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长得好的人未必成功,长得不好的人注定失败

木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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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了,您好好休息。”他面露难色地说出这句话,随即便转身离开了,好像与我多呆一秒也是一件令他畏惧的事情。

    不过他不在,我也总算是能够松一口气了。

    回到我昨日居住的客房内,打开灯,发现床上还有今儿个下午我跟三爷在上面滚过的痕迹,突然脸上一红,忍不住笑出声来。

    说真的,这一刻我整个脑海里都是今天下午的画面,他吻在我身上的悸动,他抚摸我时的温柔。

    就差那么一点点,我们就把该做的事情都做了。

    不过今天没有发生这事儿也好,我一点准备也没有,甚至连个澡都没洗。

    下一次,等到下一次的时候,我必须准备好一切,然后才能跟他发生关系。

    我希望我们之间的第一次是美好的,起码是多年之后回想起来,也不觉得糟糕的。

    晚上睡觉的时候,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觉得好像被子上还有三爷的味道。

    一呼一吸之间,都让我的心无比柔软,又无比踏实。

    真的是自从我爸出事以后,许久都没有过这样的滋味了。

    纵然一个人待的时间久了,能够适应孤独,也终究是无法爱上孤独。

    没有人会真的喜欢居无定所,无家可归。

    我希望三爷的收留会是我崭新人生的美好开始,我也希望这世间真的有一种命运是“否极泰来”。

    这一年里,我经历过太多厄运一般的人生了,难道遇见三爷之后的日子,不该更好过一点吗?

    怀揣着这样的心思,便睡着了。

    梦里,我走进了一座森林,里面到处都是郁郁葱葱的树木,而在我视线所及的远方,我能够看到一个男人的背影。

    我以为是莫三爷,便雀跃欣喜地跑了过去,口中轻轻唤着他的名字,“莫琛”。

    他回过头来,满脸鲜血,几乎已经看不出五官。

    可我听得出他的声音,他不是三爷,而是秦念柯。

    “菲菲,我用命救了你,你却背叛了我。你还我命来,还我命来……”

    紧接着,秦念柯就不停地追着我跑,我尖叫着想要逃脱他的魔掌,可无论怎么兜兜转转,都跑不出这座森林。

    而每当我以为自己甩掉了他的时候,只要略一回头,就能够看到秦念柯满是鲜血的面孔。

    渐渐地,我意识到这是一个梦,于是挣扎着想要醒过来。

    可是我全身无力,宛如被人束缚住了手脚一般挣脱不得。

    于是我在梦中喊的声嘶力竭,企图有人能够听见救救我。

    但是时间一点一点过去,没有任何人来找我。

    终于,我尖叫了一声从梦中惊醒,大喘着粗气惊魂未定地坐起来,才发觉脸上已经全是泪水。

    又是梦魇,又是秦念柯。

    不得不说,每次在噩梦当中见到他,我都会惊恐到不知所措。

    你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样子的滋味吗?我曾经最爱的男人,现如今竟然成为了我噩梦当中必不可少的一个人,从爱到恐惧,这里面到底是经历了什么?

    花了好半天的功夫才回过神来,我有些烦躁地伸手抓了抓蓬松的头发,一把抓过床头柜上的手机,按亮了屏幕,发觉现在才五点半。

    这么一算下来,我好像也没睡几个小时。

    不知道是不是刚刚做了噩梦的缘故,我只觉得身上酸疼,好像被什么重物碾压过一般。

    人在噩梦里,总觉得好像经历了千秋万载,觉得世间无比漫长。

    真的,这一点我是深有体会。

    早点起来也好,正好好好打扮打扮自己,免得又被安娜挑出理来。

    我从行李箱中找出一条白色的A字型连衣裙,是一个小众设计师的私人订制品牌,样式简单,剪裁漂亮,是我当初一眼就相中的款式。

    这一条裙子花了我半个月的薪水,但我觉得特别值得。

    要知道,一条剪裁良好的裙子,比得过几十条剪裁不好的地摊货。

    别以为小黑裙才是不会出错的经典,只要穿着得体,一条合身的小白裙比小黑裙经验多了。

    毕竟穿小黑裙的人很多,而穿小白裙的人频率相对较少,而能把小白裙穿得好看的人就更少了。

    我对自己的身材还是有自信的,所以我特别相信自己穿上这条裙子会有很高的回头率。

    虽然一个长得好看但没有技能的人在职场当中未必会成功,可一个长得不好看还没有技能的人在职场中一定会失败。

    职场里面,花瓶的生存几率不高,但一个连花瓶都做不了的人生存几率是零。

    我认得清这个残酷的世界,所以我决定在成凯集团里,从做一个好花瓶开始。

    起码那些男设计师在看到我的外貌赏心悦目时,也不至于对我太过手下无情吧?

    反正不管我穿得好看还是难看,安娜都不太可能会喜欢上我,那我干嘛不把自己打扮得更好看一些?

    花了半个小时的时间描绘了一个直男看上去如同素颜美女一样的裸妆,又找出了一双银白色的JimmyChoo尖头高跟鞋换上。

    当我踩着这双足有9厘米高的鞋子站在镜子前时,觉得整个人的气场都找回来了。

    女人对高跟鞋,永远觉得它是又爱又恨的冤家。

    嫌弃它折磨脚,又对它舍不掉。

    找了个迪奥的白色戴妃包背上,然后我站在穿衣镜面前转了一圈。

    我对自己今天这身还算奢侈的打扮是极为满意的,贵的东西未必就好,可廉价的东西一定不好,这个道理是无数次失败换来的经验,我将此封为真理,丝毫不予怀疑。

    不过估摸着我穿着这身出现在办公室的时候,安娜总监一定会认为它们都是A货。

    无所谓了,好看就行,我怎么能够左右别人的想法?

    走下楼梯的时候,我看到程叔站在门前,心中犹豫了片刻,我并没有主动对他打招呼。

    直至他冲我行礼,说了一句“程小姐早安”,我这才微笑着回了他一句“早安”,好似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样子。

    我实在适应不来对一个没有任何利害关系的陌生人主动,这种费心费力的事儿,没必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