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蓝溪

雍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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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个呼吸间,鸭舌帽男子走到我的面前,脚步停止转身面向我,我冷冷的抬起头,果然这个人是冲我而来。

    医院走廊寂静无声,医生早已下班回家,只有几个值班的护士还不知道去了哪儿。此刻我紧紧抱着怀中的孩子,浑身上下没有任何武器,若是真的动起手来,只能仓皇逃窜,保护儿子。

    “你是什么人?”我棱起眼睛,阴着脸问道。

    鸭舌帽男子没有抬头,单手探向怀中,我不由得脚步微挪,小腿储力,随时做好闪身逃跑的准备,若是平常定要与他斗一斗,可如今有牵挂,能想到的是哪怕自己牺牲,也要护孩子周全。

    一封信件递到我的面前。

    我微微一楞,暗自长舒一口气,忐忑伸手将信件接过,鸭舌帽男子对我弯腰施礼,随即匆匆离开。

    从头至尾,他一句话没有说。

    待得男子身影消失在走廊尽头,我抱着孩子回到病房内,不知何时孩子已经醒来,不哭不闹,一双懵懂清澈的大眼睛里面充满对这个人世的好奇。我在孩子的额头轻吻一口,将他放入摇篮之中,他吮吸着弱小的手指,单纯可爱。

    戚雅正在熟睡中,迷人的娇靥,嘴角掠起一丝笑意,不知梦中见到什么。

    我安下心,站在病房门口借着走廊灯光打开信件,扫视一遍,不由得冷笑,将信件塞入兜里,用手向下压了压。

    翻海龙的野心不小啊!

    可他真的以为我会甘愿成刃,让他借刀杀人不成?

    摇摇头回到床上,双手枕在脑后听着戚雅和孩子的呼吸声,心也渐渐沉下,安逸舒适,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两天后戚雅出院,白飞燕跟局长请假来到我们家中照顾戚雅,毕竟我父母早亡,戚老又不懂常识,只是每天泡在老年社区画画,偶尔抽空过来看一眼罢了。

    我有心学厨给戚雅做饭,但白飞燕的几句后瞬间将我的念头打消,本激情燃烧的想法被她一盆冷水浇灭。

    “你这门外汉做的东西能给戚雅姐吃?喂猪的话,猪都嫌弃,要是给戚雅姐身子吃坏了,看你心不心疼!”

    我知道自身手艺,的确难吃的过分。

    等到我的假期结束后,局里又给放了一个星期的假,只不过这次的原因是反省停职,局长还亲自打电话来问候,语气憎恶,还掺杂着怒火和骂声。

    连明告诉我,原因是有人将正阳楼宴席的事情在社会上公开,堂堂刑警队长和具有犯罪前科的集团老板一起吃饭,又都是牡市家喻户晓的人物,流言蜚语四起,媒体网络纷纷报导,什么样的说法都有,一时间各界对此事关注度甚高。

    我对此事毫不在意,倒是连明生气抱怨许久“青哥,好歹你也跟局长解释解释,你请他们吃饭确保牡市安定,反过来你却成了罪人,难不成让他们天天犯法就是好事?这不明显是卸磨杀驴吗!”

    我摇头淡然回答:“这在我的意料之内,没什么可意外的,现在牡市风平浪静,我巴不得多几天假,好能陪戚雅多呆几天,共享天伦。”

    戚雅听到这番话开心的笑了出来,白飞燕眼中透着赞赏,连明也不好在说什么,索性也跟局长请了假,天天和白飞燕一起往我家中钻,四人聚在一起,又有白飞燕和连明这对冤家,乐子颇多。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和戚雅每天腻在一起,虽是老夫老妻,但彼此相敬如宾,互相爱慕,感情也在这期间再次升温,如同往昔热恋。

    孩子在身边,戚雅的母爱泛滥,恨不得付出一切,把他捧在手里怕落,含在口中怕化,每天都小心翼翼如无价之宝般呵护到极致。相比起戚雅,我这个做父亲的,虽心中有情,却不知如何表达,只是偶尔将孩子抱在怀里,逗一逗,或者扮成老虎,惹他开心。

    某个夜晚,我正望着天花板想事,戚雅枕着我的臂膀,缩在我怀中问了句话“老公,不做警察了好不好?”

    我身体一滞,皱眉看向她,戚雅却闭着眼睛,呼吸平静,不知是我的幻觉,还是戚雅的梦话。

    2005年6月16日。

    这一天,我重新回到警局工作,戚雅早早给我准备好了警服,白飞燕和连明依旧习惯性到我家吃早餐,随后白飞燕留在家中陪伴戚雅,我和连明前往警局。

    局长先是一番训话,并且要求我们二人写保证书,我点头答应,回到办公室后就将他的话忘到了脑后。

    自从我进入警局,局长对我的态度一直不温不火,这些年的荣誉和地位都是我自己拼出来的,不曾对他献媚贿赂,亦不曾疏通关系,探寻后门。

    没有他,我照样是牡市的青犬。而他没有我,那办公室的奖章、证书就得少去一半!

    中午时分。

    我正在办公室内处理积存的案卷,连明拿着一份报纸气喘吁吁的冲了进来,警服不整,满头大汗,脸上还挂着莫名其妙的兴奋。

    “青哥,快看。”

    连明将报纸放在桌上,大声道:“牡市的蓝溪又发新专辑了。”

    我放下钢笔看向报纸,头条上的黑色大字映入眼中:独行歌手重发专辑,曾遭公司雪藏八年。

    下面附着一张女子演唱会的照片,是曾经风靡一时的摇滚女歌手——蓝溪,在我刚刚入职牡市时,她曾凭借一首“再见江湖”火遍大江南北,是牡市有名的歌手。

    不过仅仅是昙花一现,大火后却突然销声匿迹,许多年未听过她的消息了。

    我撇了眼报纸,继续拿起笔批复案卷,口中喃喃道:“连明,你多大个人了,还玩追星这一套?”

    连明嘿嘿一笑,激动道:“青哥,这可是我的女神,当初迷恋的不得了,她这一出山,不知多少老歌迷都要像我一样,再次疯狂。”

    “报纸上不是说下个月她有演唱会么,你可以和白飞燕去看看。”

    连明重重点头,肥胖的脸皱起褶子,坚定道:“必须去!”

    “嗯,顺便还可以跟白飞燕表个白,说不定在你女神的影响下,一举成功!”

    “青哥,你可别开我玩笑了,上次死缠烂打追白飞燕的那个刘警官,最后命根子差点都丢了,我还是处男,可不想当太监。”

    连明认真的看着我“现在警局上下哪里有人还敢追冷妞,用那个什么古人的话,她就是狗尾巴花,可远观不可亵玩。”

    我无奈的抬头看向他“什么狗尾巴花,那是莲花,出自周敦颐的《爱莲说》。”

    “哈哈。”

    连明傻笑着将报纸拿回手中“青哥,到时候你跟嫂子一起,咱们四个同去好不好?”

    我专心的看着案卷上密密麻麻的文字,随意的回答道:“等我回去问问戚雅,她愿意的话就去。”

    “得嘞!”连明高兴的回应着,眼中绽放光彩。

    晚上忙完下班,偶遇到廖云海,他告诉我牡市这段时间有几个大型的夜场和山庄都打出了停业整顿的旗号,调查后发现,这些企业都是翻海龙他们那批人的。

    我不由得漏出笑容,略有深意对廖云海道:“收缩警力,原先盯着这几个地方的人全部挪移向枫叶酒吧,孙治派出去的眼线还没有消息,我们需要加大力度,总会有收获的!”

    廖云海点头称是,一口一个邓队叫的亲切,出警局大院后,他才依依不舍的与我分别。

    远望着廖云海上车离去,我心中好奇,事若反常必有妖,廖云海突然对我如此热情,说不定又犯了什么错误。

    这个老同事,真的让人无奈。

    走在冷清的街道上,我叼起一根烟将双手插入兜内,想着戚雅和孩子的面容,脚步放快,貌似好久没有正常时间下班过了。

    一辆豪车从身边飞驰而过,震耳的轰鸣声让人想要骂街,我目光随着引去,却看到车辆急刹,猛然停在警局门口!

    报案的?

    我停住脚步,只见车内冲出一个浑身带血的女子,踉踉跄跄的奔进警局大院。

    我有心不理会直接回往家中,但隐约又觉得不对,犹豫思索后叹了口气,掏出手机给白飞燕发了短信,让她今晚在我家住,随后调头走向警局。

    路过豪车时,我看到车窗已经破碎,车内物品凌乱,座椅上还有血迹,转向车前,保险杠完好无损,显然并不是车祸造成的伤害。

    放弃对车辆的调查进入警局内,只见两名值班警员正扶着那名女子起身,女子身着蓝色套衫,牛仔裤,表情慌乱,散发遮挡面颊的头发后,传出惊恐的声音。

    “杀人了!杀人了!”

    两名警员正欲询问间,我对他们眼神示意,将女子带到我的办公室。因为我看到了女子的长相,和连明今天兴高采烈谈论的女神一模一样——蓝溪。

    办公室中。

    蓝溪慌乱的缩在椅子上,颤抖的双手紧紧握着警员递给她的水杯,水珠溅落,娇躯仓皇。

    我看着她的模样,安慰道:“你慢慢说,发生了什么事,谁杀了人?又是谁被杀?”

    蓝溪闻言身体一抖,娇美的脸蛋变得扭曲,好似回忆起了什么恐怖的事,嘴唇哆嗦道。

    “不...不是我杀的,我没有杀人!”

    蓝溪语无伦次,显然受到了不小的惊吓,我走到她身边轻轻拍打她的肩膀,蓝溪却下意识的躲开我的手,整个人从椅子上栽倒在地。

    “别碰我,你别碰我!”

    这时我注意到,蓝溪漏出的白皙脖颈上有几道血痕,衣服破了口子,掉落在地的三星手机,屏幕已碎裂成蛛网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