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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丹珠百愁莫展时,一个醇厚的男音从身后响起——
“掌柜,就给这位姑娘来一瓶二十年份的女儿红吧。”
听到这个似曾相识的声音,丹珠惊讶地回过头,就见身后不知何时出现了名青衣男子,正微笑地站在那望着自己。
她愣下了,这不是先前替自己取了荷包回来的人吗?
云萧缓步到她跟前,笑着说道:“姑娘,你也是爱酒之人?”
丹珠看了看他,老实地回道:“不是……是我家少爷让我来买的。”
“你家少爷?”云萧似乎惊讶了下,眸中略过一丝微妙的光,温声问道:“不知姑娘是哪家大户的丫鬟?”
丹珠刚想回答,但转念又一想,自己和这人不过是第二次见面,在不熟悉的情况下,还是多点防人之心才好。
她斟酌了下,说道:“我们不是本地人。只是有事路过此地,过几天便离开了。”
云萧也不意外她的防备,仍是温温地笑着,“原来是这样。姑娘的模样和在下的某位故人颇有几分相似,不由就多问了几句,若有唐突之处,还请见谅。”
丹珠心想,似曾相识,还真是古今中外通用的搭讪手法,不过她并不受这一套,只想快点拿了酒回去复命。
正在这时,掌柜将酒取出来了放在柜台上,讨好地笑着道:“云少爷,这是您送这位姑娘的酒。”
云萧点了点头,淡定地掏出一锭金元宝递上去,掌柜连忙双手接过来,转身出去找钱。
丹珠蓦地瞪大眼睛,深深地被刚刚那道黄橙橙的光给惊着了,金子啊,这可是真真的金子啊,这么一小罐酒,居然要用金子来买。
肚子传来咕噜噜的声音,丹珠摸着肚子,暗暗地考虑着要不要再厚脸皮一点,跟这位看着很有料的款爷讨几文钱垫吧垫吧肚子。
没办法,她早就饿得不行了,身上空无分文的,回明月阁的路又那么长,这个时候如果有人可她第一个馒头,她真的会考虑认对方做干爹。
此时已是日上中天,正是酒楼里最热闹的时候,一楼的厅子坐满了形形色色的客人,空气中飘着的香味,勾得丹珠的口水咽了又咽。
对于饥累交加的人来说,呆在这种地方无疑是一种酷刑。
丹珠艰难地地收回目光,正想跟云萧道谢离开这个折腾人的地方,忽然就听到对方说道:“我在这定了个雅间,如果姑娘不嫌弃的话,可否赏脸留下来陪云某吃顿饭?”
陪吃?
丹珠猛地抬头,点点星光在眸中闪烁。如果说,先前的这男人的搭讪还让她略有反感,但现在这种感觉已经一扫而空,心里满满当当都是对他的感激感动之情。
替她取回具有纪念意义的荷包,帮她付叶瑾的酒钱,还请她去雅间吃饭,这人……怕不是西天极乐世界转生的菩萨吧?
云萧也在看着她,眼里充满了温和的笑意。从刚刚开始,他的目光就没离开过丹珠,自然也就将她垂涎的样子看进去了。
感觉自己对眼前之人所建的防备墙完全倒塌了,丹珠重新整理了理情绪,努力装出矜持地样子:“可是……这似乎不太妥吧?我和云公子你也不过才见了两面……”
还没等她装完淑女,从旁边穿过的小二欢快地打断了她,“客官,您的酱烧烤乳猪来了!”
丹珠立即扭头看过去,垂涎欲滴地盯着小二手上端着的烤乳猪,色如真金,皮脆油亮,就算是看着,她也能想象得那其中的滋味,必然是无上美味的。
她连忙压低了头,生怕自己再多看两眼,就会忍不住扑过去抢食。
云萧紧紧地看着她,眸底里泛处了点微微笑意,说道:“姑娘,这道烤乳猪是云溪酒楼的招牌菜,你若想吃,我现在让人把这道菜加上去。”
“好!”丹珠当即应下来,不管了,就算这烤乳猪沾了毒药她也认了,吃饱肚子再说。
她现在反而庆幸古代没有手机,不然,那天杀的叶瑾肯定分分钟打电话催她回去的。反正都出来这么久了,等她在这吃饱喝足了再回去不迟,回头要是叶瑾问起来,她就说自己迷路就好了。
打定主意后,丹珠很心安理得地跟着云萧上了二楼的雅间,里面已经上好了菜,色香味俱全地摆了一大桌,一点都不必刚刚在明月阁看到的差。
丹珠赶紧坐下来,眼睛巴巴地看着云萧,无比希冀他也快点坐下来。她就典型的有奶就是娘,云萧此刻在她心目中的形象,已经从无聊的搭讪男变成了男神,蹭蹭地变高大了不少。
她决定了,她要想办法跟这个有钱又大方的公子做朋友!
看着埋头狼吞虎咽的丹珠,云萧也不见怪,还亲自盛了一碗汤放到她手边,温声提醒,“我先给你搁在这里放凉,你小心烫。”
丹珠胡乱地点点头,继续狂扫着桌上的山珍海味。
其实,她以前也不是这样的,穿越到这个时代的头几年,她跟着流民四处游荡找回现代的法子,过多了有了上顿没下顿的生活,要是不小心路过沙漠,没准还要饿上一天只能喝水。
饥饿的感觉实在太可怕了,导致她现在养成了只要一有好东西吃,就会一次性吃很多很多,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要饿肚子。
等她扫荡到一半,云萧眉峰微微一扬,目光柔和地落在丹珠的发上,“姑娘,你现在可以透露芳名了吧?”
丹珠嘴里嚼着一块酱烧排骨,含糊地说道:“我叫丹珠。”
云萧一怔,“丹顶鹤的丹吗?”
“嗯。”
闻言,云萧沉默下来,脸上的神色透着一丝淡淡的失落。
丹珠此时已经吃了半饱,基于对方是舍了自己一饭的恩人,勉强腾了点心神跟他聊天:“你先前说有个和我长得很像的故人,她叫什么名字?”
云萧回过神,喃喃道:“她叫胡蝶,是我的未婚妻。十年前,她家中发生了一场变故……从那之后,我就再没见到她了。”
“啪嗒”一声,丹珠手抖了抖,排骨滑落下来,在桌子滚了两下就掉到地上。被这个声音惊回了神,丹珠连忙弯腰去捡那块骨头,云萧却适时地制止了她,摇头道:“你别动,我让人过来收拾就好。”
丹珠直起身做好,有些不好意思,“对不起啊……”
“没关系。”云萧盯着丹珠的眼睛,认真地问道:“我看你听到这名字也不是全无反应的,你是不是……”
他眼中闪着激动的光,无比期盼着丹珠接下来的回答。
丹珠定了定神,坚定地摇头道:“不,我不是公子你所说的胡蝶,也不认识这个人。”
云萧微微蹙眉,似乎并不相信丹珠这套说辞,沉默了半响,忽然道:“在下的未婚妻,在锁骨处有一个蝴蝶形状的胎记,也因此才得名胡蝶。不知丹珠姑娘的是否也有次胎记?”
丹珠脸色一变,很快恢复正常,干干地笑道:“恐怕要让公子失望了,我没有你说的胎记。”
云萧眼神有些恍惚,低声说道:“可是你的长相,和年轻时的胡伯母一模一样,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就像看到了当年的胡伯母。你是不是有什么苦衷要隐瞒自己的身份?你放心,只要你说出来后,我一定会竭尽全力帮助你。”
对方的态度变得有点奇怪,似乎非要逼着她承认就是他口中的“胡蝶”似的,丹珠警惕起来,这包厢只有他们二人,要是真有什么,她岂不是要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不过幸好云萧只是坐在位上说话,并没有想要起身的意思,丹珠稳了稳情绪,仍是一口咬定道:“云公子,我真不知道你说的人是谁,这世上的人千千万,我只是正巧和你未婚妻长像而已。”
她不敢在继续逗留下去了,起身就想告辞,“多谢你的款待,我已经吃饱了。”
说着,抬脚就想往外面走。
云萧上前拦住她,迎上丹珠防备的眼神,歉意地拱了拱手,说道:“抱歉,是我又唐突了,还请丹姑娘见谅。”
丹珠别开头,一副不欲多说的样子。
云萧也知道自己的急切让对方起了反感,轻声说道:“我送你下去。”
丹珠抿了抿唇,缓缓地点了点头。
下楼后,云萧亲自将酒交到丹珠的手中,想了想,又道:“我最近都住在这酒楼,如果姑娘有什么需要,可以随时来这里找云某。”
丹珠抱着酒罐子,默默地抬头看向眼前的人,他的眼神十分清澈,语气诚恳自然,让人无法生出一丝的怀疑。
这些年被人虐多了,丹珠难得遇到这么一个温柔如玉的男子,心里顿时有些说不出的滋味。虽然这人对自己的友善,是因为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并不是因为真正的她,可她还是被感动到了。
穿越到这个时代的第一天,她就发现自己身上有一块玉佩,上面刻着“胡蝶”二字,而且她锁骨的地方,确实有一块两指大小的蝴蝶型胎记。
虽然不能肯定这男子的话是否属实,但就算是真的,她也无法告诉对方,自己已不是他当初的那个未婚妻,真正的胡蝶已经死了,这具身体现在的主人,是她丹珠。
丹珠走之后,掌柜慢慢地走到云萧的身边,小心翼翼地打量他的表情,说道:“少爷,这次您找到的姑娘,倒是比上次的相似多了。”
云萧摇头,语气颇为笃定,“她不只是相似,我相信,她就是胡蝶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