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第 57 章

玄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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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开始的时候, 这两家医馆的态度就跟回春堂大夫一样,对过于年轻的白景阳不屑一顾, 觉得这个小子简直太不谦逊了, 从没见过如此无礼冒失的晚辈。

    不过是在西北蛮荒之地,闯出了点名头,就敢在人才济济的皇城大放厥词。

    医者, 仁义也,讲求的就是戒骄戒躁,严谨求精, 对求医问药之人负责,更讲求的是尊师重道, 对大医长者秉持一颗敬畏之心, 虚心好学。

    像白景阳这样,没有师从,还不及弱冠就敢向老前辈们挑战的,在他们眼里简直太过放肆。

    就算他是大将军之子, 也未免太过嚣张猖狂,再说了医者又不是学武的莽夫,踢馆这种事情还是比较少见的。

    白景阳表示, 他家本来就是武官出身,就是这么地简单粗暴。

    事以,这两家医馆都并未将白景阳放在心上, 直到传出回春堂“天下第一针”匾额被摘之事, 才开始感到慌张了起来, 但潜意识里却仍然不愿相信一个未及弱冠的年轻人会比他们这些行医多年且德高望重的大夫还要医术高明。

    然后白景阳就正式拜帖上门来了,他先来的是百草庐,跟对方用同样的草药比试制作金疮药,用了更短的时间,做出了效果更好的药。

    百草庐的老大夫两眼发光地拿着白景阳制作的金疮药爱不释手,一副立刻想拉着对方下去研究药方的狂热模样,全然没有一开始的轻蔑和不屑。

    事实上,皇城三大医馆中,百草庐的老大夫虽然脾气古怪执拗,却是最具医德的一位,只要你有真正过硬的医术,就能得到他的认同和好感,其次是松鹤堂,最末是回春堂。

    但因为三家医馆擅长的领域不同,倒也相安无事。

    第二局比的是,各自最擅长的丹药。

    白景阳想了想,干脆现场调制了一个稀释版的小红瓶。

    百草庐老大夫看到后,颇为吃惊,没想到白景阳竟然就是拍卖会上小红瓶背后的神秘调配者,于是十分光棍地认输,第三局不用再比了。

    然后半点不心痛地让店里的伙计把“天下第一药”的匾额取下来,愿赌服输,拉着白景阳就不管不顾地下去交流医术心德去了,一副草药狂人的模样。

    可以说,百草庐的踢馆赢得十分轻松,毕竟白景阳最擅长的就是炼制丹药这方面,对方也确实是位值得尊重的老中医。

    获得一位忘年交后,第三天白景阳去了松鹤堂踢馆。

    松鹤堂的这位大夫是出了名的爱财,诊金收的非常之高,所以一般只为达官贵人看病,但他一手医术却称得上顶尖,只要收了钱,就对得起这么高的诊金,确保为病人根治。

    讲求的是公平交易。

    面对白景阳的踢馆挑战,他是唯一做足了准备的一位。

    因为被打败后,势必会要求他摘掉医馆大堂的匾额,这样难免影响到他的生意,为了不掉身价,他并不想输,所以特地找来了六名病患,其中两个外伤,两个内伤,还有两个得的是怪病,在自己提前作弊知道答案的情况下,两人开始了对决,三局两胜。

    判决标准是,最快将病人根治的那位获胜。

    白景阳将自己分到的三位病人检查了一番,确定都是普通的病症,跟妖灵邪祟无关,就算是那位得了怪病,时常出现幻觉、胡言乱语做出一些匪夷所思之事的病人,也不过是生吃了青蛙,导致寄生虫长到脑子里去罢了。

    于是,在松鹤堂大夫目瞪口呆的表情中,他同时为三位病人诊治。

    前两位比较简单,常规的包扎、吃药就行,白景阳给他们诊治完后,各开了药方,再回家休养一段日子就能活蹦乱跳了。

    至于最后一位,如果在现代,只需要一个开颅手术就能搞定,但在这个年代,开膛破肚或者劈开头颅都是人们无法想象的事情,无论是围观群众,还是病人及其家属都不会答应的,而且也没有足够手术的安全无菌环境。

    于是,白景阳想了想,取出一些草药,在众人不敢置信的目光下,不紧不慢地开始尝试研制新药。

    依靠丰富的药理知识,以及他在草药方面的天赋和直觉,失败了几次后,白景阳竟真的做出了一枚灰白色的药丸。

    他将药丸递给怪病患者:“吃下去。”

    病人犹豫了一下,心想反正横竖都是死,不如就试一试吧,仰头咽了下去。

    吃下后不一会,病人抱着脑袋就开始哀嚎痛呼,紧接着数条乳白色犹如宽面条一样的寄生虫从他的鼻孔和大张着的嘴巴里爬了出来。

    看到如此恶心的场景,围观群众们纷纷吓得后退三尺。

    其实白景阳刚才随手配制出来的,正是催虫药,而且还是加强版的,毕竟长进脑子里的寄生虫还是比较强悍少见的。

    像是一般生长在肚肠内的寄生虫,只需要减少或者稀释这种药就行了,同样能把它们催出来。

    在这个时代,虽然绿色健康无公害,但更多贫苦百姓身上的卫生还是不达标的,或者说能填饱肚子就已经很好了,根本不会有人在意这个问题,像是他们每天喝的没煮开的生水,饿的时候不会放过的青蛙、蝈蝈之类,体内都存在着大量的寄生虫。

    通常情况下,人们就算吃了,被虫子寄生了,也不会丧命,顶多会时不时恶心、腹痛,但像这位长到脑子里的,也确实是运气背到家了。

    然而,祸兮福之所倚,在白景阳的治疗下,催吐完体内所有寄生虫后,他反而是最快康复的一位,当天就自己活蹦乱跳地走回家去了。

    目前,这场比试的结果已经很明显了,松鹤堂大夫那里才刚给外伤病人包扎好伤口,目前进行到第二位。

    看着白景阳刚调配出乳白色小药丸的功效,松鹤堂大夫顿时眼前一亮,表情有些激动地走了过来。

    “白小神医,老夫甘拜下风了。”说完,他果断地让医馆伙计取下了大堂上“天下第一手”的匾额。

    白景阳假装谦虚一下:“不敢当,不敢当。”

    “那个……”松鹤堂大夫搓了搓手掌,“不知白小神医有没有兴趣跟老夫合作?”

    白景阳:“???”

    松鹤堂大夫:“就是将这种特效催虫药的药方卖给老夫,在松鹤堂专卖成药,最后赚到的钱,我们五五分怎么样?”

    说着,他伸手比了个手掌。

    白景阳略微惊讶地看向对方,只见这老头眼睛里现在只剩下闪亮亮的银子了,顿时有些无语,对他贪财的秉性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不过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松鹤堂老头跟当初那位钱道婆还是有本质区别的,虽然都一生热衷于此道,孜孜不倦,但他更享受的是赚钱过程,而不是堆积成山的金银,同时也更有原则,每一分每一厘都是正正当当给人治病或是做生意赚到的,绝对公平交易。

    如今,很多百姓体内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寄生虫,松鹤堂老头清楚这一点,便立刻发现了商机。

    他注意到白景阳刚才选用的药材都不是什么名贵的,这就说明制作一瓶成药的成本并不高,可以大量生产,卖给广大的百姓,既赚了银子,又得了口碑,简直就是一举两得。

    如果价钱不是太昂贵的话,住在皇城的百姓们稍微省一省,还是买得起的。

    要知道,就算这病不会轻易丧命,有虫子长在自己体内,还是件很令人难以忍受的事情,时不时腹痛腹泻,也会影响到生活,甚至还有例子,当寄生虫在人体积累的太多时,那人竟活生生地疼死了,死后他体内跑出来数公斤的虫子。

    那个画面,光是想象,就令人毛骨悚然。

    甚至,他们还能选用一批精致华丽的玉瓶,装一些相对浓缩的催虫药丸,号称是特效药,以更昂贵的价格卖给达官贵人们。

    这些达官贵人们不在意这些小钱,就算体内长有寄生虫的几率比普通百姓来的少,也在所难免,买回去做预防用,也是可以的。

    不得不说,松鹤堂老头简直就是个天生的生意人,是一位被开医馆耽误的大商人。

    听完他的计划后,白景阳托着下巴假装思考了一会,摇摇头果断拒绝了。

    松鹤堂老头顿时就急了:“白小神医,你有哪里不满意的吗?价钱方面我们还可以再商量。”

    白景阳:“可是卖药丸的话,不是百草庐那边更合适吗?”

    松鹤堂老头急的一头汗:“这不打紧的呀,我这里也是医馆,同样也可以卖成药。”

    面对这样一位“死脑筋”的小神医,松鹤堂老头苦恼地不行,他好说歹说,终于说服对方,没让这赚钱的催虫药便宜给百草庐那臭老头。

    最后成交的是三七分成,松鹤堂三,白景阳七,不仅如此,还得支付一大笔购买药方的钱。

    松鹤堂老头苦笑了一下,就当长期投资了,交好了白景阳这样的医术天才,恰好他又不开医馆,以后再想出什么了不起的药方,也能分一杯羹呐。

    白景阳拿着从松鹤堂赚到的大笔银票,勾起一个腹黑的笑容,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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