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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见对方离自己的桌位越来越近了,丹珠放下筷子,自觉地站了起来。
“张老板。”
“丹姑娘不必客气,请坐。”张老板扫了一眼桌上的菜,目光在丹珠面前那几道菜停了停,浓眉微微蹙起,“是小店的菜不合你的胃口吗?”
丹珠连忙否认,“不是,贵店的菜很好,只是我食欲寡淡,吃不下东西罢了。”
张老板点了点头,扭头叮嘱小二在另外上了几道菜,温声说道:“早上我去西城,恰好路过胡府,似乎看到你们进去了。”
丹珠也不瞒着对方,但也没有老实承认,“是,我家少爷最近正准备购置房产,那里位置还不错,所以就顺道过去看看。”
叶瑾微微挑眉,端着杯子似笑非笑地斜睨了她一眼。
张老板没出声,看着她的目光渐渐变得意味深长,隔了好一会,才慢慢地说道:“你现在是丹珠,还是胡蝶?”
这话问得忒直接了点,丹珠下意识看了看四下左右,幸好叶瑾选的位置偏僻,四周本没什么人,便坦诚地道:“我仍是丹珠,但,我愿意为胡家报仇雪恨。”
之前她从叶瑾那得知,张老板原是胡大人的旧友,也曾想要为胡家翻案,只可惜司空敬元位高权重,古代的商人地位也就那样,再怎么有钱也是一个官字压死人。
张老板似有所触,深锁了眉目道:“此话可当真?”
“当然。”丹珠顿了顿,继续说下去,“人活着就得凭一口正气,哪怕我跟胡家人无半点关系,既然让我撞见了这事,也绝不允许贼人逍遥法外。”
那一天,她第一次踏入了胡府,幻觉也好,胡蝶生前最后的记忆回顾也罢,总之她就是亲眼目睹了胡府被血洗的场景,那么多条活生生的无辜生命,就这么说没就没了,还是以那么残忍的方式。
后面她还从别的地方了解到,胡大人一介清官,一生清廉为民,他是个好人,也是个好官,不该遭到这样的灭门之祸,更不该抱怨含恨九泉之下。
身为红旗下的接班人,早就习惯了生命的崇高性,并且在知道自己能为此做点什么,就算司空敬元没有派人追杀自己,丹珠也不会就这么坐视不理。
张老板看着他,神色有些怔怔,眼底透出的恍惚让人看得有些不分明。
过了好一会,丹珠听到他低声问:“你这次回去……看到那株桃花树了吗?”
丹珠愣住,这不是他第一次问自己桃花树的事情了,上一次,他也是莫名其妙地问了她同样的问题。
斟酌了片刻,她道:“并不曾注意。”早上只顾着检查墙壁,她确实没注意。
“是吗?”张老板沉默了会,面露遗憾,“那是胡夫人当年特意为了胡蝶种下的,你应该去看看的。”
丹珠闻言又一怔,看着他,欲言又止。
张老板和叶瑾寒暄了几句便离开了,丹珠看着他渐行渐远的身影,心里也形容不出个滋味。
他转身的时候,背影里有种说不出来的失落,像是深度的悲伤,但他掩饰得很好,不轻易是看不出来的。
而且她觉得,张老板话中有话,肯定不止是为了告诉她,那棵桃树是胡蝶娘当年亲手种的那么简单。
丹珠左想右想还是觉得不对劲,断然做了决定,“我们去找那颗桃树吧!”
叶瑾也正有此意,张老板那番意味深长的话,想不引起他注意都难。
他注意这人很久了,自从接手调查司空敬元这桩案子后,他将所有和胡家有关的亲戚朋友都查了一遍,这个张老板让他颇感意外。
当年胡大人遇害,交好的一些朋友和官场同僚也曾试图想要查明真相,但最后都在司空敬元的威压下偃旗息鼓,张老板是坚持到最后的人,四年前才算完全没了动静。
得知胡府遇害的事情后,他花了六年的时间秘密收集证据,原本想要入京面圣弹劾丞相翻案的,可后面却不知怎么的忽然罢手了。根据线报所言,据说是被司空敬元发现了,以他全府上下一百多口的家丁性命威胁,张老板才不得不停下来。
他是个重情义的人,大部分的家丁都是跟着他走南闯北一起同生共死的兄弟,自己没了命不要紧,但是那些人,他却不能不顾及。
司空敬元很好地利用了他这个软肋,直接下了警告:如果不想复制胡家当年的惨案,他当然可以继续做下去。
想到司空敬元的阴狠毒辣,叶瑾想了想,还是觉得不放心,便对丹珠道:“不如你在客栈里等着我,我一个人去便好了。”
“不,我也要去。”丹珠摇头,异常地坚定地说道:“我们现在只是推测那颗桃树可疑,可东西到底是不是埋在那也还不清楚,我不去不放心,没定到了那里我能想到些什么。”
叶瑾嘴角微微扬起,半开玩笑地说道:“不如这样,我们去严刑逼问张老板,直接质问他下半本在哪就好了。”
丹珠满头黑线,忍不住对他粗暴的行为提出异议,“万一人家只是字面上的意思呢?”
两人争执了半天,最后还是各让了一步,决定先去那颗桃树看看,万一找不到,再回来找张老板问个清楚。
事情有了眉目,两人也没了心情吃饭,立即出门直奔胡府。
桃树种在后花园里,那里正对着胡蝶从前的房间门口。
因为久未打理,树的长势不算好,尤其眼下还是万木萧索的冬季,上面光秃秃的,一片叶子都没有,除了树下零零散散地躺了几块篮球大小的椭圆石头,也瞧不出有什么别致的。
丹珠捋起袖子,拿起带过来的铁锹刚想挖土,叶瑾却制止了她。
她有些急,“干什么?在不挖天都要黑了。”
叶瑾将她手里的铁锨往地上一丢,说道:“这样太慢了。”
丹珠疑惑地看向他,她也知道这样漫无目的地挖坑很慢,可除了这样,还有别的办法吗?
脑子灵光一闪,丹珠忽然醒悟过来,叶瑾嫌弃自己慢,难道说……他打算要展示他身为天罗门阁主的盖世武功?
丹珠激动起来,认识他这么久,除了见识过他的轻功,还真没见过他其他表现呢,之前在蛇洞时或者对上司空敬元派来的刺客时,他也都是轻功外加麻药应对过去了。
屏住呼吸,尽量装作随意地问道:“那,你要用上你的气功吗?”
叶瑾仿佛对她掩饰不住的兴奋视而不见,笑眯眯地不答反问,“什么气功?”
丹珠这厢已经在开始幻想他出手的样子了,以前只在电视里看过武功特效,什么一出掌就把石头炸开,木头劈裂之类的,理所当然也认为,这个时代但凡武功高强的人都能达到这个水平。
“随便啊,就是类似借用铁砂掌震天裂地什么的……”她想了想,又不放心地补充了一句,“先说好了,你出手前得先提前和我打个招呼,我好躲远一点,免得……妨碍到你了。”
她本来想说免得被你误伤,可是一想想叶瑾的恶劣性子,到嘴的话还是变冠冕堂皇了些。
叶瑾瞥了她一眼,低笑道着解释,“我说太慢了,是指你一个人挖太慢了。”
丹珠哑了哑,随即疑惑道:“难道你想叫多几个人来挖?”
这也做得太明显了吧?深怕司空敬元不发现吗?
事实证明,叶瑾还真就是叫多了几个人来挖,之间他抬起下巴,对着空气说道:“都听到了,出来吧。”
话音刚落,几道黑影“唰”地一下出现在两人面前,动作快如鬼魅一般,生生地将丹珠吓了一大跳。
等待的时间自然是无聊的,黑衣人中分了一个出来伺候主人,其他都领命挖坑了。
于是,搬桌子沏茶的沏茶,挖坑的挖坑,现场倒也和谐。
托着腮帮,丹珠很无聊地扫了一眼正在辛勤劳作的黑衣人们,按不住地叹气道:“叶瑾,其实……你只擅长轻功和用麻药,是吧?”
虽然不用自己动手是很好,可是没能看到叶瑾施展伸手,她还是难免有几分失望。
叶瑾垂下眼眸,轻轻喝了一口茶,“我擅长的东西多了,以后相处久了,你自然会知道我的难能可贵。”
丹珠冷哼了两声:“是吗?别把牛皮吹破了。”
叶瑾弯了弯唇,俯下身子贴上她的耳朵,以只有两人才能听到的音量低喃道:“但我最擅长的,是……你。”
虽然他刻意放轻了中间那个字眼,但丹珠还是听清楚了,脸霎时涨了个大通红,羞愤欲死地狠瞪他,“无耻!不要脸!”
叶瑾脸上闪过一份不自然,他也没料到自己会轻易说出如此轻佻的话,实在是平常和她玩闹惯了,一见到她和自己贫嘴,就忍不住想要惹她害羞发怒。
黑衣人保镖工作完成得十分优秀,就连翻地挖坑这样的活也干得异常利索,才短短两炷香的时间,以桃树为中心方园三尺出现了一个人高的椭圆形大坑。
丹珠起身走过去,疑惑地看着脚下除了土还是土的土坑,心想,难道真是他们多想了,张老板还真的只是纯粹地叫她看看树好不好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