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第四章

朵拉图的日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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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 她完全没有必要做这些事情, 当一个人的替身, 好像死的人不是弟弟, 而是她。

    因为黄管家说,能为岳府报仇,只剩下她了。

    可岳莘心里一直在介意一件事情,她藏在心里这么多年, 从未与任何人说起过。

    曾经把她送走的是岳府,把她弃于深山老庵的是岳府,甚至多年以后, 弟弟的病逝, 他的葬礼, 这个名存实亡的岳府也并未打算让她知道。

    自从那场突如其来的灾祸, 好像,她就被所有人摒弃了, 没有人明里说道什么,但她到底是知道因果的, 所有人都视她为不吉。

    可最后,让人啼笑皆非的是, 重新将她找回来的, 接纳她的,还是这个岳府。

    黄管家一直在告诉她, 大局为重, 命亦如此, 有些事情由不得你去选择。

    这句话她是记得,但并没有太多的感同身受,或者说是接受。

    离家时三岁,她并没有太多的家族意识,岳府和家人是两种概念,她只知道人生里有父亲,母亲,弟弟那就够了,她的世界只有这么大。

    长大了,当她懂得了是与非,按理说,她不应为一个曾经弃她而去的虚无缥缈的信仰抛弃了本是属于她的一生。因为岳府已经不存在了,何必为一个曾经伤过她的东西做牛做马。

    可是,岳莘也不知道自己这么多年来,她到底在坚持着什么,将一个本来不属于她义务,做得如此卖力,尽职尽责。

    或许,她只是想告诉自己,只想证明她不是不吉之人,她也想告诉其他人,可这已经不可能了。

    因为在别人眼里,她是岳梓,不是岳莘。

    出于这样的复杂一个心理,导致她以后喜欢上子桑不是没有原因的。

    第一次,遇见到子桑时她十八岁,那人九岁,还是个孩子。

    岳莘并没有在意那个女孩的身份,所谓她仇家的孩子。整垮叶府只是她的义务,她必须做,对于其中受到牵连的人,她并没有多少愧疚,不是因为复仇的快感,她并没有快感,只是觉得养精蓄锐熬了这么久,她终于完成一件像样的事情。

    当年若不是叶知府蓄意包庇,草草结案,凶手是可以揪出来了。被救活的岳梓说他听到坠崖前车外好像有些人,可依岳崇光的口供,他振振有词地说的确去寻人了,但无踪无果。可惜叶知府没有听信一个三岁孩童的言辞,只是因为这个病恹恹得还是有些神智不清的孩子说了“好像”。人证物证若用心寻,到底是会有的,毕竟那时她的确听见那么些车外的人马杂音,且再次出发前他们的马车是被人修理过的。

    可惜没人寻她,她并不是证人,因为堂审那日,她早已被岳府送走了。

    叶府灭门那天,若不是石良说她应该去一趟刑场,代父母看看罪有应得的仇人的下场,她想她是不会去过去的。

    可是,若不是那天她去了,她想这一辈子她都不会注意那孩子。

    那接下来,未来里,她和她之间就没有故事了。

    起初,她只是想走个过场,叶知府斩首后她便离去,因为她不太喜欢血肉横飞的场面,可当她坐下,对面那个跪在地上却挺着身板在寒风凛冽中瑟瑟发抖的孩子便把她的视线拉过去了,以至于她忘了她是来看仇人掉脑袋的。

    岳莘看了那孩子很久,别人都是鬼哭狼嚎的喊叫,哭得丑陋无比,只有她挺着身板跪在那里,像是将台上血色模糊的场面当戏看,甚至当她父亲行刑时,那孩子比她看得还要认真,脸上无悲无惧,只是直勾勾地望着,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离刑台最近,脸上溅的都是别人的血,一道一道的像弯弯曲曲的溪涧滴在她肮脏的衣领上,衣服上也是,没一会儿,她就成了一个血人,能让人看清的只剩下她那双眼里的鲜明的白色。即使她还是个孩子,但岳莘完全无法从她的表情里猜测出她的内心活动。可越猜不透,她就越是想弄清楚,结果刑场上大部分的时间岳莘都在望着那女孩,或许岳莘的目光实在是太过于肆无忌惮,那个女孩发现了她,抬起头与她相望。

    目光交错之间,她发现女显然孩并不认识她,微张着嘴,愣愣的,呆呆的,有些不知所措,甚是无辜,像是她不知自己犯了什么错让人会这样看她似的,很快,女孩又低下头去,不再看她。可女孩这样一个空白的眼神到怵了她的心,平白无故地心里油然而生的罪恶感让她慌忙想要逃离现场。

    她站起来告诉石良说她身体不适,想要回去,头也不回的边走了,或许这一生她都没有像那时那样狼狈过。

    回去之后,她让石良查了有关那女孩的情况。记得了她的名字,叶子桑。

    不过这件事很快就被她抛于脑后了,毕竟她的心肠比一般人都冷,也没有必要去在意一个小娃娃。

    直到一月后,她曾经的先生偶尔一说,说临走前要去青楼凑凑热闹,先生旧时在京城教她经商,来扬州游玩也有多日,岳莘知道先生平日风流,只是笑笑说身份特殊无法作陪,又随口问了一句那妓院有什么热闹如此特别,非让先生在临走之前煞费周章的过去。先生笑呵呵地说今夜那里公开竞买两个小姑娘。

    是谁?岳莘问。

    叶府的两个遗孤,在一旁的石良告诉她。

    是吗…岳莘愣了愣,也没再说什么,只是微笑着说了句恭维,先生玩得开心。

    只是到了夜里,她还是让石良捎她去青楼了。

    她让小厮领她去二楼的雅座,隐蔽,但能清楚看见对面花哨的展台子。人尚未登场,楼下已是吵吵嚷嚷,小厮给了她一幅画像,画里的两个姑娘身着轻纱,半遮半露,伏于床榻之上,只是姑娘看上去都太过稚嫩,穿着风骚实在有些不伦不类。一眼,她便认出了那日在刑场的女孩,可这一次,她的心又悸了,因为在画像里,她看清了女孩的模样。

    她想起了弟弟,只因女孩眼角下的泪痣。

    看着那颗痣,她犹豫了许久,终于她还是下定决心,转头喊了石良的名字。岳莘让他去找先生。

    她想让先生卖个人情,那她就不用亲自出面了。

    其实这世上,眼角有泪痣的姑娘何其之多,她不知为何她非要子桑,或许与岳崇光那个过来搅局的儿子较劲的念头是原因之一。可更多的是因为她发现对面展台上的女孩身上有与她相似的地方,很明显也很隐蔽。

    显然她似乎并没有把自己放在叶府灭门的受害者的位置上,女孩看上去完全一副不知所措的模样,没有羞耻,没有恐惧,没有悲苦,没有厌恶,甚至她肯本不知手脚该如何摆放,呆滞地看着台下为她鼓掌喊价的男人,而在她一旁的另一个姑娘已经因为悲愤与耻辱哭花了妆容,像叶子一样簌簌发颤的身子无时无刻不在控诉她作为叶府小姐的不幸和这世道对于她的羞辱。出生于叶府,这无可厚非。可那个女孩不同,在她的身上,岳莘完全找不到她对于叶府对于她曾经身份的认同,尽管她与另一个姑娘出生门第相同,可此刻她在台上的表现实在是太过于另类,再联想起那日她在刑场上的模样,还有那些石良曾与她说过的话,告诉她那女孩在叶府其实过得并不好时,在她已经冰冷了这么多年的内心里,竟然生出那么一丝的怜悯。

    原来,那个女孩也与她是一样,如同怪物,被孤立于家族之外。

    只是出于这样的怜悯,她匆匆忙忙的做出一个轻率的决定,她想无论如何都要把那女孩买下,可买下之后该如何处置,她尚未考虑清楚。

    毕竟是仇人的孩子,她也没有太多的善心,想要过多的拯救她以后的生活。

    只是那颗女孩眼角的泪痣让她没有彻底断了与女孩的关系,花了大价钱将她买下后,岳莘便让石良找了户靠谱的农家,把女孩放在贫苦之中生养,这更像是放任其自生自灭。

    的确,她有意识,告诉她在将来,那个女孩或许是有用的,可这样尚不清晰的计划是否可行,她还在观望中。

    春夏秋冬,一年一年过去,直到某一天,石良告诉她那个被放养女孩不知何时与旧宅有了牵连,岳莘依旧没有轻举妄动,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看着旧宅的花样。她不知道女孩在搞什么名堂,只是知道她会进城与旧宅的男人见面,至于之后去了哪,她无迹可查,可不知为什么,一年后,她就不再动作了,安分守己地待着村落里,当她的贫家女。

    再过几年,她终于觉得时机成熟,可以让女孩嫁过来。不只是因为女孩的用处,她依旧还清晰的答应多年前她答应弟弟的那句话,象征性的,她为弟弟找了一个很漂亮的媳妇,并且他的媳妇眼睛上有颗泪痣,爱哭,他可以随意欺负她。

    她承诺的,终是做到,即使弟弟已经不在了。

    她想啊,既然是女孩是她选给弟弟的,那就没有争抢一说了,她不会再抢弟弟的任何东西,因为这次是她有意送与他的。

    可,到底她还是想错了,送出去了,她就不会争不会抢了吗?

    她甚至不知道,就在女孩嫁过来之后,她开始疯狂嫉妒一个死去的人,她的弟弟,岳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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