,为什么还硬要倚来在下身上昧着良心摆出一付小鸟依人的姿势呢?肢体看起来很纠结啊有没有!没听过子曰因材施教因地制宜吗?不舒服快让他们从在下肩膀上离开!

    门前各个盛装打扮的倌人们倚过来状似娇羞,欲拒还迎,伸出他们爱的小手上下左右前后就是一阵乱摸——在下身为一名三观正常的谦谦君子,深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让人随便乱摸的道理,只能洁身自好,消极抵抗,又扭又扯发挥打地鼠<三>的精神,将前仆后继摸上来的咸猪手一一消灭。

    无奈地鼠太多,槌子只有两只,最终顾此失彼,被一只水蛇般的手臂突破重围缠上腰来,那只看似娇弱的臂膀,却有着倒拔杨柳的蛮劲,拼上同归于尽的气魄,一搂住就是打死不放手!

    ——靠邀大哥你手属铁钳么?!老子的胃要被你掐出来了啊!

    在下不呷意你这款的……嗯?是不是哪里怪怪的?啊不对!还不快点放手!!

    ……我是要你放手,不是在跟你暗送秋波啊!

    等等,你们想把我拽往何处?

    通常不是该先一起喝喝小酒彼此交流一下才进入正题的吗?!

    在下只是好奇进来一观——还没打算将自己的清白交代在这儿阿喂!

    好你个王勤,别光顾着自己享受,快来帮帮你朋友!

    (八二二)

    「哈哈!在下这位朋友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人又害羞,你们得含蓄些,要不就得把他给吓跑了!」沉浸于温柔乡的王勤终于愿意从左拥右抱的佳人堆里探出头,伸手准备捞人。说也奇怪,那群倌人只是嗔怨一阵,便也乖乖松手了。

    所谓有钱就是大爷,依在下过去上迎春楼的经验来看,物以类推,这王勤必定来这边撒过不少银两,方能取得如此优势的发言权。

    我一边揉着自己刚被钳过的腰,一边这么想着。

    没想到腰被钳的感觉有这么苦痛,我眞对不起展昭,之前白矾楼顶酒醉时也钳过他来者,他事后只是口头调侃我像章鱼而已,当时我还嫌他过分!我真错了,真是如人饮水,饮过才知啊。

    王勤将我拉至他身边,挤著眉眼悄声问道:「怎样?有没有瞧见中意的?你喜欢哪一型的,尽管告诉我,我让行头找给你。」

    我瞪了他一眼,压低嗓子:「你明知道我只是来看看的,又没要……刚还不快点出手帮我!而且行头是谁啊?你相好?」

    「拜托,我这不是把你拉出来了吗?」王勤耸耸肩,一手搭上我肩膀,靠至耳边低语:「而且既然都来了,不体验一下岂不可惜!再说了,你又不是像展护卫那般的抢手货,被摸个几下也不至于吃亏少块肉吧,还在这里矜持什么?而且你孤陋寡闻了,行头是类似青楼老鸨的人好吗,也就是这地方的老板。」

    秉着自己腰痛也不让人好过的精神,我直接朝他侧腰贯了一拳。

    王勤嗷了一声,捂着自己的腰,不可置信地看着我:「你怎么可以打腰,腰很重要的你知道吗!而且我这么纤细,万一被你这暴力狂打坏了怎么办?」

    「闭嘴,你再说话就没形象了。」你个七尺汉子纤细个屁。

    拉扯之间,我们已被领至一间小阁子前。

    王勤龇牙裂嘴道:「不管了,你再不表示的话,我就找方才门口那群人来陪你!」

    身后跟的几位倌人一听,立即你一言我一语地毛遂自荐,那一点也不自然的男音女声嗲得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这家伙,算你狠!

    「……我想回去了。」说罢,转身想走。

    「等等,别扫兴嘛!」王勤将我捞回来巴结:「刚只是开个玩笑而已嘛,难得来玩,就这么回去岂不可惜?等会不管找什么人来,我都会吩咐他们别对你动手动脚,这样总行了吧?」

    王勤一双凤眼熠熠,充满讨好,看得我不好意思拒绝,只好道:「……那你记得找些天然点的人,我只想吃点东西,不想做别的事,受不了太……刻意的在旁边一直挤眉弄眼。」

    「这有什么难的,等等行头来了我便同他说去,要他找几位实在的来。好兄弟,就你捧我的场,今天这趟的费用我全请了,你尽管玩,千万别客气!」

    ……………

    你要我玩什么啊,不是跟你说过在下只是纯观赏来者吗?

    就这么想把在下拉进你的世界吗?!

    你在这圈子有这么孤寂缺少同伴吗!!

    ……这个人是不是受歧视太久好不容易遇上开明的正常人所以一下子爆发了?

    (八二三)

    之后,行头进合招待,差人去唤王勤平日的相好来陪伴,并照王勤吩咐,找来几位「实在」的男子作陪。

    「王三爷,这是我们这里最实在的一批人了,近日才凑齐的呢,您看着如何呢?」行头以蒲柳之姿立在门旁,身后立了一排好像刚从瓦冈寨上下来的大汉。

    我:「…………」

    王勤:「…………」

    看看那高大的身材,看看那宽阔的背膀,看看那澎湃的胸肌,看看那厚实的背肌,还有,看看那正在鼓动的二头肌……

    这群人跟刚刚门口那批豆芽菜比起来是蛮「实在」的没错,但……

    未免「实在」过头了吧!!┴─┴︵╰(‵□′╰

    这批十八铜人是怎么回事?!

    从蒙古请来的摔跤选手吗?!还是从少林寺金刚院里挖角来的人材?!

    你确定他们不是来应征摔人的护院而是来当下海接客的倌人吗?!

    你想让他们在床上格斗然后将客人拦腰折断吗?!

    而且这种天气还要赤膊演出会不会太拼命了一点看起来让人好想抓紧外衣啊!

    我说这家店是不是哪里怪怪的啊喂!

    (八二四)

    「咳!」我撞王勤,低声抱怨:「庆之啊,你不是说这边品质不错吗?当我睁眼瞎吗你!这店分明有哪里怪怪的。」

    王勤跟着嘀咕:「他们之前质量是都不错啊,你看我相好多好。而且……唔,其实看仔细一点的话,这群人也、也不算太差啦……只是要你好这口的话。看看他们身材,要练得这么壮是很不容易的你知道吗?」

    我暗地比了两个虬髯客,白他一眼:「既然他们那么好,你要不点他们一夜风流?」

    王勤默了。

    片刻,他以一种我还要命的口吻,攸攸说道:「不了,在下已经有固定的对象了。况且,在下口味清淡,乱吃东西是会消受不了的……」

    我嗤了一声。

    王勤看着我,凤眼平静无波,顿了会方一字一句道:「不过,你不觉得从另一方面来说,这家店其实才是高手吗?这批人口味虽重也难说无人喜好,能搜罗此种人才下海,挺不容易的。」

    我:「……」

    一时之间,在下竟找不出话来反驳他。

    (八二七)

    彼时,王勤正要开口请行头换一批人,去找王勤相好的小厮却恰好回来,道他相好身体不适,不便酒宴,并传话若王大爷不嫌弃,还请屈尊降贵于内室相会。

    「兰儿身体不适?!他怎么了?很严重吗?」王勤激动了。

    「公子这几日染了风寒,又没好好休息,所以……」

    小厮还没说完,王勤便火箭般冲出去了。

    (八二六)

    看这反应,他不会对这「兰儿」是认真的吧?

    (八二七)

    …………

    ………………

    不,现下这不重要,重要的是……

    王庆之你这家伙竟然不打一声招呼就这么把我自己一个人留在这群壮汉堆里!

    还有行头是何时默默退场的?!把这群人带走再退啊在下没说要呀喂!!

    (八二八)

    壮汉甲(虬髯大王,身长九尺,宽约三个在下)走上前来,一把将我推倒在桌上,用两只水桶粗的壮臂将我围困在中间。

    我:O口O

    他眨了眨眼,霹雳啪拉电流乱发:「这位爷,春宵苦短,就让海棠好好来伺候您吧!」

    「海棠,你怎么可以自己偷跑!」壮汉乙(虬髯二王,身长八尺,宽约二个半在下)奋猛地冲上前来,碰碰车般将「海棠」撞至一旁,他一手撑桌、一手插腰地摆造型,末尾还甩了甩豹子头般的发型嘶吼了一声,斜着二八步咧出了一口的白牙——可惜那牙没白闪过他那涂了油在光下发亮的肌肉:「爷,让洛神来吧,点了洛神,洛神包准能让爷欲生欲死~~」

    我:=口=

    ……海、海棠?

    ……洛、洛神?!

    这店谁这么奇葩负责为员工们的起名的?!

    还嫌他们不够吓人么!!

    「不,爷,让木槿来吧!」壮汉丙也扑上来。

    「不,爷,选金萱!」壮汉丁不落人后。

    「爷,选洛神吧!」

    「不,爷!让海棠来伺候您!」

    「爷……」

    「爷……」

    「爷……」

    「爷……」

    啪嚓一声,我一身绸缎料子的外衣,在八臂钻洞中壮烈地被撕成八瓣。

    (八二九)

    拜托谁快来救救我……

    〒口〒

    我好怕啊阿爹……

    〒口〒

    ------

    批注:

    <一>火星人:指天外之人,他们居住之所终年火焰缭绕,如同火焰山一般,故将之称为「火星」。他们改变自己样貌,使自己看起来与你我无异,再悄然融入你我生活,不排除现已有大量火星人移居我国,只系平常隐身人群,不易被人所查觉。

    然尔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百密而有一疏,这群火星人再牛逼也不免有松懈之时刻,各位观众回家后可细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物,若有人不时言行举止相貌有些脱出常理,那此人便极可能系火星人所假扮。火星人是无所不在的,还请各位慎之再慎之!

    补充说明:「火星人」与「妖魔鬼怪」虽本质皆属披着人皮的怪物(奇怪的生物),可两者间有一重大不同——火星人为外来物种,妖魔鬼怪多乃本地住民。亲疏有别,远近不同,还请各位别搞混了,妖怪会觉得被歧视了,他们会哭的。

    <二>地球人:传闻第一批来到我们这片土地定居的火星人首领,下船时曾不小心踩到地上一颗小孩遗落的球而绊倒(根据考据,那是颗蹴鞠),从此「地」及「球」便成为了火星人对这片土地的第一印象,久而久之,他们便以「地球」来称呼我们居住的这片土地,「地球人」便用来泛指居住于这片土地的人类同胞(包括宋人、西夏人、辽人、还有蕃人等各国人民)。随着时间推衍,地球人一词更被用来借喻为「正常人」,是故哪日若有朋友突然发疯想拉人去作些不正常事情的时候,你可以如此回绝他:「请恕在下是个地球人,就不便陪你去参和些火星事了。」

    <三>打地鼠:某年,于宋境某地的乡间曾有田鼠为患。田地中万鼠钻洞影响庄稼,当地农民为骗小孩帮忙打鼠除害,便发明了一种名为「打地鼠」的游戏,以「嬉戏」之名,发给小孩一人一把槌子,令其至田间打出头的地鼠,诳以打多者胜,并封胜者为「打地鼠王」。小孩因此引以为乐,趋之若鹜,日日拿把槌头在田间等待田鼠出头,再赏其一槌以得分,厉害者,甚至创下于三分之一刻内敲昏二十只地鼠的记录,堪称为「打王之王」。

    此游戏之风行不仅提供当地孩童以娱乐,更使当地田鼠几乎绝迹一时,顺利解决了当地的鼠害,还使农民不时可有田鼠加菜,可为三方获利,一举三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